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

合集下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精品PPT课件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精品PPT课件

2020/10/14
13
举例总结
能插入汉字并能成为合法日期的为错 2月18日 零贰月壹拾捌日
10月12日 零壹拾月壹拾贰日
2020/10/14
14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丁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 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有“0”的,应注意的问题 (见教材69页)
”,规范的大写金额是
(
)
A、人民币捌拾万九仟零伍拾元零伍角整
B、人民币捌拾万玖仟零伍拾元伍角整
C、人民币捌拾万零九仟零伍拾元零伍角整
D、人民币捌拾万九仟伍拾元零伍角正
2020/10/14
《票据法》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 《 支付结算办法 》 《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 《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
2020/10/14
9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人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 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2、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 名加盖章。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 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票证)应当规范,做到 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 草,防止涂改。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2)——一般存款账户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2)——一般存款账户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2)——一般存款账户● 详细描述:(1)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及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2)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例题:1.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办理的业务是()。

A.借款转存B.借款归还C.现金缴存D.现金支取正确答案:D解析: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2.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

A.借款归还B.住房基金C.日常转账结算D.社会保障基金正确答案:A解析: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故A选项正确。

B、D选项为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C选项为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3.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可开设()。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正确答案:B解析: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可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4.下列账户中,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的账户是()账户。

A.基本存款B.临时存款C.个人银行结算D.一般存款正确答案:D解析: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5.存款人的下列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业务的账户是()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判断)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判断)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判断题1.《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则票据无效。

( )参考答案:0解析:略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果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书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 ) 参考答案:×解析:银行可受理,损失自担。

3.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参考答案:×解析: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4.单位银行卡账户的的资金可以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也可以以收到的现金存入。

(.)参考答案:×解析:单位卡不能存取现金。

5.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自开立之日起即可使用该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 )参考答案:×解析:3天后才能办理付款业务。

6.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 )参考答案:×解析: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银行汇票在《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另行记载其他出票事项,该记载事项同样具有票据效力。

( ) 参考答案:×解析:不具有票据效力。

8.申请人和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也可以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 )参考答案:×解析:申请人和收款人是个人的才能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9.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未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则出票银行的付款责任免除。

( )参考答案:×解析:出票银行仍应付款。

10.远东有限公司出纳会计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采购员张某,用于支付采购原材料的货款,但转账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则该转账支票无效。

( )参考答案:×解析: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

11.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持票人作出相应说明后,付款人仍应付款。

( )参考答案:×解析:任出相应说明,银行也不予办理。

1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出票人在支票上另行记载到期日的,该记载也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中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中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中职会计专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教学过程: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二)银行的管理(三)存款人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二)票据的种类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二)支票的种类(三)支票的出票(四)支票的付款(五)支票的办理要求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四)商业汇票的付款(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四.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本节小结。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2、支付结算必须通过(央行批准的银行)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的中介机构3、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4、支付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5、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管理体制二、单位、个人、银行都必须遵守的支付结算原则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三、非现金支付结算的主要方式有(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指(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2、目前(票据)(汇兑)在我国大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信用卡)在我国小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四、支付结算的主要依据有(票据法)等五、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单位、个人、银行办理支付必须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会(无效),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结算凭证会(银行不受理)3、票据和结算凭证中文大写金额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会(银行受理)4、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分为止的(不写正)5、“¥1409.5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千肆佰零玖元伍角)、“¥6007.14”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千零柒元壹角肆分)、“¥107000.53”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拾万零柒千伍角叁分)6、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紧接的大写金额数字不得留空7、小写金额数字前应填写(¥)符号8、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9、票据出票中文大写日期在填写(1月、2月、10月、1~9日、10日、20日、30日)前加“零”;在填写(10日~19日)前加“壹”10、(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会(不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受理,但是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1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13、伪造票据是指(假的签章),变造票据是指(改变签章以外的内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1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16、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第二节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强2、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国家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零星支出)8项,其中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除(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差旅费)外,其他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应(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二、现金使用限额:1、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库存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2、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3、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的可(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现金用途),并由(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4、开户单位不得(白条顶库)(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内部控制1、单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查)法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单位货币资金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经办人应(按审批人批准意见办理)5、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程序是(申请人申请)(领导审核)(会计复核)(出纳支付)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1、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是:(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户、自然人)二、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个人),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按开户地不同分为(本地户)(异地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基本原则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四个基本原则(一个基本户)(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守法合规原则)(存款信息保密原则)2、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账户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户转基本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户)除外4、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5、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销户后再开户的,自(开立日)起可办理付款业务6、银行依法为存款人账户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程序(申请)(协议)(审查)(备案或核准)2、需要应申请材料报送央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的是(基本户)(临时户)(预算单位专用户)账户3、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央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一般户)(除预算单位以外的专用户)(个人户)账户4、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出变更申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不定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不定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不定项选择1.某出票人于11月20 151签发一张现金支票。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下列写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拾壹月贰拾日B.壹拾壹月零贰拾日C.壹拾壹月贰拾日D.零壹拾壹月零贰拾日参考答案:B解析:有3个月前加零,1-9,10,20,30前加零,11—19前加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 )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A.支票金额B、出票日期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参考答案:AD解析: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金额可以授权补记。

3.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 )的罚款。

A.500元B.1 000元C.5000元D.10000元参考答案:B解析:有3种情况罚5%,不低于1000元。

4.甲遗失一张汇票,在其通知挂失止付后( ).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A.3 日内B.5日内C.12日内D.15 日内参考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失票人应当能通知挂失止付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属于变造票据的有( )。

A.变更票据金额B.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C.变更票据上的签章D.变更票据上的付款日参考答案:ABD解析:变更票据上的签章不属于变造票据。

6.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票据法》调整的有( )。

A.股票B.支票C.汇票D.本票参考答案:BCD解析:票据法中票据是狭上的,不包括股票。

7.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陈述中,正确的有( )。

A.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提取现金B.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挂失止付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可以背书转让参考答案:ABD解析:注明现金字样的不能背书。

8.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非银行单位c.银行本票不允许单位转让D.签发支票的印章与在银行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是空头支票参考答案:B解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付款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 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Competence Confidentiality Integrity Objectivity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 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Competence Confidentiality Integrity Objectivity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 实,不得伪造、变造。
注意:对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伪造是指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 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 加以改变的行为。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 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 要求进行书写。如:
1)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间有“0”,中文大写要写“零”
¥1508.50
人民币壹仟伍佰零捌元伍角, ¥1409.50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Competence Confidentiality Integrity Objectivity
不得更改的项目——3项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
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
3)收款人名称。
Competence Confidentiality Integrity Objectivity
可以更改的项目: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 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 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Competence Confidentiality Integrity Objectivity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理解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及银行账户管理的主要规定,能够区分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识别有效票据,并规范地进行票据行为;并能正确行使票据权利。

[重点难点]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票据结算的种类和程序。

[教学内容]第一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票据结算[计划课时] 8课时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有关基本概念❑结算的概念:结算是指由于经济往来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

按支付方式不同分为:现金结算和银行存款结算❑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单位和个人❑中介机构:银行(注意!非银行不得办理)(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即各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交易往来,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并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自行协商订约,使收付双方办理款项收付完全建立在自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该原则要求结算当事人必须依法承担义务和行使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特别是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进行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尊重开户单位资金支配的自主权,做到谁的钱进谁的账,银行不代扣款项,以维护开户单位对资金所有权或经营权,保证开户单位对其资金的自主支配。

3、银行不垫款。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只负责将结算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银行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以划清银行与开户单位的资金界限,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促使开户单位直接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全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全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1页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全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考点回顾】
1.支付结算的概念
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3点)
3.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1)出票日期
(2)中文大写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C.银行不垫款原则
D.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答疑编号595502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是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原则。

【例题·单选题】有关票据出票日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B.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在其前加“壹”
C.在填写月、日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零”
D.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也应受理
[答疑编号59550201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笔记一、会计法律制度1、我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

2、现行《会计法》是在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3、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4、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的反映。

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5、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6、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7、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8、会计监督:9、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联系: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会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2)区别:①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②审计方式不同:内部审计依照单位经营管理需要自行组织实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受托审计,必须按照《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③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10、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11任职资格: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1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4)——临时存款账户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4)——临时存款账户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4)——临时存款账户● 详细描述:(1)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及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例题:1.存款人不得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形是()。

A.设立临时机构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C.注册验资D.临时借款正确答案:D解析:2.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

A.只付不收B.只收不付C.可以收付D.不收不付正确答案:B解析: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丨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10个月B.2年C.6个月D.1年正确答案:B解析: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注册验资需要开立临时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A.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B.验资报告C.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D.营业执照正确答案:C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注册验资需要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1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考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非现金结算(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狭义:无现金票据结算方式支票、本票和汇票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和信用卡(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考点二、支付结算的原则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P78 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守法原则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存款信息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考点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字体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封尾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第2页金额中文大写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封头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按“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没有做笔记。

一、选择题1、支付结算,广义的支付结算即包含现金结算也包含银行转账结算;狭义的支付结算只包含银行转账结算。

《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的支付结算是狭义的,即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5、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与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6、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劵。

7、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多选题1、支付结算的特征: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融机构进行(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的不同);是一种要式行为(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分行制度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依法进行(主体是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习题及答案——第二单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习题及答案——第二单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单元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专题一一、选择题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中介机构的是()。

A.银行B.城市信用合作社C.保险公司D.农村信用合作社2.下列各项中,属于进行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行为的中介机构是()。

A.企业B.个人C.社会组织D.银行3.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是()。

A.用繁体字书写中文大写金额数字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D.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票据出票日期4.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要求的表达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只能是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签名B.票据、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C.票据、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D.单位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5.在我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若两者不一致,则()。

A.票据有效B.票据无效C.以中文大写为准D.以阿拉伯小写数码为准6.填写票据金额时,人民币10 086 元应写成()。

A.壹万零捌拾陆元B.人民币壹万零捌拾陆元整C.人民币壹万零捌拾陆元D.人民币壹万零零捌拾陆元整7.下列关于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必须用正楷书写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必须写“整”字C.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分”为止D.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可不用标明“人民币”字样8.某单位于2019 年10 月19 日开出一张支票,关于开票日,其正确的写法是()。

A.贰零壹玖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B.贰零壹玖年拾月壹拾玖日C.贰零壹玖年零拾月拾玖日D.贰零壹玖年拾月拾玖日9.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支付结算基本原则的是()。

A.银行不垫款原则B.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C.及时清欠原则D.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10.支付结算实行的管理体制是()。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托收承付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托收承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托收承付● 详细描述:(一)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4)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5)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6)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委托日期;(10)收款人签章。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方式。

(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1.托收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对其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电划比邮划速度快,托收方可以根据缓急程度选用。

2.承付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

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额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要求及填写规范进行;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1银行必须有当事人支付款项的意思表示才能办理结算;2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必须履行审查义务,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责任;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的资金; 三银行不垫款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只提供结算服务,起中介作用,不给任何单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支票、本票、汇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电子支付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通过,1996年1月1日施行,属法律;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属行政法规;3、支付结算管理办法——1997年9月1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属部门规章;4、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属部门规章;五、支付结算办法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人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的书写要求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迁简化字;如在书写中使用繁体字的,也应受理;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应写“整”或“正”;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到分为止的,不用写;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并紧着写,不得留有空白;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预印“仟、佰、万、拾、元、角、分”字样;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的书写要求1小写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的书写规律:①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②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③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为“0”,或连续有几个“0”,万位或元位也为“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可以不写一个“零”字或不写“零”字;④阿拉伯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大写金额“元”后应写“零”;2阿拉伯小写数字前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且不得连笔书写;3、票据出票日期的书写要求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未按规定要求书写的,银行可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少数民族地区或外国驻华使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仿造、变造,1、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的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是金融主管机关,负责对开户银行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单位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及国家规定颁发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等超过限额的部分,应使用支票或银行本票2、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物资3、差旅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二、现金使用限额1、开户单位3-5天所需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限额2、边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按5-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确定3、严格按限额控制现金节余,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足部分签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执行收支两条线,即现金收入于当日送存银行,支出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特殊情况下报银行批准后可“坐支”;2、从银行提取现金和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章;3、现金管理的“七不准”,即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单位之间互借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库存现金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一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二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三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1、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2、对审批人越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3、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处理,严禁他人办理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4、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四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1、支付申请2、支付审批3、支付复核4、办理支付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征:1、是存款人与银行之间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平等关系——存款人是银行的客户不平等关系——银行对存款人的账户行使管理权以及对违反账户管理的存款人进行处罚2、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为活期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3、银行结算账户的目的是办理资金收付结算,而储蓄账户的目的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储蓄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4、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一从存款人角度分:个人结算账户,邮政储蓄办理的银行卡纳入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单位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或经营者姓名开户的纳入单位结算账户管理;二从用途分: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三从开户地的角度分: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地点: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也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2、一般程序1填制开户申请书:单位申请开立结算账户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必须授权他人办理;2签订协议3开户银行依法审查4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依法核准人行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人行备案: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5开立账户需到人行备案的,于开户之日起5日内向人行当地分行备案并于3日内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应到银行办理变更的事项:存款人账户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或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2、存款人名称发生变化,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其余事项发生变化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变更通知后2日内向人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的事由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银行的4其他原因2、撤销程序1因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主体资格终止后5日内提出撤销申请注: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主体资格终止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撤销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2因地址变更或其他原因需变更开户银行的,银行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需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此10日内申请重开,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注:因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3、注意事项:1未获得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撤销其临时存款账户时,其账户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出具现金缴单及有效证件,出资人可提取现金;2存款人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撤销该账户3撤销账户时,必须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并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未交回的,造成的损失由存款人自行负责4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结算账户,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撤销,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其账户余额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1、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2、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3、存款人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才能办理开户手续;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注:个人只能开立个人结算账户2、开户所需的证明文件1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出具营业执照正本2个体工商户,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1、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的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的收付2、可缴存现金,但不得从该账户中支取现金3、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二开户要求:1、开基本户所需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户开户登记证;3、借款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七、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一使用范围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并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人行当地分行批准;4、收入汇缴账户只收不付,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账户拨款外,只付不收;八、临时存款账户一开户条件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除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因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外,其余的存款人都只能在其驻地或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户二临时存款账户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延长的,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报人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展期;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按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增资验资同样适用;九、个人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如代付水电费、话费的、定期贷记代发工资、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3、储蓄账户可申请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应提供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及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三个人结算账户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单位支付给个人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或持单位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想本票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应提供以下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等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证券公司等支付或退还款项的证明;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借款合同;保险公司、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农副矿产品收购合同;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未提供依据或依据不合规的,银行应拒绝办理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否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法律特征:1、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的签发是为了创设一种权利,无票据则无票据权利;2、票据是要式证券,必须具备法定的格式才有效;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内容,完全依票据上所载文义而定,即使文义有错,也要以该文义为准;4、票据是无因证券,证券效力与作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不以作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票据的持票人仅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就可以请求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5、票据是流通证券,可背书转让,且不必通知债务人;6、票据是缴回证券,票据债权人受领票据金额后,须将票据交还债务人,转移票据所有权,使票据关系消灭;二、三票的异同一基本知识的比较1、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7收款人名称;其中: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2、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为付款地;2出票导;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为出票地;3商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3、非法定记载事项;票据上记载的非法定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三票据的办理及使用要求1、银行本票、银行汇票1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须为个人;2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银行汇票申请书”时,在大写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金额;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在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3银行汇票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出票金额,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款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出不得背书转让;2、支票1签发支票的要求①签发支票使用碳素墨水填写②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禁止签发空头支票;③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④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印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于5%但不低于1000元和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2兑付支票的要求①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②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的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③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的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持票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3、商业汇票的承兑1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承兑成立;付款人应在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如果3日内未作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自收到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天为承兑日期;3承兑的效力;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绝对责任;具体表现在:①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须向持票无条件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②承兑人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③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的付款请求;④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四票据的效力1、收款人或持票人取得票据即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在提示付款期内向付款人行使;2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支票:付款人不予付款,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本票、银行汇票:只能向签发银行提示付款;3付款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或资金不足,即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可行使追索权;①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或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即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只能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商业汇票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②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付款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或资金不足未付款时,向其所有的前手行使追索权,其手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保证人等; 五票据的背书1、背书的记载事项1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人或被背书人;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名称的,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3背书的任意记载事项: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背书不得记载事项:部分背书属无效背书;注:商业汇票的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有效,条件无效;保证附有条件的,保证有效,条件无效;2、背书连续背书连续主要指背书在形式上的连续,如实质上不连续有伪造签章等,票据仍有效力,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付款人以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付款除外,如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背书及其他签章系伪造或付款人不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审查票据等情形,付款人不能解除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3、法定禁止背书的事项:被拒绝承兑的商业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由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4、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5、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六商业汇票的保证1、保证的记载事项1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保证文句、保证人签章2保证的相对记载事项:①被保证人名称: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保证人;②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未记载的,以保证人签章和营业场所或住所推定;③保证日期:未记载的,以出票日为保证日期;3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选择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2、保证事项的记载方法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记载于汇票的正面;如为背书人保证的,则应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3、保证责任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4、保证的效力;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三、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1、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2、种类:按信誉等级可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按是否向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二信用卡的申领1、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2、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及发卡行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个人卡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最多不超过两张附属卡,同时也有权注销;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单位卡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户中,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1、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也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2、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的,其月透支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3、贷记卡的持卡人享有免期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的优惠条件;免息期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注:准贷记卡和贷记卡的支取现金不得享受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优惠;四、汇兑一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二汇兑的撤销和退汇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申请撤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