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成功维权十大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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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

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

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知产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案例一原告北京某公司与被告深圳某科技公司、北京某商贸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情简介】原告北京某公司主张其自行研发了某太阳能集热工程控制系统V11版本,并陆续研发了V12以及V13.1等版本,享有软件的著作权,几个版本之间的差异在10%以内。

原告将自己拥有权利的V13版本与被诉侵权软件委托某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组一致认为“公证处封存的太阳能控制仪芯片中提取的目标代码与委托人提供的源代码编译后生成目标代码具有同一性”,原告据此主张被告构成侵权。

被告抗辩称,原告未提供司法鉴定书附件5及代码比对详情文件,无法查实同一性,且原告称用来鉴定的权利软件版本是V13,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该软件享有著作权,且补充谈话前其主张的权利软件一直都是V11、V12版本,在开庭之后又变更诉请不应被允许。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软件权利人在诉讼中变更其所要求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的版本,但是并未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证据的,其对该版本权属的主张不予支持。

软件权利人自己委托鉴定,向法院提交的鉴定意见书未体现权利软件的名称或其他有效信息的,无法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对权利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软件开发过程中通常会进行版本迭代,软件权利人在软件更新后要及时对新版本申请著作权登记。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首先明确自己权利软件的版本及代码信息,并提交与之对应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发过程材料、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权属证据;其次,也要明确被诉侵权软件的版本及对应证明侵权的证据,避免因为诉讼主张和在案证据无法对应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特别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被诉侵权软件和权利软件的一致性进行鉴定时,需要保证进行比对的两项软件,与权利软件及被诉侵权软件具有一致性,进行比对的软件来源、软件版本、代码信息等内容,应当体现在鉴定意见中。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外法律实践中,不乏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可谓备受瞩目,两家科技巨头之间长期存在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多个外观和软件方面的专利,而三星则以反击起诉苹果同样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最终在全球达成和解,终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二、微软与国内山寨软件生产商纠纷山寨软件生产商生产和销售盗版软件,严重侵犯了微软的知识产权。

微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成功起诉了多家山寨软件生产商,并取得了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保护了微软的知识产权,也起到了对侵权者的震慑作用。

三、华为与美国高通专利纠纷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美国高通起诉华为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要求华为支付高额赔偿。

华为则进行了专利无效宣告,并提出反诉指控高通垄断市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侵权纠纷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知名企业,一直倡导知识产权保护。

阿里巴巴将淘宝注册商标保护为自有知识产权,并通过举报、取证等方式打击侵权行为。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淘宝卖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促进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百事公司与可口可乐公司商标争议百事公司发起了一场商标争议诉讼,指控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这起官司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成为近年来商标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各自的商标权益。

六、华为与海思半导体专利保护案华为内部子公司海思半导体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华为采取了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以确保这些专利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体现了企业内部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七、日本富士胶片公司与苹果专利争议日本富士胶片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相机专利,要求苹果停售涉案产品并支付巨额赔偿。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3•【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录1.侵犯高价值技术秘密情节特别恶劣被判最高赔偿——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某、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解约后未履行保密义务侵害中药技术秘密承担巨额赔偿——南京汉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诉帝某制药(江苏)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3.开源代码权利人与软件二次开发者的权利边界——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诉亿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4.对以侵权为业情节特别严重的侵权行为科以重责——盼盼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鑫盼盼门业有限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5.全面保护边疆知名企业商业标识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与鸟苏啤酒(南京)有限公司、宗某(天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某啤酒有限公司、麦某啤酒有限公司、开某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6.提供商业化代练游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7.滥用知识产权全方位围追堵截真正权利人构成不正当竞争——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诉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某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8.陷阱取证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黄某均诉瑰某家居用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9.《淘气包马小跳》等中小学课外读物著作权刑事保护——被告人张某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10.全链条机械化非法制造知名烟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被告人吴某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案例1 侵犯高价值技术秘密情节特别恶劣被判最高赔偿——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某、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索引】一审:江苏高院(2019)苏民初34号二审:最高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816号【裁判要旨】判断涉案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应重点分析该信息与公知信息的异同,是否属于公知信息的简单叠加或者与一般常识的简单组合。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案例

软件著作权案例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

软件著作权的案例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介绍软件著作权案例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2018年,某公司开发了一款新型的手机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在市场上获得了很高的人气。

然而,不久后,另一家公司推出了一款与该应用程序非常相似的产品,甚至界面和功能都几乎一模一样。

原公司认为这是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软件著作权的侵犯,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其次,还有一起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某软件公司开发了一款特殊的操作系统,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改进,该操作系统在行业内占据了重要地位。

然而,一家竞争对手窃取了该操作系统的源代码,并将其用于自己的产品中。

原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对方公司停止使用该操作系统,并赔偿了原公司数百万的经济损失。

最后,还有一起关于软件著作权的案例。

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开发了一款独特的游戏软件,该软件在市场上获得了很高的人气。

然而,不久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盗版软件窃取了该游戏,并在网上进行了大规模的传播。

原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对方停止传播盗版软件,并赔偿了原公司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

软件开发公司应当加强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人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同时,对于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才能有效地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软件著作权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对于维护软件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

中国十大软件侵权案例1. 微软诉大亚软件侵权案2006年3月,上海市版权局对大褬尗司的微软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询问,现场发现在大亚信息公司办公场所之内,发现总共9个品种共计130套的微软软件被侵权使用。

为此,微软公司将大褬尗司告上法庭,2009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微软与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大褬尗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微软公司享有的9种软件的侵害,并赔偿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本案成为我国首例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因为盗版软件诉讼而进行信息披露的案件,从而受到广泛关注。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一经审判,加强了我国上市公司及其它企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知,众多上市公司开始积极的开展企业内自检,积极联络软件合法提供商,着手消除著作权侵权隐患。

2.“珊瑚虫”引发侵权案近几年,“珊瑚虫”QQ在网上十分流行,“珊瑚虫”QQ对腾讯正版QQ进行了非法改动,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以获取巨额利益,严重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

2008年,腾迅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为由再次将“珊瑚虫”QQ原作者陈寿福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117.28万元予以追缴。

珊瑚虫QQ案件的审判结果,引起行业内极大热论。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极为关键。

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本案的最大启示。

而本案的审判结果,也成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标杆,为其它同类型侵权案件提供了案例参考。

3.斯维尔公司软件遭天正公司侵权案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正工程软件公司天正建筑设计等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有了终审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做出终审判决:天正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软件复制品以及相关的使用手册、宣传册,从其网站上,删除与侵权软件相关的网页资料,并向斯维尔公司赔偿人民币60万元。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标题: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回顾2024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本文将根据这些案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1、腾讯诉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腾讯指控网易侵犯其游戏《王者荣耀》的著作权,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法院最终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腾讯4亿元。

案件影响:该案件凸显了游戏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对游戏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华为专利侵权案案件概述:华为起诉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指控高通侵犯了华为的多项专利。

最终,法院判决高通存在侵权行为,需赔偿华为巨额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展示了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实力,对于维护企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作家告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多位作家指控网易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网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每位作家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对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对文学界和互联网企业都具有警示作用。

4、奥美诉百度侵权案案件概述:奥美公司指控百度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制作的短视频,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构成侵权,需赔偿奥美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反映了网络平台在内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网络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优酷诉土豆侵权案案件概述:优酷指控土豆侵犯其视频版权,要求土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土豆构成侵权,需赔偿优酷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体现了视频网站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竞争,对于规范行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6、华润医药诉石药集团侵权案案件概述:华润医药指控石药集团侵犯其药品专利权,要求石药集团润医药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药品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对于维护医药行业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软件著作权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指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软件进行复制、传播、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等行为。

以下是一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经典案例:
1. 微软侵犯开源软件著作权案:2008 年,微软被指控侵犯了开
源软件组织 Apache 的版权,具体来说是侵犯了 Apache 的HttpClient 和 Firewall 等软件的版权。

该案最终于 2013 年被判
胜诉,微软赔偿了 Apache 组织 500 万美元。

2. 百度文库侵犯版权案:2012 年,百度被指控在其文库产品中
侵犯了大量的版权,其中包括小说、学术论文、动漫等。

该案最终在2015 年被判胜诉,百度被判赔偿版权方 50 万元。

3. 谷歌侵犯版权案:2011 年,谷歌被指控在其搜索引擎中侵犯
了版权,具体来说是侵犯了音乐、图片和视频等领域的版权。

该案最终于 2014 年被判胜诉,谷歌赔偿了版权方 3000 万美元。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不仅会对软件著作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损害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例1、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作品,违法经营额6、3万元,违法所得2、82万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万元,罚款人民币12、6万元。

2、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12月,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DJ020网"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调查。

经查,莫某某开设"DJ020网",向公众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达62286首,且会员数量众多,仅2015年两个月内,在线支付的订单总金额为6240元,等待付款的订单总金额达257547、48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网络服务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0元,罚款人民币131、8937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2015年6月,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凤凰网以及苹果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军事秘录合集"和"凤凰开卷"传播《中越战争秘录》一书,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点击数量大,且系反复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2012年度)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三终字第8、9号民事调解书)【案情摘要】2000年,唯冠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分别在多个国家、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其中包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

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与唯冠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台湾唯冠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iPad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公司。

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公司,主张根据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书》及相关证据,请求判令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获准在计算机等商品上注册的“IPAD”商标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判令深圳唯冠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IP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促成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典型意义】苹果公司ipad产品是一款在市场上广受欢迎的产品,获得该商标对其来讲意义重大。

而该案纠纷发生时,深圳唯冠公司濒临破产,涉及债权人多达数百人,最大的财产估值集中在iPad商标上。

对双方来讲,调解是其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法院从这一基础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调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彻底解决双方在美国、香港以及国内的一系列纷争,向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日益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司法保护状况,受到多家国内外媒体的正面评价。

2.“三一”驰名商标保护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永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重工公司)是第1550869号及第6131503号“三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5.3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一、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2019)沪03刑初127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陈力受境外人员“野草”委托,招募林崟、赖冬、严杰、杨小明、黄亚胜、吴兵峰、伍健兴等人,组建“鸡组工作室”QQ聊天群,通过远程登录境外服务器,从其他网站下载后转化格式,或者通过云盘分享等方式获取《流浪地球》等2019年春节档电影在内的影视作品2425部,再将远程服务器上的片源上传至云转码服务器进行切片、转码、添加赌博网站广告及水印、生成链接,后将上述链接发布至多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为“野草”更新维护上述盗版影视资源网站。

期间,陈力收到“野草”提供的运营费用共计1250余万元,陈力个人获利约50万元,林崟、赖冬、严杰、杨小明、黄亚胜、吴兵峰、伍健兴等人获利1.8万元至16.6万元不等。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力等八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本案是境内外人员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务器为工具,专门针对热门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实施跨境侵犯著作权罪的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海量侵权案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做出了准确认定,对八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并处追缴违法所得,特别是处以财产刑,彰显了我国严厉制裁涉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专家点评】当下,借助网络的空间跨越性,犯罪分子大量采取境内外人员合作、行为分配或设施的远程控制等方式实施犯罪,隐蔽性加大,给查处、打击此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本案就属于境内外人员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务器为工具,专门针对热门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实施跨境侵犯著作权罪的典型案例,犯罪行为复杂,社会危害性大。

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电影、电视等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重要。

以下为您呈现十个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多个领域,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维护创新成果、促进市场竞争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

案例一:“_____”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_____”作为知名品牌,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_____”商标相似的标识,企图混淆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

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自身的商标权益。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承载着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

对于知名商标,应给予充分的保护,防止他人恶意仿冒和侵权。

案例二:“_____”专利侵权纠纷案“_____”专利技术在所属领域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

但有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使用该专利技术的产品,给专利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专利权人依法提起诉讼,经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和技术比对,最终获得了胜诉和相应的赔偿。

此案例凸显了专利保护对于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

只有确保专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投入,推动行业的发展。

案例三:“_____”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部热门的“_____”作品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多个平台擅自提供下载和在线观看服务。

著作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反映了在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

网络平台应加强自律,尊重著作权,同时,法律也应不断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案例四:商业秘密侵权案某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被其离职员工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通过法律调查和证据收集,最终查明了侵权事实,侵权方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分享(3篇)

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计算机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分享几个典型的计算机行业法律案例,以期为业界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并申请了专利。

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软件功能,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2. 如果侵权,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其产品中使用的软件功能与原告专利相同,构成了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在研发过程中,要注重技术创新,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三、案例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将一项商业秘密授权给被告使用。

协议期满后,被告未按约定停止使用该商业秘密,反而将其泄露给了其他竞争对手。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2. 如果侵权,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协议期满后,未按约定停止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且将其泄露给其他竞争对手,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启示:1. 企业应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2. 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避免侵权风险。

四、案例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计算机软件,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推广。

某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宣传其产品时,使用了与原告软件相似的名称和功能描述,误导消费者。

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例

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例

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例案例一:淘宝网侵权软件著作权案日期:2018年3月15日案件背景: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一家知名电商平台淘宝网上,用户在搜索栏输入某款手机游戏的名称时,显示出多款名为《奇迹之旅》的游戏,这些游戏内容与原版游戏完全一致,且由不同的游戏开发商发布。

游戏开发商A认为其拥有该款游戏的软件著作权,并于当天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案件进程:1. 2018年3月15日,游戏开发商A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指控淘宝网侵犯其软件著作权,要求淘宝网停止上传、下载、复制、展示、推广与其游戏《奇迹之旅》名称相同或与之相似的游戏,并赔偿损失。

2.法院受理后,安排庭审,并通知淘宝网以及相关游戏开发商B、C出庭。

3. 2018年6月10日,庭审正式开始。

游戏开发商A提供了其在游戏上线前提交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和程序代码等证据,证明其拥有《奇迹之旅》的软件著作权。

4.淘宝网辩称其作为电商平台,只提供商品信息展示和交易平台,对于上架游戏产品只进行了普通审核,并无侵权行为。

游戏开发商B、C辩称它们的游戏与游戏开发商A的《奇迹之旅》无关,不存在侵权行为。

5.双方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和质证,包括相关合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游戏画面对比等,以证明各自的主张。

6.法庭在多次开庭后,最终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终审裁决。

裁决结果:1.法庭判定淘宝网虽然不直接制作游戏,但通过提供搜索引擎功能,使得涉案游戏产品能够被用户搜索到,进而实施了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2.法庭判定游戏开发商B、C并无侵权行为,因其游戏与原告游戏《奇迹之旅》不同,不存在造成混淆的情况。

3.法庭判定淘宝网须立即停止上传、下载、复制、展示、推广与原告游戏《奇迹之旅》相同或相似的游戏,并赔偿游戏开发商A的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4.法庭判决生效后,淘宝网在规定时间内执行裁决,并支付相应赔偿款。

律师点评:本案例中,淘宝网作为电商平台被判定为侵权的原因是其提供搜索引擎功能,使得侵权游戏能够被用户搜索到。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践案例分析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践案例分析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践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著作权保护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软件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软件著作权侵权问题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以几个实践案例为例,深入分析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践,并探讨如何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

1. 案例一:IT科技公司A公司创新软件被竞争对手盗取IT科技公司A公司研发了一款全新的软件,具有独特的界面设计和高效的功能,为用户提供了便利。

然而,不久后,竞争对手B公司发布了一款类似的软件,界面和功能几乎一模一样。

A公司怀疑B公司存在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于是决定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针对这个案例,A公司首先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对软件作品的确认和保护,可以为软件创作者提供法律依据。

A公司可以向相关机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证明其软件作品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如果B公司侵权,A公司可以凭借登记证书提起法律诉讼。

此外,A公司还可以采取技术保护措施来防止软件被盗取。

例如,加密和数字签名技术可以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修改。

A公司可以在软件中加入加密算法和数字签名验证模块,确保软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案例二:网络平台C公司未获得授权擅自使用他人软件网络平台C公司是一家提供在线教育服务的企业。

他们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款教育软件,但事实上,该软件是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

被侵权的软件作者D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个案例,D先生可以首先与网络平台C公司进行协商,并提供证据以证明该软件为他的创作。

如果协商不成功,D先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络平台C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此外,D先生还可以通过公开谴责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声誉。

他可以在相关技术论坛或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声明,揭露网络平台C公司的侵权行为,并提醒用户不要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3. 案例三:开发者E公司加强软件保护,防止盗版开发者E公司是一家开发和销售软件的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案例一:微信侵权事件在微信普及的今天,社交媒体上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一起有关微信侵权的案件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

这次案件涉及到了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权和侵权责任的界定,给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案例二:饭否网著作权争议饭否网是中国自主研发的长微博平台,曾因涉嫌侵犯用户的著作权而引发争议。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因其对于网络平台的版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司法解释和指导。

案例三:新浪微博“蹭热点”在2015年,新浪微博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独家新闻报道,被指责为“蹭热点”。

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新闻报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护和规范。

案例四:小米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中国知名的科技公司,小米也曾卷入一起专利侵权纠纷。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专利权益的保护和法律适用提供了参考和警示。

案例五:盗版游戏销售盗版游戏销售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领域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盗版游戏销售案,将其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

此案例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和维权提供了积极的法律支持。

案例六:被动光纤技术纠纷光纤技术作为现代通信领域的重要突破和应用,也引发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技术创新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司法指引。

案例七:苹果商标争议苹果作为全球知名的科技巨头,其商标权利被侵犯的案件也备受关注。

一起涉及苹果商标争议的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案例八:音乐网站未经许可播放网络音乐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也得到了相应的规定和执法。

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涉及音乐网站未经许可播放他人作品的案件,将其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音乐版权的保护和利益分配提供了法律指引。

案例九:节目直播侵权纠纷在互联网时代,节目直播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娱乐方式。

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案例1 / “天线宝宝”过程性模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上海布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鲸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1)沪73民初466号民事判决,合议庭:陆凤玉、徐玉兰、顾月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沪民终551号民事判决,合议庭:徐俊、张莹、马剑峰】案情摘要原告上海布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某公司)系名称为“机器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被告上海鲸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鲸某公司)生产、销售了“Make-U”系列组装机器人产品,其中附带有“项目实践手册”,手册中展示了11种模型搭建步骤,其中“天线宝宝”模型搭建图纸中标明有控制器、两个白色车轮、两个万向轮的搭建步骤以及组合后造型,该组合后造型系“项目实践手册”中展示的“天线宝宝”最终造型的底座。

布某公司认为,“天线宝宝”底座造型的外观设计与其专利构成近似,鲸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布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故请求法院判令鲸某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63999元。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鲸某公司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本身是一堆积木零件,可以组装成多种整体设计不同的积木造型,且被诉侵权组件模型仅是过程性模型并非最终造型,最终造型不确定也不唯一,故被诉侵权组件模型不是被诉侵权产品,不能与涉案专利进行比对。

即使可以比对,二者亦具有实质性差异,不构成近似。

一审判决:驳回布某公司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布某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涉案专利不属于组件产品外观设计专利,而是一般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不涉及组件的保护,故侵权比对内容为被诉侵权组件模型有无实施涉案专利保护的整体外观设计。

客观上,根据鲸某公司项目实践手册指引,可以通过拼装各组件实现被诉侵权组件模型的机器人设计,且组件本身已具备作为产品的实用功能,消费者并不必然需要利用所有组件拼装完成“最终造型”才能投入使用;主观上,该过程性模型并非是依靠消费者自行创造独立拼装产生,而是来源于鲸某公司在项目实践手册的指引,鲸某公司在主观上已预见到其销售的产品可以拼装出被诉侵权组件模型且予以引导。

软件版权案例

软件版权案例

软件版权案例【篇一:软件版权案例】案例一,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国家版权局发布)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青岛正大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21套盗版办公及绘图软件,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山东省即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9.884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08年起,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创公司”)总经理韩猛、副总经理韩红昌为推广公司2345导航网站,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指使员工钱武星、罗华等人通过非法复制微软公司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制成“萝卜家园”等版本的盗版操作系统,并在盗版软件中捆绑、集成恶意代码,通过发布下载链接和雇佣人员线下免费发放盗版光盘等手段,提高公司网站浏览量,吸引付费广告、加载有偿链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经审计,2345网站为瑞创公司获取营业收入计人民币2387万余元。

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本案侵权时间历时三年之久,侵权行为涉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6个城市,侵权软件数量和非法经营数额均特别巨大,被害单位(微软公司)曾就本案提出1亿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

案例三,中孚电子公司、李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11年7月,山东平度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招标购买计算机,青岛中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孚信息公司”)中标。

2011年9月,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与中孚信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中孚信息公司负责供货并免费安装常用软件。

2011年9月20日,中孚信息公司委托青岛中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电子公司”)进行安装。

中孚电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强未经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同意,从互联网上下载了windowsxp操作软件和office(2003)办公软件,并雇佣他人将下载的软件复制安装到1076台计算机上。

经鉴定,李强安装的windowsxp操作软件、office(2003)办公软件与微软公司相关的正版软件文件目录结构高度相似,二进制相同的占89%以上,运行界面、软件功能相同。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思想和劳动中所拥有的、有关创造性的和重要性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多种形式。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着不同的知识产权法规,而其中涌现出的一些典型案例往往对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侵权行为的防范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本文将介绍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Apple vs. Samsung这是一起备受关注的专利侵权案例。

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了其多个方式设计的外观和界面专利。

这场案件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也引发了一系列有关设计专利的法律争议。

2. Google vs. Oracle这是一场关于软件版权的案件。

Oracle公司指控谷歌侵犯了其Java编程语言的版权,要求谷歌支付巨额赔偿。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和争议。

3. Disney vs. Redbox迪士尼公司指控Redbox公司侵犯了其DVD销售版权,并要求Redbox停止销售迪士尼公司的DVD。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的讨论。

4. Louis Vuitton vs. Dooney & Bourke这是一场关于商标侵权的案件。

路易威登公司指控Dooney & Bourke公司在其手袋上使用了与其商标相似的图案,要求Dooney & Bourke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这场案件提醒了人们商标保护的重要性。

5. Adidas vs. Skechers阿迪达斯公司指控Skechers公司在其鞋类产品上侵犯了其商标和设计专利,要求Skechers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商标和设计专利保护的讨论。

6. Huawei vs. Samsung华为公司指控三星公司侵犯了其智能方式通信专利,要求三星支付巨额赔偿。

这场案件反映了全球通信技术领域中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7. Microsoft vs. Motorola微软公司指控摩托罗拉侵犯了其方式操作系统的专利,要求摩托罗拉支付专利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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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软件著作权成功维权十大案例之一
临危受命,严密证据链让被告无处可逃
导读:一场历时一年多的“图像预处理”软件著作权之争终于在2015年09月17日下午谢幕。

在本案一审审理中,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长昊律师事务所临危受命、不负重望,最终喜得佳绩。

我所律师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案件亲办过程中,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让被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本所回顾此案办理历程并就案件核心予以展述,一起共勉。

软件被盗,果断维权
2012年7月20日,张XX、陈XX将其共同享有的《XXX软件》(以下简称涉案侵权软件)转让给XH公司,并签订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出具证书号为软著登字第XX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记载:著作权人为XH公司,开发完成日期为2009年9月9日,权利取得方式为受让,权利范围为全部权利。

被告人李XX注册成立深圳市HCRZ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CRZ公司),在宝安区西乡黄田草围第一工业区租赁厂地生产摄像头,并未经原告XH公司授权在其生产的摄像头上安装XH公司所有的涉案侵权软件。

2014年05月30日10时,XH公司代表张XX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告人李XX所有的HCRZ公司生产的摄像头软件侵犯其公司研发的软件著作权,2014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草围第一工业区HCRZ公司查获各类型摄像头5000多个,其中安装了涉案侵权软件的的HD-500T摄像头477个,查获电脑、烧录器等工具,并将被告人李XX当场抓获。

侦查机关从现场查获的电脑中提取到对账单,经统计,被告人李XX已销售HD-500T摄像头12899个,销售额为980180元。

维权路漫漫,长昊律师为当事人利益克服重重困难以求法律公义
被害单位XH公司软件著作权维权一案,历时一年多,期间被告人对于其侵权之
事实一概不予承认,长昊律师在与被告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终于在2015年09月17日这一天成功的击败了被告人,赢得了案件的胜利,最终宝安法院判处被告人三年半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五万元罚金。

本案的办理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长昊律师在指导XH公司维权过程中主要克服了如下困难:
一、指导被害单位开始组织HCRZ公司相应的侵权证据,在本案立案之前委托鉴定机构将XH公司生产的摄像头与XH公司公证购买的HCRZ公司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技术鉴定,鉴定机构认定两款产品的软件具有关联性,并出具了对两款产品具有关联性的说明,即两款产品的软件极有可能是相同的;
二、指导被害单位找到HCRZ公司生产侵权产品的场所,协助办案机关现场查获了涉嫌侵权产品,并在现场查获的HCRZ公司电脑内发现了许多XH公司的资料及与XH公司软件相同的程序文件;
三、在涉嫌侵权产品加密而无法与XH公司产品比对的情形下,第一时间组织被害单位技术人员共同探讨突破口,并将具有可行性方案积极与鉴定专家沟通,从专业律师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到权威鉴定意见书;
四、在被告人对于其侵权之事实一概不予承认的情形下,让被告人在充足证据前无所遁形。

长昊律师团队注意研究案件的新问题、新情况,以面对瞬息万变的法律博弈,在与狡猾的被告人交手时,体现的是长昊律师团慎密的法律思维以及敬业的执业态度,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形成了独特、严谨的办案风格,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长昊作为“专业知识产权顶尖律所”名不虚传,实至名归。

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保障鉴定顺利进行
长昊律师团队认为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鉴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软件著作权案件中,被害单位在主张被告人侵权事实时,应当提交涉案软件与权利人的软件
具有“同一性”的鉴定报告。

但在实践操作中,往往不能很顺利的获取到被告人的目标代码以及源代码,因而无法进行“同一性”比对,这时候律师的价值便凸显出来。

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我们建议当事人选择有专业实战经验的软件著作权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熟悉相关法院对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认定的关键点,并对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较为熟悉,才不至于影响案件进程。

例如,本案中,被害单位提交的第一份鉴定意见书的结论是:“两个产品的软件具有关联性”,该份报告能否证明两个软件具有“同一性”,是依然存在瑕疵的,但凡是权威机构的技术鉴定,一般可以成为法院认定侵权事实的依据,但鉴定机构只能根据现有存在的事实做出认定,而长昊律师团队是绝对不会允许证据瑕疵的情形出现的,因此,第二份鉴定意见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我们面对的是同样的难题,即依然无法获取涉案侵权产品的目标代码,那么该如何完成鉴定呢?关键是要认定查获的HCRZ公司电脑内的涉嫌侵权软件与XH公司的软件是相同的,且被告人使用了涉嫌侵权软件。

总而言之,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一定需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这是一起典型的软件著作权维权案件,其充分展现了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

该起案件的胜利也在时刻提醒着长昊律师团队,作为知识产权顶尖律所,维权的道路是任重而道远的,也让我们时刻铭记着自己的使命,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后记
此案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

其中法律适用是最为重要的。

作为本案承办律师,自认为以下几点是本案司法实践较为有意思的,且是本人最大的收益。

(一)在软件著作权人已经证明了被控侵权人的软件在软件设计缺陷等方面与著作权人的软件确实存在相同之处的情况下,被控侵权人对于其所谓合法来源既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又不愿意提供相应软件源代码或者目标代码的,可以判定双方软件之间构成实质性相同,侵权成立。

本案中,被告李XX,对于经鉴定部门已经出具了其公司的软件在软件设计缺陷等方面与著作权人XH公司的软件确实存在相同之处的鉴定意见,仅是口头否认所用软件不是来源于XH公司,自称是来源华强北,但对于具体来源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且也无法提供涉案软件对应的源代码或者目标代码,结合侦查机关在被告李XX的电脑里找出了很多标有“XH”字样的文件,特别在扣押李某电脑里也找出了涉案软件的目标代码,跟XH公司目标代码一模一样,已经足有证明侵权事实存在。

(二)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涉案软件的价值应以涉案产品的销售金额作为认定依据。

软件的著作权价值包括软件产品本身通过发行、出租、许可、转让等实现的利益,也包括实现软件功能而形成的产品进入流通后产生的价值。

本案中,从涉案软件功能表明,其与硬件在实现产品使用性质上具有不可分离性,且涉案软件的价值即体现在涉案产品进入流通后产生的价值。

被控侵权摄像头的价值主要在于实现其产品功能的软件程序,因此,涉案软件著作权价值为涉案产品的主要价值构成,应以涉案产品的销售金额作为非法经营额。

(三)公证购买是软件著作权侵权类案件固定侵权事实的必要手段
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是共识问题,如何合法固定侵权事实成为该类案件维权的首要解决问题,现目前较为被认可的就是公证保全。

本案中,著作权人通过公证购买手段获取了涉案被控侵权摄像头,并据此分析出涉案侵权软件与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间的关联性,属著作权人获取涉案侵权事实存在的必要手段,并非引诱涉案犯罪行为的发生,该笔购买行为合理、合法;是著作权人维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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