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外派财务人员履职考核管理细则
外派财务人员履职考核管理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评估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外派财务人员的绩效和职业发展。
2.考核原则:公正、客观、可衡量、适度灵活。
二、考核周期和频次1.考核周期:外派财务人员的考核周期为一年,从入职的当月开始计算。
2.考核频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考核周期内进行阶段性评估。
三、考核要素和权重1.考核要素:(a)工作业绩:占总分的50%。
(b)工作素质:包括执行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占总分的30%。
(c)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分的20%。
2.权重分配:工作业绩为最重要的考核要素,工作素质次之,专业知识与技能为最后。
四、考核标准和评分方法1.考核标准:根据外派财务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2.评分方法:采用绩效评价等级制度,分为优秀、称职、待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分别为90分以上、80-89分、60-79分和60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1.考核计划制定:上级主管与外派财务人员共同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分配。
2.考核指标制定:根据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明确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
3.考核过程:外派财务人员按照考核指标履行职责和工作任务,上级主管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4.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机构汇总各项考核结果,计算得出每个考核要素的得分。
5.考核结果反馈:上级主管与外派财务人员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和发展计划。
六、考核结果处理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将外派财务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等级给予相应的薪资调整、晋升或者降级。
2.奖惩措施: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外派财务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外派财务人员,可以给予警告、处罚或者解除外派合同等。
七、考核结果的监督和申诉1.考核结果的监督:外派财务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申请监督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024年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2024年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组织的发展,提高履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制定本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履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和临时工等。
同时,本细则将为履职人员的晋升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履职人员分类履职人员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职责划分为以下分类:1. 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初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决策,中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工作计划,初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员工的具体工作。
2. 员工: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员工分为不同的职位和级别。
3. 临时工: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临时工将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进行分配。
第三章:履职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1. 管理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1)制定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确保其实施;(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组织内部的协作和协调;(3)制定和实施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4)及时报告和沟通组织的工作进展和问题,寻求上级的支持和指导。
2. 员工职责和工作要求:(1)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2)积极参与工作中的协作和合作,与同事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3)优化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4)主动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临时工职责和工作要求:(1)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临时工作任务;(2)配合组织完成临时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保护组织的利益。
第四章:履职人员工作考核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员综合考核。
2. 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能和岗位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1)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包括财务绩效、团队管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协调能力等。
(2)员工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等。
(3)临时工考核指标:根据临时工作的性质和具体任务来制定考核指标。
中小学校长履职考核评分细则
中小学校长履职考核评分细则为了确保中小学校长履职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特制定以下中小学校长履职考核评分细则,供参考:一、教育教学工作(300分)1.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水平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教学目标的设立、实施和达成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该项评分项目占比为60分。
2.教育教学管理:考核校长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教师队伍建设、课程管理、教学资源调配、教学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该项评分占比为40分。
二、学校管理(300分)1.行政管理:考核校长在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学校管理体制、行政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该项评分占比为60分。
2.师德师风:评估校长在师德建设和校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包括对教师的管理引导、师生关系的处理、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等。
该项评分占比为40分。
三、学校文化建设(200分)1.学校特色:考核学校特色的创建和发展情况,包括学校文化的建设和传承,学校品牌的打造等方面的工作。
该项评分占比为70分。
2.家校合作:评估校长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建立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方面的表现,包括家长满意度调查、家校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该项评分占比为30分。
四、校园管理(200分)1.教育环境管理:考核校长在教育环境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校园建筑、基础设施、学生校园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该项评分占比为50分。
2.学生管理:评估校长在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学生德育教育、学生行为纪律管理、学生处分等方面的工作。
该项评分占比为50分。
3.校园安全管理:考核校长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校园安全的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该项评分占比为30分。
五、教师评估工作(100分)1.教师评估标准:考核校长对教师履职情况的评估,包括教师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该项评分占比为40分。
岗位履职考核细则
岗位履职考核细则一、考核原则:本项考核遵循可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简易型原则,考核项目尽可能量化,尽可能客观反映岗位履职情况,做到简单、规范、易于操作,力求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考核目的:体现岗位履职的基本情况,引入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形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
本考核可以作为年度考核、岗位竞聘、绩效奖励、末尾淘汰及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分工作纪律、岗位工作量、师德师风、奖励加分四大项,设基础分20分,评分上不封顶。
四、考核细则:(一)、工作纪律:1、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无迟到、早退、溜号现象;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考核办法:(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减0.5分;(2)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减1分;(3)无故不参加会议、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一次减1分;(4)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减0.5分;(5)考勤抽查中没有履行临时请假手续不在岗的,一次减2分;(6)病假一天减0.5分,事假一天减1分,旷工一天减3分;(7)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重新拟定)(8)婚丧产假及因公请假的不扣分;(二)、岗位工作量:1、基本要求:参照《兴平市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对岗位工作量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1)工作量超量的,考核赋分5分;(2)工作量满量的,考核赋分3分;(3)工作量不足量的,考核赋分1分;(4)没有工作岗位的,考核扣分5分;(三)、师德师风:1、基本要求: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
2、考核办法:(1)有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现象,扣5分;(2)因工作疏漏或责任心较差,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每次扣3分;(3)有搞有偿家教、违规办课外辅导班等现象,扣4分;(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扣5分;(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3分;(6)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每次扣3分;(7)随意调课听课,每次扣3分;(8)不服务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5分;注:以上项造成严重后果,被县级以上部门、新闻媒体通报的,每次扣10分。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4篇)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第一节:履职人员1. 领导履职人员:包括领导、经理、主管等高级管理职位的员工,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以及管理整个团队的工作。
2. 执行履职人员:包括员工、助理、技术人员等,在领导层的指导下,负责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二节:工作考核细则1. 目标设定:每年初,领导履职人员与下属执行履职人员共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并与公司整体目标相一致。
2. 工作计划:每季度,领导履职人员与下属执行履职人员一起制定季度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季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3. 工作执行:执行履职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认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任务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要求。
4. 协作与沟通:所有履职人员都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有效沟通,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 自我学习和提升:每个履职人员都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市场和公司发展的需求。
6. 资源利用:所有履职人员都应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包括时间、财务、设备等,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效果。
7. 绩效评估:每季度末,领导履职人员对下属执行履职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个人能力提升情况等。
8. 奖惩机制:按照绩效评估结果,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
9. 反馈与改进:公司鼓励履职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2)履职人员是指各个部门中的工作人员,他们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工作考核细则是对履职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的例子:1. 销售人员- 完成销售目标和销售额- 客户满意度评分- 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的改进- 与团队的协作和合作能力2. 生产人员- 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的维护- 对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3. 人力资源部门- 招聘效果评估,包括候选人质量和招聘时间- 员工培训和发展的规划和实施- 绩效评估和薪资调整- 公司文化建设和员工满意度4. 财务部门- 按时完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告- 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 合规和审计合作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履职人员和工作考核细则的例子,具体的履职人员和工作考核细则还需要根据具体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需求来确定。
部门(岗位)履职尽责考核实施细则
部门(岗位)履职尽责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履行职责,提升部门及员工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说明书载明的月度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工作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审定分管部门(岗位)职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考核部门负责人;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裁定部门员工考核申诉。
2、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决定修订本实施细则及部门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岗位说明书编制指引》,根据《岗位管理办法》会同各部门调整具体岗位说明书;根据《部门职责》审核部门职责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受理员工申诉并协调处理;审核、汇总考核资料,建立部门(岗位)绩效考核档案。
3、部门负责人负责制订本部门(岗位)职责履行考核实施细则;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岗位变动,会同综合管理部修改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考核部门岗位员工。
第四条考核程序1、考核月上月28日,部门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责》和领导安排,编制考核月《部门(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其中,《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于当月1日在公司信息平台发布。
2、部门负责人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岗位说明书》于考核月1日前编制《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
3、考核月30日,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实施部门考核,根据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填报《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实施员工考核,根据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上报《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考核月次月5日,综合管理部汇总考核结果,发布考核通报,形成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第五条考核内容1、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和部门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责》和领导安排,分别按通用职责、部门职责、工作创新及价值创造,在《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列出具体考核内容。
履职能力考核
履职能力考核
履职能力考核是对个人或团队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能力和表现进行评估的过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履职能力考核内容和方法:
1. 工作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2. 专业知识与技能:评估工作人员在所属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熟练程度以及对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3. 工作态度与责任心:观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
4. 沟通与协作能力:考查工作人员与同事、上级、客户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效果。
5. 问题解决与决策能力:了解工作人员在面对问题时的分析、解决和决策能力。
6. 领导与管理能力:针对管理人员,评估其领导团队、制定策略、组织协调等能力。
7. 绩效指标评估: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如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8. 360 度反馈评价:通过上级、同事、下属和客户等多方面的评价,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
9. 自我评估:要求被考核者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反思。
10. 定期考核与面谈:定期进行考核,并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给予反馈和建议。
履职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绩效、促进个人发展和团队协作,同时也是组织管理和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考核时,应确保考核标准明确、公正、客观,并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反馈。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工作人员履职考核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考核: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等方面。
2. 工作纪律考核:包括工作时间是否按规定到岗、是否按规定休息、是否参加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
3. 工作态度考核:包括工作人员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包括问卷调查、业绩评估等,不定期考核由考核组随机抽查、暗访等。
3. 考核结果:考核完成后,由考核组综合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并进行通报。
四、考核结果运用1. 优秀:对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态度积极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 合格:对工作业绩正常、工作态度端正的工作人员进行激励奖励。
3. 不合格:对工作业绩较差、工作态度消极的工作人员依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五、考核责任1. 被考核人员:配合考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接受考核组的监督和安排。
2. 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规定进行考核,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3. 主管部门:加强考核制度培训、宣传,监督考核工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运行。
六、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属XXX机构,如有未尽事宜,由XXX机构进行补充说明。
以上即为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的全部内容,望各位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其工作表现和绩效的评估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制定了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基于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奖惩和激励措施。
一、考核指标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包括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乐于助人、保守机密等方面的要求。
2. 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熟练运用相关的操作程序、工具和设备等,并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3. 工作效率和成果工作人员应保持高效率的工作水平,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
4. 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团队目标。
二、考核程序1. 设定目标和标准在考核开始前,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和评估标准,以衡量工作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2. 数据收集和记录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与工作人员相关的数据,包括工作报告、客户反馈、同事评价等,并进行详细记录。
3. 考核评估根据设定的目标和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打分和评论。
4. 绩效反馈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向工作人员提供绩效反馈,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奖惩和激励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和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动力,同时也为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榜样和警示。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1. 职业发展和晋升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估工作人员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
2. 培训和培养针对工作人员在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培养计划,帮助其弥补不足并提高职业能力。
3. 绩效激励和褒奖对于工作人员在考核中表现出色的,可以给予相应的绩效激励和褒奖,以表彰其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履职人员履职人员指在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
在具体情况中,履职人员可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销售代表等,不同履职人员对组织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在企业或单位中,履职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能力:1. 增值能力增值能力是指履职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为组织增加利润、增强品牌价值等能力。
这要求履职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养、市场意识等综合能力。
2. 领导能力领导能力是指履职人员能够在组织中领导和管理团队,推动业务发展、实现目标。
这要求履职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领导力、管理能力等。
3. 技能能力技能能力是指履职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所需技能,并在工作中灵活应用。
这要求履职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等。
工作考核细则1. 加强考核方式的科学性为了让履职人员的工作给予合理评价和认可,我们需要采取科学的考核方式。
科学的考核方式要求考核标准一定要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直接关系到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2. 建立适合企业文化的考核建立适合企业文化的考核,需要有真正的了解当前企业的文化,了解不同层面准则的设定。
通过调查和分析得到员工关注的指标来建立符合企业因素的考核体系。
3. 确立考核周期确定考核周期注意平衡考核效力和减轻企业中绩效管理处于一定程度上的焦虑。
确定准确的考核周期也可以更好地调整履职人员的工作方向,使得其增值、领导、技能多方面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4. 平等考核原则对于不同的履职人员,应当采取平等考核原则。
该考核原则指的是所有履职人员的考核要求和标准应当是相同的,不应当存在差异性。
否则,就可能会对员工的工作造成影响。
5. 个人成长激励机制个人成长激励机制是指企业根据履职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给予应得的激励和奖励。
通过这样的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自我发展,并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资源。
同时,个人成长激励机制也是让员工有更多的动力进行工作的体现。
结论履职人员和工作考核细则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企业能够制定系统完善的工作考核细则,给予合理公正的考核和成长机制,那么不仅可以激励员工,使其增值领导和技能多方面地提升发展,也可以让企业实现更好的创新与发展。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范文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范文一、部门主管1. 职责部门主管是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分配任务和监督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审核和批准本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决策;- 评估部门的工作绩效。
2. 工作考核细则部门主管的工作考核应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主管应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确保其与公司整体目标一致。
- 任务分配和监督:主管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量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并监督员工的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 部门间协调:主管应与其他部门主管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解决工作中的冲突和问题,保证各部门协同工作。
- 文件审核和决策批准:主管应及时审核和批准本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决策,确保其合规和有效。
- 工作绩效评估:主管应根据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如果目标达成率较低,主管需要对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项目经理1. 职责项目经理是负责管理和领导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目标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协调和管理项目团队的工作;- 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冲突;- 汇报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2. 工作考核细则项目经理的工作考核应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项目计划和进度表的制定:经理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和限制,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并确保其与项目目标一致。
- 项目团队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经理应有效分配任务,协调项目团队的合作,并监督团队成员的工作进展。
- 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经理应及时跟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 问题和冲突的解决:经理应能够有效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冲突,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 项目进展和成果的汇报:经理应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的进展和成果,及时沟通和反馈相关情况。
三、销售人员1. 职责销售人员是负责推销公司产品或服务,达成销售目标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开发和维护客户关系;- 搜集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情报;- 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 进行销售谈判和合同签订;- 达成销售目标。
XXX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责履责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
XXXXXXXXXX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责履责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细则公司现行的《员工业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将近两年,逐步形成较全面、科学、公正、实效的业绩管理体系,对所属单位团队业绩及个人业绩评价管理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在所属单位团队业绩的管理指标考核及领导个人业绩的管理指标考核分别采用的是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履责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为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履责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形式、范围和内容1、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责履责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按照《员工业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半年度预考核,年终全面考核。
2、考核范围: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是指由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组成的内部领导团队。
3、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履责考核的基本内容有四项:政治素质、班子建设、科学管理和作风形象。
具体包括:(1)政治素质(政治方向、党群宣传)15%;(2)班子建设(集体决策、运行机制、整体合力)25%;(3)科学管理(考核管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薪酬福利、预算管理)40%(4)作风形象(廉洁自律、企业文化、宗旨意识)20%(见附件1)。
4、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同公司总部中层管理干部综合素质考核相同,基本内容有四项: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具体包括:(1)思想品德(政治思想、团结协作、职业道德、心里品德)32%(2)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32%(3)勤奋敬业(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劳动纪律)24% (4)廉洁自律(公私分明、克己奉公)12%(见附件2)。
5、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履责考核和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考核采用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包括公司领导、业绩考核小组成员、公司监事会及所属单位监事会成员、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工代表等,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参加人员总数的15%,应包括各层次先进人物和专业技术骨干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
部门(岗位)履职尽责考核实施细则
部门(岗位)履职尽责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履行职责,提升部门及员工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说明书载明的月度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工作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审定分管部门(岗位)职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考核部门负责人;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裁定部门员工考核申诉。
2、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决定修订本实施细则及部门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岗位说明书编制指引》,根据《岗位管理办法》会同各部门调整具体岗位说明书;根据《部门职责》审核部门职责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受理员工申诉并协调处理;审核、汇总考核资料,建立部门(岗位)绩效考核档案。
3、部门负责人负责制订本部门(岗位)职责履行考核实施细则;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岗位变动,会同综合管理部修改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办法和权重;考核部门岗位员工。
第四条考核程序1、考核月上月28日,部门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责》和领导安排,编制考核月《部门(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其中,《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于当月1日在公司信息平台发布。
2、部门负责人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岗位说明书》于考核月1日前编制《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
3、考核月30日,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实施部门考核,根据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填报《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实施员工考核,根据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上报《岗位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考核月次月5日,综合管理部汇总考核结果,发布考核通报,形成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第五条考核内容1、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和部门负责人按照《部门职责》和领导安排,分别按通用职责、部门职责、工作创新及价值创造,在《部门月度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表》列出具体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履职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工作人员履职考核旨在评估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中的表现和工作绩效,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履职考核的结果,可以发现工作人员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个人能力提升和组织发展提供指导。
二、考核范围工作人员履职考核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包括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工作方法是否合理高效等。
2. 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评估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包括项目进度、工作报告、完成产品的质量等。
3. 团队合作与协作能力:考察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扮演、与他人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及协作效果等。
4. 进修学习与个人发展:评价工作人员是否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个人素质以及工作能力能否与时俱进。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按照固定时间安排考核,例如每年一次或半年一次。
通过面谈、评估问卷以及工作成果的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 临时考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工作人员进行临时考核,以评估其在特殊任务或项目中的表现。
3. 360度评估:采用多方面的评估方式,包括上级领导、同事以及下属的评价,形成全方位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标准1.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具体、明确,能够客观评估工作人员的表现。
2. 将考核标准细化为具体指标,能够量化和评估,并保证指标的公开透明。
3. 考核标准应与工作目标紧密相连,符合组织发展的需求。
五、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奖金、提升职位、荣誉称号等。
2. 表现平庸:针对表现平庸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表现不合格:对表现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降职、停薪留职、解雇等。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 组织发展:根据考核结果,为组织制定人才梯队、用人计划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组织发展。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范文(4篇)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旨在规范公司履职人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同时提供有效的工作考核机制,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条公司履职人员指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履职人员的工作考核将根据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方法的合理性、工作质量的高低、工作态度的端正以及自身发展的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四条履职人员的工作考核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进行解释。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公司履职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所在部门和岗位而定,但总体要求包括:(一)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不拖延、不推卸责任。
(二)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按时参加会议和培训。
(三)遵守公司制度和规章,保护公司的利益,在工作中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四)与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不损害公司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七条公司履职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将在入职时进行明确,并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第八条履职人员在完成工作职责的同时,有权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三章工作绩效考核第九条公司履职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将根据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方法的合理性、工作质量的高低、工作态度的端正以及自身发展的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十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是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包括任务的完成进度、质量的合格率、效益的实现情况等。
第十一条工作方法的合理性是工作考核的重要因素,包括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工作流程的优化、工作效率的提升等。
第十二条工作质量的高低是工作考核的重要判断依据,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工作过程中的失误率、客户的满意度等。
第十三条工作态度的端正是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因素,包括完成任务的主动性、与同事和领导的配合程度、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等。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模版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工作效益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干部职工。
第三条考核原则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人权和劳动权益。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工作态度与能力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向上,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业绩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质量等。
第六条遵纪守法考核考核干部职工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效能与创新考核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和创新能力,包括工作方法是否得当、是否有创新意识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自评干部职工在每一考核周期结束后,应自评考核内容,并填写相应的自评表。
第十条上级评定干部职工的上级单位应在考核周期结束后,对其进行评定,并填写相应的评定表。
第十一条反馈与申诉干部职工可以对上级单位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单位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并给予回复。
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二条考核等级依据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干部职工的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晋升、岗位调整、培训等措施。
第五章考核奖惩措施第十四条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形式多样,包括表彰、奖金等。
第十五条考核惩处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职工,给予适当的惩处,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考核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考核监督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年度内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包括办理业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2. 服务态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包括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地对待群众,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等方面的考核。
3. 业务知识和技能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对政务大厅业务的熟悉程度、操作流程的掌握及其它相关知识的考核。
4. 工作纪律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准时上班、遵守工作岗位要求、不迟到早退、不私自离岗等方面的考核。
5. 效能改进考核: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改进工作效能的能力和意识,包括主动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工作流程优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考核。
6. 群众满意度考核:考核工作人员的群众满意度,包括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价。
7. 自我评估: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包括对自己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的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根据以上考核细则,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培训或者是相关的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对绩效优秀的工作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工作人员予以提醒和改进要求。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一、履职人员履职人员是指在公司内部担当着各种职责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行政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等等。
1.管理层公司内部的管理层属于公司最高职位的员工,他们负责整个公司的管理和领导。
作为管理层的人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在公司内部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战略计划和目标规划,并能够带领公司内部的其他员工团队,协同合作,实现公司的各项业务目标。
2.行政人员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如人事管理、招聘、培训、财务管理等。
作为行政人员的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始终以服务公司和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完成公司内部的各项行政任务。
3.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的销售业务,如客户开发、产品推广、销售跟进等。
作为销售人员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销售技巧和市场敏感度,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客户关系,推动公司的产品销售和业务拓展。
4.研发人员研发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的研发业务,如产品设计、技术研究、工程开发等。
作为研发人员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产品设计和研发流程,为公司产品的创新和技术创新作出贡献。
二、工作考核细则工作考核细则是指公司内部针对履职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公司内部具有重要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1.考核标准公司内部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业绩:考核员工每个月、每季度、每年的工作成绩和绩效表现,以客户反馈、订单量、销售额等数据作为依据。
•工作态度:考核员工对工作的认真程度、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表现。
•规章制度:考核员工是否遵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避免违纪,减少公司的风险。
2.考核方法公司内部的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反馈问卷:针对客户和员工进行反馈问卷,对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估。
•个人面谈:与员工进行个人面谈,了解员工个人情况、反馈问题、需改善的地方等。
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细则
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细则(2013年6月25日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5日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职的管理,根据《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等次1、考核内容:政协委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及履行委员权利义务情况,主要包括委员参加政协相关会议及学习培训、撰写提案、文史资料、专题调研及视察考察、反映社情民意等。
2、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二、考核机构成立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协一名副主席为组长,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为副组长。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兼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政工科、秘书科、行政科、宣传信息科和各专委会综合科共同完成。
综合科主要负责向委员发送和解释考核材料,政工科、秘书科和宣传信息科主要负责委员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考核情况通报、资料存档,行政科主要负责后勤保障。
三、考核对象市政协现任全体委员。
四、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委员自评。
委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及履行委员职责情况,由委员认真填写《中山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考核表》进行自我总结。
2、各专委会对照《中山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项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初评意见。
3、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依据各专委会报送的相关考核资料,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复核,对委员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4、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称职和不称职的委员名单,并按考核得分高低和委员总数不低于15%的比例提出优秀委员。
优秀委员和不称职委员名单报主席会议讨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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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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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
1、在关键工序,危险工序施工时,技术员或工区主任都未到施工现场旁站的罚责任人50元/人。
2、各工区每天分工未公布,罚责任人10元/次。
3、单项工程或耗工工程量在100个工时以上的,以及搭设架体在30米以上未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交底的,罚技术员20元。
4、对已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隐而不报,私自处理的罚工区主任,技术员每人50元。
5、工区主任认真填写员工的加班分,做到真实有效,不拖时间违者罚20元。
6、工区主任做好分工记录,指定责任人,工程量。
未有工程量记录的罚10元。
未指定负责人的罚10 元。
7、按时上报工程量,推迟罚相关责任人20元/天。
8、零星工程中对相关工序未进行报验而验出质量问题的罚责任人20元。
9、每周一汇总材料不能及时送报而影响工作罚责任人20元。
10、院内材料未经允许外单位人员拉走使用罚责任人20元。
11、材料送至施工现场无故未能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而影响工作,罚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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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经允许每周二不能按时报走材料计划,罚50元。
13、因砂石水泥储量少于规定数量而影响施工,罚20元/次。
14、所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无故未能催促计划落实,罚20元/项。
15、工程决算未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按公司制度考核责任人。
16、日常函件的接收,以及相关的报告,报表,工资单等未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按公司制度考核责任人。
17、按劳动定额计算工作量。
工作量少于额定定额10%时,罚20元/人,实际工作量超过定额人均1工时,每人奖一分。
18、上班期间在接到报验后,未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罚安质成员每人20元。
19、班组应积极配合验收工作,对提出合理意见拒不执行,对负责人罚200元。
20、验收组成员在接到验收通知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验收工作罚20元。
21、安全员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两次培训,少一次罚20元。
22、无故不参加,不按时参加学习活动的罚20元。
23 、安质验收后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安质20%责任,工区主任,技术员20%的责任,操作人员60%的责任,特殊情况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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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指派负责人可以现场分配工作,对不服从指挥安排的有权对其进行50元以内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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