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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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

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

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案例一原告北京某公司与被告深圳某科技公司、北京某商贸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情简介】原告北京某公司主张其自行研发了某太阳能集热工程控制系统V11版本,并陆续研发了V12以及V13.1等版本,享有软件的著作权,几个版本之间的差异在10%以内。

原告将自己拥有权利的V13版本与被诉侵权软件委托某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组一致认为“公证处封存的太阳能控制仪芯片中提取的目标代码与委托人提供的源代码编译后生成目标代码具有同一性”,原告据此主张被告构成侵权。

被告抗辩称,原告未提供司法鉴定书附件5及代码比对详情文件,无法查实同一性,且原告称用来鉴定的权利软件版本是V13,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该软件享有著作权,且补充谈话前其主张的权利软件一直都是V11、V12版本,在开庭之后又变更诉请不应被允许。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软件权利人在诉讼中变更其所要求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版本,但是并未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证据的,其对该版本权属的主张不予支持。

软件权利人自己委托鉴定,向法院提交的鉴定意见书未体现权利软件的名称或其他有效信息的,无法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对权利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软件开发过程中通常会进行版本迭代,软件权利人在软件更新后要及时对新版本申请著作权登记。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首先明确自己权利软件的版本及代码信息,并提交与之对应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发过程材料、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权属证据;其次,也要明确被诉侵权软件的版本及对应证明侵权的证据,避免因为诉讼主张和在案证据无法对应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特别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被诉侵权软件和权利软件的一致性进行鉴定时,需要保证进行比对的两项软件,与权利软件及被诉侵权软件具有一致性,进行比对的软件来源、软件版本、代码信息等内容,应当体现在鉴定意见中。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1. 草地侵犯者案:草地侵犯者(The Invader on the Lawn)是一款由日本任天堂公司推出的游戏机游戏,该游戏的玩法和名称被中国企业抄袭,引发了一起著名的侵权案件。

2. 圣诞老人案:一家中国公司制作了一款与传统圣诞老人形象极为相似的玩具,引发了与圣诞老人传统形象版权所有者之间的侵权纠纷。

3. 爱马仕案:法国奢侈品牌爱马仕(Hermès)起诉中国公司侵犯其商标,双方之间进行了一场备受关注的商标侵权诉讼。

4. 雷蛇案:雷蛇(Razer)是一家知名的电脑外设公司,其品牌商标被一家中国公司未经授权地使用,雷蛇随后提起了侵权诉讼。

5. Adidas案:德国运动装备品牌Adidas控告一家中国公司侵犯其商标,包括标识和设计,引起了一场重大的商标侵权案。

6. 苹果案:苹果公司多次起诉中国公司侵犯其专利和商标,其中包括侵权iPhone外观设计和使用“iPhone”商标等案件。

7. 路易威登案: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起诉多家中国公司生产和销售侵权的假冒产品,引发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8. 蒙娜丽莎案: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
的作品《蒙娜丽莎》被多家公司用于商品设计和广告宣传,引起了与达·芬奇遗产管理机构之间的版权纠纷。

9. 比基尼牛仔裤案:美国服装品牌比基尼(Bikini)起诉中国
公司侵犯其商标,中国公司推出的牛仔裤设计被指与比基尼牛仔裤商标相似。

10. 哈利·波特案:英国作家J.K.罗琳的系列小说《哈利·波特》被多家中国公司未经授权地用于商品和广告中,引发了一系列的版权侵权纠纷。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外法律实践中,不乏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可谓备受瞩目,两家科技巨头之间长期存在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多个外观和软件方面的专利,而三星则以反击起诉苹果同样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最终在全球达成和解,终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二、微软与国内山寨软件生产商纠纷山寨软件生产商生产和销售盗版软件,严重侵犯了微软的知识产权。

微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成功起诉了多家山寨软件生产商,并取得了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保护了微软的知识产权,也起到了对侵权者的震慑作用。

三、华为与美国高通专利纠纷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美国高通起诉华为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要求华为支付高额赔偿。

华为则进行了专利无效宣告,并提出反诉指控高通垄断市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侵权纠纷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知名企业,一直倡导知识产权保护。

阿里巴巴将淘宝注册商标保护为自有知识产权,并通过举报、取证等方式打击侵权行为。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淘宝卖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促进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百事公司与可口可乐公司商标争议百事公司发起了一场商标争议诉讼,指控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这起官司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成为近年来商标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各自的商标权益。

六、华为与海思半导体专利保护案华为内部子公司海思半导体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华为采取了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以确保这些专利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体现了企业内部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七、日本富士胶片公司与苹果专利争议日本富士胶片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相机专利,要求苹果停售涉案产品并支付巨额赔偿。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3•【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录1.侵犯高价值技术秘密情节特别恶劣被判最高赔偿——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某、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解约后未履行保密义务侵害中药技术秘密承担巨额赔偿——南京汉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诉帝某制药(江苏)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3.开源代码权利人与软件二次开发者的权利边界——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诉亿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4.对以侵权为业情节特别严重的侵权行为科以重责——盼盼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鑫盼盼门业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5.全面保护边疆知名企业商业标识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与鸟苏啤酒(南京)有限公司、宗某(天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某啤酒有限公司、麦某啤酒有限公司、开某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6.提供商业化代练游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7.滥用知识产权全方位围追堵截真正权利人构成不正当竞争——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诉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某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8.陷阱取证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黄某均诉瑰某家居用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9.《淘气包马小跳》等中小学课外读物著作权刑事保护——被告人张某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10.全链条机械化非法制造知名烟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被告人吴某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案例1 侵犯高价值技术秘密情节特别恶劣被判最高赔偿——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某、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索引】一审:江苏高院(2019)苏民初34号二审:最高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816号【裁判要旨】判断涉案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应重点分析该信息与公知信息的异同,是否属于公知信息的简单叠加或者与一般常识的简单组合。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案例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

软件著作权的案例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介绍软件著作权案例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2018年,某公司开发了一款新型的手机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在市场上获得了很高的人气。

然而,不久后,另一家公司推出了一款与该应用程序非常相似的产品,甚至界面和功能都几乎一模一样。

原公司认为这是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软件著作权的侵犯,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其次,还有一起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某软件公司开发了一款特殊的操作系统,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改进,该操作系统在行业内占据了重要地位。

然而,一家竞争对手窃取了该操作系统的源代码,并将其用于自己的产品中。

原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公司停止使用该操作系统,并赔偿了原公司数百万的经济损失。

最后,还有一起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开发了一款独特的游戏软件,该软件在市场上获得了很高的人气。

然而,不久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盗版软件窃取了该游戏,并在网上进行了大规模的传播。

原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对方停止传播盗版软件,并赔偿了原公司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

软件开发公司应当加强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人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同时,对于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才能有效地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软件著作权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对于维护软件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软件侵权案例

软件侵权案例

软件侵权案例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软件侵权案例屡见不鲜,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软件侵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案例一,某公司未经授权私自复制软件。

某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未经软件公司授权,私自在公司内部复制了大量的软件,用于员工的办公和生产。

在一次突击检查中,该公司被发现存在大量盗版软件,最终被软件公司起诉,赔偿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案例二,个人非法传播破解软件。

某个人在互联网上非法传播了大量破解软件,吸引了大量用户下载并使用。

这些破解软件不仅侵犯了软件公司的版权,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给用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最终,该个人被软件公司提起诉讼,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案例三,软件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在软件开发领域,有时候不同的软件公司之间也会发生侵权纠纷。

比如,某个软件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无意中使用了另一个公司的代码,而未经授权就将其包含在自己的软件中。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法律纠纷,最终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软件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为了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软件的授权协议,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和使用盗版软件。

其次,软件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避免侵犯他人的版权。

最后,对于用户来说,要增强版权意识,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授权的破解软件,以免触犯法律。

总之,软件侵权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软件环境。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软件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1. 背景介绍在当今数字化信息时代,软件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盗版软件的泛滥,给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可能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造成威胁,对于盗版软件的使用和传播必须严肃对待。

2. 案例分析2.1 2013年,某公司卖淘宝店铺的三个卖家被指控销售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共侵权价值达到6.1亿元人民币。

2.2 2015年,杭州一家公司被发现使用盗版AutoCAD软件,被判赔偿1000万元。

2.3 2018年,深圳一名个人在信信公众号上出售盗版Adobe软件,涉案价值超过200万元,被判刑一年。

3.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传播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行为均构成侵权行为。

盗版软件不仅侵犯了著作权,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及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4. 危害分析4.1 对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经济损失;4.2 对用户的计算机安全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个人和企业的数据泄露和损失;4.3 侵犯著作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5. 解决办法5.1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软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5.2 提高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正版软件;5.3 深入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警惕和防范意识。

6. 结论盗版软件侵犯了著作权,损害了软件开发商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给用户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需要加大力度打击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建设健康的数字化环境。

7. 鼓励创新和正版软件需求7.1 政府在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加强督促,鼓励和促进软件行业创新,提高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通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侵权成本增加,维护正版软件市场环境,提供正版软件的环境。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标题: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回顾2024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本文将根据这些案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1、腾讯诉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腾讯指控网易侵犯其游戏《王者荣耀》的著作权,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法院最终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腾讯4亿元。

案件影响:该案件凸显了游戏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对游戏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华为专利侵权案案件概述:华为起诉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指控高通侵犯了华为的多项专利。

最终,法院判决高通存在侵权行为,需赔偿华为巨额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展示了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实力,对于维护企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作家告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多位作家指控网易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网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每位作家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对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对文学界和互联网企业都具有警示作用。

4、奥美诉百度侵权案案件概述:奥美公司指控百度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制作的短视频,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构成侵权,需赔偿奥美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反映了网络平台在内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网络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优酷诉土豆侵权案案件概述:优酷指控土豆侵犯其视频版权,要求土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土豆构成侵权,需赔偿优酷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体现了视频网站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竞争,对于规范行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6、华润医药诉石药集团侵权案案件概述:华润医药指控石药集团侵犯其药品专利权,要求石药集团润医药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药品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对于维护医药行业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指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软件进行复制、传播、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等行为。

以下是一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经典案例:
1. 微软侵犯开源软件著作权案:2008 年,微软被指控侵犯了开
源软件组织 Apache 的版权,具体来说是侵犯了 Apache 的HttpClient 和 Firewall 等软件的版权。

该案最终于 2013 年被判
胜诉,微软赔偿了 Apache 组织 500 万美元。

2. 百度文库侵犯版权案:2012 年,百度被指控在其文库产品中
侵犯了大量的版权,其中包括小说、学术论文、动漫等。

该案最终在2015 年被判胜诉,百度被判赔偿版权方 50 万元。

3. 谷歌侵犯版权案:2011 年,谷歌被指控在其搜索引擎中侵犯
了版权,具体来说是侵犯了音乐、图片和视频等领域的版权。

该案最终于 2014 年被判胜诉,谷歌赔偿了版权方 3000 万美元。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不仅会对软件著作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损害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日期】2018.04.2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以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特从该院已生效的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筛选出十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发布。

典型案例1、《后宫·甄嬛传》纠纷案吴雪岚诉广州网易、杭州网易、蓝狮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基本案情】吴雪岚,笔名流潋紫,系《后宫·甄嬛传》的原创作者,对涉案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

吴雪岚将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紫风工作室,并确认紫风工作室可以转授权。

紫风工作室授权蓝狮子公司享有涉案作品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可转授权。

蓝狮子公司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授权给杭州网易,并约定“网易云阅读平台”的实际收益归蓝狮子公司所有。

后紫风工作室和蓝狮子公司约定,原许可使用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而蓝狮子公司与杭州网易约定将原许可使用协议期顺延至2017年12月31日,并将实际收益按一定比例向蓝狮子公司支付授权费。

吴雪岚认为蓝狮子公司、杭州网易超出授权期限,在未取得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而广州网易作为“网易云阅读平台”的备案登记主体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因蓝狮子公司的授权已经到期,自然不享有进行转授权的权利,位居蓝狮子公司下游的杭州网易和广州网易亦当然不能产生转授权的效力,故被控侵权行为发生时“网易云阅读平台”使用的涉案作品已不在授权期限内,被控行为并未获得授权。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5.3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一、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2019)沪03刑初127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力受境外人员“野草”委托,招募林崟、赖冬、严杰、杨小明、黄亚胜、吴兵峰、伍健兴等人,组建“鸡组工作室”QQ聊天群,通过远程登录境外服务器,从其他网站下载后转化格式,或者通过云盘分享等方式获取《流浪地球》等2019年春节档电影在内的影视作品2425部,再将远程服务器上的片源上传至云转码服务器进行切片、转码、添加赌博网站广告及水印、生成链接,后将上述链接发布至多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为“野草”更新维护上述盗版影视资源网站。

期间,陈力收到“野草”提供的运营费用共计1250余万元,陈力个人获利约50万元,林崟、赖冬、严杰、杨小明、黄亚胜、吴兵峰、伍健兴等人获利1.8万元至16.6万元不等。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力等八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本案是境内外人员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务器为工具,专门针对热门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实施跨境侵犯著作权罪的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海量侵权案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做出了准确认定,对八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并处追缴违法所得,特别是处以财产刑,彰显了我国严厉制裁涉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专家点评】当下,借助网络的空间跨越性,犯罪分子大量采取境内外人员合作、行为分配或设施的远程控制等方式实施犯罪,隐蔽性加大,给查处、打击此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本案就属于境内外人员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务器为工具,专门针对热门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实施跨境侵犯著作权罪的典型案例,犯罪行为复杂,社会危害性大。

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电影、电视等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1. 微软诉大亚软件侵权案2006年3月,上海市版权局对大褬尗司的微软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询问,现场发现在大亚信息公司办公场所之内,发现总共9个品种共计130套的微软软件被侵权使用。

为此,微软公司将大褬尗司告上法庭,2009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微软与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大褬尗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微软公司享有的9种软件的侵害,并赔偿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本案成为我国首例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因为盗版软件诉讼而进行信息披露的案件,从而受到广泛关注。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一经审判,加强了我国上市公司及其它企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知,众多上市公司开始积极的开展企业内自检,积极联络软件合法提供商,着手消除著作权侵权隐患。

2.“珊瑚虫”引发侵权案近几年,“珊瑚虫”QQ在网上十分流行,“珊瑚虫”QQ对腾讯正版QQ进行了非法改动,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以获取巨额利益,严重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

2008年,腾迅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为由再次将“珊瑚虫”QQ原作者陈寿福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117.28万元予以追缴。

珊瑚虫QQ案件的审判结果,引起行业内极大热论。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极为关键。

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本案的最大启示。

而本案的审判结果,也成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标杆,为其它同类型侵权案件提供了案例参考。

3.斯维尔公司软件遭天正公司侵权案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正工程软件公司天正建筑设计等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有了终审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天正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软件复制品以及相关的使用手册、宣传册,从其网站上,删除与侵权软件相关的网页资料,并向斯维尔公司赔偿人民币60万元。

使用破解设计软件被起诉的案例

使用破解设计软件被起诉的案例

使用破解设计软件被起诉的案例
使用破解设计软件被起诉的案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一家名为“A”的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B”的设计软件,并授权给其员工
进行使用。

后来,“A”公司发现“B”软件存在漏洞和缺陷,导致其无法
正常运行,并且该软件的源代码也未得到妥善保护。

“A”公司因此决定通
过技术手段对“B”软件进行破解,并将其用于商业活动中。

然而,“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侵犯了软件开发商的知
识产权。

随后,“A”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指控其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罪名。

最终,“A”公司被判赔偿软件开发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使用破解设计软件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软件开发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会影响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发生。

2010年中国IT行业的十大案件

2010年中国IT行业的十大案件

2 0 年 6 , 以色 列 厂 商 艾 蒙 03 月 k i i O 1 c m 告千 橡 不 正 当竞 有 限 公司 (PV 侵权 案件 的集 中诉 系 统 (— y t m ) aXn0 .o状 PT) M S s e s 针对 深 圳 市 朗科 争 ,要 求 其 停 用 此 名 并 索 赔 1 0 讼 ,上海市 浦 东新 区人 民法 院首 次 科 技有 限 公司 的闪存 盘及 相 关领域 00 万 ,1 月2 日此案 首次 开庭 审理 , 0 8 开 庭 审理 。首次 开庭 将 审理P T 涉 的发 明专 利 ,向国家 知识 产权 局专 PV 但千橡 使 出了 “ 手换 右手 ”的招 嫌 侵犯 优朋 普 乐 网络 版权 影视 剧包 利 复 审 委 员 会 提 出 了无 效 宣 告 请 左 数 ,将 k i i . o 在干橡 内部转 至 括 : 《 云 2 、 《 尊 无上 》 、 a xn cm 风 》 至 求 。 白2 0 年6 日起 ,艾 蒙与 朗 0 3 月6
护 器 ”及 相 关 软 件 之 外 ,还 要 求 讼 ”,主 要 是针对 摩卡 软件 在 双 方 仇 ” 。 30 6 方面 连带 赔偿 腾 讯4 0 元 。 0万 “ 软件 著 作权 纠 纷 案 ” 尚未开 庭 以 2 0 年 3月 , 开 心 网 开 始 正 8 0 腾 讯 称 , “3 通 过 官 方 博 及 法 院未 正式 做 出宣 判 之前 ,就通 式 运 营 , 半 年 后 干 橡 高 价 购 得 0 6
千橡 网景 名下 , 因而未 当庭 宣判 。 《 重装 警察 》等 三十 余 部热 门影 片 科 的专利 争执 一直 相持 不下 。 去年 6 ,此 案二 次 开 庭 审 理 ,千 涉 及 侵 权 索赔 金 额 l 6 元 。 前 不 月 5万 国家知 识产 权局 专利 复 审委 员

中国十大经商法律案例(3篇)

中国十大经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经商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本文将介绍中国十大经商法律案例,以期为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十大经商法律案例1. 案例一:阿里巴巴“双11”购物节侵权案案情简介:2016年,阿里巴巴集团在“双11”购物节期间,通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消费者李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与宣传不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阿里巴巴集团赔偿李某损失,并公开道歉。

启示: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

2. 案例二:京东商城“618”促销活动侵权案案情简介:2017年,京东商城在“618”促销活动中,通过虚构商品价格、虚假优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消费者张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与宣传不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京东商城赔偿张某损失,并公开道歉。

启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应确保商品价格、优惠等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3. 案例三: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案情简介:2010年,腾讯公司因与360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被360公司诉至法院。

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干扰360软件的正常运行,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启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4. 案例四: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案情简介:2012年,百度公司因与360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被360公司诉至法院。

360公司认为百度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干扰360搜索结果,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启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尊重竞争对手,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5. 案例五:万科股权之争案案情简介:2016年,宝能集团通过收购万科股份,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与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四案【基本案情】原告享有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Server、Microsoft Visual Studio、Microsoft Windows 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本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

【入选理由】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本四案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应当提高尊重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

2、原告钱月顺与被告彭建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基本案情】“钱承恩馄饨”商品及服务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

原告钱月顺为“平阳钱承恩馄饨”的个体经营业主。

被告彭建平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外卖名片上使用“平阳钱承恩馄饨”字样,并于开设“钱承恩馄饨”店,用“钱承恩”作为门店招牌,并在左上角使用“平阳”字样。

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 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2项的适用提供了借鉴,也为温州地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违法经营生产。

3、原告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名虎烟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基本案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打火机商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

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8 万元。

被告提起上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案例。

本文将介绍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10大经典案例,旨在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一大案例:《乐视案》乐视案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该案件涉及乐视网在视频版权方面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乐视网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了巨额赔偿。

这一判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打下了重要的先例。

第二大案例:《新宝拉案》新宝拉案是中国奢侈品行业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知名奢侈品牌新宝拉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法院判决新宝拉在中国注册商标的行为合法,并对一系列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奢侈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大案例:《华为诉三星案》华为诉三星案是中国在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对抗外国竞争对手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华为对三星在智能手机技术相关专利的侵权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并要求赔偿数额庞大,这一判决对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大案例:《优衣库案》优衣库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里程碑。

该案件涉及优衣库在中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院判决优衣库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权利人巨额损失。

这一案件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大案例:《QQ战士案》QQ战士案是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涉及知名网络游戏QQ战士的版权侵权问题。

法院判决侵权行为,并做出了重大赔偿。

这一案件加大了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中国游戏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六大案例:《海瑞景观案》海瑞景观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案例。

该案涉及海瑞景观公司使用他人设计方案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海瑞景观公司需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这一判决对中国建筑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七大案例:《茅台商标案》茅台商标案是中国酒类行业的重要案件之一。

软件版权案例

软件版权案例

软件版权案例【篇一:软件版权案例】案例一,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国家版权局发布)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青岛正大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21套盗版办公及绘图软件,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山东省即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9.884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08年起,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创公司”)总经理韩猛、副总经理韩红昌为推广公司2345导航网站,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指使员工钱武星、罗华等人通过非法复制微软公司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制成“萝卜家园”等版本的盗版操作系统,并在盗版软件中捆绑、集成恶意代码,通过发布下载链接和雇佣人员线下免费发放盗版光盘等手段,提高公司网站浏览量,吸引付费广告、加载有偿链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经审计,2345网站为瑞创公司获取营业收入计人民币2387万余元。

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本案侵权时间历时三年之久,侵权行为涉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6个城市,侵权软件数量和非法经营数额均特别巨大,被害单位(微软公司)曾就本案提出1亿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

案例三,中孚电子公司、李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11年7月,山东平度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招标购买计算机,青岛中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孚信息公司”)中标。

2011年9月,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与中孚信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中孚信息公司负责供货并免费安装常用软件。

2011年9月20日,中孚信息公司委托青岛中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电子公司”)进行安装。

中孚电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强未经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同意,从互联网上下载了windowsxp操作软件和office(2003)办公软件,并雇佣他人将下载的软件复制安装到1076台计算机上。

经鉴定,李强安装的windowsxp操作软件、office(2003)办公软件与微软公司相关的正版软件文件目录结构高度相似,二进制相同的占89%以上,运行界面、软件功能相同。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一、民间艺术再创作仍受法律保护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运用自己的绘画技巧结合对京剧脸谱艺术的理解以美术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区别于其他已有作品,这是利用京剧脸谱这一民间艺术进行的再创作,体现的是一种智力创造性劳动,具有独创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企业商号搭便车被判变更名称法院审理后认为,恶意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字号并突出使用造成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三、重庆名酒“诗仙太白”遭遇“克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方作为同业竞争者对于对方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非但不主动加以避让,反而全面抄袭克隆,造成了市场混淆,有违诚实信用,依法应予以禁止。

200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简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1、正泰诉施耐德“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案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浙民三终字第276号民事调解书]【案情摘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于1999年3月11日获得“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

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公司)生产、销售的型号为C65N的小型断路器侵犯了其专利权,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施耐德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3.348亿元。

一审法院认为,施耐德公司侵犯了正泰集团的涉案专利权,并根据施耐德公司提供的数据确定其自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为3.559亿元。

一审法院于2007年9月26日判决施耐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损失3.348亿元。

施耐德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多次主持调解并于2009年4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基于施耐德公司及其母公司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与正泰集团达成全球和解,本案中施耐德公司在尊重涉案专利基础上与正泰集团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施耐德公司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向正泰集团支付补偿金人民币1.575亿元,如施耐德公司未能按期限和数额付款,正泰集团有权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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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1. 微软诉大亚软件侵权案
2006年3月,上海市版权局对大褬尗司的微软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询问,现场发现在大亚信息公司办公场所之内,发现总共9个品种共计130套的微软软件被侵权使用。

为此,微软公司将大褬尗司告上法庭,2009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微软与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大褬尗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微软公司享有的9种软件的侵害,并赔偿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本案成为我国首例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因为盗版软件诉讼而进行信息披露的案件,从而受到广泛关注。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一经审判,加强了我国上市公司及其它企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知,众多上市公司开始积极的开展企业内自检,积极联络软件合法提供商,着手消除著作权侵权隐患。

2.“珊瑚虫”引发侵权案
近几年,“珊瑚虫”QQ在网上十分流行,“珊瑚虫”QQ对腾讯正版QQ进行了非法改动,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以获取巨额利益,严重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

2008年,腾迅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为由再次将“珊瑚虫”QQ原作者陈寿福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117.28万元予以追缴。

珊瑚虫QQ案件的审判结果,引起行业内极大热论。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极为关键。

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本案的最大启示。

而本案的审判结果,也成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标杆,为其它同类型侵权案件提供了案例参考。

3.斯维尔公司软件遭天正公司侵权案
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正工程软件公司天正建筑设计等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有了终审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天正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软件复制品以及相关的使用手册、宣传册,从其网站上,删除与侵权软件相关的网页资料,并向斯维尔公司赔偿人民币60万元。

本案蕵岤内建筑软件行业首个企业间维权案例,该案在建筑行业中引发极大关注。

原被告双方均是行业知名企业,天正公司的侵权软件在行业内已经大量推广使用,该判决一经生效,意味着大量天正软件的用户成为侵权软件的使用者,斯维尔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斯维尔公司在本案中对使用侵权软件的用户侵权行为的处理,采取了“告知——警示——合作”三步走的策略,第一时间为侵权用户提供合理的方案来纠正使用侵权软件的违法行为,与用户达成了共赢的局面。

此种做法,既妥善的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又维护了用户的权益,值得推广及借鉴。

4.西门子PLM公司软件遭侵权
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明兴模具厂和明兴模具工程有限公司侵犯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由于明兴公司擅自运用西门子PLM公司的软件,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

判令明兴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明兴厂和明兴公司共同赔偿西门子PLM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此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使非法侵权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助于遏制我国沿海地区盗版现象的蔓延,充分表明了广东省司法部门打击盗版软件的决心和力度。

西门子案件的成功,不仅成功保护了西门子PLM公司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也对那些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5.方正高术案
2006年,“方正高术案”以方正公司的胜诉而落幕。

此次案件的审理可谓是一波三折。

2001年底,一审法院认定高术侵权事实后,一审判决方正获赔60万元,之后,被告高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2年7月,二审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虽然认定高术侵权事实成立,但否定了方正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匿名购买设备以获取被告侵权证据的取证方式,赔偿额陡降至13万元。

方正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06年8月,最高法院经过提审后撤销原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认定方正取证方式合法,高术赔偿方正经济损失60万元。

“方正高术案”是迄今为止我国影响力最大的软件侵权案例之一,该案在立案伊始就吸引了IT业界、媒体和大众的众多目光。

此案的最终判决认定了方正取证方式的合法性,对于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同时,这场长达5年的官司也弘扬了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对我国软件行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6.瑞图万方遭遇侵权诉讼案
2007年,国内著名GPS导航软件厂商瑞图万方,及其旗下的两家公司–北京瑞图万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长地万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将竞争对手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凯立德公司向北京瑞图万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各项诉讼费用合计近200万元,并在《中国测绘报》上登载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此案被称为“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此案的判决,事实上是对整个行业诸多不规范行业的一次警示。

行业已经认识到,如果放任知识产权的各种盗窃行业,损害的将不仅仅是瑞图万方,而是整个行业和广大的消费者;破坏导航电子地图行业的健康有序,甚至会对整个导航产业带来严重打击,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案原告胜诉,对于整个导航电子地图产业来说是重大进步,对行业的影响广泛而深远。

7.适普软件侵权案
2007年3月7日,适普软件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状告武汉某空间信息有限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适普软件称,被告公司于1998年9月和2000年11月,购买原告的V型软件7套,在其操作间内共有57台电脑安装了V型软件,重复使用7个相同的软件加密许可号。

武汉市中级法院于2007年7月3日和同年12月5日两次开庭审理该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308万元。

主审法官将被告这种行为形象的比喻为“taopai车“,是目前计算机软件行业中出现较为普遍的一种形态。

实质上,就是一种盗版行业。

此种侵权由于取证难度大,通常难以维权。

在本案中,武汉市中院通过实验方式,还原侵权手段,证实了被告的侵权行业,得以顺利判决。

该判决也将成为同类案例审理的有力范例。

8.北塔起诉摩卡软件侵权案
2010年7月27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摩卡软件诉北塔软件侵犯著作财产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而作为这一案件的胜诉方,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8月20日正式提交起诉状,起诉摩卡侵犯名誉权,要求摩卡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至此,这一历时10个月的IT运维界持久战终于落幕。

此案是我国IT运维界最有影响力的案件之一。

面对摩卡公司的恶意炒作和攻击,北塔公司使用了正确的法律手段维护本公司的名誉和权力。

这次的官司,不仅代表了北塔公司一方的胜诉,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恶意炒作”、“抹黑”等有悖诚信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得企业的竞争更多地回到健康良性的轨道上来,也使得我国软件行业的秩序逐渐走上了正轨。

9.汉王网上软件侵权案
2000年,因成功开发联机汉字输入技术而名噪一时的汉王科技一纸诉状起诉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软件著作权。

原告汉王科技称,台湾精品在对原告“汉王Win CE 联机手写汉字识别核心软件V1.0”软件进行反汇编的基础上,除局部范围改头换面以外,从整体上进行了全面抄袭和复制,并将抄袭复制的软件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及台湾掌龙网站进行公开宣传、网上下载许可和网上销售活动,造成了对汉王软件的严重侵权。

同一时间,汉王科技发现中山名人公司生产的“一指连笔王”MR-160型PDA安装了台湾精品有偿提供的盗版软件,北京当代商城销售了此侵权产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汉王科技对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台湾精品、北京当代商城实业公司提出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

2000年11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汉王科技胜诉,被告精品公司和中山名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当代商城立即停止销售由中山名人公司生产并使用侵权软件的“一指连笔王”MR-160产品,精品公司和中山名人公司共同赔偿汉王科技280万元人民币,精品公司单独赔偿汉王科技30万元人民币。

此案例是我国首例网上软件侵权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这两起案件,在法律上合理的保护了汉王公司的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了软件盗版的行为,给我国软件行业做了很好的典范,最重要的是维护了我国软件行业的知识产权秩序。

10.永兴元状告平安软件侵权
2002年,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平安的网站上发现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模拟考试系统,该考试系统的一些文档与永兴元制作的软件相似,于是将中国平安告上法庭。

2006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受理。

永兴元的案例,在业界形成了很大的关注。

被告中国平安擅自将永兴元公司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进行复制,并在网上对其进行传播,严重的损害了永兴元公司的法律权利,同时,给使用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这是对消费者极大的不尊重。

南山人民法院的审理,可以有效地保护原告的软件知识产权,同时对软件市场的秩序进行了合法的规范,使我国的软件市场更加具有合法性和秩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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