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层级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层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干部层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级干部,包括高、中、基层干部,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职务升迁、培训发展等管理事项。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优秀人才,注重综合素质和业绩表现。
第四条干部管理应贯彻以职务为基础的原则,明确干部的权责,规范其行为,激励其发展。
第五条干部层级管理应建立健全,形成明确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干部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避免人情、权力等非正当因素的介入。
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干部的岗位匹配,根据岗位需要和干部的能力特点进行合理匹配。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明确,包括岗位申报、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公示任免等环节。
第十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和成绩,为今后的管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干部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坚持绩效导向,注重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程度。
第十二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包括定期考核和专项评价两个环节,全面评价干部的工作情况及能力表现。
第十三条干部考核评价应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第十四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形成评价报告,向干部本人做出反馈,指导干部改进工作。
第十五条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奖励和激励。
第四章干部职务升迁第十六条干部职务升迁应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情况确定,符合干部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干部职务升迁应坚持逐级选拔原则,依据干部的工作经验和能力逐级晋升。
第十八条干部职务升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行政任命和随意提拔。
第十九条干部职务升迁应建立综合评定机制,以能力、表现、潜力和道德品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价。
入转调离管理制度范本
入转调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调离管理,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干部的选拔任用与配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转调离管理适用于所有正在服务的干部,包括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干部。
第三条转调离是指干部从一个岗位调整到另一个岗位的行动。
调动干部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离任是指干部从一种岗位状态,变成不再担任职务的状态。
第四条转调离应当符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遵循重用干部、科学配置干部、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转调离应当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等,同时也要注重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干部自身意愿。
第六条转调离的决定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发,并明确提出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第七条转调离的干部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所有转调离相关工作。
第八条转调离的干部在调整后应当按照新岗位的要求履行职责,服从上级安排,协调各方利益。
第二章转调离的程序第九条转调离应当通过以下程序进行:(一) 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转调离的需求和目标。
(二) 干部个人提交申请,填写转调离意向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 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考察。
(四) 考察结果经过综合评议,确定转调离的干部名单。
(五) 上级主管部门签发转调离通知书,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第十条转调离的具体内容包括:(一) 职务的变动、调整或离任。
(二) 工作地点的变动。
(三) 工资待遇的调整。
(四) 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变动。
第十一条转调离的干部在接到转调离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要求完成离任手续,并按时报到新岗位。
第十二条转调离的干部在新岗位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章离职与储备第十三条干部被调动离任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
第三条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任职管理第四条干部任职应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和组织关系。
第五条干部任职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和培训,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
第六条干部任职应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干部任职应当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调整管理第八条干部调整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岗位交流和调整。
第九条干部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考察、考核,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第十条干部调整应通过民主程序,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干部调整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和部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任职、调整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予以调整或者免职。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党组织或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
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
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制度是指对事业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选拔、任命和调整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拔机制:事业单位对干部的选拔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或者内部推荐的方式。
公开竞争是指通过招聘或者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和公平。
内部推荐是指在员工中推荐出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人员担任干部职位。
2.任职条件:事业单位对干部的任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管理经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带领员工,有效管理工作等。
3.任免程序: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出候选人名单;进行选拔评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任命决定。
4.职级制度:事业单位一般会根据干部的职务和能力划分职级,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和权力。
干部职级的晋升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价,以保证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与职级相匹配。
5.调整和退任:事业单位的干部可能出现调整和退任的情况。
调整是指干部由一职务调整到另一职务,一般需要经过选拔和审批程序。
退任是指干部退休或者调离事业单位,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
总之,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制度是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和管理能力的提升,通过选拔、任命和调整的方式来选拔适合担任干部职位的人才。
干部职务任期的制度
⼲部职务任期的制度2019-09-11第⼀条为了规范领导⼲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作,保持领导⼲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部队伍的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民共和国地⽅各级⼈民代表⼤会和地⽅各级⼈民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中共中央、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作部门和⼯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民法院、⼈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成员;省(⾃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常委会、政府、政协的⼯作部门和⼯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
第三条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
第四条领导⼲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
除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任满⼀个任期:(⼀)达到退休年龄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四)⾃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五)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六)因⼯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领导⼲部在⼀个任期内因⼯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般不得超过⼀次。
第五条领导⼲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使⽤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领导⼲部在同⼀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职务。
第七条领导⼲部担任同⼀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条所列范围内的同⼀层次领导职务。
根据⼲部个⼈情况和⼯作需要对其⼯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条民族⾃治地⽅的少数民族领导⼲部执⾏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第九条领导⼲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个任期;任职不⾜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第⼗条选任制领导⼲部在新⼀届领导班⼦选举产⽣时,原任领导职务⾃然解除。
⼯作部门和⼯作机构正职领导成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按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单位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任免管理制度一、干部选拔的基本原则1. 干部选拔应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领导权,干部选拔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组织制度。
2. 干部选拔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干部选拔工作应当坚持选拔优秀人才的标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选拔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干预。
3. 干部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德才兼备是干部选拔的根本要求,选拔的干部既要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又要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
4. 干部选拔应坚持选拔用人到岗。
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根据组织和机构的需要,结合干部的实际情况,科学评价干部能力,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把干部任命到适当的岗位上。
二、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要求1.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原则。
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任免决定必须依法依规提出、审查、决定,并经领导机构或者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公正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公正、合法、公平,任免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有干预、弄虚作假等行为。
3.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透明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透明公开,任免决定必须及时向干部及组织和机构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监督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接受有效的组织和监督,确保任免决定合法无误。
5. 干部任免应当遵循程序稳妥原则。
干部任免的程序必须确保任免决定的稳妥性,尽量避免出现任免决定错误、失误等情况。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主体和责任1.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依法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是组织和机构,各级组织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干部本身的发展。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注重干部的培养、成长和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干部事业发展的条件。
干部任职管理制度
干部任职管理制度概念界定干部任职管理制度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所明确的规范和程序,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标准、程序、方法和职责等。
它是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以科学分类、程序规范和民主集中的要求为准绳,以党的干部政策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正为目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干部任职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政治标准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遵循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各项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一致。
(二)能力素质原则:选择优秀干部,注重干部的政治信念、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确保从政治上、业务上、道德上和作风上具有党员干部应有的行为标准和工作品质。
(三)公正和公平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应当依据公正、公平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开、面向全社会、竞争、激励”的方式,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激励干部的原则,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任人唯亲、门当户对等问题。
(四)激励和考核原则:重视对干部的考核和激励,实行干部选拔、使用、激励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惩罚,促进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活力。
(五)制度规范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遵循程序规范、责任分明的原则,健全完善各项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求,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公正、透明。
干部任职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和标准确定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方向和标准,明确干部选拔的政治合格、组织纪律、工作能力、道德品质、任职条件等标准,规范和规定对各类干部人选的基本要求。
(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从招考、推荐、考核、选拔、任用、调配、培养等环节健全程序规范,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和规范。
(三)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的方法,明确选拔任用工作的五种基本方式:选拔式、遴选式、评审式、推荐式和竞聘式,确保不同方式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
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一、制度的起源与意义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教育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教职工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行,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如公平公正原则,即在选拔、任免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个体或团体;能力优先原则,即干部的选拔任用应该以能力为重要依据,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评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既要通过激励措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又要通过严格的约束机制来规范干部行为。
三、任免程序与流程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程序与流程应当包括职位空缺的公示、报名申请、资格初审、面试或考核、干部评议、考察调研、决策公示等环节。
其中,干部评议环节应当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征求意见,并能够充分尊重评议结果。
四、任免标准与条件教职工干部的任免应当根据所担任职务的要求和岗位需要,进行全面综合评估。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
五、考核与奖惩制度教职工干部任免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考核应当定期进行,以评估干部工作的成效和表现,通过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分级管理和培训安排。
在奖惩方面,应当根据干部的表现,及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职业发展与晋升通道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管理制度应该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晋升通道。
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更多的机会和晋升空间,鼓励其在教育教学领域中发展并取得更高的成就。
同时,在晋升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发展需求与实际丰富经验的积累。
七、民主决策与参与机制教职工干部的任免管理制度应该建立明确的民主决策与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干部的意愿和权益。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前言干部人事管理是任何组织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绩效和发展。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干部人事任免管理工作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组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稳定性,促进干部队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使干部更好地为组织服务。
制度的设计目的和原则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组织的管理,提高组织架构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规范、统一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和标准。
设计该制度的原则如下:•公正性: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来竞争公开的职务空缺,没有任何种族、性别、年龄和政治面貌的歧视;•透明度:所有人员都应该能够获得任免流程的信息,并了解有关规定和程序;•稳定性:干部任免应稳妥,以保护组织的长期利益;•应有程序:干部的任免应遵循程序,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的干部组织与人事任免工作。
同时,该制度还应该与组织已有的相关制度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以发挥协调的效果。
干部考核干部考核是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是对干部工作能力和绩效的考核评价。
干部考核应该高标准、严要求、量化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奖励和惩戒。
职务任免需求分析职务任免是根据组织的需要、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合理配置干部职务的过程。
进行职务任免之前,应先进行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量与职责:分析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确定岗位等级和职责范围;•缺口分析:分析现有人员的能力现状,和该岗位所需要的能力要求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差异;•人员动态分析:分析现有人员的能力和潜力,看是否可以充分调动现有人员的潜力来满足需求;•机遇分析:考虑现有员工的晋升机会,再加上可能发生的离职情况,来评估公司在未来的人力资源需求量。
任免程序职务任免有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必须遵循以下步骤:1.发布职位空缺公告,包括空缺岗位的级别、职责和要求;2.调查和推荐具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候选人;3.评估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并预测其在新岗位上表现如何;4.筛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并确认其任职资格;5.确认新任职者的薪资待遇。
班级干部任职管理制度
班级干部任职管理制度一、引言班级干部是学生自治组织中的重要角色,其任职管理制度对于推动班级发展、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以及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班级干部任职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选拔机制班级干部的选拔机制应该公平透明,通过学生自荐、老师推荐和同学投票等方式,评估学生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确保人员选拔的公正性。
三、任职期限班级干部的任职期限应有限制并明确规定。
过长的任期容易导致干部盲目自信或滥用职权,而过短的任期则难以顺利推进任务。
建议任职期限控制在一学期或一年,并作为连续干部不能连任的限制条件。
四、职责明确班级干部的职责应明确具体,以便他们能够清晰理解自己的任务并展开工作。
例如,班长负责协调班级内部事务,学习委员负责督促学生学习,组织委员负责组织活动等。
五、能力培养班级干部任职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锻炼。
学校可以通过培训班级干部的管理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权责平衡班级干部担负着一定的权力和责任,而权力的滥用可能导致不公平的待遇或权益被侵害。
为了保持班级干部的公正性,建议设立监督机制,让其他学生和老师能够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权责平衡。
七、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是班级干部任职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履职出色的干部,应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而对于失职的干部,也要适时采取惩罚措施,以促使其改正错误并提升履职能力。
八、资金管理在班级干部任职过程中,资金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
建议设立财务委员,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九、信息公开为了提高干部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议班级干部任职管理制度要求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要及时向全班同学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增强监督作用。
十、定期评估对班级干部的任职表现要进行定期评估,以了解他们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和表现。
评估结果应向干部本人反馈,并作为干部日后选拔和奖惩的依据。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促进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动机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逐步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寿险分支机构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A类干部任何其他形式的变动不在此列)和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
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和个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负责;团险和银行保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上海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机构A类干部晋升:机构有选拔推荐权,但考核任免由总公司负责;机构B类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资格认证及任免核准审批;机构室主任级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审核任职条件。
第二章机构干部晋升的原则及条件第四条晋升的原则(一)干部晋升应坚持德才兼顾、任人为贤,既重业绩能力,又重发展潜力的原则;(二)干部晋升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设置状况进行,不得因人设岗。
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只配备1个负责人,室主任的晋升必须符合三人以上设室的原则;(三)干部晋升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严格经过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胜任素质三把尺子的筛选;(四)机构干部晋升人选原则上应从潜力人员名单或接班人计划中产生,同时遵循逐级提拔的原则,A类干部应从B类(B类职级)干部中选拔,B类干部原则上应从室主任(室主任级)干部中选拔,并具有总公司原任职批复。
第五条晋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学历: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正规院校脱产学习的毕业生;但年龄在三十岁以上,能力很强、潜力较大,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学历可放宽至正规院校脱产专科,并通过在职学习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二)任职资格:A、B类干部晋升必须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干部晋升培训班并取得任职资格。
第六条 A类干部的晋升(一)A类干部的晋升是指由B类干部晋升为A类干部。
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一、前言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有利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干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让企业干部工作更加专业、高效、质量更优。
二、制度背景为了规范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明确管理干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流程,建立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1. 明确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2. 确保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和公正。
3. 保障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效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管理职位的任职资格管理。
四、基本条件1.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2. 必须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遵守纪律的表现,全面符合党员标准。
3. 必须具有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且在相关领域拥有较高的知识和技能。
4. 必须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历,且有管理工作经验和成功实践经验。
5. 必须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激励员工团队的能力。
6. 必须达到拟任岗位的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要求。
7. 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五、选拔任用程序1. 确定岗位需求并制定岗位需求计划。
2. 公开招聘。
3. 评价岗位应聘者的表现和资质,进行初步面试和考试。
4.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领导力测评。
5. 按照评定结果确定干部拟任职位,予以公示。
6. 对公示期间没有被举报或发现其他问题的人员进行聘任手续,并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干部任命通知。
7. 在适当场合,举行任职仪式。
8. 任职后,立即进行新任干部业务和政治责任的培训和考核。
六、应聘者申诉处理程序1. 应聘者对选拔任用程序或其它环节存在异议,应当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人事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召集有权处理该申诉问题的人员进行处理。
3. 企业人事部门应当在召集有权处理该申诉问题的人员的同时,通知涉及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及时配合处理。
单位干部的任职及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一、引言
在任何组织中,干部的任职和调整都是至关重要的事务。
这项工作的有效管理不仅对组织的稳定性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对员工士气和整体工作效率也有显著影响。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和规范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过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高效。
二、任职管理
任职条件:单位干部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任职程序:通过公开竞聘或内部推荐方式产生,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和领导审批后正式任命。
任期管理:干部在任期内应履行职责,达成目标,接受定期考核和评估。
评估优秀者将获得晋升或连任的机会。
三、调整管理
调整条件: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表现和组织决策,单位可以对干部进行调整。
调整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执行。
调整后的职责:干部在调整后应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职
责,尽快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与奖惩
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遵守规定,履行职责。
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干部,视情况进行批评、调整或解除职务等处罚。
五、结语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是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明确任职和调整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奖惩,可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从而推动组织实现持续发展和进步。
岗位任免管理制度总则
岗位任免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岗位任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和拟任职务的干部和职工。
第三条岗位任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选拔任用优秀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优化整合,确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本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干部任免,健全任免程序,维护干部队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任免工作合理科学。
第五条本单位任免工作由单位领导班子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建立完善的组织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任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干部任免工作档案可追溯、可查证、真实可靠。
第七条本单位要加强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坚决杜绝干部任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本单位在进行干部任免时应推崇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理念,坚持公开竞争,打破“关系户”、“门当户对”等不正之风,真正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公正、合理。
第二章岗位任免的基本原则第九条任人唯贤,择优录用,坚持用人贵贤、量才秉公的原则。
第十条选拔人才要求德才兼备,尤其重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符合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任用要有规章,按规定程序,依据规范标准,遵循适用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合乎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按照干部职务特点和干部要求,进行任免,确保选拔出不同层次的人才,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真实情况,依法依规对干部工作业绩、人才素质、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实行绩效导向,确保选拔任用对象能力胜任岗位。
第十四条对于干部自己提出辞职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现有职务的,应根据规定程序及时进行任免,并进行适当安置。
第十五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遵循平等、竞争、择优、激励的原则,吸纳各方意见,凝聚共识,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选拔任用干部要按照岗位要求、人才需要,公开选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责。
学校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强化担当,严明纪律,公开透明,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组织考察。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由学校党委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动议。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建议,学校党委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民主推荐。
按照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征求学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名单。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学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事宜。
(六)任职。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章培养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干部培养工作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作风建设为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开展业务培训。
针对干部工作实际,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三)实施实践锻炼。
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学校干部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
选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任人唯贤。
选拔任用干部要公平公正,任人唯贤。
(三)严明纪律。
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四)关心爱护。
关心干部成长,为干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第四章考核与监督第七条学校干部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干部考核方案。
(二)组织实施考核。
按照考核方案,对干部进行考核。
2024年公司干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公司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晋升、降撤职和解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干部是指总公司副处级(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职级人员,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相当于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和三、四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
第三条干部管理坚持任前考核、任中考评、离任审计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选拔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五条干部考核坚持职业操守、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三把尺子衡量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第六条干部分类。
干部分为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具体参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干部职务、职级对照表》。
行政序列设置A级、B级、C级三个职级;技术序列设置高级技术经理和技术经理两个技术职级,参照B级、C级。
第七条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
总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和程序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工作条例规定执行;总公司部门副处长(含)及以上职级干部、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任免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党委负责,其中部门(分公司)一把手任免由党委提名并报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批准;除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的试点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外,其他分公司部门级和三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任免由分公司提名报总公司垂直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总公司党委批准,其他干部由分公司管理并报备总公司。
此外,公司各级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任职应经保险监管部门核准。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其他重要人员包括总公司资金运用部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法律责任人和精算责任人。
第三章干部聘任第八条各级干部任职一律实行聘任制。
第九条分公司总经理室分工调整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公司应进行总经理室成员分工调整:新招聘、提拔或由其他分公司调入总经理室成员的;原总经理室成员辞职、被免(降)职、撤职或由分公司调出的;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重新调整的。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使用、考核、监督和培训等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干部选拔(一)选拔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
选拔干部,首先要注重其政治品德,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政治立场和思想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同时,还要注重其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其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2.竞争上岗原则。
选拔干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选优用,推崇能上能下、官官相护的用人机制。
3.选拔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
选拔干部要与事业的发展需求相结合,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拔具有适合的干部人选。
(二)选拔程序1.确定选拔范围。
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需要和干部岗位的设置,确定拟选拔的干部范围。
2.公开选拔。
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通过公开招聘、公开竞争等形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干部选拔。
3.选拔考察。
通过组织面试、考察、测评等方式对拟选拔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其政治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4.确定干部任职。
根据选拔考察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干部,确定其任职职务。
三、干部使用(一)任前培训1.新任干部培训。
对新选拔的干部,组织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尽快适应新工作岗位。
2.轮岗培训。
对现有干部轮岗任职或新任职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干部管理1.干部管理权限。
干部管理权力应当明确,便于干部实施管理工作。
应当明确干部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干部工作行为。
2.干部工作考核。
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或调整任职。
3.干部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的干部激励机制,通过晋升、奖励、薪酬等方面,激励干部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干部监督(一)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
组织内部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四川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做好干部任职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对拟提拔任职(含提拔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均应当进行任前公示。
其他拟任职务情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进行任前公示。
(二)公示内容。
一般应当包括人选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或者职级、主要工作经历等)、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以及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举报要求等。
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任前备案的,可不公示具体职位。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一般采取张榜公告、新闻媒体(含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
其中:地方党政正职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参公管理单位)正职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相应层级的党报、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公示;交流提拔人选,应当在原工作地或者单位公示;借调、挂职1年及以上的人选,一般在原单位和借调、挂职的单位同时公示。
(四)公示程序。
一般应当经过发布公示信息、受理群众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及任用建议等程序。
第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一)试用范围。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需要实行试用期的领导职务,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规定配备的委任制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性领导职务,由同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均应实行任职试用期。
对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以及曾担任过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改任同职级非领导职务后再次转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为1年(自任免机关任职通知成文日期起计算)。
因工伤、产假等特殊原因离岗超过半年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期不超过半年。
(三)试用管理。
试用期间,干部应当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
管理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干部任免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助理经理职级及以上干部职位任免管理。
3 职位管理3.1纳入到集团总部管理的干部职位集团总部总部:董事长、CEO、副总裁、部门总监、部门副总监、经理等。
子公司总部:董事长/执行董事、CEO、副总裁等。
3.2 纳入到子公司管理的干部职位子公司总部:部门总经理、经理等。
子公司业务端:大区总监、区域经理、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等。
4 任职管理4.1 任职流程干部任职实施闭环管理流程,包括上级推荐→资格审核→任前考核→文件报批→任职谈话→文件发布→后续工作等。
4.2 任职条件拟任职人员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4.2.1 拟任职位出现空缺;4.2.2 职能/技术序列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销售序列人员原则上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4.2.3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恪守诚信、廉洁自律、以身作则;4.2.4 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群众基础好;4.2.5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职位胜任能力素质标准和要求,有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4.2.6 具有一定的战略规划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执行力、创新力及提升团队整体绩效能力;4.2.7 集团工作1年以上,且具备6个月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4.2.8 职能/技术序列人员近6个月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至少有一次A、不出现D且C不超过2次;销售序列人员近6个月业绩符合晋升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销售序列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4.2.9 通过任前岗位胜任力综合考核评估;4.2.10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岗位说明书其他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
4.3 任前考核4.3.1 考核内容任前考核主要为综合知识、职业操守与胜任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3.1.1 知识掌握:管理知识、产品知识、行业知识、政策法规等;4.3.1.2 职业操守:文化认同、恪守诚信、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等;4.3.1.3 学习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务知识、技能技巧、学习能力等;4.3.1.4 沟通能力:口头沟通、书面沟通、倾听能力等;4.3.1.5 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关系、团队合作、解决矛盾、人事敏感性等;4.3.1.6 团队影响能力:团队建设、说服能力、应变能力、影响能力等;4.3.1.7 判断和决策能力:战略思考、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能力等;4.3.1.8 计划和执行能力:计划执行准确性、执行效率、目标管理、计划和组织、执行力、监督等;4.3.1.9 领导能力:评估、反馈和培训、培养下属、分配工作、授权指导、激励、建立期望、责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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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为了使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任职、调整的依据
(一)工作的需要;
(二)本人的职业发展意识;
(三)本人的工作表现;
(四)本人的管理潜能。
第二条任职、调整的提出
(一)本人的自荐;
(二)上一级主管的推荐;
(三)人力资源部的推荐;
(四)总经理的提议。
第三条干部的任职、升迁考核的内容
(一)以往的工作业绩考核
1、由上一级主管以书面形式详填干部任职、升迁考评表;
2、由与其有工作关系的平级同事(三名以上)填写员工“工作业绩评价表”;
3、由其下属填写“员工问卷调查表”;
4、本人详填自我评价表;
5、人力资源部以往的考核记录。
(二)财务状况考核
1、财务部对其财务情况进行考评;
2、审计部的审计监察。
(三)综合能力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1、对公司的忠诚度及责任感;
2、行政管理能力测试;
3、组织、计划、协调能力测试;
4、品德、心理测试;
5、创造能力测试;
6、其他。
上述考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部长出具综合评定考评表,上报总经理,经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培训。
第四条凡是拟任职干部,必须经过后备干部培训,否则只能代行主管职务。
经培训后进行考试,80分以上者参加综合测评,测评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一)综合测评的分类:
1、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部协助组织。
测评小组成员中,总经理两票,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2、副总经理主持所属部门领导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协助组织。
总经理两票,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3、部门领导主持所属员工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协助组织。
该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对于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聘用的,予以任用,被测评人员的上一级
主管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五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晋升任职,或留任原职做人才储备。
第六条主管级人员任职须经上一级主管的批准。
第七条工作晋升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人力资源部拟定任职通知并发文。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