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阳煤化工[600691]2019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原点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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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600691]2019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word可编辑版)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5)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9)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0)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2)2.3.3 利润总额分析 (13)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0)2.5 偿债能力分析 (25)2.5.1 短期偿债能力 (25)2.5.2 综合偿债能力 (25)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阳煤化工2019年2季度末资产总额为43,267,186,449.23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5,562,854,909.62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5.97%;非流动资产为27,704,331,539.6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4.0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阳煤化工2019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以及预付款项,各项分别占比为63.28%,16.59%和7.60%。
企业信用报告_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风险警示:南威软件、阳煤化工、现代制药

2015年第06期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现代制药600420八菱科技002592由于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股权存在质押及轮候冻结(查封)的情形,标的公司的资产及银行账户也存在质押及冻结(查封)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收购的资产不应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由于与主要债权人没有达成诉讼和解,与债权人的执行或诉讼和解工作不能按期完成。
由于涉及标的股权、标的公司的部分案件仍在诉讼中,如不能与债权人达成诉讼和解,完成案件审结并进入执行阶段预计需要较长的时间,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级市场上,该股始终保持稳定盘升走势,该利空并没有影响股价,但存在后期补跌风险。
公司拟以14.62元/股定增1.03亿股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9739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536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浦东科技投资、财通基金1资管计划分别认购683.99万股,410.39万股、6497.94万股、2735.97万股;其中,国药集团、医工总院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浦东科技投资董事长为公司的独董。
本次募资偿还债务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保障外延式扩张的资金需求。
2015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未获得通过。
二级市场上,该股走势一直呈现台阶盘上,但该利空打击较大,股价大幅下跌,后市注意风险。
南威软件603636阳煤化工600691201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进入历史低谷,成本与销售价格倒挂导致公司亏损严重,下半年虽主要产品价格有一定幅度反弹,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能完全弥补上半年亏损。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预计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000万元到-6000万元;因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有可能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企业信用报告_山西阳煤丰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9)1.5 联系方式 (9)二、股东信息 (9)三、对外投资信息 (10)四、企业年报 (10)五、重点关注 (11)5.1 被执行人 (11)5.2 失信信息 (12)5.3 裁判文书 (12)5.4 法院公告 (12)5.5 行政处罚 (12)5.6 严重违法 (12)5.7 股权出质 (12)5.8 动产抵押 (13)5.9 开庭公告 (13)5.11 股权冻结 (13)5.12 清算信息 (14)5.13 公示催告 (14)六、知识产权 (14)6.1 商标信息 (14)6.2 专利信息 (14)6.3 软件著作权 (14)6.4 作品著作权 (15)6.5 网站备案 (15)七、企业发展 (15)7.1 融资信息 (15)7.2 核心成员 (15)7.3 竞品信息 (15)7.4 企业品牌项目 (16)八、经营状况 (16)8.1 招投标 (16)8.2 税务评级 (16)8.3 资质证书 (16)8.4 抽查检查 (17)8.5 进出口信用 (18)8.6 行政许可 (18)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山西阳煤丰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140800000004178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0668600583K法定代表人:廉尼尔组织机构代码:66860058-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时间:2007-10-22注册地址:临猗县丰喜工业园区(东)营业期限:2007-10-22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生产、销售:DSD酸、二硝基酸、邻磺酸、2—萘酚及副产品、介酸、己二酸;生产、销售:环己酮、硝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10日);销售:煤炭、焦炭、化肥、建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仪表、五金机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水暖器材、劳保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外)、办公设备;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阳煤化工(600691)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公司基本信息表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YANGMEI CHEMICAL CO.,LTD 阳煤化工 600691 上海证券交易所 1988-01-01 1993-11-19 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 15406
公司简介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煤化工产品和化工设备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尿素 、甲醇、液氨、聚氯乙烯、烧碱、正丁醇、辛醇、复合肥、三 氯化磷、粗醇、硝酸铵、硝酸铵钙、三聚氰胺、双氧水、碳铵 、环己胺、二萘酚、氯化铵等。该公司的产品主要用途为农用 化肥和化工原料。该公司的产品销往中国国内和海外市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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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600691)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பைடு நூலகம்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报表期间: 2016-2020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 本币为公司财报原始的货币
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详细报表,见EXCEL附表。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______股票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______。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_,或者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会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十二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唐万新复出

唐万新复出字数:2472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3年15期字体:大中小打印当页正文“唐万新复出了”,一石激起千层浪。
2012年夏季,唐万新在梧桐资本的会议室接待了北京某机构人士,洽谈合作事宜。
按照这家机构人士回忆,彼时唐万新依旧十分睿智,对于市场的把握也没觉得有任何的脱节落伍之处。
“陪同的还有梧桐资本的人员,但唐万新是否与梧桐资本有股权关系我们并不知情”。
上述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
作为“德隆系”创始人,唐万新一手建立的金融和产业帝国一度资产超过1200亿元。
曾几何时,唐万新的创富神话成为一个时代的标本;其产业整合、金融混业的商业理想,被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是资本经营的“最高境界”。
德隆帝国的溃败令人叹惋,是非争议至今难平。
这位资本市场上最显赫的大佬,出狱后已经低调出山,沉寂一时的德隆旧部也悉数浮出水面。
A股上市公司中,伊立浦(002260.SZ)、中科英华(600110.SH)、博盈投资(000760.SZ)和阳煤化工(600691.SH)都出现了德隆旧部身影,并形成交错的资本关系网,俨然一幅已近成型的资本图谱,唐万新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神秘而未可知。
在新的产融环境下,昔日江湖大佬与其旧部又将演绎怎样的故事?梧桐招来金凤凰“种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梧桐树”即是指香港的财团资本和私募股权基金集约管理平台梧桐资本集团。
“德隆系”数位核心人物已加盟至这颗“梧桐”麾下。
梧桐资本董事长刘长乐,被香港封为“太平绅士”的传媒大亨,2011年创立梧桐资本时,其手下“得力”干将即是原德隆集团总裁向宏。
刘长乐家族“五人董事会”中,向宏独揽董事、总经理两职,重要性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梧桐资本的要职也由德隆旧部担任。
梧桐资本副总裁郑悦,曾经是“德隆系”掌控恒信证券后派任的总裁,恒信证券被德隆系作为融资平台输血,最终陷入资金黑洞,被证监会处罚关闭;执行总裁张亚光,唐万新大学室友,又被称为“德隆二号人物”,唐万新入狱后曾主动写信让他回国自首,张亚光毅然受劝回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证监[1997]1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证监[1997]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3f9264ca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62.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1997年12月16日证监〔199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7〕17号)以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95号)等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上市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公司章程的起草或修订工作。
《章程指引》的内容由正文和注释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中,以“〔〕”标示的内容,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填入。
发行内资股(A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及既发行内资股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章程指引》注释部分的解释和说明,参考《章程指引》正文部分的规定和要求,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章程指引》正文部分所包含的内容。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章程中规定《章程指引》包含内容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在不改变《章程指引》正文部分内容含义的前提下,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做文字和顺序的调整或变动。
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对《章程指引》的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及其他有关报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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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0月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委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三条公司系依照四川省《关于国营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自府函(1998)72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5103001800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四条公司于1988年12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于1993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登记的中文名称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YANGMEI CHEMICAL CO.,LTD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住所为: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2号。
邮政编码:045000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柒仟伍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伍拾贰元整(¥2,375,981, 952.00)。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并且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且经认定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财务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稳健规范、开拓进取、廉洁高效、提高效益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走以煤化工为基础的产业之路,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批发、零售化肥、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产品)、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辅材料(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原料)、矿产品、建材(木材除外)、钢材、有色金属(除专控品)、通用机械、电器、仪器、仪表、润滑油、润滑脂类;以自有资金对煤化工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危险废物经营;进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环己胺、氢氧化钠、乙酸、硝酸、甲醛溶液、次氟酸钠溶液、乙烯、氨、丙烷、丙烯、次氟酸钙、硝酸钠、亚硝酸钠、过氧化氢溶液、碳化钙、硫磺、萘、氯乙酸、三氯化磷、苯胺、五氧化二钒、2-甲基-1-丙醇、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环己酮、甲醇、四氢呋喃、乙醇、乙酸甲酯、异丁醛、正丁醇、正丁醛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有效期2020-08-18至2023-01-14);自有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00)。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市支公司、自贡市天然气公司、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自贡市银河贸易公司、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自贡市邮电局、四川烟草公司自贡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劳动服务公司经营部、成都华能物资供销公司、自贡市财源公司,发起人持股合计3105.1916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5,471.5416万股的56.75%。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375,981,95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票可以用货币认购,亦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认购,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收购股份要约的方式;(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6 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6个月以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导致其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在6个月以内卖出该部分股票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