关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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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的
调查报告
宣化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10.06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汇报》的工作,6月初,我们在常委会副主任徐智清的带领下,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先后深入到相关主管部门、部分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县属国有企业家(不包括贾管、金圆、市化工厂三家后划归县里的前市属企业),职工人;集体企业家,职工00 人。具体情况为:
中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11家国有企业(不包括贾管、金圆、市化工厂三家后划归县里的前市属企业),13家集体企业,企业在职职工人,退休职工人。国有企业中有6家依法破产、3家改为股份制企业、1家整体租赁、1家关闭。集体企业有2家企业依法破产,其他11家没有实行改制,处于停产状态。
粮食系统共有企业24家,企业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其中购销企业9家、附营企业14家、军供企业1家。9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1家军供企业完成了改制,14家附营企业有2家完成了改制,3家正在进行改制,剩余9家正在积极组织改制。
供销系统共有企业27家,企业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其中国营企业家,集体企业家。国有企业中有家依法破产、家改为股份制企业、家处于停产状态。集体企业有家企业依法破产,其他11 家没有实行改制,处于停产状态。
建设局共有企业2家,企业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2家企业中宣化县建筑公司为集体企业,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为国有企业。2001年为了提高建筑资质,宣化县建筑公司、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宣化县第三建筑公司、宣化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自然人胡宝英五家资产进行了组合,成立了“宣化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后原单位资产、债权、债务部变,各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宣化县第二建筑公司由于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实现破产,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企业2家,企业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2家企业中张全庄金矿改制工作已经完成。大白阳金矿改制已进行到资产拍卖程序。
运输公司共有企业在职职工174人,离退休职工121人。由于改制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未进行企业破产改制。
外贸公司共有企业在职职工145人,离退休职工86人。由于改制破产资金缺口太大,未进行企业破产改制。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改制工作存在程序不合法现象。
1、未经过职工大会表决先拍卖企业固定资产的。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产权交易市场缺乏公开透明度。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多是采用行政手段,与意欲从事改制企业的经营者采取协商转让、零转让的方式,实现企业的改制;国有股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对于国有资产的出售法律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出卖。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出售是未经批准进行的,出售程序严重违法,最终导致了暗箱操作,没有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国有资产。而且在实践中,所改制的企业多是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债务远远大于资产,这又给了从事改制企业的经营者一些可乘之机,使他们可以不出一分钱,即可用债务抵顶所购企业资产的价值,从而大大获益。另外原企业的陈年老帐在企业改制中未进行清理,对于到底是否有债权人、债权人的能力如何,无债权人或无财产继承人的死帐、呆帐不认真核实的情况,现实中还大量存在。一味地将企业的债务抵顶,势必导致大量的国有、集体资产流向个人所有,最终极大地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广大职工的利益。
(二)、改制、破产、停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问题严重。
1、企业改制成本不足和成本动态增长问题。企业改制成本由企业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企业应缴职工养老保险金、医保金、失业保险金,企业各类债务等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改制成本将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