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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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大纲管理制度
1、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出的各课程教学纲要。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内容、体系,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重点、难点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时间分配和具体安排等。教学大纲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颁发的统一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执行以部(省)制定颁发的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出实施性教学大纲,以实施性教学大纲为教学依据。对尚未统一制定颁发教学大纲的课程,由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制定本校使用的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审定后执行。
3、对具有典型实践性教学的课程,除应具有理论教学大纲外,还应根据实践教学的内容,编制实践教学大纲。
4、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办法和审批程序是:
(1)对自行编制的教学大纲,应根据有关的要求,参考兄弟学校的相关资料,结合本部专业的特点,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
(2)根据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各相关教研组成立相应的专业教学大纲编写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各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确定编写人员,拟定编写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按时按质完成编写任务。
(3)为避免学科的内容重复或脱节,搞好各课之间的联系、衔接和配合,由学校教务科协调相关课程的编写人员,对教学大纲初稿进行讨论和平衡。
(4)教学大纲初稿由教研室负责审核定稿后,由教务教务科、学校主管教学副主任同意后执行。批准后的教学大纲由教务科集中保管存档、印刷发放。
5、教学大纲须调整时,教研组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结束前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经教研室同意后,报教务科进行调整。调整教学大纲可以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变更调整课程课时,可以删除不适应现实情况的教学内容,可以适当改变授课顺序,但不要减少实践性教学所占课时比例,不得降低课程要求。
6、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教研组教师应该:
(1)正确领会任课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要求。同时还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2)按照大纲进行教学,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方面达到大纲的要求,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状况,考核学生学业成绩,评估教学质量的高低。
7、教学大纲的内容和格式
教学大纲应以一门课为单位,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编制。
教学大纲的内容、格式如下:
(1)××教学大纲。
(2)课程性质、任务和基本要求。
(3)课时分配。包括课堂讲授、习题课、课堂作业和讨论、实践性教学安排、机动等。
(4)课程内容。分篇、章、节、目编号,包括:
A、每一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B、每一章、节、目讲授的内容要点和基本论点等
C、每一章教学重点难点
(5)技能训练要求:
A、可以进行技能训练的章节
B、必备的技能和要求
C、技能训练的途径和方法
(6)说明。包括:教学建议、教材版本、阅读参考书目、教学方法和措施等。
(7)编写人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