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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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

广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

广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2024年3月13日)目录案例一:黄某与某商行、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二:莫某与邓某等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案例三:周某与某美术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案例四:郭某与某百货店产品责任纠纷案案例五:汤某与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六:黄某与某婚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例七:周某与某通讯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八:林某与某公司经营场所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案例九:钟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十:陈某与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一、黄某与某商行、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黄某系老年消费者。

某公司系微信小程序商城的经营者,某商行入驻该微商城,对其销售的茶叶作出了“下单送自动茶具8件套”的宣传。

黄某基于赠品的诱惑下单购买了2斤茶叶,并支付了价款,但收货后发现仅有茶叶,并没有商品宣传中承诺赠送的8件套茶具。

后黄某多次向某商行申请退货退款,并向作为微商城经营者的某公司投诉,但该公司未处理双方纠纷就关闭了售后流程,各方协商无果。

黄某遂以消费欺诈为由,起诉要求某商行退款并三倍赔偿,同时主张某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裁判结果法院认为,黄某基于该商行的虚假承诺作出购买决定,某商行未按承诺交付赠品,且在消费者多次投诉时依然拒绝交付,遂认定某商行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和保障责任,单方面关闭售后流程,致使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应与商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典型意义现实生活中存在商家采取不正当销售策略,将低价商品与高价赠品捆绑销售。

“触网”经验不足的消费者,比如老年人极易陷入此类网购套路,被高价赠品吸引作出购买低价商品的意思表示。

商品售出后,商家故意不交付宣传承诺的赠品,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引诱消费者下单,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认定商家构成欺诈,依法退还货款并承担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本案对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保护“触网”经验不足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一、食品安全问题1. 案例一:某食品公司生产的牛奶中被检出有毒物质。

消费者购买该牛奶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导致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消费者通过起诉获得了赔偿,并迫使该公司改善其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系统。

2. 案例二:某餐厅提供的食物中被检出有违禁添加剂。

消费者购买该食物后发生过敏反应,导致消费者需要紧急就医。

消费者通过诉讼追究了该餐厅的责任,并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二、虚假广告问题3. 案例三:某化妆品公司推出一款声称可以实现祛斑效果的产品,但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该产品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消费者起诉该公司,要求退款并获得赔偿,最终赢得了官司,该公司被迫赔偿并改善了宣传广告的内容。

4. 案例四:某汽车销售商在广告中夸大了车辆的燃油经济性能,误导了消费者。

消费者购买了该车辆后发现实际燃油经济性能与广告中描述的有很大差距。

消费者将该销售商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三、产品质量问题5. 案例五:某电器品牌生产的洗衣机频繁出现故障,消费者多次维修却无法解决问题。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该品牌被迫改进产品质量,并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案例六:某手机品牌生产的手机在短时间内频繁出现屏幕发黑的问题。

消费者通过维权途径要求更换或退款,并成功获得了满意的解决方案。

该品牌被迫改进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不合理条款问题7. 案例七:某银行在信用卡合同中设置了过高的违约金,且未明示相关费用的具体信息。

消费者因逾期还款而被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导致消费者负担极重。

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该银行,最终胜诉并迫使该银行修订了相关合同条款。

8. 案例八:某房地产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超过法定比例索取定金,限制买方权益。

被损害的消费者起诉该开发商,最终成功改变了合同条款,并赢得了合理的赔偿。

五、服务质量问题9. 案例九:某快递公司因操作失误导致消费者包裹损坏或丢失。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并迫使该快递公司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操作流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十大典型案例,以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方式展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 食品安全案例在过去的几年里,有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例如,某饮料公司被曝光添加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

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强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 电子产品质量案例电子产品是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消费者权益,生产低质量的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通过维权途径要求企业退货或维修。

这些案例使得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3. 消费者信息被泄露案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在一起重大案件中,某电商平台泄露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隐私泄露。

政府采取了严厉的行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信息保护机制,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4. 假冒伪劣商品案例长期以来,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困扰着消费者。

政府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维权行动,增加了打假的力量。

5. 金融服务欺诈案例金融服务欺诈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

政府加大了对金融服务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严密的监管制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6. 旅游服务不规范案例旅游服务是消费者常见的消费行为之一。

然而,一些旅行社存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困扰。

政府加强了对旅行社的监管,强化了对服务不规范行为的处罚,推动旅行社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7. 公共交通服务不达标案例公共交通是大众出行的重要方式,但有些公共交通企业存在服务不达标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经典维权法律案例(3篇)

经典维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先生,男性,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

案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

2018年6月,张先生在某家电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

购买时,销售人员向张先生承诺该冰箱具有节能、保鲜等功能,且售后服务完善。

张先生在销售人员承诺下,购买了该冰箱。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张先生发现冰箱存在以下问题:1. 冰箱噪音过大,影响日常生活;2. 冰箱保鲜效果不佳,食物容易变质;3. 冰箱故障频繁,多次维修。

张先生认为,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不到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于是,张先生向被告提出退货或更换同型号冰箱的要求。

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2. 张先生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3. 法院应如何判决?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销售给张先生的冰箱确实存在噪音过大、保鲜效果不佳、故障频繁等问题。

被告在销售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真实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同时,被告的售后服务确实存在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张先生的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合法权益。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冰箱;2. 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赔偿张先生购买冰箱的货款及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元;3. 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先生公开道歉。

五、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

本案中,被告某家电品牌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具有以下特点:1. 案件涉及面广,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强。

本案中,张先生在购买冰箱时,对产品性能、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发现问题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维权成功案例

消费者权益维权成功案例

消费者权益维权成功案例消费者权益维权是指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商品质量问题、商家欺诈行为等问题屡见不鲜。

然而,随着消费者保护法的实施以及消费者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通过维权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将介绍几起消费者权益维权成功案例,以期为更多消费者提供参考和启示。

案例一:A女士维权成功,获得退款近期,A女士购买了一款高端化妆品,但使用后发现产品与宣传存在明显差异。

面对商家的不合作態度,A女士决定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她首先收集了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照片以及与商家沟通记录等。

然后,她通过消费者协会咨询了解法律规定,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了投诉,并请求退款。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商家被要求退还A女士全部款项,并受到一定的处罚。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应保留购买凭证,并及时与商家沟通,要求退款或解决问题。

此外,寻求法律援助和向相关部门投诉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案例二:B先生通过维权获得道歉和赔偿B先生乘坐某航空公司的航班时,遭遇了航班延误和服务不周等问题。

作为一位有着丰富商务旅行经验的消费者,B先生了解到自己享有延误赔偿权益。

他在航班起飞后,立即记下了航班号、延误时间等相关信息,并与航空公司持续沟通。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和努力,B 先生成功获得了航班延误赔偿,并且航空公司还向他发出了正式的道歉信。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案例三:C夫妇成功维权,收回损失并获得相应赔偿C夫妇在购买一辆二手车时,商家承诺车辆为正规渠道销售,车况良好。

然而,在购买后不久,车辆出现多处故障,维修费用高达数万元。

C夫妇对商家的欺诈行为感到愤怒,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通过律师咨询了解到,商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决定将商家诉至法院。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对十大典型案例的总结与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列举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以供参考。

一、甲公司假冒甲品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甲公司在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消费者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取得胜诉,甲公司被罚款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二、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拒绝退换货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换货遭到拒绝。

消费者通过维权,最终获得退货或赔偿。

三、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其产品具有某种功效或特性,实际并不具备。

消费者维权,要求丙公司停止虚假广告,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四、丁公司未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丁公司未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消费者维权,要求丁公司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五、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给消费者造成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

消费者维权,要求戊公司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六、己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己公司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消费者维权,要求己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七、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产品。

消费者维权,要求庚公司履行维修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八、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

消费者维权,要求辛公司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九、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价格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产品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要求壬公司恢复原价,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法律案例(3篇)

消费者权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女士,女,3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化妆品有限公司。

案由: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张女士于2020年8月,在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心的专卖店购买了一款名为“青春焕肤精华液”的护肤品。

在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声称该产品具有“美白、保湿、抗衰老”等多重功效,且经过权威机构认证,安全可靠。

张女士因对该产品效果充满信心,遂花费2800元购买了一瓶。

然而,在使用该产品一段时间后,张女士并未感受到任何明显效果,皮肤状况甚至有所恶化。

于是,张女士开始怀疑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并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许多消费者都有类似遭遇。

2. 理由(1)被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被告在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虚假宣传。

(2)被告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被告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产品真实情况,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

同时,被告以虚假宣传手段诱导原告购买产品,侵害了原告的公平交易权。

(3)被告未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本案中,被告生产的“青春焕肤精华液”未达到产品标准,存在质量问题,被告未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义务。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购买“青春焕肤精华液”的2800元货款。

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购买该产品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3. 判令被告在某市主流媒体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被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案例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2024年,广东省东莞市一家生产冷冻食品的工厂将一种内含一氧化二氮的非食品添加剂用于肉制品的制作,然后以正常生产肉制品的流程进行加工,对外销售。

由于该非食品添加剂会致癌,这次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消费者们通过投诉和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最终该公司被法律追究,并被处以重罚款。

这个案例表明了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违法企业受到了处罚。

二、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2024年,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咖啡店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其咖啡豆是从巴西进口的高品质咖啡豆,并标明了较高的价格。

然而,调查发现这是一种印度尼西亚的低品质咖啡豆,并没有按照广告所标示的从巴西进口。

消费者对此进行了投诉,并要求退换货品和索赔。

最终,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该咖啡店被初步判定为虚假广告欺骗行为,并被罚款。

这个案例表明,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购物纠纷现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网络购物纠纷。

例如,销售方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发货与页面描述不符、货物质量问题等。

这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对于网购纠纷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维修或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或者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案例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如以假充真、虚假广告欺骗和网络购物纠纷等。

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也展示了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所获得的支持和保护。

消费者应当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时及时维权,而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以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下面就来看几个典型的案例,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实施情况。

案例一,产品质量问题。

小明购买了一台新的洗衣机,但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小明认为这是产品质量问题,便向卖家提出了退货要求。

卖家拒绝退货并表示只能提供维修服务。

小明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提出了相关证据。

经过调解,卖家同意退还货款,并承担洗衣机的维修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但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卖家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并最终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的一定权利,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虚假广告。

小红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美容产品,产品宣传称可以有效祛除痘痘,改善肤质。

然而,使用一段时间后,小红发现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于是她怀疑产品存在虚假宣传。

小红向消费者协会举报了该产品,协会对产品进行了调查,并最终确认了产品存在虚假广告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产品销售方被要求停止虚假宣传,并对受骗消费者进行赔偿。

虚假广告是消费者常见的权益受损情况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现虚假广告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销售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三,服务质量问题。

小李在一家餐厅就餐,但服务员的态度十分恶劣,导致小李的用餐体验大打折扣。

小李向餐厅提出投诉,但餐厅方面并未给予合理的解决。

小李随后向相关消费者维权组织求助,维权组织对餐厅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要求餐厅赔偿小李的经济损失,并对服务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服务质量问题同样是消费者常见的投诉问题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也有详细规定。

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也同样享有合法权益,一旦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案例
案例一:电子商品实名认证
某电商平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出了电子商品实名认证的措施。

在购买电子商品时,消费者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平台会对其进行实名认证。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更好地防止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并且在出现问题时,平台可以更方便地追踪到售卖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案例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某餐饮连锁企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他们邀请专业人士讲解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如如何辨别食品的新鲜程度和质量,如何正确储存食品等。

通过这种方式,消费者可以更加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消费能力和鉴别能力,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汽车维权服务
某汽车维修机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出了汽车维权服务。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维修服务时,可以选择购买额外的维权保障服务。

这样一来,如果在维修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维权服务获得更好的保障,维权服务机构会协助消费者与汽车维修机构协商解决纠纷,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案例四:消费维权APP
某消费维权组织开发了一款消费维权APP,为了保护消费者
的权益,提供了一站式的消费维权服务。

消费者可以通过
APP投诉、举报不合法的商家行为,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关知识,了解自身的权益并获取帮助。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更方便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商家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促进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典案例)
• 去年10月28日,53岁的陈女士到七宝龙城店购 物,柔婷美容美体连锁店的一位美容促销员向她 推荐去做一次免费的面部护理。在护理过程中, 美容小姐极力向她推销一种美容院的精油,并要 她再购买一张原本标价7600元,优惠价3800元的 终身美容卡。“热心”的美容促销员见她心动, 身边资金不够,特意叫了一辆出租车陪她一起回 家取钱。事后,细心的女儿发现购买的“美容卡” 商家没有提供发票和任何收款凭证,原本美容小 姐所说的“终身美容卡”变成了“长期美容卡”, 顿时,陈女士傻了眼。在上海闵行区消协的调解 下,商家退还消费者余款306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 例
通过对10个案例进行点评,借以回 顾这些年的维权历程,并张扬为消 费者维权的消法精神。
1、向收餐具费现象说不 ———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制 • 2008年初,消费者冯某在烟台市杨柳居酒店 胜利路分店就餐时,工作人员没有向消费 者讲清楚可以选择收费与免费的餐具,收 取了消费者餐具费12元。冯某将此事投诉 到烟台市消协,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的 负责同志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消费者协会 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多收的12元餐 具费,并且补偿了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的合 理费用。
2、行使舆论监督权韩成刚反诉未获补偿 ———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 韩成刚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一些报刊 上发表了一系列矿泉壶有害健康的文章,提醒消费者“慎 用”和“当心”,并对相关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评。 生产矿泉壶的百龙公司、天津市天磁公司等以侵害其名誉 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6年6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韩成刚从维护消费者 权益角度出发,依法行使了舆论监督权,没有侵害天磁公 司等商家的名誉权。韩成刚继而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天磁公司等5被告侵害其舆论监督权,要求被告赔偿 4.89万元。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山 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已依法对韩成刚的舆 论监督权给予了保护,韩成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 但韩成刚因被诉所受到的损失却没有得到补偿———山西 法院并没有支持其损害赔偿的反诉,北京法院也不予支持。

消费维权案例

消费维权案例

消费维权案例在现代社会,消费维权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而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了消费者们关注的焦点。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消费维权的案例,从中学习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电商平台虚假宣传。

小明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手机,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与宣传的不符,存在质量问题。

小明第一时间联系了客服,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

小明随后向电商平台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最终成功获得了退货和赔偿。

案例二,餐饮服务纠纷。

小红在某餐厅就餐时,发现菜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且服务态度恶劣。

小红当场要求退款,但被拒绝。

小红随后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调解。

经过调解,小红获得了合理的赔偿,并餐厅也对服务进行了整改。

案例三,汽车质量问题。

小李购买了一辆新车,但在短时间内就出现了多次故障。

小李向汽车4S店提出了维权要求,但对方却以“人为操作不当”为由拒绝维修。

小李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最终,小李成功获得了维修和赔偿。

以上案例展示了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有效解决。

在面对消费维权问题时,消费者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物凭证、合同、通讯记录等,这些都将成为维权的有力武器。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可以通过客服投诉、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要保持理性和耐心,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消费维权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障,但也需要消费者自身的积极参与和努力。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让我们在面对消费维权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15•【分类】其他正文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马某与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充分发挥市监局在纠纷调处中的事实查明证据固定作用基本案情马某在某化妆品公司旗下的化妆品店购买产品,并接受美容服务,先后转账支付产品及服务费共计110余万元。

后马某发现某化妆品店在向其提供美容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精油已过期三年,遂将精油带走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次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

马某将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归还尚未提供的服务以及产品费用共计60余万元。

法院认定,某化妆品店构成根本违约,服务合同予以解除。

已消费金额根据消费记录和实际约定价格计算,某化妆品公司和某化妆品店退还未消费部分的服务及产品价值28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对美的追求的提高,美容行业逐渐蓬勃发展起来,该行业中不规范经营、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乱象频频发生,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往往会掉进商家以各种名目所设的“陷阱”。

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处于举证弱势方,消费记录等基本事实证据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且由于美容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消费记录并不规范,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

本案消费纠纷的解决有赖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法院的充分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解过程中固定双方的意见与证据,法官据此辨明事实,充分展现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消费领域化解纠纷、公正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方面的积极效用。

(案例提供者:青浦法院)案例二:李某与张某、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知名品牌商场连带责任的认定基本案情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系上海市著名家具市场,张某承租该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的展位经营使用。

李某与张某签订定/销货单,购买餐台、桌椅、茶几、边柜等家具,并将货款支付至张某的家具店。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这个背景下,不少消费者成功维权的案例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和共鸣。

本文将分析几个典型的案例,探讨消费者维权的意义和方法。

案例一:黄女士与手机厂商的维权之旅黄女士在一家手机厂商购买了一款新手机。

然而,不久后,手机出现了频繁卡机和电池快速耗电的问题。

黄女士多次向手机厂商投诉,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常现象”。

面对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黄女士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

黄女士首先向消费者协会咨询,得到了一些建议和法律知识指导。

随后,她向手机厂商递交了法律文书,要求退换货或者提供维修保障。

手机厂商感受到了压力,最终同意给黄女士退换新手机。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如果黄女士没有坚持维权,她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厂商也没有动力改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个人具有意义,也对整个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

案例二:李先生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维权斗争李先生在一个新开发的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

然而,入住后,他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诸如漏水、墙体开裂等。

李先生多次向开发商维权,但得到的回应都是拖延和敷衍。

面对开发商的不作为,李先生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他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通过法院的调解,最终李先生成功获得了房屋瑕疵处理和相应的经济赔偿。

这个案例表明,消费者维权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遵循合法手续。

如果消费者有合理的维权请求,但企业方面置之不理,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王先生与网络购物平台的纠纷王先生在一个知名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台新电视。

当他收到货物后,发现电视屏幕有划痕和色差问题。

王先生立即联系卖家退货,但遭遇了推诿和拒绝。

王先生通过购物平台的维权渠道进行投诉,详细说明了问题和要求。

平台方展开了调查,并要求卖家退款并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汇编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汇编

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汇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涉及到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生产力。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有许多典型的案例,下面就为大家汇编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1. 某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无故被多次扣款,申诉无果该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本应只扣一次款,但实际上却被多次扣款,且客服死活不肯解决问题,导致该消费者的信用卡额度超支。

在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该消费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最后成功拿回了多余的款项,并给予该商家相应的罚款。

2. 某快递公司以低价博取业务,但服务质量很差某市场饱和的快递公司,利用低价博取业务,但服务质量却十分差劣,包裹甚至出现损毁等情况,导致许多消费者快递经历非常痛苦。

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代表,向有关部门发起投诉和调查,最终该快递公司被结账并被要求改善服务质量。

3. 某网站在消费者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泄露用户信息某网站在消费者未知情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用户的数据信息,结果数据信息被泄露,导致该网站的声誉受损并且很多消费者信息被泄露。

消费者协会要求该网站进行赔偿并合法保护消费者的数据信息。

4. 某医院以虚假宣传促销,误导消费者购买医疗服务某医院在宣传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治疗负担。

消费者协会给予该医院强有力的制裁,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加强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5. 某公司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低劣,但采取以次充好的做法,欺骗消费者眼球,导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失去意义。

消费者协会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向有关部门投诉,迫使该公司承担责任并整改产品质量问题。

总结来说,这些案例表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消费者需要学习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方式,国家和相关机构需要加强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现在给大家介绍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品牌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多次维修无法解决。

消费者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最终获得换新手机的赔偿。

案例二:某电商平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网络举报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平台退款并进行整改。

案例三:某知名快递公司在送货过程中损坏了消费者的包裹。

消费者及时向快递公司投诉,并要求赔偿损失,最终得到了快递公司的道歉和赔偿。

案例四:某家电制造商在广告宣传中夸大产品功能,误导了消费者。

消费者联合组织起来,通过媒体呼吁和法律途径,最终让制造商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

案例五:某餐饮店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不新鲜的食材,导致多名消费者患上食物中毒。

受害者们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店家被罚款并整改。

案例六:某汽车厂商销售了出问题的汽车,消费者在购买后不久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厂商退换汽车或者进行维修。

案例七:某家装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使用了次品材料,导致消费者的家居环境受到了影响。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案例八:某金融机构销售了高风险、低收益的理财产品,消费者首次投资即亏损。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法律途径,最终成功要求机构退还本金并进行整改。

案例九: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患者的病情恶化。

患者家属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医院的赔偿,并迫使医院改善诊疗流程。

案例十:某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隐瞒了重要条款,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理赔。

消费者通过维权和舆论压力,最终成功要求保险公司公开承认错误,并获得相应赔偿。

通过以上十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在现代社会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己积极维权和发出声音。

只有消费者正确行使权益,才能营造出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01、网络商铺售假应对网络平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某宝网络公司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案主要案情2007年9月,姚某在某宝网上注册会员,并与某宝网络公司签订《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经营名为“某某宠物”的店铺,销售各类猫粮等宠物用品。

《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商家不得在某宝平台上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如商家的行为使某宝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商家应当赔偿某宝网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2016年4月22日,某“买家”在姚某开设的店铺购买某品牌的幼猫粮一袋,实付人民币99元。

上述商品鉴定为假货。

某宝网络公司遂以姚某违反某宝平台服务协议且造成其商誉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姚某予以赔偿。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宝网络公司、被告姚某签订的《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如被告的行为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应当赔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某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某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某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某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姚某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100,000元。

点评近来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开设网络商铺成为不少经营者必不可少的经营渠道。

网络商铺与传统线下商铺的区别,就是商品不可现场辨识,只能凭借网上店家的宣传页面等辨别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基本产品信息。

于是,有些网络商铺利用这种差别,在出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在大数据背景下,电商平台在信息掌握、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逐渐成熟,主动进行假货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

下面列举几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案例。

案例一:虚假宣传行为
某家电商在促销活动中宣称某款商品的原价为1000元,活动价为500元,并声称商品是限量销售,引诱消费者急于购买。

实际上,该商品一直在降价销售,且没有限量销售的情况。

一位消费者购买后发现实际市场价格只有300元,为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多付的200元,并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案例二:商品质量问题
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新晋品牌的智能手机,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经常死机,拍照模糊等问题。

消费者将手机带回售后中心要求退货,但被告知无法退货或维修。

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的相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或维修,如果维修超过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换货或退款。

案例三:网络购物退款问题
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时尚衣服,但在收到商品后发现与网上展示的图片和描述不一致,质量低劣。

消费者随即要求退款,但电商平台却以产品质量合格为由拒绝退款。


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不满意的权利,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款,并追究卖家的责任。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维权。

同时,商家也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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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公开点评。

向“中午12点退房”说不中午12点结账退房,这是宾馆饭店业沿袭多年的一条行规,虽然这样的做法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但多数宾馆都会以国际惯例为借口,不愿作出改变。

2009年,这个沿袭多年的行业惯例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

2009年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

在旅客住宿时间的结算方法上,删去了原办法中“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明确说明住宿时间应当按照宾馆和旅客双方约定的方法结算。

这是国内首家以地方性行政法规的方式,打破了“中午12点结账退房”的行业惯例。

同时,这也直接促使了在当年的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了新版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正式取消了12点退房的所谓“行规”。

收取餐具消毒费是违法的2008年3月,厦门市民林先生和几个朋友到一家饭店吃饭。

在结账的时候,林先生发现他们消费的68元中,有7块钱是消毒餐具和消毒纸巾的费用,在与饭店经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林先生将饭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多收取的纸巾、餐具费用人民币7元,额外损失人民币100元。

对于林先生的诉讼请求,饭店方面表示,饭店在顾客用餐之前就已经告知了对方,这些包装好的消毒餐具是要收取费用的;同时也告知了林先生,餐厅提供免费的未经包装的消毒餐具。

林先生属自愿选择收费餐具。

2009年10月23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林先生人民币7元,本案受理费用50元人民币由被告承担。

探索电视购物付款模式卖黄金、卖手机、卖电器,如今的电视购物花样繁多,而且几乎每个商家都在打着“超级优惠、超级优质”的响亮口号。

按理说,在家里看看电视、打个电话就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这原本是一件便民的好事,可这订购的东西一到,往往买家就只剩下后悔加气愤的份儿。

针对电视购物行业的乱象,北京市消协率先行动起来,2009年,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规范、推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的六项建议:1,明确电视购物行业的主管部门;2,尽快制定电视购物行业管理办法;3,设立专业电视购物频道;4,设立质量信誉保证金,实行先行赔付制;5,推广开包验货制;6,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及行业自律。

买变质粽子获10倍赔偿去年5月29日,南京市民贾先生在城北时代超市花了11.2元买来的粽子出现异味,双方沟通过两次,但均未达成协议。

6月1日,在鼓楼区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超市向消费者支付了10倍赔偿,也就是112元的赔偿金,并承诺报销来回路费和医院检查费。

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首日,该市第一位享受新规中“十倍赔付”条款的消费者。

链接消费维权另两个案例1、北京某百货公司“金大福”品牌柜台将该公司玉石产品的“中国名牌”标志用于钻戒、耳钉等产品的宣传中,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双倍赔偿顾客。

2、银川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食品安全法》,采取多项措施打造食品安全先进城市。

(于英杰)2009中国消费十大维权案例TOP1丰田召回事件【回顾】近日,由于油门踏板和脚垫的原因,丰田在美国召回109万辆汽车,国内将召回大约7.5万辆RAV4,在欧洲约200万辆汽车也在召回的考虑过程中。

两周内,丰田召回已超346万辆,这将是丰田二十年来遇到的最大一次信任危机!“为什么结束美国听证会之后直接飞到中国?对我来讲,中国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市场,这次从美国直接来到中国,也是希望能够通过我自己的口述,直接向中国的消费者表达我们的歉意。

”丰田章男说。

律师点评“丰田”的这个案子其实就是产品质量中的安全隐患问题。

安全是头等大事,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缺位,丰田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丰田为了节约成本,牺牲车主的利益,是对车主的极度不负责任,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丰田汽车的油门踏板和脚垫出现问题,严重危害车主的安全,是重大缺陷;车辆缺陷及安全性问题,车辆的鉴定不能成为维权的障碍TOP2强生婴儿用品被检出含有有毒物质【回顾】强生、帮宝适等知名品牌的婴儿卫浴产品在美国被一家名为“安全化妆品运动”的非营利性组织检测出含有有毒物质。

3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在产品批号为B081210A/20111209的强生婴儿香桃沐浴露中检出微量的二噁烷。

3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消息,未发现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1、4-二氧杂环己烷原料。

两份不一样的检验结果让消费者们不知所措。

TOP3家乐福结算价与标价不符【回顾】昨天(2009年12月10日)上午,张女士在家乐福超市天通苑店购物发现,她所购买的商品结算价与标签价不符。

超市工作人员称因未及时更换价签导致此事,将尽快更换新标签。

“虽然只有两毛差价,但我感觉被骗了。

”张女士在家乐福天通苑店买了3袋标价为11.8元的龙庄炒香黑芝麻,付款后发现小票上的价格是12元一袋。

[详细]律师点评【乐民】对于这次的报道而言,我们不能直接认为家乐福的行为属于欺诈——因为确系未及时更换标签导致标价与结算价不符,则家乐福有权要求按现价格交易,而消费者有权要求取消交易。

但是,以前在家乐福购物的时候,多次发现在结账时收银员会对一些小件通过多次扫描来重复收费;经过观察,我还发现收银员之行为系故意所为——这样的行为,直到有一次在网上看到自称是家乐福的收银员爆料称“对一些小件多次扫描来重复收费系店方授意”之后,才销声匿迹。

TOP4麦当劳肯德基被曝14天换一次炸油检出砷超标【回顾】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我国台湾省台北县对快餐业炸油进行了连续两次检验,结果发现,麦当劳炸油中含有重金属“砷”,(上接第一版)超出标准高达9—11倍;肯德基使用的炸油,被验出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

调查还发现,许多快餐店同一批油会持续高温油炸,4—7天不会更换新油,一些快餐店甚至一锅油连续用上14天。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的食用油第一次被曝出问题了。

早在2007年,就有报道称,在北京、陕西一些地区的肯德基店,工作人员通过向浑浊的油中添加滤油粉,使油变得清亮,从而可以反复煎炸食品。

[详细]【律师点评】【张韬】食品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

食物““砷超标”,含量超出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消费者对商品的成分有知情权,麦当劳不应该推卸责任。

应该用警告性标签标明其炸薯条中因为炸油高温反复使用产生的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

TOP5香飘飘奶茶内现活虫【回顾】近日,据投诉称,傅先生买了一杯浙江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飘飘奶茶,不料,在准备食用该产品时竟在奶茶的热塑包装中发现一条活虫,这让他很吃惊也很气愤,进而对香飘飘奶茶的生产环境与储存条件产生了质疑。

更让他愤怒的是,香飘飘售后工作人员竟然告诉他,长出虫子,说明香飘飘奶茶是安全的,就像长虫子的蔬菜没有用农药一样安全。

【律师点评】【张韬】生产厂家对于消费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生产厂家无论其是否具有过错他都要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品内含有活虫,厂家却用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答复,对付消费者了事,属于自毁商誉;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及厂家承担责任。

[TOP6上海熊猫乳品查出三聚氰胺【回顾】2009年,上海市质量技监部门在污染物监测工作中发现,上海熊猫生产的中老年高钙奶粉三聚氰胺检测超标。

质监和工商部门随即分别吊销了该公司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3名直接责任人很快被逮捕起诉,所有已售出的问题产品被勒令召回。

据新华网报道,上海熊猫于2001年创立,为原籍在温州苍南的几个自然人股东投资组建,其注册地在上海奉贤区。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问题仍然出现在奶源上,而且很可能是使用了当年的遗留有毒奶源。

[ TOP7万科建筑面积集体缩水【回顾】万科上海项目金色雅筑近日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连续被曝出存在渗水、不隔音等质量问题,但其实在这之前,也曾因建筑面积集体缩水卷入了“面积门”事件。

业主们在收房的时候发现,建筑面积集体缩小一平米以上,但因为套内面积扩大了,按合同的附加条款规定,反而需要给万科补齐差价才能收房。

[详细]律师点评【乐民】万科的行为是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对其中欺诈部分,可依法撤销。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将商品房买卖不纳入消费行为,以致此类行为频频发生,否则可以退一赔一的话,足以起到震慑违法的作用。

TOP8碧桂园别墅渗水墙壁开裂【回顾】罗邵波是某跨国通讯公司中国华南区高级工程师。

2009年11月27日,他在长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2007年,一位友人向他推荐了碧桂园,说碧桂园的房子质量好,又是精装修,价廉物美。

“房子虽是精装修,但质量很差。

交房前,我们两次发现漏水,不过每次提出后,他们很快就进行了整改。

”罗邵波说。

交房后,又多次出现问题,如漏水、墙壁开裂等。

虽然每次碧桂园很快派人来维修,但一两个月墙壁又继续开裂,楼板又继续漏水。

在修修补补中住了一年,2009年8月,房屋再次开裂和漏水,罗邵波再次通知碧桂园物业公司维修。

[详细]律师点评【乐民】碧桂园的行为是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

碧桂园事件正是目前法律将商品房买卖单列,不纳入消费品管理的巨大恶果。

TOP9深圳大富豪等品牌家具不合格上黑榜【回顾】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公布了2009年第3批对酱油、食醋、瓶(桶)装饮用水、食糖、木制家具(木制柜)等31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

其中,家具产品近三成不合格,深圳大富豪公司、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公司等知名企业均在“黑榜”之列。

本次木制家具(木制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陕西、广东、湖南、重庆、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375家企业生产的400种木制家具(木制柜)产品,286种合格产品仅占抽查产品总数的71.5%。

[TOP10侯耀华代言10虚假产品明星代言惹争议【回顾】2009年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

据介绍,这些产品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均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

对此,侯耀华一口否认,他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可能因为代言药品就去得这个病,同时,他还表示自己也打算维权。

[详细]律师点评【乐民】明星代言是一个制度错误。

在明星代言引起一系列负面效果以后,现在对于明星代言要求代言者对虚假广告的产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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