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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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

一、值班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电话、传真)、来信、来访。

2、发布会议通知。

3、向领导及上级机关报告重要情况。

4、协助领导处臵突发事件。

5、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要求

1、口语表达清楚、文字记录准确、通讯保持畅通。

2、工作严谨、热情周到、态度和蔼。

3、来电、来信、来访随接随办,当天未办结事宜做好接班交接。

4、保守秘密,《值班记录》不允许非机关干部职工翻看;机密文件及他人信函不得擅自拆阅(会议通知除外)。

5、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含双休日)由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其余所有人员编组值班。

6、每组值班人员固定不变,从第一组依次轮转。值班每人每天15元(含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元旦等五个节假日)。国庆、春节实行研究派员、定额补助的办法值班。

7、夜间实行专人定住值班室,定额补助的办法值班。

8、值班人员必须到值班室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凡脱岗一次按旷工处理,扣发补助30元。连续三次脱岗按干部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并责成其在职工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因脱岗造成重大损失者,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9、值班人员若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经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可在其他组人员中委托他人代为值班,并由值班领导统一安排,保证值班总人数不变。

10、遇重要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遇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处理,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11、爱护办公室设施,保持室内整洁。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实行财政统管,厉行节约开支,制止奢侈浪费,强化监督职能,特订立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镇属站(所、室)应收款项均由财政所统收统管,专人收取,专户专存;各村(社区)代收一切款项必须当天解缴财政入库(特殊情况不超过三日),杜绝白条收款或收款不开据,更不准坐收坐支,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严肃查处。

二、支出管理

(一)申报制度:凡因工作需要的支出、临时借款,经领导审批后可实施开支和借用;公务临时借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要提前申报并与财政所联系,填好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和金额,经镇长签字同意方可借款;各种借款必须在当年1个月内与财政所结清账务,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2个月。

(二)审批制度:各种费用开支发票:由经办人签字并写明事由、送分管领导审签、镇长审批、党委书记加盖审核章;当月支出发票必须当月签字,过期不予认可。大额开支必须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批。签字审批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星期四,特殊情况除外。

(三)招待费管理:招待费实行“四定一公开”:定标准:每人每餐20元,特殊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定陪餐人员:实行对

口接待;定地点:镇上接待一律在规定的地点就餐;定统一审批时间:每周星期四为定时审批时间(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四)差旅费管理:根据岳府办发[2010](28号)文件规定,出差、开会、报表必须凭《电文通知》或《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每出差一次乘镇机关的小车不报车费,搭乘客车到岳池标准(含城内公交)报来回车费20元;若到其它地方出差,按交通管理部门标准执行。途中补助一天以内报一天,两天以上(含两天)报两天。补助标准:县内10元/天,县外市内20元/天,省内市外50元/天。出差、开会需租车或需开支生活费、住宿费的,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五)小车管理:①公务出车:在确保县上会议的前提下,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情况具体安排,主要领导不在由在家领导安排,领导都不在,由办公室安排,安排出车必须是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无条件接受公务出车安排。②公务租车:在小车己坐满或小车外出的情况下,开会、出差情况紧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租车,否则,不得报销租车费。③小车维修:临时小修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每维修一次由跟车领导在维修单上签字,方能认可,若遇特殊情况,跟车领导也要补签,否则,不得报怅;小车大修,需经集体研究决定,由纪委、财政所经办。④小车燃油费:按实际用油量报销,注意节约用油,不该用车的尽量不动车。

(六)水电费管理: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水电的不良行为,

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电停。②办公电费,财政报销,若职工蓄意偷窃办公用电,发现一次由本人负责报销该办公室的所用办公电费。

(七)通讯费管理:①内设各办公室电话和宽带网络一律安臵在办公室内,不得私拉乱接,办公室电话取消长途话费(书记、镇长因工作联系除外);②手机通讯费报销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现金、票据管理

(一)出纳每月定期对库存现金、专户专款进行清点或核对,帐款不符及时查证;

(二)出纳库存现金不超过200元;

(三)票据由票管员统一领购和保管;

(四)各站(所、室)因工作需要使用票据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能到票管员处领用;

(五)各种票据应妥善保管,按规定套开据,如遗失和违规开据,其责任由领用人自行承担。

(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是印有税务机关监章的正式发票,否则不予签字报帐。

(七)机关内部业务往来的支出凭证,必须是财政局或各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内部使用发票,否则不予签字报帐。

四、财务监督

(一)成立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

督小组,主要负责财务预决算审核、会计财务审核、财务收支监督审计复核等工作。

(二)财政所每月向镇主要领导和财务监督小组书面汇报一次财务工作和资金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分析。

首问责任制

为推动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推行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内容与要求

1、首问责任人是指群众到机关咨询、办事问到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

2、首问的形式包括直接询问、电话询问和信函询问。

3、首问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①热情接待。群众到机关询问、办事,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群众询问,作好记录。解答问题必须认真详细,接待群众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得训斥询问者。

②及时处理。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及时地办理;如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将询问群众引导到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并作好情况介绍和交接登记工作。

③积极督办。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所要求办理的事项,对办理过程有督办责任。对推诿、拖延和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办理的人和部门,首问责任人有权进行催促,并向相关领导和首问责任监督小组反映。

④结果反馈。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应将办理结果告诉首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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