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投诉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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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总工会 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

上海市市总工会 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

上海市市总工会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通过调解、协调和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为职工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下面将介绍上海市市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

一、拖欠工资案件1. 案情描述:某制造企业拖欠员工数月工资,员工多次向企业反映无果。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介入调解,最终成功促使企业支付欠薪并改善劳动条件。

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1. 案情描述:某外企与员工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员工因合同解除迟迟未能获得赔偿。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律师团队协助员工诉诸法律,最终成功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三、职业病认定案件1. 案情描述:某化工企业员工患上职业病,企业未能给予合理赔偿。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助员工进行职业病鉴定,最终成功争取到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支持。

四、工伤赔偿案件1. 案情描述:某建筑工人受伤,企业未按规定给予工伤赔偿。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助工人维权,最终取得了工伤赔偿和医疗补偿。

五、退休金纠纷案件1. 案情描述:某企业退休员工的退休金被拖欠,多次投诉未果。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调企业做出了合理的退休金支付安排,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性别歧视案件1. 案情描述:某公司存在性别歧视行为,员工遭受不公平待遇。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助员工提起诉讼,最终公司被判定违法并进行了整改。

七、集体维权案件1. 案情描述:某企业存在较严重的劳动问题,员工联合起来要求改善情况但遭到压制。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组织员工进行集体维权,最终成功促使企业改正错误并改善劳动环境。

八、劳动保护案件1. 案情描述:某企业存在较多劳动保护问题,员工长期在有害环境下工作。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助员工举报企业,促使企业进行了环境整改和劳动保护措施修复。

九、职业培训权益案件1. 案情描述:某企业未能按规定给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

2. 维权经过:上海市市总工会协助员工争取到了合理的职业培训机会,并督促企业执行相关政策。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
食品安全案例:2018年,中国一家知名乳品公司被曝光在其产品中掺入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引发公众关注和抵制。

2.汽车质量案例:2015年,一家国际汽车制造商被曝光在其某款
车型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车辆,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近百万辆车。

3.电子产品质量案例:2016年,某电子产品制造商被曝光其手机
存在电池爆炸的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手机,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大量产品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赔偿。

4.旅行服务案例:2017年,一家旅行社因旅游行程变更、服务质
量差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旅行社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5.医疗事故案例:2019年,某医院因手术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
属起诉该医院要求赔偿,最终该医院被判赔偿巨额赔偿金。

6.金融服务案例:2018年,一家银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导致
投资者损失巨大,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并要求赔偿受害投资者。

7.房地产纠纷案例:2016年,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未按合同约定交
付房屋,消费者要求退款或交付房屋,最终该开发商被判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8.电信服务案例:2017年,某电信运营商因服务质量差、收费不
合理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运营商被要求改善服务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9.教育服务案例:2019年,某培训机构因虚假宣传、教学质量不
达标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机构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10.网购纠纷案例:2020年,某电商平台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
符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平台被要求退款并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者权益维护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今后,断定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耗者的节日。

十多年来,《消法》对保证商场经济次序、晋升消耗者的维权认识、维护消耗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十多年来,消耗者维权走过了艰苦的路途,呈现了许多“首例”、“榜首”的维权经典案子。

这既是我国《消法》重要作用的表现,又是我国消耗者走向老练的标记。

咱们撷取10个事例进行点评,借以回忆这些年的维权进程,并张扬为消耗者维权的消法精力。

向收餐具费表象说不———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抗2008年头,消耗者冯某在烟台市柳树居酒店成功路分店就餐时,作业人员没有向消耗者讲清楚可以挑选收费与免费的餐具,收取了消耗者餐具费12元。

冯某将此事投诉到烟台市消协,柳树居酒店成功路分店的负责同志得知此过后,当即到消耗者协会向消耗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多收的12元餐具费,并且抵偿了由此而发生的其他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耗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供给包罗经消毒到达卫生规范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效劳,是长时间以来已获社会一同认可、约好俗成的根本效劳内容和职业效劳规范,是运营者的随附职责,也是消耗者承受就餐效劳时的条件。

效劳发生的费用是运营本钱的一有些,其费用已包罗在菜肴价钱内。

如今,有些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时间以来向消耗者供给的配套效劳,改为收费效劳,本质是变相下降与消耗者约好的效劳规范,转嫁随附职责,违反了餐饮业的诚信准则。

而很多消耗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运营者发生冲突而被逼承受额外收费,消耗者的公平交易权遭到了损害。

消耗者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应予抵抗。

即使运用了收费餐具也可回绝“埋单”。

行使言论监督权韩成刚反诉未获抵偿———对运营者进行监督是消耗者的法定权力韩成刚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一些报刊上宣布了一系列矿泉壶有害安康的文章,提示消耗者“慎用”和“留神”,并对关联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判。

经典客户投诉处理案例

经典客户投诉处理案例

经典客户投诉处理案例在日常的客户服务工作中,处理客户投诉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经典的客户投诉处理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客户投诉的本质和处理方法,下面就来分享一些经典的客户投诉处理案例。

案例一,产品质量问题。

某客户购买了公司的产品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客户通过电话向客服部门投诉,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要求退货的意愿。

客服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安排专人前往客户处进行现场核实。

经过核实,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及时向客户进行了道歉并退货处理,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改进,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案例二,服务态度不佳。

一位客户在购买公司的服务后,对服务人员的态度感到不满,认为对方的服务不够周到和专业。

客户通过邮件向公司投诉,并要求对方进行道歉和补偿。

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相关负责人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具体情况和诉求,并向客户进行了真诚的道歉和解释,并针对客户的诉求进行了合理的补偿安排。

同时,公司也对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督促,提高了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态度,避免了类似投诉的再次发生。

案例三,物流配送延误。

一位客户在购买公司的产品后,因为物流配送延误导致无法按时收到货物,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并向公司进行投诉。

公司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并安排专人跟进物流配送情况,同时向客户进行了真诚的道歉并进行了合理的补偿安排。

同时,公司也对物流配送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改进,提高了物流配送的效率和准时性,避免了类似投诉的再次发生。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处理客户投诉需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客户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对公司自身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改进。

只有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希望以上案例对大家在处理客户投诉时能够有所帮助,谢谢!。

用法律维权的真实案例(3篇)

用法律维权的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女士,女,40岁,某市居民。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

张女士在经历了一次不公正的劳动纠纷后,选择了法律维权之路,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事件经过2019年,张女士在某知名企业担任销售经理。

由于工作表现优秀,张女士在公司中享有较高的地位。

然而,在公司进行业绩考核时,张女士却因为一项争议较大的业绩指标未达标,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张女士认为,该业绩指标存在不合理之处,自己并未违反公司规定,因此拒绝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随后,张女士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公司始终态度强硬,拒绝协商。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维权过程1. 收集证据为了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开始收集相关证据。

她首先收集了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

同时,她还收集了同事和上级的证言,证明自己并未违反公司规定。

2. 咨询律师在收集完证据后,张女士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她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3. 提起仲裁申请根据律师的建议,张女士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在仲裁过程中,张女士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了收集到的证据,并陈述了自己的诉求。

4. 仲裁结果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最终认定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公司恢复张女士的劳动关系,并赔偿张女士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

5. 执行仲裁结果在仲裁结果生效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确凿,法院最终支持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判决公司恢复张女士的劳动关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案例总结张女士的维权之路充分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

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张女士选择了法律维权,通过收集证据、咨询律师、提起仲裁申请等途径,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客户投诉及群诉典型案例大全

客户投诉及群诉典型案例大全

客户投诉及群诉典型案例汇编一、土地开发年限超期及超用地红线问题引发客户投诉一投诉概述1.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协议”规定,在规定开发年限内无法按时完成项目开发,将面临巨额罚款,并有土地收回的风险;2.项目建设用地红线与周边土地相互交错,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局部施工占用红线外土地问题,导致土地验收遇到困难;案例说明:某别墅项目周边为山地,开发过程中,未充分考虑红线问题,规划验收时,出现9处10000多平方超越红线,经与政府多次协商,补缴600多万元土地出让款;二管理思考1.项目公司必须重视土地开发年限超期问题,建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与政府协商增加相应免责条款;2.若后期发现有超期危险的,需提前与政府部门沟通,申请土地开发年限延期,并保留发给政府部门的函,照片等相关依据;3.思想上严格重视红线问题,绝不能存侥幸心理、打擦边球;4.明确用地红线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放线灰线验线时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检验;5.一旦发生超红线问题,及时与土管部门沟通,补交土地出让款,避免后期无法通过规划验收而影响交付、办证等;二、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地域差异引发客户投诉一投诉概述1.公司开发楼盘遍布全国,但在规划设计阶段,对管道保温、阳台利用等存在地区差异问题考虑欠缺,导致房屋交付后业主对使用功能等方面产生质疑;案例说明:某北方项目,架空层排水管道未做保温措施,导致排水管道冻裂;门窗节能设计未能达到当地规范要求,且外挂窗设计使用合理性较差;二管理思考1.设计时,应对项目当地气候条件及居民生活习惯进行全面调研,因地制宜做好建筑设计及工程施工;2.北方地区架空层排水管布置应充分考虑气候因素,加强保温防护措施;3.北方地区门窗节能设计应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考虑渗漏风险和安全隐患,建议采用小分割窗户和三玻设计,住宅窗户设计谨慎采用外挂窗;三、园区生活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等销售承诺未兑现引发群诉一投诉概述1.生活配套承诺未兑现:部分项目销售宣传承诺配套学校、会所、食堂、商业综合体、体育公园等设施,但交付后并未能如期投入使用,引起客户群诉;案例说明:某项目因政府口头承诺“凭购房发票即可入读学区”;销售时,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部分购房业主承诺;但实际因政策限制,业主孩子无法仅凭“购房发票”入读学区,继而引发业主起诉开发商“销售欺诈”;2.设施配套承诺未兑现:房屋交付时或交付后,客户提出所使用的部分材料、设施设备等与之前承诺不一致;但因项目临近交付或已交付且涉及范围广,更换材料、设施设备存在一定难度,难以与客户协商一致,导致客户群诉;案例说明:某项目样板房电梯厅及前厅精装修标准为5500元/㎡;在销售过程中,经纪人向业主承诺实际交付标准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但电梯厅及前厅实际精装修标准为1800元/㎡;业主们对此表示质疑,并提供经纪人销售录音,要求项目公司按照样板房装修标准施工;二管理思考1.严控承诺内容,不得忽视法律风险:销售时所有对外承诺必须符合项目销售实际情况,涉及书面承诺,须征询法务部意见,经集团层面审批;2.严格把关销售说辞,严肃销售说辞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须对销售说辞进行内部流程审核,并承担相应模块的说辞责任;经纪人正式上岗前须通过说辞考核,不合格者停岗培训;3.自检自查,定期复核:项目营造过程中,务必定期梳理项目对外宣传物料、合同等材料,若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及时调整,降低风险;4.严控项目成本及销售价格:运营团队在项目启动会阶段,须进行全方位市场调研,做好未来市场预测,切实把控项目成本及价格定位,切不可高估低估市场需求,为降升营造标准留有合理调整空间;5.集团定期督查:园区客服部根据项目进度节点,梳理风险预控,定期督查项目公司落实情况,对未及时落实的项目按制度约定进行惩处;四、项目不利因素告知未到位引起群诉一投诉概述在营造过程中,受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的变迁等影响,项目自身的利好以及不利因素也会发生变化;但在销售过程中,部分项目公司存在未公示红线外不利因素或不利因素公示不周全、不及时等情况;客户认为项目公司存在欺瞒嫌疑,引发客户投诉;案例说明:某项目业主以合同签订前未公示不利因素告知为由拒收房,进而要求项目整改,如移除垃圾房,增加隔音屏等;二管理思考1.全面梳理不利因素:项目须全方位梳理各项不利因素,包括政府政策如杭州某项目高架桥群诉事件,随时关注周围土地规划政策,如遇规划变更,预判影响范围,提前准备应对方案;2.不利因素告知及时更新:在营造过程中,项目自身的利好以及不利因素会随内外部环境因素而变化,不利因素告知应及时调整;项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求业主签字确认项目不利因素确认单等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业主因不利因素告知未到位引发投诉;3.如因政府政策调整产生的不利因素,项目公司立场应与业主保持统一,协助业主与政府方面进行沟通协商;五、项目销售方式如车位、储藏室认购不当引起的群诉一投诉概述储藏室、车位未与房屋同步销售,客户对后续储藏室、车位销售方式存在异议;此类投诉受项目实际情况制约,无法增加车位或储藏室,变更认购方案亦众口难调,难以与客户达成一致;二管理思考1.项目需核准仓库、车位部分特殊车位的产权归属及使用归属,明确可售范围;2.销售前,应妥善思考销售方式,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明确告知储藏室、车位的销售方式,签署免责条款;六、项目分期开发,前后期配置标准存在差异引发群诉一投诉概述项目分期开发,同类型产品后期开发时,从控制成本方面考虑,降低公共区域产品配置,如:干挂石材降标为真石漆;景观标准从600元/㎡降标为450元/㎡等,虽已在销售合同中注明,但交付时仍引起众多业主对公司产品品质的质疑;二管理思考1.在销售合同中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标准予以注明,项目销售案场,对公共区域配置标准进行公示,充分尊重客户知情权;2.同品类项目分期开发,客户对公共区域配置标准关注度非常高,若存在配置标准不统一,极易引发客户群体性投诉;为避免此事件发生,后期开发地块公共区域配置标准不宜低于前期开发地块;七、代建概念公示不到位引起的群诉一投诉概述代建项目宣传时,使用绿城品牌,但未明确告知客户项目的代建管理性质;在合同解除后,因房屋降价或品质等因素,业主认为项目公司存在隐瞒,绿城未尽到告知义务,对绿城品牌造成负面影响;案例说明:原绿城某代建项目与绿城解除代建合同,因开发商资金困难及客诉应对经验不足,未妥善处理业主关于降价与未按时交付提出补偿的诉求;矛盾激化后,业主提出集体退房申请并强烈要求绿城出面承担相应责任;此事引发媒体关注,并做专题报道,对绿城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二该类项目存在的风险1.委托方受成本控制等因素制约,产品营造过程,未能完全按照绿城规范进行施工,产品品质难以保证;2.管理合同中对售后维保责任、服务组织保障及服务开展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导致客户服务和工程维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3.合作或管理关系解除后,委托方合作方继续以“绿城”名义宣传推广;三管理思考1.代建合同内须明确政府报建资料及项目案名不得出现“绿城”品牌字样,且明确品牌维护金收取标准及条款;2.销售阶段,除向客户阐明代建概念外,在案场布置商品房买卖合同、楼书、对外报广等销售物料中须以条文明确绿城代建权责;3.工程营造阶段,制定运营危机预案,并与委托方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现金流等关键事项,及早发现代建风险并采取相应预案避免品牌受损;4.解约阶段,与委托方及时签订解约协议,明确约定解约后品牌维护工作,落实客户投诉处理责任单位并及时通过登报或公证等方式充分告知业主;八、延期办证、延期交付引起的群诉一投诉概述项目公司因特殊原因土地分割、建筑超出红线、地方政府规定变更未通过质检验收等导致不能按时交付或是交付后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三证,引起客户群诉;二管理思考1.项目公司应在出现土地分割、建筑超出红线、地方政府规定变更未通过质检验收等问题前,提前准备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期;2.问题一旦出现,项目公司应及时拟定处理方案,争取把损失降至最低;另一方面,积极坦诚面对客户,获取理解与支持;3.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务必严格把控项目进度节点,及时做好风险提醒,协助项目公司处理问题;九、工程品质未能达到客户预期引起的群诉一投诉概述业主验收或使用时发现房屋存在工程品质问题,局部细节未达到预期,与交付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如:入户门材质、腻子强度不足、精装修石材品质差异等;若处理不及时,容易引发群体性投诉事件;案例说明:近期某项目业主陆续给宋董发投诉短信:1.业主反馈主要问题:A.现交付标准未达到业主期望;B.质量问题反馈后维修不及时;2.该项目整体工程质量位于集团中下游,虽无较大工程质量问题,但存在一些的质量通病,主要问题为:A.细部收头不到位;B.空鼓开裂及抹灰层强度不足问题约80户;C.外部涂料、瓦面做工一般,观感不佳;D.成品保护不到位等;3.近两日投诉增多原因:A.赶工期,工作量较大导致批量维修速度慢,引发客户情绪不满;B.周边楼盘近期有多例“客户群体性投诉事件”质量及产权问题,业主对开发商信任感缺失;项目业主受其影响,对绿城信任度下降;C.项目价格相对高于周边楼盘价格,业主对品质期望值高;二管理思考1.打铁还需自身硬,产品营造过程中务必按照国家标准、集团规范执行,各项检验合法合规,完整有效,公开透明;2.在营造过程中,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不掩饰、不推诿,及时更改;3.项目受理首例投诉时,应提前考虑此事是否具有普遍性,针对普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关注业主群舆情导向,及时报备,主动应对,拟定对外统一说辞,制定维修方案,及时弥补不足;4.集团材料设备部应根据集团招采流程及相应的供方管理标准,对项目公司的施工选材进行严格控制,对于已引发过群诉的材料及设备禁止列入采购目录,同时应关注产品更新前沿信息,如条件允许允许,应在安装阶段再制定最佳采购方案,以优化招采品质;5.集团工程管理部应强化过程监管及节点管控,定期汇总、梳理并更新工程质量通病库,加强对项目的营造过程培训及营造品质督导;十、售后维保工作不到位引发业主投诉一投诉概述目前,项目后期工程维修工作基本由原项目团队协调施工单位处理,随着原项目团队的分流,项目客服人员缺失,原施工单位配合力度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客户投诉处理,特别是维修类投诉上产生响应速度慢、维修不及时、重复维修频率高等问题;近年,公司整体交付项目数量集中释放,此矛盾越来越突出;案例说明:1.某项目交付四年后,单元门禁系统出现问题;因项目公司与物业对设施设备移交过程未进行书面明确,业主委员会以此为由,不肯承担维修费用;2.某项目维修过程中由于物业维修人员变动,对每户维修情况不了解,产生重复维修,导致业主情绪激化;3.某精装修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质保期两年,当地规定卫生间等防水保修期为五年;施工合同中关于质保金退还节点与为业主提供的质保期限存在时间差,导致部分工程问题质保期限未到,但质保金已全部退还施工单位,后续整改响应存在问题,引起客户投诉;4.某项目交付后幕墙玻璃自爆较多,因在施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保修事宜及责任界定原则,幕墙施工单位不能及时维修,从而影响项目后期的正常运行;二管理思考1.项目交付物业时,项目公司需重视承接查验工作,做好与物业和施工单位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三方书面移交;如在承接查验中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则在交接表中予以注明;2.严肃交付项目工程人员流动管理;工程交付半年内,项目工程人员应尽量留任原岗位,确保后续维保工作有效落实;交付半年后,工程人员拟调离前应将前期维修工作清零,并严肃调动审批流程;3.严格执行投诉处理联动管理机制;园区交付后,项目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应强化联动,共同做好业主沟通工作,加强维修过程监督,确保工程维修服务品质,杜绝重复维修导致业主二次投诉;4.明确维修机制,房修档案“一户一档”,依照受损程度、维修次数等因素划分等级,便于日后维修查阅,提高维修效率;5.全面推广及普及三方维保工作模式;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第三方维保机制,且在现有交付项目中有序推进第三方维保机制,确保有效提升工程维保品质;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消费者投诉无号码今年9月26日,消费者投诉云南某动物园出售给游客的电瓶车票上印制的投诉咨询电话均属空号。

经调查核实,该动物园出售给游客的门票及园内用于游览的电瓶车上印制的“园内匪警电话、急救电话、火警电话、服务投诉电话”等四个电话并不存在。

该动物园采取了整改措施并道歉。

【点评】该动物园经营项目带有一定危险性,应考虑游客的遇险需要。

商场购物被误认小偷阮女士11月15日到昆明某商场购物时,被商场营业员指认为小偷,该营业员拨打了“110”,一再坚持要求警方搜查阮女士的背包,搜查后没发现丢失商品。

阮女士认为该营业员侵害了她的名誉。

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4000元抚慰金。

【点评】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人格尊严应受到商场的尊重和保障。

销售无标识种子今年4月,晋宁县宝峰镇古城村委会38户农户集体投诉,称购买了村委会统一提供的150公斤甜脆豌豆种子种植后,出现品种纯度不够,种植出来的甜脆豌豆无法销售,造成近7万元经济损失。

经晋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被告一次性赔偿38户农户经济损失16500元。

卖农药不告知用法今年6月,嵩明县阿子营乡牧羊村民委员会竹园村民反映他们在斗南花卉市场花181元购买的一套农药,2次打药后发现百合花花苞上有点、落蕾,损失7万元。

经调查,原因是经销商没告知正确的农药喷洒方法,经销商同意补偿村民3万元。

【点评】这两起涉农事件,作为经销商应该严把进货质量关,并履行告知正确使用方法的义务。

农民要坚持少量试用再扩大种植,否则遇到减产或绝收,损失无法挽回。

电视购物到手假货今年10月9日,消费者张先生以999元在电视购物定购手机一部,10月14日,当张先生收到速递员送货上门的手机时,竟然是一部模拟手机。

【点评】网络和电视上购物先付款的购买方式要格外小心。

手机外壳不“三包”?今年10月24日,郭小姐以1658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了两天后,郭小姐发现手机前后两端各有一道有规律的裂痕。

当郭小姐将手机带到售后维修点却被告知手机外壳不在“三包”范围内。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对十大典型案例的总结与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列举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以供参考。

一、甲公司假冒甲品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甲公司在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消费者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取得胜诉,甲公司被罚款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二、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拒绝退换货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换货遭到拒绝。

消费者通过维权,最终获得退货或赔偿。

三、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其产品具有某种功效或特性,实际并不具备。

消费者维权,要求丙公司停止虚假广告,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四、丁公司未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丁公司未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消费者维权,要求丁公司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五、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给消费者造成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

消费者维权,要求戊公司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六、己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己公司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消费者维权,要求己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七、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产品。

消费者维权,要求庚公司履行维修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八、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

消费者维权,要求辛公司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九、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价格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产品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要求壬公司恢复原价,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2016年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6年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王薇 整理 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3265 字号:[ 大 中 小 ] 2016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各渠道接收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0633件,其中投诉891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0.86%,调解成功8137件,成功率93.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8.93万元;举报273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7.39%;咨询18990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6.31%。

以下十大案例选取了201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或调处的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达到教育引导的目的,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现“无忧消费”之目的。

市场监管局开展广场宣传,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流通企业专项检查 案例:“仅此一天”天天搞 虚假宣传终被罚 【案例简介】2016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的窗帘,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该网店不仅连续使用“仅此一天”的促销宣传用语,且同一规格产品的促销价与平时售价相同。

商家与消费者刘先生自行协商,补偿刘先生500元。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袍江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做出罚款3600元的处理。

【案例点评】该案中网店虚假广告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原则,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对该消费欺诈行为启动“诉转案”,从而加大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三无”侵权枕套网上卖 赔偿罚款示惩戒 【案例简介】2016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一件58元的枕头套。

农民工法律维权十大案例(3篇)

农民工法律维权十大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拖欠工资案【案情简介】李某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建筑工人,在某建筑工地上从事体力劳动。

由于工地管理混乱,李某在工地工作期间,工资被拖欠长达半年。

李某多次向工地负责人讨要工资,但均未得到解决。

【维权过程】李某在无奈之下,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核实,工地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在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工地负责人同意支付李某拖欠的工资。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二:工伤赔偿案【案情简介】张某在某建筑工地上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腿部骨折。

由于工地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张某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都成了问题。

【维权过程】张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工地支付其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工地存在违法行为,判决工地支付张某工伤赔偿。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地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案例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案情简介】王某在某服装厂工作多年,由于工厂经营不善,老板以“优化结构”为由,违法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王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工厂支付其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工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工厂支付王某经济补偿。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依法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四:加班费纠纷案【案情简介】赵某在某电子厂工作,由于工厂生产任务繁重,赵某经常加班加点。

然而,工厂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加班费。

【维权过程】赵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工厂支付加班费。

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核实后,责令工厂支付赵某加班费。

【案例启示】农民工在遇到加班费纠纷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被用人单位的“潜规则”所蒙蔽。

五、案例五:拖欠工伤医疗费案【案情简介】孙某在某化工厂工作,不慎中毒,导致身体残疾。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15•【分类】其他正文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马某与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充分发挥市监局在纠纷调处中的事实查明证据固定作用基本案情马某在某化妆品公司旗下的化妆品店购买产品,并接受美容服务,先后转账支付产品及服务费共计110余万元。

后马某发现某化妆品店在向其提供美容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精油已过期三年,遂将精油带走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次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

马某将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归还尚未提供的服务以及产品费用共计60余万元。

法院认定,某化妆品店构成根本违约,服务合同予以解除。

已消费金额根据消费记录和实际约定价格计算,某化妆品公司和某化妆品店退还未消费部分的服务及产品价值28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对美的追求的提高,美容行业逐渐蓬勃发展起来,该行业中不规范经营、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乱象频频发生,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往往会掉进商家以各种名目所设的“陷阱”。

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处于举证弱势方,消费记录等基本事实证据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且由于美容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消费记录并不规范,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

本案消费纠纷的解决有赖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法院的充分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解过程中固定双方的意见与证据,法官据此辨明事实,充分展现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消费领域化解纠纷、公正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方面的积极效用。

(案例提供者:青浦法院)案例二:李某与张某、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知名品牌商场连带责任的认定基本案情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系上海市著名家具市场,张某承租该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的展位经营使用。

李某与张某签订定/销货单,购买餐台、桌椅、茶几、边柜等家具,并将货款支付至张某的家具店。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案例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案例

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 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及时排查 和整治。
03
案例三:不公平合同条款
案例介绍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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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某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 务时,签订了包含不公平 合同条款的协议
经过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未注 意到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在使用商品或服务后发 现权益受到侵害
结果
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且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案例分析
• 不公平合同条款的定义:不公平合同条款是指一方在合同中利 用其优势地位,制定对另一方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损害对 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成因
信息不对称: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或专业知识,可能导致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处于劣 势地位
缺乏监管: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的监管不足,可能导致不公平条款的出现
案例启示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选择有 良好售后服务的商家,确保自己
的权益得到保障。
商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 符合国家标准的售后服务,避免
因小失大。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 勇敢维权,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受害人描述
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后,发现其效果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甚至有人因此 病情加重。许多消费者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纷纷要求退货退款。
03
侵权事实
经过调查,该保健品的功效并未得到临床验证,且该公司并无生产、销
售保健品的资质。该广告属于虚假广告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
公平交易权。
案例分析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 果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遭受损失,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方式,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这十大案例涉及违法广告宣传、不合格农资、网购纠纷、餐饮卫生、汽车售后等多个方面,极具代表性。

旨在进一步提髙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更多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合法守规经营,营造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

案例一强化网络平台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基本案情】韩国的罗先生于2019年8月开始陆续通过快手直播平台在南阳市某公司购买新疆和田玉籽料,共计微信支付51100元。

后罗先生把其中购买的三块玉料送至北京相关监测机构监测,报告结果鉴定为“石头”,罗先生对所购玉料不满意,与商家联系要求退款但商家不予理会,于是罗先生于2019年12月拔打12315电话求助解决。

【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之规定,镇平县市场监管局315指挥中心与公安部门联合办理,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终于获得商家身份信息并与该商家负责人取得联系,经镇平局12315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沟通协商,最终商家同意并退还了罗先生的货款。

【案件评析】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微信及直播平台购物也在迅猛发展,给目前的监管方式提出了考验。

在这个案例中,执法人员通过联合公安部门追踪到商家的信息是关键点之一,其二是通过多次沟通讲解让消费者明悉玉是特殊的石头,他所购的不是假货。

商家最终为罗先生的超期订单退款是为消费者着想做出的高于网购国家规定的积极行为,值得肯定。

案例二查处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基本案情】2019年8月,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测发现,某药业有限公司在其京东网店上发布的牙膏广告和妇科用护理膏广告,称销售的商品具有:“改变牙龈红肿、清火消炎、活血止疼、驱寒止吐”,“消除隐私部位异味、红肿、天然草木无刺激、彻底修复”功效,涉嫌进行违法广告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现在给大家介绍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品牌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多次维修无法解决。

消费者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最终获得换新手机的赔偿。

案例二:某电商平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网络举报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平台退款并进行整改。

案例三:某知名快递公司在送货过程中损坏了消费者的包裹。

消费者及时向快递公司投诉,并要求赔偿损失,最终得到了快递公司的道歉和赔偿。

案例四:某家电制造商在广告宣传中夸大产品功能,误导了消费者。

消费者联合组织起来,通过媒体呼吁和法律途径,最终让制造商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

案例五:某餐饮店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不新鲜的食材,导致多名消费者患上食物中毒。

受害者们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店家被罚款并整改。

案例六:某汽车厂商销售了出问题的汽车,消费者在购买后不久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厂商退换汽车或者进行维修。

案例七:某家装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使用了次品材料,导致消费者的家居环境受到了影响。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案例八:某金融机构销售了高风险、低收益的理财产品,消费者首次投资即亏损。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法律途径,最终成功要求机构退还本金并进行整改。

案例九: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患者的病情恶化。

患者家属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医院的赔偿,并迫使医院改善诊疗流程。

案例十:某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隐瞒了重要条款,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理赔。

消费者通过维权和舆论压力,最终成功要求保险公司公开承认错误,并获得相应赔偿。

通过以上十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在现代社会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己积极维权和发出声音。

只有消费者正确行使权益,才能营造出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01、网络商铺售假应对网络平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某宝网络公司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案主要案情2007年9月,姚某在某宝网上注册会员,并与某宝网络公司签订《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经营名为“某某宠物”的店铺,销售各类猫粮等宠物用品。

《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商家不得在某宝平台上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如商家的行为使某宝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商家应当赔偿某宝网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2016年4月22日,某“买家”在姚某开设的店铺购买某品牌的幼猫粮一袋,实付人民币99元。

上述商品鉴定为假货。

某宝网络公司遂以姚某违反某宝平台服务协议且造成其商誉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姚某予以赔偿。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宝网络公司、被告姚某签订的《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如被告的行为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应当赔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某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某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某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某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姚某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100,000元。

点评近来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开设网络商铺成为不少经营者必不可少的经营渠道。

网络商铺与传统线下商铺的区别,就是商品不可现场辨识,只能凭借网上店家的宣传页面等辨别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基本产品信息。

于是,有些网络商铺利用这种差别,在出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在大数据背景下,电商平台在信息掌握、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逐渐成熟,主动进行假货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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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投诉维权案例
作者:
来源:《家用汽车》2016年第06期
每一次投诉,都是消费者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无奈之举。

汽车厂商相对于消费者的强势地位,让很多消费者在捍卫应得权利的路上寸步难行。

一些厂商的恶劣态度、产品质量之差,令人触目惊心。

沃尔沃车展遭遇维权2015年11月20日上午,广州车展场地附近,一辆车身上贴着“沃尔沃危险”、“气囊自爆伤人的被救援车载着的沃尔沃XC60,在靠近展馆的新港东路进行维权。

整个场面引人瞩目。

车主吕先生在使用沃尔沃XC60在高速上正常行驶时,气帘突然无故自爆。

经沟通,车企检测外观无任何碰撞、变形,因而决绝承担责任。

车主在无奈之下,采用了这种闹心且劳心劳力的“拖车”车展维权方式。

全国百城速腾
车主维权
2015年4月19日,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总裁海兹曼一席讲话将原本渐渐平息的事件再次点燃。

矛盾再次激化后,全国大众速腾车主再次筹划维权活动,希望“补丁召回”能够有所改观。

就在全国人民都在欢度“五一”小长假的时候,速腾车主却纷纷走上街头,用行动表达自己的不满,大众方面一直声称速腾后悬架发生断裂的问题属于极个别案例,并非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出现的批量问题,并且加装衬板的召回方式是目前最优选择。

神龙汽车
拖欠合格证2015年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地出现了大量消费者在购买神龙汽车旗下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等汽车后无法获得合格证致使上牌手续搁置的消息。

消费者买车后拿不到合格证,也就无法为新车上牌,无异于白买了,众多车主联合起来通过4S 店和线上方式投诉维权。

而在2016年的3.15晚会之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致函中消协,表明该情况已经引起公司的高度注意,对消费者表达歉意,并且表示会尽快解决消费者合格证问题,以及加强对经销商管理。

Jeep克莱斯勒
销售事故车辆
2015年11月,石家庄的刘女士几经比对,相中了河北天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大切诺基,在签订了购车合同支付了近30万的费用后,今年1月20日,就在刘女士准备提车时突然被销售人员告知,这辆车曾在去年的天津滨海大爆炸中受到损伤,车辆被多处维修过,这让刘
女士惊讶之余非常生气,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了侵犯,4S店在她签合同之前并没有告知该情况,于是刘女士通过报纸、电视等多渠道媒体将此情况曝光。

宝马发动机
螺栓断裂事件
孙先生的宝马7系行驶了11万公里后,发现车辆出现启动时异响、发抖然后熄火等现象,4S店检查告知是发动机螺栓断裂导致的拉缸,现在已经维修完毕,4S店要求付各项维修费用61000元。

之后越来越多的车主投诉自己的宝马发动机螺栓断裂。

针对螺栓断裂事情,宝马已实施召回,经销商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发动机可变气门正时机构外壳上的固定螺栓,以消除安全隐患。

进口现代新胜达
重大事故气囊未开
2015年3月,柳先生正常驾驶该车行驶在乡间公路时,因躲避对面来车,不慎撞在路边围墙上,该车右前方与围墙发生剧烈的直接撞击,致该车多处破损、开裂,已达“被拆散”程度,当场致柳先生身亡。

悲痛失去家人的朱女士将北京福瑞浩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上述二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余万元。

走不动的
奥迪Q5
2014年6月13日,邓先生驾驶着奥迪Q5在京港澳高速湖北赤壁段以120码正常行使,在无任何碰撞的情况下车辆突然爆响,引擎盖、气囊全部爆开,车辆滑行了200多米后停下。

上市以来,奥迪Q5所推崇的先进的8AT变速器一直被人诟病,全国范围大面积出现故障。

不过4S店倒也是痛快,首次故障直接换新的,但是这故障在设计之初就已存在,这种更换带来的改变也只能是等待下一次故障出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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