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关于办公厅机关招聘和录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的通知

关于办公厅机关招聘和录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的通知尊敬的领导、同事们: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厅机关的组织建设,优化机关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推进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特向全体同志通报我机关招聘和录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一、招聘和录用标准1. 岗位要求我机关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财务、文秘、保卫等多个类别,每个类别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说明。
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必须与岗位说明中的要求一致,同时要求各职位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调等相关能力。
2. 学历要求对于各类职位的学历要求,具体标准如下: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应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应拥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应拥有本科学位;初级职称,应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类职位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熟悉业务规范及国家相关法规,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财务类职位应具有财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税务和会计法规,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文秘类岗位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有五年以上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保卫类岗位应具有良好的维护秩序、保卫工作经验,有安全类证书、警务等相关证件者优先。
二、招聘流程1. 招聘计划发布每年上半年,我机关根据中央人事部门和上级负责人指示,结合机关实际,编制机关岗位招聘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2. 招聘方式机关招聘采取网上直接应聘方式。
招聘信息在机关指定网站公布。
3. 如何应聘应聘者必须先登录招聘网站,自行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件照片。
然后按照网站提示流程进行应聘。
4. 审核面试符合条件者将进入面试环节。
我机关在招聘网站中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通知应聘者准备相关资料。
面试后,将根据符合条件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5. 入职体验录用人员应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及入职体验,通过培训后才能正式上岗。
三、保障管理为保障机关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人事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机关将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法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人员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1•【字号】徐委办[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委办〔2006〕55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一日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6年7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市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事业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招聘(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招聘程序第五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纠错等工作。
编外聘请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编外聘请人员的管理,保障编外聘请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编外聘请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培训、待遇及解聘等各个环节。
二、招聘与使用第三条编外聘请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
第四条编外聘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第五条编外聘请人员招聘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2. 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面试;3. 笔试、面试合格者,按照成绩排名顺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4. 拟聘人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
第六条编外聘请人员上岗后,单位应按照岗位要求,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尽快适应工作。
三、考核与培训第七条单位应建立编外聘请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编外聘请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对考核不合格的编外聘请人员,单位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解聘。
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编外聘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待遇与解聘第十条编外聘请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包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一条编外聘请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编外聘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4. 其他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XX区区委办公室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XX区区委办公室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XX区的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XX区委办公室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制外工作人员,主要招聘岗位为行政助理、文秘以及人事、财务、后勤等职位。
二、招聘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优先考虑;2.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操作;3.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团队合作,且工作责任心强;4.对工作细致认真,具有亲和力,乐于助人,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三、招聘流程1.招聘启动。
发布招聘启事并在合适的招聘平台上加以宣传。
2.简历筛选。
对符合条件的简历进行筛选和初步面试。
3.终面确认。
综合考虑应聘者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面试环节,最后确认招聘对象。
4.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核合格并同意录用的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1.所聘用编制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有与编制内员工同等的健康保险、带薪年假等福利。
2.待遇丰厚,公司全员月薪百分之五十以上。
五、其他事项通过本次招聘,本局将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在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下,坚守职业道德,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以上就是本次招聘的实施方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六、招聘流程详述1.招聘启动招聘开始前,需要确定招聘的岗位类型、招聘的人数及工作地点。
为了提高招聘效果,需开发多个招聘渠道。
可以通过企业招聘网站、校园招聘、招聘广告、自媒体、猎头等多种方式实现招聘信息发布。
2.简历筛选在收到应聘材料后,需对应聘者的简历予以详细筛选和分析。
首先,筛选应聘者的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如果满足要求,可给予应聘者发送面试通知;否则需随时进行筛选,保证面试对象符合条件和数量。
3.终面确认为了获得最优秀的人才,提高招聘效果,需要组织专业的组织,在合适的招聘场地上进行面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6•【字号】绍政办发[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64号)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6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加强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结合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控制用工数量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
编外用工控制数,由市编委办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工作任务等,按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3〕71号)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清理规范后暂时保留的编外用工数量大于核定控制数的单位,除车改转岗安置的涉改司驾人员外,不得新增编外用工。
继续逐步清理规范超过核定控制数的编外人员,并在2-3年内核减消化到核定控制数限额内。
2.各单位的编外用工控制数核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确因事业发展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增加的,须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提交市编委会审议;部分单位因申报参公等原因,暂时无法增加在编人员的,待参公及增编事宜明确后,由市编委办核减相应编外用工控制数。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9•【字号】池办秘〔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池办秘〔2016〕78号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9日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池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用人单位,在核定聘用员额内,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从事专业技术、辅助管理和必要的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第四条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存量,严控增量。
原则上,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聘用编外人员。
第五条坚持依法聘用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统一核定聘用员额,统一聘用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绍兴2020事业单位编外招聘

2020浙江绍兴市委党校编外招聘公告_绍兴2020
事业单位编外招聘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锅炉工(技术技能类),1名,年薪3.3万。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踏实肯干、对工作认真负责,无任何不良记录,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优先;
3、持有特种作业锅炉证和压力容器作业证,熟悉锅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管理经验。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绍兴市委党校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邮寄或送至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
3.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
(二)资格审核
(三)面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面试。
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四)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绍兴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最新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机关编外人员的工作,提高机关编外人员的工作效率,本制度对机关编外人员的招聘、聘用、管理和离职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招聘1.1 机关编外人员的招聘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1.2 招聘工作的宣传应当充分,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1.3 招聘应当根据机关编外人员的实际需求,择优录用,不能因为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民族等原因歧视某些群体。
1.4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面试、背景调查等。
1.5 招聘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造假。
二、聘用2.1 机关编外人员聘用的条件: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2.2 机关编外人员聘用标准:按照工作需求来制定。
2.3 机关编外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4 机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根据岗位工资水平、工作表现等进行调整。
2.5 机关编外人员的管理权限: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进行分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3.1 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方式: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3.2 机关编外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对机关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者进行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甚至辞退。
3.3 机关编外人员与机关内部人员的协作:机关编外人员需与机关内部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3.4 机关编外人员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3.5 机关编外人员的纪律: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四、离职4.1 机关编外人员的离职程序:机关编外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经过审批程序后才能离职。
4.2 离职后的补偿:根据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进行相应的离职补偿。
4.3 离职后的相关手续:机关编外人员离职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如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3篇

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精选3篇)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精选3篇)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篇1 我支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委托高新派遣公司聘请支队编外人员10名:其中接警工作人员8人,主要从事报警台接警工作以及信息上传下达等计算机网络维护2人,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监控的运维和视频会议保障。
(一) 接警员:1、政治条件: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本职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品行,乐观进取,勤奋工作,遵纪守法,为人诚恳,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无听觉障碍。
3、年龄性别条件:20岁至35岁,男性。
4、户籍条件:拥有包头市常住户籍或在包头市居住生活3年以上的人员,一般话标准且能说能懂本地方言,熟悉包头市地形地貌。
5、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娴熟操作计算机。
6、以上同等条件下,能说能懂蒙古族语言或持车辆驾驶执照B本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 计算机网络维护员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消防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无听觉障碍3、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诞生,男性4、拥有包头市户籍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有网络系统维护相关工作阅历优先6、熟悉常见计算机软硬件,可独立进行软硬件安装、调试及故障排解,熟悉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平安知识,可娴熟进行局域网的搭建,熟悉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7、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8、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品行,工作主动性强,耐心细致,有责任心,具备团队合作精神9、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娴熟驾驶车辆。
四、薪酬待遇1、工资待遇:接警员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
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每月3500-4000元/月(含五险),五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自行缴纳。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停止招聘和调动工作人员的 Microsoft Word 文档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停止招聘和调动工作人员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工委,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后,全国各级机构改革将陆续展开,省编委将对我市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检查,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我市大局的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严禁各乡镇、各部门增加或调动人员。
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增加
为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增加,认真执行中央、省、沧州市有关部门关于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严格控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意见》(冀政办<2005>16号),从即日起:
1.停止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
2.严禁私自招收或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擅自以各种名义招聘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人员。
二、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黄骅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凡进必考”的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增加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必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沧州市人事局审批,由人事局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进人。
三、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
凡违反通知规定进入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聘用(任)、调动手续,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纳入统发工资范围。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办将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对私自招聘和调动人员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私自招聘的人员予以清退,并依据工资基金管理规定对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4.23•【字号】惠府办〔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十一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3日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市编委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指标,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第三条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因增加工作任务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问题。
建立“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市场运作机制,做到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只减不增。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指标作为市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依据。
第二章指标核定第五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因增加工作任务后确需增加工作人员的,可根据实际向市编办申请编外聘用人员指标。
市编办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审核提出意见报市编委研究决定。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聘用人员指标时,应说明聘用理由、聘用岗位职责、聘用期限、申请指标数及经费供给方式。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7•【字号】惠府办〔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3〕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外人员分类与级别第三章指标申请与审批第四章编外人员招聘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章日常管理第七章劳动报酬第八章附则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
第三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新增工作任务问题。
编外人员管理严格遵循“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经市政府核定批准编外人员指标招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第五条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联席会议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XX区区委办公室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XX区区委办公室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XX区区委办公室需要增加外工作人员来担当各项重要工作。
本招聘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招聘外工作人员,提高区委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区委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1. 招聘岗位:XX区区委办公室外工作人员。
2. 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的应聘者:(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领导,热心公益事业。
(2)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同事和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3. 招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招聘流程与方式1. 招聘流程:(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XX区区委官方网站、媒体公告栏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要求和待遇等详细信息,并提供应聘方式和截止时间。
(2)简历筛选: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筛选出适合面试的候选人。
(3)面试评定:面试候选人并评定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经验、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体检和背调: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体检和背调,确保其身体健康和背景信息真实可靠。
(5)聘用与签约:根据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 招聘方式: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应聘。
四、工作待遇与福利1. 薪资待遇:根据个人能力和经验,给予竞争性薪资待遇,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调薪。
2. 福利待遇: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完善的职工福利。
3. 培训与发展:提供岗位上岗前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为员工提供自我提升和发展的机会。
五、实施时间与负责人本实施方案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一年。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朝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完善《关于印发〈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7〕2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直机关和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委办发〔2007〕27号)等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人员范围和原则(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由市财政负责支付工资、保险、补贴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二)总体原则。
遵循“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按需核定、规范管理”的总体原则。
二、关于政府雇员管理问题(一)招录。
原则上对市直现有政府雇员数量和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出现的空岗,只减不增。
确需增补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征集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主实施公开招聘。
(二)续聘。
合同到期需要续聘的政府雇员,由用人单位于合同到期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人员信息,经市财政局核准预算后方可续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管理。
政府雇员由原来的定级管理调整为层级化管理,政府雇员分为五个层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至五级。
高级雇员为一至二级,普通雇员为三至五级。
建立层级晋升、降低和辞退制度。
1.晋升管理。
(1)审批权限。
政府雇员晋升岗位层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细则(试行)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细则(试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六安市监察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7月16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办发〔201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12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市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以下称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聘用员额核定(一)原则和依据核定聘用员额,遵循总量控制、确实需要、从严从紧、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用人单位职能配置、年度工作任务和现有人员编制结构,综合研究确定。
(二)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聘用员额:1.用人单位编制已满,因职能变化或事业发展,现有在职人员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增加编制有困难的;2.编制虽有空缺但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配备一时难以到位的;3.用人单位因车辆、仪器等设备增加,在编人员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4.特殊专业(职业)技术岗位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5.其他情况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
以下情况,一般不得申请聘用员额:1. 涉及执法和国家秘密等必须由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的岗位;2. 单位职能弱化,工作任务明显不足的;3. 物业管理、保安保洁、园林绿化、餐饮服务、会务文印、信息网络服务、公共建筑设施和设备维护维修等后勤服务事务,原则上实行社会化管理;4. 一年以内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5. 一直未聘用过人员,职能任务没有增加的;6. 违反市直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
(三)核定方法市直党政群机关编外聘用员额按行政编制总额10%-15%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编制总额的15%-20%核定,政法机关按政法专项编制总额10%-15%核定:1. 市直机关原则上只核定驾驶员聘用员额,驾驶员按照各单位定编车辆数核定,其它岗位不列入;2.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按实际需要配备少量勤务员;3. 跨年度阶段性重点工作,因特殊岗位要求和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辅助人员,阶段性任务完成即解聘;4. 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等协管员,根据工作需要,一事一议;5. 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的,鼓励在空编数额内聘用编外人员。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苏办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为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4日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市组织人社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主管机关,主要负责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等工作。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襄阳市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襄办发[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办发〔2013〕14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18日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党委、政府工作效能,切实控制运行成本,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雇员行为,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襄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雇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一些技术性、辅助性岗位所使用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雇员。
第四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负责雇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雇员的使用范围第五条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技术性、辅助性岗位,如驾驶员、协管员等。
第六条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技术性或辅助性岗位,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的护士等。
第七条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前,除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新进工作人员一律按雇员制办理。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文书档案或其他涉密岗位,不得使用雇员。
第三章雇员实行限额管理第九条按照“总量控制、严格审批、动态管理”的原则,市直雇员实行员额和岗位期限核准制。
第十条市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审核提出申报单位雇员员额和岗位期限,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由市编办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行文下达。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小编整理了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组织领导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花东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东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从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及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人数为23人具体职位情况详见《花东镇20xx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三、报考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xx年3月31日为止(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四)学历及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四、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25日共5天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花东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868495203.报名要求:(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2)本次招聘接受20xx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果被录用必须于试用期后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花东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可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下载或报名点领取(4)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二)资格审核(1)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xx年3月28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3)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花都区花东镇政府组织人事办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三)考试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言语理解、常识判断及判断推理)、公共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于20xx年4月11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安排于4月15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四)体检1.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2.由花都区花东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五)考核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五、获聘人员待遇获聘人员纳入花都区花东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根据《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各类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编外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缴纳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六、有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1•【字号】巴府办发〔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58号市级各部门:《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已经三届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1日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使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川办发〔2015〕45号)、《巴中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巴府办发〔2015〕5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以购买服务为主、编外辅助性岗位为辅,坚持总量控制、按需使用、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杜绝私招乱聘。
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所指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是指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编外核定的从事辅助执法、技术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务工作的岗位,是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的依据。
机关行政岗位以及行政执法、涉密、财务等关键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严管总量、一事一议。
凡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阶段性、辅助性、后勤服务性等工作,一律采取项目购买或服务外包等方式解决,不核定编制,不设置编外辅助性岗位。
确需设置编外辅助性岗位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市委编委审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泉鲤政办〔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7号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促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适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是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区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及各街道办事处)在编制外聘用的人员。
按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性质,主要分为专项招聘编外人员和一般编外人员,其中:专项招聘是指区直有关部门因专项工作需要,招聘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的编外人员,如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城市管理协管员、计生协管员、司法协理员、统计员、养老协理员、基层工会专干、残疾人联络员等;一般编外人员是指除专项招聘以外的其他编外人员(不包括保洁、安保等其他购买性服务人员)。
二、符合基本条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遵循总量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编外人员,确有明文规定和因工作需要的,应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先批后用”的原则进行招聘。
(一)编制限额内编外用工申请用人单位填写《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见附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区委编办确认该单位当前编制使用情况,再送区财政局审核,最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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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职业资格名称
等级
人员类别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外来务工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运动员□在岗人员□就业援助对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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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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