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奖项设置与作品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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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技能大赛管理制度

学校技能大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技能大赛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技能大赛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能力、提升素质的平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所有技能大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包括报名、评审、奖项设置、后勤保障等。

第三章报名与选拔第六条报名对象:在校全体学生。

第七条报名方式:学生通过班级推荐或个人申请,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第八条选拔程序:1. 报名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作品或实践成果等。

2. 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赛资格。

3. 通过初步审核的学生进行技能测试或作品评审,选拔出优秀选手。

第四章比赛内容与形式第九条比赛内容:根据不同专业和技能要求,设置相应的比赛项目。

第十条比赛形式:1. 理论知识竞赛:通过笔试或口试形式,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 技能操作竞赛:通过实际操作,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3. 创新设计竞赛:鼓励学生发挥创意,设计创新作品。

第五章评审与奖项设置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教师组成,负责比赛的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评审标准:1. 知识掌握程度:考察参赛者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技能操作水平:考察参赛者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熟练程度。

3. 创新设计能力:考察参赛者的创意思维和设计水平。

第十三条奖项设置:1. 一等奖:授予成绩最优秀的学生。

2. 二等奖:授予成绩较好的学生。

3. 三等奖:授予成绩较好的学生。

4. 优秀奖:授予有特色或创新性的参赛作品。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技能大赛专项经费,用于比赛的组织、实施和奖励。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或浪费。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版天津市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版天津市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是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以下简称“海河杯”奖)。

第三条“海河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或备案、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评审活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市场激励、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全市“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参评项目复检工作。

第五条“海河杯”奖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业联合会、施工、钢结构、设计、监理等相关专业协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对申报“海河杯”项目的核查初评意见,通过审核、讨论、质询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评审出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备选项目。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评审工作事务。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下设“海河杯”奖检查组,由评审专家组成,负责核查初评工作。

检查组评审专家从市建设行业联合会及相关专业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

检查专家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

检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相关规定对参评项目提出核查初评意见,并对初评意见负责。

第八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海河杯”奖项目,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九条“海河杯”奖评选范围: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⑴住宅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为规范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 增强评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 结合历届评奖工作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第一条【学科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 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第二条【成果类型】本届评奖包括以下类型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

第三条【奖项设置】本届评奖的奖项分四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成果普及奖。

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 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 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第四条【奖励名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 其中一等奖60项, 二等奖260项, 三等奖560项, 普及奖20项;特等奖根据参评成果的质量情况决定是否授予。

各学科的奖励名额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适当向交叉学科和申报数较少学科倾斜。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五条【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学部召集人和其他知名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社团星级评比条例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社团星级评比条例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星级评比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团体的管理和考核机制,保持学生团体的生机和活力,促使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使我校学生团体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本条例拟采用以星级的方式对各学生团体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团体管理和指导的补充规定》以及结合各学生团体的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自2015年开始,实行《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星级评比条例》。

第二章评选的奖项设置第四条由学生团体联合会职能部门根据各学生团体在一年中的表现进行考评打分,根据结果对各学生团体进行星级评定以及设立学生团体单项奖项对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团体进行表彰。

一、星级学生团体的评定第五条采用积分制,依据学生团体的积分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普通级以及未达标团体。

第六条五星级学生团体为最高级,按参加星级评比学生团体总数的10%确定;四星级学生团体按参加星级评比学生团体总数的35%确定;三星级学生团体按参加星级评比学生团体总数的30%确定;其余20%为普通社团,最后5%为待注销社团。

二、学生团体单项奖的设置第七条最佳组织奖:参加评比的学术科研类,理论学习类,体育竞技类,公益志愿类,文化娱乐类,实践促进类,地域文化类七种类型社团各选出一个,颁发给参评学年中活动较有影响力、内容较新颖、在师生中反响较好的学生团体。

第八条突出进步奖:此奖项设立为参加星级评比学生团体总数的6%,颁发给参评学年中考评成绩较前一学年有明显进步的学生团体。

三、学生团体负责人奖第九条最佳学生团体负责人奖:此奖项设立为参加星级评比学生团体总数的6%,颁发给获得四星级以上荣誉学生团体称号的学生团体负责人,或是取得任一项学生团体单项奖项的学生团体负责人。

第十条该负责人应为在校学生团体中有较大影响力、尽职尽责、对该学生团体有突出贡献的副会级以上的社团负责人。

荣誉评定制度

荣誉评定制度

荣誉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乐观向上、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建立荣誉激励机制,特订立本荣誉评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荣誉评定和表扬,并为员工创造奋勉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奖项设立的目的是发现和表扬在各个岗位上作出杰出贡献、取得杰出业绩的员工,鼓舞他们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贡献力气。

第四条评定荣誉奖项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客观及时,员工的个人隐私和个人权益应得到充分敬重。

第二章荣誉奖项及评定条件第五条本章所列奖项为企业设立的部分荣誉奖项,适用于不同岗位和不同层级的员工。

1. 优秀员工奖(1)评比对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员工。

(2)评比条件:工作优秀,业绩突出,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工作目标。

(3)奖项设置:每月评比一次,每位获奖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 优秀团队奖(1)评比对象:本企业各个部门或项目组的团队。

(2)评比条件:团队协作本领强,工作成绩突出,对企业发展有紧要贡献。

(3)奖项设置:每季度评比一次,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3. 杰出领导奖(1)评比对象:企业中的管理岗位人员。

(2)评比条件:具备优秀的领导本领,团队管理本领和协调本领突出,对公司部门的发展做出紧要贡献。

(3)奖项设置:每年评比一次,获奖人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4. 创新创业奖(1)评比对象:在企业内提交创新项目或发起创业项目的员工。

(2)评比条件:提交的创新项目具备较高的实施价值,创业项目在市场中取得初步成功。

(3)奖项设置:每半年评比一次,获奖人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有机会得到企业的扶持和支持。

第三章荣誉评定程序第六条荣誉评定的程序应当公正、公开、客观,具体包含以下步骤:1. 提名阶段(1)员工自荐或由上级介绍,提出荣誉奖项的申请。

(2)提名料子由员工填写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 评审阶段(1)评审委员会由企业高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由总经理担负评审委员会主任。

(2)评审委员会依照设立荣誉奖项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审。

奖项与评分细则(含5篇)

奖项与评分细则(含5篇)

奖项与评分细则(含5篇)第一篇:奖项与评分细则奖项与评分细则一、奖项设置个人奖项:非趣味项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励奖牌与奖金,第四、第五名奖励奖状趣味项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励奖状与奖金。

(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奖励奖状证书)团体奖项:奖励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评选精神文明奖三名,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励奖杯、奖金,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与精神文明奖各奖励锦旗一面。

(团体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二、录取名次与计分设置本次比赛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接力按名次分数×2计算,平纪录加10分,破纪录加20分),两名运动员名次并列时占两个名次(依次类推),得分取并列名次所取分数。

例如,两名运动员并列第三名,则均加奖6分,由于占两个名次,所以此项目名次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并列)、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

(平纪录加10分,破纪录加20分)少于五个人报名时,不举行该项比赛,参加比赛少于8人的,最后一名不得分。

趣味活动前五名按名次分数×2计算,第五名以后名次均记1分。

无故弃权,单项每人次扣10分,集体项目扣20分。

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严重违规者,经组委会查实,取消该队员名次及所在队的全部奖项(该奖项指团队奖项)三、精神文明奖评分细则体育运动会是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场所,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学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发扬团结拼搏、树立公正竞赛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决定在本届运动会期间开展“精神文明奖”的评选活动。

评选办法和要求如下:⒈ 开幕式:(30分)服从指挥,入场准时,服装整齐,队伍整齐,朝气蓬勃,口号响亮,方阵新颖,精神面貌良好。

集中情况:准时满分10分;迟到酌情扣分;迟到15分钟取消该班入场资格及记分。

第一届“安装之星”全国BIM应用大赛评选办法

第一届“安装之星”全国BIM应用大赛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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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参赛类别
根据参赛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个类别开展评审工作: (1)民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BIM应用 (2)钢结构BIM应用 (3)工业安装工程BIM应用三个类别开展评审工作。 每个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各奖项数量根据参赛成果总 数及技术、应用水平、取得的效益等,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2.申报内容 (1)参赛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参赛报名表须盖申报单位公 章); (2)成果资料(配音ppt或视频、BIM的原始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1)成果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BIM团队介绍、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 技术应用情况说明,BIM应用的特点、亮点、主要成果、应用效益和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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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申报要求
第四章 申报要求
第六条 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16日; 2.参赛成果提交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3.评审时间:2016年8月至9月; 4.评审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10月。
第七条 申报主体
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个人和其他类型企业不能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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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赛评审
第五章 大赛评审
第九条 评审和发布时间
2016年8月开始评审, 10月公示大赛获奖结果,并在年内适时表彰和发布。
第十条 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由各省、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 络组,根据大赛规定对申报单位资格及申报成果资料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提交大赛组 委会办公室,并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核。 2.初评:由大赛组委会技术团队组织内部评审,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赛 的成果名单; 3.复评:采用“专家网评+微信公众号投票”的形式进行。专家组打分与公众投票 得分加权相加后,按照分数进行排名确定进入终审的成果名单。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全院教师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大赛指导水平,依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省职业院校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第二条奖励对象指导本院学生以学院名义参加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团队。

第三章奖项级别的认定第三条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大赛组织文件发布单位或获奖证书的落款单位为依据。

第四条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奖励级别根据组织单位级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级别,具体分为两个大类:一类大赛指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政府部门主导举办的技能大赛;另一类大赛指政府主管部门下属机构或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教指委)举办的技能大赛。

其他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技能大赛由派出参赛的二级院部自行奖励。

在国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原则上参照国家级比赛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章奖励认定第五条获奖时间及奖励等次的认定以主办单位的发文或获奖证书为准。

如比赛赛制以名次设奖,按获第一名对应一等奖标准进行奖励,获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获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进行奖励。

第六条教师团队指导同一作品或同一参赛队(个人)多次获奖的,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教师团队指导的多个参赛队(个人)获奖时,按其所指导参赛队(个人)获得的最好名次给予奖励。

大赛参赛队(作品)与奖项设置数量相同或参赛队(作品)数小于四的比赛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五章奖励认定程序第七条学院成立“职业技能大赛教师奖励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教务处、质控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需提前申请,教务处负责办理参赛审批手续并于每年11月底统计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参加大赛的获奖信息。

中学流动红旗评比细则(三篇)

中学流动红旗评比细则(三篇)

中学流动红旗评比细则一般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制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中学流动红旗评比细则:1.评选对象:全校中学生2.评选周期:每学期一次3.评选标准:a.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执行纪律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b.学习成绩:课堂表现好,积极参与学习,成绩优秀;c.身体素质:关注身体健康,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d.义务劳动:认真履行社会义务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活动;e.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f.文化艺术: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并有突出的表现;g.其他: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可以制定其他评选标准。

4.评选程序:a.初选:各班级按照评选标准初选出优秀候选人,每班级推选1-2名候选人;b.复选:由学校组织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复选,初选候选人人数根据班级总人数确定。

c.最终评选:根据复选结果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中学流动红旗获得者,一般每学期评选1-2名。

5.奖励与表彰:a.中学流动红旗获得者将被授予\中学流动红旗评比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学流动红旗评比工作,促进中学教育发展,提高中学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根据中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实际需求,以学生自身素质、学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等为主要评比指标,以选拔优秀学生为目的。

第三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应自愿参与,并保证公平公正。

第四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由中学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

第五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灵活设置评比指标,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评比范围和对象第六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范围包括全国各地的中学。

第七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对象为中学的在校学生。

第八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段进行分类,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层次。

第三章:评比内容和指标第九条:中学流动红旗评比内容应全面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2023年金钟奖声乐比赛章程

2023年金钟奖声乐比赛章程

2023年金钟奖声乐比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声乐艺术的发展,提高广大声乐艺术家的水平,展示声乐艺术的魅力,特举办金钟奖声乐比赛。

第二条金钟奖声乐比赛是由音乐界权威机构主办,面向全球声乐艺术家征集参赛作品并进行评选的比赛。

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2023年为第一届。

第三条金钟奖声乐比赛立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业评委的评选和公众的投票,评选出最具艺术价值的声乐作品,以及杰出的声乐艺术家。

第二章:比赛类别第四条金钟奖声乐比赛设立以下两个类别参赛:1.独唱类:包括男高音、女高音、男中音、女中音、男低音、女低音等。

2.合唱类:包括合唱团、合唱组等。

第五条参赛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参赛,禁止重复参赛。

第三章:参赛条件第六条参赛者必须为公民且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音乐才能。

第七条参赛者必须熟练掌握音乐作品,有良好的演唱技巧和表演能力,并且能够在比赛现场进行现场演唱。

第八条参赛者要自己组织演唱曲目,可以选择各种风格、不限曲目数量。

第九条参赛者必须按照报名要求提交个人资料、演唱作品录音和视频等材料,以及参赛费用。

第四章:比赛流程第十条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赛采取线上评选方式进行,评委根据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录音和视频进行评选,选出晋级选手。

第十二条复赛以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现场演唱的表现进行评选,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

第十三条决赛以公开演出的方式进行,评委和观众投票共同决定最终获奖选手。

第五章:评选标准第十四条评委将综合考虑参赛者的声音、技巧、表现力、情感表达以及艺术造诣等方面内容进行评选。

第十五条评委的评分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综合计算,得分最高者将获得金钟奖。

第六章:奖项设置第十六条金钟奖声乐比赛设立以下奖项:1.金钟奖:设立6个奖项,分别对应独唱类的男高音、女高音、男中音、女中音、男低音、女低音。

2.最佳演绎奖:设立1个奖项,可根据参赛作品类别的不同设立男性和女性两个奖项。

中学优秀读书活动小组评选细则(3篇)

中学优秀读书活动小组评选细则(3篇)

中学优秀读书活动小组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引导中学生广泛参与读书活动,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1.小组组成读书活动小组应有3-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包括学生、老师和家长代表。

2.参与活动参与评选的小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读书活动,如读完一本书籍、参与读书分享等。

第三章评选程序1.报名每个中学可以自主组织读书活动小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评选。

2.活动实施读书活动小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系列的读书活动,包括阅读、整理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等。

3.提交作品读书活动小组需按照评选要求,将自己的作品提交给评选组织者。

4.作品评审评选组织者将收到的作品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应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

5.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方式可采用校内广播、校内电子显示屏、官方网站等形式。

6.颁奖评选结束后,将对获奖的小组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品。

第四章评选标准1.读书量评选组织者将根据小组成员的读书数量进行评估,读书量越大,评分越高。

2.阅读品质评选组织者将评估小组成员的阅读品质,包括阅读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阅读的独立性、阅读的质量等。

3.读书分享评选组织者将根据小组成员的读书分享情况评估,包括读书分享的内容、形式、效果等。

4.读后感评选组织者将评估小组成员的读后感质量,包括读后感的深度、观点的独特性、文笔的优美等。

5.读书笔记评选组织者将评估小组成员的读书笔记质量,包括读书笔记的清晰度、条理性、详略适度等。

第五章奖项设置1.优秀小组奖评选出3个优秀小组奖,奖励小组成员阅读相关书籍或文具等。

2.最佳创意奖评选出1个最佳创意奖,奖励小组成员相关奖品。

3.最佳读书分享奖评选出1个最佳读书分享奖,奖励小组成员相关奖品。

4.最佳读后感奖评选出1个最佳读后感奖,奖励小组成员相关奖品。

第六章奖励机制1.奖品设置和颁发根据评选结果,评选组织者将确定奖品的种类和数量,并离校组织颁发。

医院获奖管理制度

医院获奖管理制度

医院获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院全体员工的工作乐观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院的综合实力和声誉的提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和员工。

第三条医院奖项分为年度奖项和特别贡献奖项两类。

第四条医院在奖项设置、评比流程和管理机构等方面遵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年度奖项管理第五条年度奖项设置1. 医院设立年度奖项,以表扬在医疗技术、科研成绩、医疗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

2. 年度奖项分为个人奖项和团队奖项。

第六条个人奖项评比1. 候选人的提名:医院内部任何部门或个人有权提名候选人,提名须填写完整的介绍料子并提交奖项评比委员会。

2. 奖项评比委员会的构成:奖项评比委员会由医院领导构成,负责审核和评比候选人。

3. 候选人评比:奖项评比委员会依据提名料子和实际表现评定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4. 奖项公示和投票:公示候选人名单后,全体员工有权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将作为评比决议的紧要参考。

5. 奖项评比结果:奖项评比委员会依据投票结果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年度奖项的获奖人员。

6. 奖项颁发:医院将举办庆祝仪式,由医院领导或组织委员会颁发奖项和证书。

第七条团队奖项评比1. 团队奖项评比的提名和评比过程遵从个人奖项评比的原则,但提名和评比是基于整个团队的工作成绩。

2. 奖项评比委员会将依据团队的整体表现、医疗质量、工作效率、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团队奖项评比结果将以通知信的形式告知相关团队,并在院内公示。

4. 奖项颁发:医院将举办庆祝仪式,由医院领导或组织委员会颁发奖项和证书。

第三章特别贡献奖项管理第八条特别贡献奖项的设置1. 特别贡献奖项是为了表扬为医院的发展作出重点贡献、有突出业绩,而且在医院内部享有较高声望的个人和团队。

2. 特别贡献奖项的评比工作由医院领导部门牵头。

第九条特别贡献奖项评比1. 候选人的提名:医院领导部门有权提名候选人,提名须填写完整的介绍料子并提交评比机构。

自主游戏比赛评比细则

自主游戏比赛评比细则
03
反馈机制
参赛者可提出意见 和建议
分享比赛体验
改善比赛流程
主办方将接受并改 进比赛规则和流程
提升比赛质量
提高参赛者满意度
总结
参赛者权益是比赛评比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只有保障好 参赛者的权益,才能让比赛更加公正、公平,并鼓励更多人 积极参与。
● 06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本届比赛成果
01 创新性
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比赛将于每年的X 月X日举行
地点
具体比赛地点将在 报名截止后通知参
赛者
主办方和合作方
主办方为XXXXX,合作方 包括XXXXX等。
参赛资格
年龄要求
参赛者需年满18岁
规则要求
并同意遵守比赛规则和要求
奖项设置
01 一等奖
XXXXX
02 二等奖
XXXXX
03 三等奖
XXXXX
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不良行为处理
作弊
如发现作弊行为, 主办方有权取消参
赛资格
抄袭
如发现抄袭行为, 主办方有权追究相
关责任
● 03
第3章 比赛流程
报名阶段
在比赛的开始阶段,参赛者需要填写详细的报名表格,并缴 纳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主办方将审核报名资格,并向参 赛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这一阶段标志着比赛正式启动,也 是参赛者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保障措施
在比赛期间,我们将加强安保措施,确保参赛者和观众的人 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将全力保障比赛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让 每位参与者都能够放心参与比赛。
应急处理
设立应急处理 中心
保障比赛中突发情 况的处理
处理突发情况 和应急事件
提供快速有效的解 决方案

最新文华奖评奖办法全文

最新文华奖评奖办法全文

最新文华奖评奖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华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政府奖。

第二条文华奖评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

通过评奖,促进艺术表演团体出好戏出人才,推动艺术创作和演出的繁荣与发展。

第三条每两年举行一届文华奖评奖。

第二章奖项设置和总量第四条文华奖的评奖对象是整台的大型剧目,包括新创、改编、移植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及有整体构思、非组团组台的大型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等。

第五条文华奖设文华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单项奖。

单项奖包括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和文华表演奖。

第六条文华大奖奖予最突出的优秀剧目。

第七条每届获奖剧目总量不超过35个,其中获文华大奖的剧目不超过6个。

第八条单项奖从获奖剧目中评选。

每届数量不超过60个。

第九条每届评奖各艺术门类的奖项额度,由文华奖评奖委员会确定。

文华大奖可以空缺。

第三章参评条件和申报内容第十条文华奖参评剧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包括民间职业剧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剧团)创作演出的新剧目;(二) 首演日在参评之日前5年之内;(三) 正式公演50场以上(大型歌剧、昆曲演出场次在20场以上);(四) 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新创作成分须占全剧目的2/3以上。

第十一条地方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推荐申报;解放军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申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与单位所属艺术团体的参评剧目,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参评剧目直接向文化部申报。

第十二条曾参加评奖但未获奖的剧目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仍可继续申报参加评奖。

已获文华新剧目奖的剧目,在获奖后5年之内有重大修改、在质量上有显著提高的,可申报参加文华大奖的评奖。

校园艺术作品评比活动方案

校园艺术作品评比活动方案

校园艺术作品评比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校园艺术教育逐渐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激发他们对艺术的兴趣,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园艺术作品评比活动。

二、目标设定1. 激发学生的艺术创造力。

通过评比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创作,提高他们的艺术表现能力。

2. 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通过作品的评比,帮助学生提高对艺术的欣赏和鉴赏能力。

3.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将优秀的艺术作品展示在校园内,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学习环境。

4. 发掘校园艺术人才。

评比活动将为学校发掘潜在的艺术天才,提供更多的展示和培养机会。

三、参与范围本次评比活动面向全校所有学生,不分年级和专业。

学生可以以个人或小组形式参与,作品题材和形式不限。

四、评比方式1. 学生自行提交作品。

学生可以选择绘画、摄影、音乐、舞蹈等多种形式创作,并提交作品原件。

2. 评委评审。

根据作品的创意、表现力、技艺和艺术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审,评委由学校艺术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

3. 打分制度。

评审团队根据作品的特点和质量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五、评比活动流程1. 征集作品。

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提交到指定地点。

2. 评审评比。

评审团队根据作品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比,确定获奖名单。

3. 作品展示和颁奖仪式。

展示优秀作品并进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相关艺术活动,如音乐会、舞蹈演出等。

六、奖项设置1. 一等奖:3名,奖励金额300元。

2. 二等奖:5名,奖励金额200元。

3. 三等奖:10名,奖励金额100元。

4. 优秀奖:20名,奖励金额50元。

5. 参与奖:所有参与者均可获得获奖证书。

七、作品展示与宣传1. 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内进行展示,以供师生欣赏。

2. 在学校内设立展板,展示作品的图片和简介,供大家了解和欣赏。

3. 学校内刊和校刊将作品展示和评比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宣传。

4. 学校网站和校园公众号发布评比活动的最新动态和获奖名单。

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方案

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方案

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方案第一节:引言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是一种促进学生艺术创造力和批判性思维的有效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个全面、公正和有效的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方案,以帮助学校和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二节:评选项目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方案应该包括多个评选项目,以展示学生在各个艺术领域的才能。

例如,绘画、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等。

通过多个评选项目的设立,能够全面考察学生的艺术综合能力。

第三节:评选条件评选条件是指参与评比的学生需要满足的要求。

这些要求可以包括:年级要求、参与人数限制、作品要求等。

通过设定评选条件,能够确保评比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四节: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是评委评价作品的依据。

评选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

例如,绘画作品可以根据构图、色彩运用、创造性等方面进行评判。

第五节:评选程序评选程序是指评比活动的具体流程。

比如,报名阶段、作品提交阶段、初评、复评、决赛等。

通过清晰的评选程序,能够确保评比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六节: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是由专业的艺术教师、艺术家、专业机构等组成的。

他们将负责对学生作品进行评价和评比。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专业水平,能够客观地评估学生作品。

第七节:奖项设置奖项设置是评比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应该设置多个奖项,以奖励不同水平和风格的学生作品。

例如,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等。

同时,也可以设置特别奖项,如最佳创新奖、最佳表达奖等。

第八节:评比展示评比结果应该进行展示,让更多人了解学生的才能和努力。

这可以通过学校展览、线上展示、组织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

评比展示的目的是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创作。

第九节:评比的价值通过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活动,学校和教师可以发现和培养学生的艺术才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表达能力。

评比活动还能够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第十节:评比的挑战教师学生作品评比活动也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一个挑战是如何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选作品奖项设置

评选作品奖项设置

评选作品奖项设置近年来,各类评选活动层出不穷,涵盖了各个领域的优秀作品,为广大创作者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平台。

在评选作品时,设置合适的奖项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评选作品奖项设置展开讨论。

一、奖项的分类评选作品奖项的设置,首先要进行分类,根据作品的性质、特点和目的,将奖项分为不同的类别。

例如,可以将文学作品分为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等;将音乐作品分为流行音乐奖、古典音乐奖、电影配乐奖等。

分类奖项的设置有助于更好地展示作品的特色和个性。

二、奖项的层次在每个类别中,还可以根据作品的水平和质量,设置不同的层次奖项。

例如,可以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入围奖等。

层次奖项的设置可以更加公平地评选出优秀作品,并激励更多的创作者参与进来。

三、评选标准评选作品奖项时,需要明确的评选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评选标准应该根据作品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具体细化。

例如,在评选小说奖时,可以考虑情节的紧密性、人物形象的塑造、语言的表达等方面;在评选流行音乐奖时,可以考虑曲调的流畅性、歌词的创意性、演唱者的表现力等方面。

明确的评选标准有助于评委更加客观公正地进行评选。

四、特殊奖项的设置除了常规的奖项设置外,还可以根据作品的特点和创新点,设置一些特殊奖项,以突出其独特性。

例如,在评选科技创新作品时,可以设置最具潜力奖、最具创新奖等;在评选社会公益作品时,可以设置最具社会影响力奖、最佳公益宣传奖等。

特殊奖项的设置可以更好地发现和鼓励那些有独特价值和意义的作品。

五、公众参与的奖项为了增加评选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可以设置一些由公众投票决定的奖项。

通过公众的参与,可以更好地反映作品在大众中的影响力和受欢迎程度。

例如,在评选音乐作品奖时,可以设置最受欢迎歌曲奖,由公众通过投票决定。

公众参与的奖项可以增加评选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度。

六、奖项的颁发和宣传在评选作品奖项后,还要进行颁发和宣传工作。

颁发奖项时可以举办颁奖典礼,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人士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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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奖项设置与作品评比
6.1 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入围决赛的作品数,视参赛合格作品数及作品质量而定,大体上为参赛合格作品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统一标准分类对入围决赛作品评选,确定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及决赛入围奖。

1.在入围决赛作品中,特等奖视作品质量情况设置,授予国内一流水平的作品。

若不具备条件,特等奖可以空缺。

2.一等奖不多于经初评入围决赛作品总数的5%。

3.二等奖约为经初评入围决赛作品总数的20%。

4.三等奖约为经初评入围决赛作品总数的25%。

5.优胜奖约为经初评入围决赛作品总数的50%。

6.入围决赛但经评审达不到优胜奖标准的作品,评为决赛入围奖。

各级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说明:一、二、三等奖的比例,自首届大赛开始,一直未变。

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与质量的实际情况,适量减少或增加各奖项的比例和名额。

二、集体奖项
可根据参赛实际情况对参赛或承办院校另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及精神文明奖。

1.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参赛队成绩优秀或承办赛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院校。

2.精神文明奖经单位或个人推荐,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比产生。

优秀组织奖及精神文明奖只发奖牌给学校。

6.2 评比形式
大赛赛事分为网上初评(形式检查、作品分组、专家初评、网上公示、专家复审)和现场决赛(现场测试、现场答辩、决赛复审、网上公示)两个阶段。

一、网上初评
1.形式检查:大赛竞赛委员会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

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对报名分类不恰当的作品纠正其分类。

2.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提交初评专家组进行初评。

3.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初评专家评审组,对有效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每件作品须指定至少3名专家对其评审。

4.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针对初评专家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安排更多专家进行复审。

5.网上公示:根据前述作品初评及复审的情况,初步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异议并对有异议的作品安排专家复审。

6.决赛入围作品公布与通知: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在大赛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参赛院校。

二、现场决赛
入围决赛队须根据决赛通知按时到达决赛承办单位参加现场决赛。

包括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作品现场展示与答辩、决赛复审等环节。

1.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

(1)所有参赛选手均要到决赛现场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为30~60分钟。

如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的选手,该项成绩以0分计算。

(2)2012年大赛的范围与往年一样,要求参见《高等学校文科类专业大学计算机教学要求》(2011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计算机软硬件基础、办公信息处理基础、多媒体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

(3)2012年大赛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也可以以美国思递波(certiport)公司的IC3(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微软办公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程序、文件和数据管理],基于WEB标准化的某一浏览器的使用[如微软I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Safari 浏览器及其它浏览器],Internet网络的基本使用,多媒体的基本应用)为平台(见中国铁道出版社IC3考试相关信息)。

(4)大赛考试委员会将建立适合文史哲法教类、经管类、艺术类、理工类、农林类、医药类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平台。

计算机专业学生随其参赛作品所属的类别参加相应平台的测试。

(5)参赛选手如在参加决赛前已经取得美国思递波(certiport)公司IC3的两个单项成绩(以证书为准),则可直接使用该成绩,在决赛阶段免去大赛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

(6)参赛队各参赛选手所得的平均成绩作为该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技能测试成绩。

特、一、二等奖作品的该项成绩必须达到同大类的平均成绩,否则降低作品获奖级别。

2.参赛选手现场作品展示与答辩。

现场展示及说明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约10分钟。

在答辩时需要向评比专家组(下面简称评审组)说明作品创意与设计方案、作品实现技术、作品特色等内容。

同时,需要回答评比专家(下面简称评委)的现场提问。

评委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作品答辩成绩。

在作品评定过程中评委应本着独立工作的原则,根据决赛评分标准,独立给出作品答辩成绩。

3.决赛复审。

答辩成绩分类排名后,根据大赛奖项设置名额比例,初步确定各作品奖项的等级。

其中各类特、一、二等奖的候选作品,还需经过各评选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参加的复审会后,才能确定其最终所获奖项级别。

必要时,可通知参赛学生参加复审的答辩或说明。

4.作品展示与交流。

在决赛阶段,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优秀作品的交流及展示,由全体参赛师生参加,评委点评。

5.获奖作品公示。

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最后监督。

6.3 评比规则
一、评奖办法
1.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竞赛委员会建议,从通过评比委员会资格认定的专家库中聘请专家组成本届赛事评委会。

按照比赛内容分小组进行评审。

评审组将按统一标准从合格的报名作品中评选出相应奖项的获奖作品。

作品初评阶段通过网络进行,决赛评比分别在各决赛承办单位现场进行。

2.回避原则:
(1)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不得参加作品评比或决定获奖名次的工作,不得参与答辩现场的活动。

(2)大赛评委不得参与本校作品相关的评比活动。

3.对违反大赛章程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获得的成绩无效,并对所在院校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校所有队的参赛资格,直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

4. 对违反参赛作品评比和评奖工作规定的评奖结果,大赛组委会不予承认。

二、作品评审办法与评审原则
考虑到不同评委的评分基准有差异、同类作品不同评审组间的横向比较等因素,初评阶段和决赛答辩阶段的评审办法分别如下。

1.初评阶段
(1)每件作品初始安排3名评委进行评审,每名评委依据评审原则给出对作品的评价值(分别为:强烈推荐、推荐、不推荐),不同评价值对应不同得分。

具体分值如下:强烈推荐,计2分。

推荐,计1分。

不推荐,计0分。

(2)合计3名评委的评价分,根据其值的不同分别处理如下:
① 如果该件作品初评得分值达到3分及以上,则进入决赛(3名评委,3分及以上)。

② 如果该件作品初评得分为2分,则由初评阶段的复审专家小组复审作品,确定该
作品是否进入决赛。

③ 如果该件作品初评得分为1分,则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已经确定能够入围决赛的作品数量来决定是否安排复评。

如果不安排复评,则该作品在初评阶段被淘汰,不能进入决赛。

如果安排复评,则由初评阶段的复审专家小组复审作品,确定该作品是否进入决赛。

2.决赛答辩阶段
(1)决赛答辩时,每个评审组的评委依据评审原则及评分细则分别对该组作品打分,然后从优到劣排序,序值从小到大(1、2、3……)且唯一、连续(评委序值)。

(2)每组全部作品的全部专家序值分别累计,从小到大排序,评委序值累计相等的作品由评审组的全部评委核定其顺序,最后得出该组全部作品的唯一、连续序值(小组序)。

① 如果某类全部作品在同一组内进行答辩评审,则该组作品按奖项比例、按作品小组序拟定各作品的奖项等级,报复审专家组核定。

② 如果某类作品分布在多个组内进行答辩评审,由各组将作品的小组序上报复审专家组,由复审专家组按序选取各组作品进行横向比较,核定各作品奖项初步等级。

③ 在复审专家组核定各作品等级的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作者再次进行演示和答辩。

(3)复审专家组核定各作品等级后,报大赛组委会批准。

3.作品评审原则
(1)初评和决赛阶段,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评审作品:
软件应用与开发类:运行流畅、整体协调、开发规范、创意新颖。

数字媒体设计类: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技术先进、表现独特。

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主题生动、声音干净、结构完整、音乐流畅。

(2)决赛答辩阶段,还要求作品介绍明确清晰、演示流畅不出错、答辩正确简要、不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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