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共享单车与城市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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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共享单车与城市管理
共享单车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环保便利的出行方式的同时也对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带来了大量的挑战。城市管理的行政部门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做出应对,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共享单车城市管理部门协作
一、共享单车现状
根据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到2016年底,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1886万,预计2017年,共享单车市场用户规模将达到5000万。
摩拜单车、ofo等共享单车企业大举进驻各大城市,通过前期的融资这些共享单车企业利用手上充足的资金,在城市间大量的铺设共享单车,2016年以来单车数量超过200万辆。据媒体报道,公开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共享单车预计投放总量将可能接近2000万辆。
大量的单车投放,给行政部门的城市管理带来的巨大的发展。共享单车井喷式发展,给单车用户出行带来的巨大的便利,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城市内动辄10万辆以上的单车投放,野蛮生长带来了单车的无序停放,10万辆级别单车的无序停放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就是噩梦。
二、现行法律法规的局限性
以九江市为例,《九江市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暂行办法》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第十条:对在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由车辆管理人员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这是在九江市范围内最直接的对于人行道上乱停放的自行车的管理依据。而《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能够与人行道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是: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与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因此结合上述
法律规定能够得出结论是,对于大量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城市管理部门会陷入一个执法的困境,谁是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拒绝或者迟延将乱停放机动车移至非机动车停放点,城市管理部门如何处罚?城市管理部门处罚数额是否与单车数量相一致?如何对单车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是否需要调整?
对于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部门来说,如何利用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于海量的共享单车进行管理成为一个难题。正基于此,厦门市出台了《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指引》引导自行车有序停放,深圳南山区城管局也约谈了四大共享单车运营商提出整改要求。上海作为共享单车投放量和注册用户数均处于全国首位的城市,也颁布了首个共享单车规范征求意见稿,如此种种正是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进行的积极应对。
三、执法成本与违法成本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现在的城市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存在一个博弈,最直接的就是成本博弈,而这个博弈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管理的有效性。以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例,是江西省唯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单位,于2002年7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依法履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负责对市区和各县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行使国务院法制办制定的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承办市政府交办事项等方面的职能。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广告科、城建科、市容科、宣教科、行政许可科、考评办等10个科室,下辖直属、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八里湖、铁路、生活垃圾监管、执法督察等8个执法大队和九江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全局定编326人,即使算上聘用制人员,人员应当不超过500人。这500人承担着九江市范围内(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权;(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八)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这500人中局机关加10个科室等行政人员假设为40%也就是200人,执法人员仅为300人。而这300人隶属于8个执法大队和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管中
心,每个大队大概33人左右。根据执法大队设置,能够用于单车管理应当为直属、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八里湖这5个大队165人。而165人肩负7项行政处罚范围,单车管理仅为其一,按照平均分配原则,也就是说每一项行政处罚范围仅有23.5人进行管理和处罚。根据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七次会上,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林彬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由80平方公里扩大到103平方公里,结合上文,23.5人管理着103平方公里的单车,也就是0.22人/平方公里,意味着1个人将近管理5平方公里区域。按照一个单车企业100辆/平方公里的车辆投入测算,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每人管理着500辆共享单车,仅仅计算ofo 单车和摩拜单车,那么就是20000辆单车。而单车的停放位置是随机的,执法人员每天能够观察到的停放的单车数量是机器有限的,按照目前的执法人员配备去管理现有体量的共享单车,是超出了城市管理部门的能力。
反观单车企业,以九江市为例,103平方公里投放10300辆单车,单车企业能够承担20%的单车损耗(含破损、被盗、城管收缴),也就是一年2000辆的损耗,仅计算ofo 单车和摩拜单车,那么就是一年4000辆。也就是说,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每年没收4000辆单车,对于单车企业来说能够接受,因为单车企业盈利的重点在于每一位用户缴纳的押金,形成百亿规模的资金池和海量的用户大数据,单车企业能够承担大量的车辆损耗。实际执法过程中,不可能出现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没收4000辆单车的情况,即使执法部门没收4000辆单车,而单车企业如果能够把这种没收纳入到成本中,那么我们的执法对于单车企业来说也就是无效的。
上文的假设在于凸显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传统模式执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共享单车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制定新的对策来应对。
四、对策分析
因此我们需要转换思路,对于共享单车的监管应当解决如下几个问题:1、法律认定问题,共享单车的实质是自行车的租赁服务,针对这个租赁服务在进行有效监管。2、主体资格问题,共享单车企业应当投放单车的县级区域开设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固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有固定的场地对于共享单车进行回收,有分支机构应当具备的工商资质。3、设立共享单车市场准入服务的行政许可,对于共享单车目前的野蛮生长形成有效的遏制。4、自行车停放区域的划定,现有的共享单车直接冲击着我们传统的非机动车管理秩序,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设立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自行车停放区域。5、要求共享单车的经营数据与城市交通运输的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行政部门对于承租人、车辆、使用频率等静态数据和车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