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公司关于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的指导意见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资料.精讲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目录第章总则 (2)第一章目标要求 (3)第三章管理职责 (5)第四章安全管理 (8)第五章质量管理 (18)第六章责任追究 (21)第七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保证脱硝改造 工程安全和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企业脱硝改造工程建设管理,集团公司非电企业脱硝改造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理条例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一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 5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3号)危险化学品输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GB13223-2011)—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一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 系统运行技术规范(DL/T 335—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SCR 装臵检修规程(DL/T 322 — 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DL/T 296 —20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HJ/T255-2006)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 行)(HJ/T76—2007)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指导意见(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管理体制方案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管理体制方案为满足集团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特许经营的管控能力和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唐环境)与系统发电企业的协同优势,按照“统一规划、优势互补、依法合规、权责清晰、管理高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一)统一规划。
大唐环境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和整体工作部署,实施并突出专业化管理,确保完成集团公司环保工作任务,不断积累特许经营经验,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实现行业一流目标。
(二)优势互补。
大唐环境发挥环保产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专业化管理优势。
发电企业发挥生产管理体系完备、专业技能人才充裕、协调社会公共关系能力强的优势,双方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三)依法合规。
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设施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办法,避免政策风险。
(四)权责清晰。
明确大唐环境和发电企业的管理界面,理清双方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五)管理高效。
通过压缩管理层级,整合人力资源,实行集约化管理,专业化运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管理模式按照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原则,结合特许经营工作“集约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大唐环境与发电企业的各自优势,确定特许经营管理模式分为协作管理模式和自营管理模式。
(一)自营管理模式:指环保设施的生产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等全部工作均由大唐环境负责。
呼图壁、龙岗、三门峡、信阳等4个项目采取该模式。
(二)协作管理模式:指环保设施的经营和技术管理等由大唐环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等生产工作由大唐环境委托所在电厂负责。
除以上4个自营项目外,其余项目(含增量)均采取该模式。
三、责任划分(一)大唐环境负责特许经营项目专业化管理工作,承担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直接责任。
采取特许经营自营管理模式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特许经营公司承担事故的直接法律责任,发电企业承担事故的监督管理责任,事故统计在特许经营公司名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资料
2 ― 意见(试行) 二OO四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主题词?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4年8月9月日印发
3 ―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 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积极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促进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非上市子公司所建设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以大代小以及环境保护改造的燃煤、燃气、燃油机组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工艺技术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其他脱硫工艺技术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脱硫工程项目建设应在满足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符合国情的原则,总体装备水平应与发电主机装备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1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工〔2004〕378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 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系统各单位: 为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
12 ― 8.4 高压冲洗水泵 √ 8.5 吹灰器 √ 二 SO2吸收系统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1 吸收塔 1.1 喷淋层 √ 塔内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1.2 喷嘴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1.3 除雾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1.4 除雾器冲洗系统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2 吸收塔搅拌器 √ 塔内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3 浆液循环泵 √ 系统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三 氧化空气系统 1 氧化风机 √ 重要本体设备(直接关系到塔内氧化过程和石膏的脱水性能,亚硫酸钙未氧化形成石膏,会导致塔内严重结垢和无法脱水) 四 石膏脱水系统 1 吸收塔浆液排出泵 √ 2 石膏一级脱水系统 2.1 石膏水力旋流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2.2 石膏旋流站溢流箱搅拌器 √ 2.3 溢流箱泵 √ 2.4 石膏浆液泵 √ 系统重要设备,输送高含固量石膏浆液
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运行绩效核查指导意见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运行绩效核查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依据国家环保部《“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法规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环保部门现场核查和督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脱硫运行绩效核查坚持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的原则,采用资料数据分析与现场试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企业自查、分子公司核查、集团公司督查的脱硫运行绩效核查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火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绩效标准第四条基层火电企业负责制定脱硫运行绩效年度自查计划,组织脱硫运行绩效日常自查,原则上每月应自查一次。
年度自查计划于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分、子公司,自查报告应在自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子公司。
分、子公司负责组织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脱硫运行绩效进行核查,原则上每季度核查一次,必要时可组织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
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对重点企业脱硫运行绩效进行督查,原则上每半年督查一次,必要时可组织突击检查,督察结果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并通过视频会议通报。
第五条脱硫运行绩效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脱硫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同步投运率达到95%以上。
2.脱硫运行维护规范科学,湿法脱硫综合效率达到90%以上,干法和半干法脱硫综合效率达到80%以上(原煤含硫量低于0.5%的综合脱硫效率可适当降低),二氧化硫、烟尘、废水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脱硫剂消耗率、电耗率、水耗率和脱硫副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脱硫台帐和记录档案满足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在线监控测点布臵规范,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最新DLT5417--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热控)
8 热控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热控工程安装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指标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8.1.1.1 检验指标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
8.1.1.2 分项工程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8.1.1.3 分部工程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8.1.1.4 单位工程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
优良:该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一般”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且分部试运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齐全。
8.1.2 分项工程检验中,如果因设备原因,虽经施工人员努力,也难以达到施工质量标准的少数非“主要”检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该检验项目可不参加质量评定,不影响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
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后。
8.1.3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1) 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脱硫无旁路运行指导意见
附件: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脱硫无旁路运行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完成公司“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严肃履行国有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真正实现脱硫设施与主机同等管理,依据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封堵燃煤电厂脱硫系统旁路烟道的通知》(陕环函…2011‟852号)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封堵脱硫旁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系统内各火力发电企业。
第二章封堵前的准备工作第三条吸收塔入口加装事故喷淋装置,增压风机后烟道增加疏水系统。
1.为防止机组运行期间因空预器跳闸等原因引起排烟温度过高损坏吸收塔内部设备及烟道防腐层,需在吸收塔入口处增加事故喷淋系统。
2.事故喷淋系统水源取自工艺水或除雾器冲洗水,备用水源为消防水。
3.事故喷淋的取水量要经过计算,核定取水量和系统布置。
4.定期试投事故喷淋系统,确保可靠备用。
5.增压风机出口烟道疏水可通过地沟排至吸收塔地坑,地沟需进行防腐处理。
第四条增设浆液置换池1.机组启动期间投油燃烧,会造成浆液品质恶化,需部分进行置换处理。
2.浆液置换池需进行防腐处理。
3.浆液置换池中浆液可逐步打入吸收塔消化,或沉淀后将清液打入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由脱硫系统回用,沉淀的泥浆逐步注入吸收塔消化或掺入燃煤中焚烧。
第五条确保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的出力。
制浆系统为公用系统,应改造为两套独立的制浆系统。
第六条增压风机两台油泵电源应分别接入两个独立的电源段,防止因电源故障造成停机。
第七条工业水箱水源增加备用水源,确保工业水(冷却水)可靠、稳定。
第八条增加可靠的吸收塔入口烟气温度测量装置,完善事故喷淋装置相关保护逻辑。
第九条增强脱硫增压风机振动测量装置的可靠性。
第三章旁路挡板封堵方案第十条在旁路挡板前、后1米处(混合烟道内)用保温砖砌墙,或直接单独加钢板封堵。
对封堵的墙体表面或钢板进行防腐处理,防止墙体或钢板腐蚀。
第十一条原、净烟气挡板拆去或开启后就地用销子固定,防止异常关闭,只有在脱硫系统进行检修时方可将固定销子取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管理,确保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后脱硫设施和发电机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环保法规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前,发电企业应编制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实施方案并上报所属分子公司和省市环保部门批准同意。
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后,应报请省市环保部门现场验收,环保验收后上报所属分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各燃煤发电企业。
第二章 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有关要求第四条 在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前,所有可能影响脱硫正常运行的设备和系统均应进行评估和核实,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改造和功能完善,确保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后脱硫系统与发电机组同步可靠运行,避免脱硫系统故障导致发电机组被迫降负荷或停运。
第五条 在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前,锅炉燃烧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锅炉应采用无油或少油点火和低负荷助燃技术,确保锅炉启停和运行期间助燃油及煤粉完全燃烧,避免未燃烬油污和煤粉对除尘器和脱硫系统造成污染,或发生二次燃烧和堵塞。
第六条 在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前,除尘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除尘器应能够在锅炉点火前提前投运,并与发电机组同步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在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期间,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脱硫系统设计要求,脱硫出口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3.除尘器本体阻力及漏风率不大于设计值,除灰系统运行正常,不发生堵灰及二次污染。
第七条 在脱硫烟气旁路封堵(或拆除)前,脱硫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浆液循环泵接于不同的供电段,避免因某段电源故障导致脱硫塔浆液循环泵全部停运,造成机组停运。
2.脱硫塔搅拌器、事故喷淋系统、增压风机等应配备可靠电源。
3.在锅炉最高排烟温度时,脱硫塔入口事故喷淋系统应保证脱硫塔出口烟温小于70℃,并保证事故喷淋系统可靠供水。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指导意见.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节能降耗工作管理,落实以热效率为核心的能耗管理思路,指导基层企业的能耗指标分析工作,提高能耗分析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能耗指标分析是指通过对能耗指标的实际值与设计值或目标值的对比,分析能耗指标偏差,发现设备运行中经济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为运行优化调整、设备治理和节能改造提供依据和方向。
第三条能耗指标分析应坚持实时分析与定期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单项指标分析与综合指标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能耗指标分析体系,完善能耗指标分析制度,建立能耗指标分析诊断的常态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偏差,不断提高机组的经济性。
第五条能耗指标分析是机组能耗分析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在日常能耗指标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机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专业诊断分析工作,全面、系统的对机组的能耗状况进行诊-1-断,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第六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公司、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第二章能耗指标体系第七条火电机组能耗指标体系主要由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附属设备及其系统的各类能耗指标等组成。
第八条锅炉能耗指标主要是指锅炉效率,影响锅炉效率的有排烟热损失(q2)、化学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3)、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q4)、散热损失(q5)、灰渣物理热损失(q6)。
其主要影响指标有排烟温度、飞灰含碳量、漏风率、氧量等。
第九条汽轮发电机组的能耗指标主要指汽轮机效率(热耗率),影响汽轮机效率的主要是热端效率、冷端效率、通流效率、回热效率等。
主要影响指标有主汽参数、再热汽参数、缸效率、真空度、回热加热系统参数等。
第十条机组厂用电指标主要是指厂用电率,影响厂用电率的主要辅机指标有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排粉机、磨煤机、脱硫增压风机、脱硫循环泵、脱硫磨机、二次风机、流化风机、冷渣风机、循环水泵、(空冷机组)冷却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凝结水升压泵等的耗电率。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策划与建议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策划与建议摘要:在党和国家提出的建设绿色环保可持续的现代化国家,因此火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迫在眉睫,当前烟气脱硫工程的主要形式便是总承包合同的运营模式,在这一模式的前提下,对烟气脱硫项目中面临的管理及策划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并根据烟气脱硫工程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真实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从而确保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的建设能够顺利完成,工程能够在实际运行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策划;项目管理火电厂工程在日常运转中会消耗掉大量能量,因此需采取一系列的节能环保措施降低火电厂的能源消耗,而烟气脱硫工程又在这一系列节能措施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烟气脱硫项目能够成功高效的运转对火电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直观重要。
通过完成烟气脱硫工程,推动这一工程高效运转,需从项目的策划及管理方向入手,从而保证项目建设过程顺利,项目落成后高效运行。
下文中以当前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采取总承包合同这一管理模式的现状作为分析背景,对当前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在策划工作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1、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策划建议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想要取得成功首先需有一支配合默契、富有能力的队伍:在当前采取总承包合同的背景下,整个烟气脱硫工程在建设之处就对工程的工期进度、工程成本、引进的设备性能等方面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因此,项目工程建设就要将建设科学高效的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作为首要目标。
根据团队组建流程来说,在于火电厂签订过承包合同后,火电厂一方要第一时间开始组织起烟气脱硫项目的负责团队部门,项目经理由副总经理一级别的领导担任,并在项目经理的主导下在全厂范围内开始挑选负责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商务洽谈等工作的负责人员,从而组建起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项目管理团队。
这一项目团队的组织构成模式为矩阵管理模式。
项目的组织结构示意图(图一)如下:在搭建起了项目团队的基本框架之后,要开始划分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权限,将不同工作岗位的责任与义务划分明确:在总承包管理的背景下,为保证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团队在进行管理工作中,保证团队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必须保证建立起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并对其分属的不同部门岗位所负责的工作权限和范围划分清晰准确,保证权责之间相互对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提高三级责任主体环保装备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环保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火力发电企业,其他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管理、设备管理、指标管理三个部分评价指标组成,综合评价火电企业环保管理水平、环保装备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共计45项,其中,基础管理13项,设备管理26项,指标管理6项。
设备管理包括脱硫、脱硝、除尘和废水处理。
脱硫包括石灰石-石膏法、循环流化床锅炉、海水、氨法、烟气循环流化床五种工艺技术,镁法脱硫可参照石灰石-石膏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炉内喷钙(尾部增湿活化)脱硫可参照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
企业不涉及的项目不进行评价,也不计入应得分。
第五条每项评价指标包括查评依据、查证办法、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根据指标的综合性和重要性确定指标标准分。
单项指标实际得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最低为0分。
第三章评价结果第六条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得分率,是评价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绩效高低的重要依据。
得分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环保装备水平越高,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越好,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越先进。
应得分是企业应参与评价指标标准分之和,实得分是企业应参与评价指标实际评价得分之和。
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第七条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得分率低于60%为不及格,60-70%为及格,70-80%为一般,80-90%为良好,90%以上为优秀。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得分低于标准分的企业,说明该企业一项或多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环境保护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集团公司“两型企业”的重要依据。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脱硫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脱硫监督技术;(六)制定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环保改造工作管理,指导企业确定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方案,确保发电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其它燃煤发电机组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章改造原则第三条发电企业按照“东部地区2017年、中部地区2018年、西部地区2020年”实现超低排放的目标制定合理改造计划。
同时需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烟气污染物排放目标。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
地方政府有更严格的排放限值要求时,应执行地方排放要求。
第四条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应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充分诊断,结合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现场条件和新排放要求,考虑一定的处理裕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制定改造方案。
第五条改造方案应统筹考虑低氮燃烧器、脱硝、除尘、脱硫、烟囱等设施的相互影响,充分发挥各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协同脱除能力,在满足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实现环保设施经济高效运行。
第六条超低排放改造应充分挖掘管理减排的潜力,优先考虑加强燃煤管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维护等方式,保证设备达设计值运行。
对脱硝催化剂应进行定期检测和寿命管理,保证达到设计脱硝效率。
第三章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第七条超低排放改造技术主要包括:低氮燃烧器、烟气脱硝装置、烟气冷却器、除尘器、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再热器等。
第八条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路线(一)氮氧化物控制技术主要包括低氮燃烧技术、SCR烟气脱硝技术和SNCR烟气脱硝技术。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政策性建议
第1 9卷 第 8期
2) () ( 6年 8月
广 东 电 力
GUANGDONG E CTRl OW ER LE 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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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编 号 :0 72 0 2 0 )80 2 —4 10 .9 X( 06 0 .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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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我 国为 了遏制 环境 恶化 趋势 ,有效 控 制火 电厂二 氧化硫 排放 ,采 取 了一系 列措施 , 台 了一 系列促进 火 电厂 二氧化硫 控制 的法 律 、法规 和 政策 ,以加快 火 电厂二 氧化硫 治理 ,使 我 国二 氧化 硫 污染 防治 取得 了一 定 的成 效 ,烟气 脱硫设 施建 设 规模 也 得 到 不 断 的 扩 大 。到 20 04年 底 ,全 国有 2.2GW 装 机 容 量 的烟 气 脱 硫 设 施 投 运 ,约 3) 68 ( GW 装机 容 量 的 烟 气 脱 硫 设 施 正 在 施 T 建 设 。但 是 ,从 目前 我 国火 电厂二氧 化硫 治理 现状来 看 ,二 氧化硫 排放 总量依 然居 高不 下 ,而导致 火力 发 电行 业二 氧化硫 污染严 重 的原 因是多方 面 的 ,其 中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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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工〔2004〕378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
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系统各单位:
为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
意见(试行)
二OO四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主题词»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4年8月9月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
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积极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促进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非上市子公司所建设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以大代小以及环境保护改造的燃煤、燃气、燃油机组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工艺技术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其他脱硫工艺技术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脱硫工程项目建设应在满足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符合国情的原则,总体装备水平应与发电主机装备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第二章脱硫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新建、扩建机组电源项目脱硫工程建设,对脱硫工程设计建设、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会同发展计划部负责管理现有发电机组环境保护技术改造脱硫项目建设,对脱硫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审批、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脱硫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脱硫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脱硫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概念设计(预初步设计),报归口管理部门并组织审查;
(二)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书,负责工程的招标工作,评标结果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三)组织合同谈判,并与中标的环保工程公司签订合同;
(四)组织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最终版,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五)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界面划分管理办法,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和报批。
第三章脱硫工程工艺系统选择
第八条脱硫工艺的选择应根据锅炉容量和调峰要求、燃煤煤质、折算硫分、二氧化硫控制排放标准和环评要求的脱硫效率、脱硫工艺成熟程度、脱硫剂的供应条件、水源情况、脱硫副产物和飞灰的综合利用条件、脱硫废水、废渣排放条件、厂址场地布臵条件等因素,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脱硫工艺的选择主要原则如下:
(一)200MW及以上容量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装臵时,宜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二)200MW以下容量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装臵时,宜采用半干法、干法或其他费用较低的成熟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但根据电厂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以单台或多台锅炉烟气合并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三)海滨电厂燃煤含硫量<1%、海水碱度PH≥7.8,并在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可采用海水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第九条吸收塔的数量应根据锅炉容量、吸收塔尺寸、场地条件、运行可靠性和维护方便等综合确定。
原则上300MW及以上机组宜一炉配一塔,200MW及以下机组宜两炉配一塔。
第十条吸收剂的供应和制备系统设臵
(一)在外部市场能满足石灰石粉设计与供应量要求时,按外购石灰粉方案设臵吸收剂制浆系统。
(二)采用石灰石湿式(干式)磨机制浆(粉)时,全厂必须统筹考虑公用吸收剂制备系统的设臵。
第十一条脱硫后的烟气加热设备设臵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城市、工业区、人口集中地区、偏远地区等电厂环境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论证和环保评价后确定。
(一)脱硫后烟气不加热或不设臵GGH(烟气--烟气加热器),项目单位须取得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二)脱硫后烟气不加热通过烟囱排放时,烟囱应采取必要防腐措施。
(三)现有运行机组改造设臵脱硫装臵,现有烟囱防腐满足要求时,脱硫烟气可以不加热。
采用GGH加热,加热后烟囱入口处设计工况的烟气温度应不低于80℃,烟囱也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石膏脱水系统的设臵和脱水石膏的贮存
(一)在具备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或无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但水资源紧缺的地区,设臵石膏脱水系统,脱水石膏的储存应采用简单的储存间堆放方式;在受到场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石膏仓贮存方式。
如石膏暂不能综合利用,应运输至灰场进行单独堆放,待条件具备时进行综合利用。
(二)石膏脱水系统应全厂综合考虑,设臵公用的脱硫石膏脱水和储存系统。
(三)在不具备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的条件下,可以不
设臵石膏脱水系统,但是否预留场地应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脱硫废水的处理原则上应与全厂废水处理综合考虑。
(一)在可以结合机组的灰、渣排放一并处理脱硫废水并满足环保排放要求时,可以不单独设臵废水处理系统。
(二)设臵单独的废水处理系统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评价,并将所有脱硫废水集中合并处理。
第十四条脱硫工程的电气设备及控制水平应与发电机组保持基本一致。
(一)新建、扩建、以大代小发电机组脱硫工程电源与发电工程统一考虑。
(二)技术改造机组的脱硫工程电源设计,如果现行机组无法满足,可单独设计和配臵。
第十五条脱硫工程项目的电气控制楼应采用独立集中控制方式,结合场地实际条件,并与除尘、除灰控制集中布臵。
第十六条脱硫装臵的系统和设备必须满足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最低负荷、负荷变化速度以及使用寿命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工程火灾报警与检测系统应由主体工程统筹考虑,不再单独设臵。
第四章脱硫工程设备和材料选择
第十八条为了保证脱硫装臵性能和质量,积极推进脱硫设
备国产化,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结合国内目前已建脱硫工程设备材料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脱硫工程应严格控制选择设备和材料进口范围,具体见附表。
第十九条对于推荐选用国产件的设备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标准;对可选择进口件设备材料时,项目单位应上报招标文件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对于现阶段推荐进口件,应积极推进国产化。
第二十条转动设备的6kV高压电机选用国产电机,低压电机与进口件不宜拆分供货,可随设备配套供货。
第二十一条对于可选择进口的设备材料,应以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和有成功运行业绩的国产设备和材料逐步替代。
第五章脱硫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二条脱硫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土建和安装、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
第二十三条脱硫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
(一)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方式:环保工程公司负责包括整个脱硫装臵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土建和安装、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
(二)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方式:环保工程公司负
责整个脱硫装臵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指导、性能保证及验收移交。
项目单位负责工程的土建和安装,不属招标范围。
(三)设计及进口设备承包方式:环保工程公司负责整个脱硫装臵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进口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指导、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
项目单位负责国产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以及工程的土建和安装。
从保证脱硫工程项目的质量、性能、工程进度等方面出发,并结合国内目前脱硫工程的实施状况,宜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招标方式。
在项目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脱硫工程经验时,可采用设计及进口设备承包方式。
第二十四条对于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招标方式招标时,应要求环保工程公司对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费用单独报价,以便与厂内建筑安装单位报价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作好脱硫工程与主体施工建设与管理的协调与统一。
第六章脱硫工程参考进度
第二十五条脱硫工程的整体工期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到脱硫装臵临时接收的全过程,项目单位必须制订合理的网络进度计划,努力缩短建设工期。
为便于合理组织主体工程与脱硫工程总体施工进度,项目公司可参考典型脱硫工程进度表,此进度不作为脱硫工程设计、施工等承包单位投标、施工组织的依据。
2×300MW典型脱硫工程进度表
第二十六条新建电源项目脱硫工程概念设计宜在电厂主体初步设计之前完成预审查,初步设计原则上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设备和
材料的选择范围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