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理社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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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心理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第三条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活动,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
变能力。
(二)在学院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对心理学感兴趣,热爱本社团工作,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都可加入。
第二条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开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成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6、服从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及社联或社团内部委托的工作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下设5个部门,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一)编辑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主要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及相关事务。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展板提供资料
(四)外联部
主要负责社团的外联工作,联系学院社团及社会力量,使社团更好的发展。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考勤情况
4、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5、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新疆教育学院教育科学院阳光心理社团行使。
第二条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成员活动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