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注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处按照相关程序,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维修业户,依法注销其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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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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