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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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知识点-施工图审查

水利工程知识点-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那些事施工图审查是开工前的重要环节之一,规范做好此项工作至关重要。

谁审?怎么审?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规定。

一、行政法规关于施工图审查的规定(一)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阶段2000年1月3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颁布实施。

其中: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000年9月25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颁布实施。

其中: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以上两条是施工图审查在法律条款上的依据,此时的审查属于政府行政审查。

由此,施工图审查制度正式确立。

(二)建设部取消行政审批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其中,针对建设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施工图审查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改为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

至此,建设部取消了施工图行政审批。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文件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

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至此,取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号):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可研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下面将对这四项审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1. 项目可研审批:项目可研审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通过的程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方案,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

项目可研审批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

2. 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之后,对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依据是建筑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施工工艺方案等相关资料。

施工图设计审批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

3. 施工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之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承包能力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注册资质、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程设备的完备性等。

施工许可审批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审批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的程序。

验收的依据是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工程验收资料等。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的目的是确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工程竣工后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营。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和程序,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中的腐败现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和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实施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坚持依法审批。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是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的,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操作,不能违法违规。

2. 加强审批监督。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对审批程序和程序的监督,确保审批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01日起施行。

市长:宋希斌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贯彻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节省投资、节省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人防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好本专业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准入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认定书,并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在资质证书和认定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业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资质标准、资质审批和承接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Xx公司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图审核工作,依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指南(试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公司收到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前和施工中变更设计交付施工单位前,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及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施工图审核(包括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工程管理部(四电专业归口物资设备部)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图审核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设计文件质量,消灭差、错、碰、漏等质量问题,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第五条施工图审核由公司组织,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实施,路局相关处室及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参与。

第六条工作职责(一)公司:施工图审核由公司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公司各部门及其职责分工:(1)工管部(物设部):负责组织专家组或被委托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与航务、交通、防洪等有关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行政批复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同时将施工图报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安全质量部门:参与施工图审核,审核与安全有关的措施。

(二)施工图审核单位:(1)及时组织成立审核机构,按规定和投标承诺配置审核人员,设置现场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现场核对工作。

(2)编制施工图审核大纲和管理办法,按批准的审核大纲、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对审核质量负责。

(3)协助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供图协议。

依据供图协议,分批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分批次分阶段提交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

(4)协助公司组织召开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会,形成审核报告。

(三)勘察设计单位:(1)编制施工图设计原则,按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设计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前审批手续(3篇)

工程施工前审批手续(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审批1.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建设周期等。

2. 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出具项目立项批复。

二、规划许可1. 建设单位向当地规划部门提交项目规划申请,包括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

2. 规划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出具规划许可证。

三、用地许可1. 建设单位向当地国土部门提交项目用地申请,包括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

2. 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出具土地使用权证。

四、环评审批1.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出具环评批复。

五、施工图审查1.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出具审查合格证明。

六、招投标1.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2. 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

七、施工许可证1.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等。

2. 建设行政部门对施工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出具施工许可证。

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 建设单位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包括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

2. 质安监管部门对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出具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九、其他相关手续1. 消防审批: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包括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安全措施等。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检测能力等。

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建设工程施工手续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手续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手续都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指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要进行审批、备案、申报、验收等一系列手续和程序。

这些手续和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利益,同时也是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必要步骤。

建设工程施工手续的内容一般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批、工程规划设计审批、土地使用手续、施工图审、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

1. 施工单位资质审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批。

根据不同的建设工程类别和规模,施工单位需要达到相应的资质要求才能够获得施工资质。

一般施工单位的资质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资质审批是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手续之一。

2. 工程规划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设计审批是指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文件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够进行施工。

根据不同的规划、设计文件,需要向不同的部门进行审批,例如建设工程的用地规划、总平面、总平面施工图审批等。

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批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定和标准,才能够获得最终的审批结果。

3. 土地使用手续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需要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这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手续的办理。

土地使用手续的办理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经过土地调查、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责任书签订等一系列程序,最终获得土地使用证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4. 施工图审施工图审是指工程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图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施工图审批才能够进行施工。

施工图审的目的是为了检验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施工图的完整性,同时也要求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正和完善设计文件,使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5. 施工合同签订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需要先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的依据和施工条件,也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依据。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1、要有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准予土地使用权证;当地规划部门的用地红线(购地形图划红线);委托地质勘察;持以上手续及工艺图纸委托建筑设计院先做出建筑方案;2、经你同意后报当地规划部门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批准时画给你建筑红线;据此,建筑设计院进一步作出扩大初步设计提出概算,供你计划资金,订购设备,接着就是设计院的建筑、结构、水、电、设备各专业内部程序步骤协调审批等到出正式的完整的施工图,报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交你后,做预算,招标,招募到满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同时,你应负责场地的平整、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畅通,信息畅通等,当总监签认符合开工条件时,到当地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前期告一段落。

4、开工后,你只须支持监理代表你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的管理,并协调左邻右舍及当地乡、村政府有关的关系、筹集建设资金等事情。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与建筑红线相比,用地红线明显宽泛,只要在所属用地红线内施工,不受外界影响。

建筑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

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在建筑红线外不允许建任何建筑物。

《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监管核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推动企业信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资质标准、市场行为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指从事各类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企业以及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机构(企业)。

第四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省外入川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动态监管核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地在所辖行政区域内以及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工作,负责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情况。

交通运输、水利、铁路、信息产业、民航等各专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业管理部门)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专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工作。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0年二月十七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从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图审查规定的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图审查规定的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质量标准 | 建筑、建材/其他未分类来源:建设部浏览: 2010-10-20摘要: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本办法依法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

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施工图纸审核制度和流程1、要有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准予土地使用权证;当地规划部门的用地红线(购地形图划红线);委托地质勘察;持以上手续及工艺图纸委托建筑设计院先做出建筑方案;2、经你同意后报当地规划部门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批准时画给你建筑红线;据此,建筑设计院进一步作出扩大初步设计提出概算,供你计划资金,订购设备,接着就是设计院的建筑、结构、水、电、设备各专业内部程序步骤协调审批等到出正式的完整的施工图,报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交你后,做预算,招标,招募到满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同时,你应负责场地的平整、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畅通,信息畅通等,当总监签认符合开工条件时,到当地住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前期告一段落。

4、开工后,你只须支持监理代表你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的管理,并协调左邻右舍及当地乡、村政府有关的关系、筹集建设资金等事情。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属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与建筑红线相比,用地红线明显宽泛,只要在所属用地红线内施工,不受外界影响。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业务手册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认定业务手册
4.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包括审查人员的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或审图的业绩、劳动关系及社保、注册关系,办公场地,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制度等。
5.量化表:
(1)一类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条件: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该手册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行适时修订。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手册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各地在实施审批活动时,可及时向编写机构进行反馈。
本手册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8月首次发布,2021年5月第一次修订,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编写和解释。
(六)确认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
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批准,对予以认定的单位,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统一打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加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
2.证件送达
公告文件发布后,申请人直接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窗口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原件扫描件
1
申请人自备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信息变更
序号
材料名称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云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手续是指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的过程。

这些手续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保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是建设工程施工的依据,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审查内容包括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施工图中的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结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等。

审查机构对审查结果负责。

二、建设工程项目基建批文建设工程项目基建批文是建设项目的法定批准文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

申请时需要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施工图等材料。

批准机关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基建批文。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的。

该许可证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建设规模、建筑高度等要求,是施工前必须取得的证件之一。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的。

该许可证规定了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施工要求等,是施工前必须取得的证件之一。

五、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的。

申请时需要提交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施工合同等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

六、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手续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

办理时需要提交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七、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的。

办理时需要提交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

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八、其他相关手续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人防工程施工许可、消防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

建筑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审批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设计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建筑工程。

3. 建筑工程设计审批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设计审批流程1.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与提交: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并提交给设计单位。

2. 初步设计的编制与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完成初步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3. 设计方案的公示: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4. 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根据初步设计评审和公示结果,设计单位进一步细化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

5. 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给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审批机关的审批: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机关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审批机关将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批。

7. 审批结果的公布:审批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公布于众。

三、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准确的工程需求,及时支付设计费用,并保证设计审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设计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3. 审查机构: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确保设计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4. 审批机关:负责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工作,确保审批的效率和公正性。

四、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办理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办理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办理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0.16•【字号】吉建设〔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办理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设〔2020〕17号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为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等规定,全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应于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申请资质延续,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不受理纸质件。

审图机构登陆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企业资质管理栏目,选择设计资质延续。

其中房建类审查机构选择建筑行业,市政类审查机构选择市政行业。

二、考核标准资质延续只考核人员数量,不考核人员业绩。

人员认定标准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执行,其中注册执业人员按70%四舍五入考核。

详见《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落实“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9〕12号)。

三、时间要求各审查机构应于资质有效期届满之前完成资质延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质。

联系人:省政务大厅审批办蒋建银 82752880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邢蕴哲 82752399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0月16日。

山东省施工图的审查

山东省施工图的审查

山东省施工图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山东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1、勘察单位资质:(1)是否在勘察报告规定的位置加盖勘察证书专用章;(2)勘察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承揽任务。

2、设计单位资质:(1)是否在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位置加盖设计证书专用章;(2)设计单位是否超资质承揽任务。

二、法定基建程序审查1、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工程项目立项、计划、用地等有关前期手续;2、是否办理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3、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是否与计划批文相符;4、勘察报告中的《勘察点平面位置图》与设计文件中总平面图工程项目的位置是否相符;5、勘察报告中的勘察范围与工程项目的平面尺度(长度、宽度)是否相习惯;6、工程勘察成果(勘察报告)是否已经审查,是否持有加盖“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审查专用章”的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三、跨市、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审查1、勘察设计单位跨市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项目,是否已到省建设厅办理“单项工程进鲁承担任务通知单”及本市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审查1、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1)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注册建筑师;(2)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该项目的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图纸有无注册建筑师在图签相应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建筑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的问题。

3、结构设计图纸有无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图签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结构工程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问题。

4、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以上的项目,其建设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担,其结构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担。

5、甲、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审定人”是否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明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明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一、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报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2、审图机构营业执照(核原件--打印电子版加盖红章)、资质证书、审查人员资格认定证明;本市外审图机构需出具入秦项目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包括: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三、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卢龙县住建局审批窗口
四、实施对象:施工图审查机构。

五、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八、投诉电话、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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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
许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一类、二类。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5、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6、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7、申请某一类型市政工程审查机构认定的,其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与本机构其他类型市政工程所需专业或者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专业相同的,该人员在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 4)、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 5)、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6)、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 7)、申请某一类型市政工程审查机构认定的,其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与本机构其他类型市政工程所需专业或者必须配套的专业人员专业相同的,该人员在认定时可以重复使用。

申报材料:
1、《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一份;
2、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简历;
3、注册资金、工作场所的证明;
4、申报表所列审查人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登记表》一份;
5、申报表所列专职审查人员的《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注册资格,暂停勘察设计执业登记表》一份,聘用合同一份;
6、申报表所列兼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现工作单位同意本人兼职的证明各一份;
7、审查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的复印件;
8、主要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一类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应提供作为本专业主持人(或负责人)所承担完成的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主要设计图纸(勘察报告)。

二类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应提供作为本专业主持人(或负
责人)所承担完成的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
目的主要设计图纸(勘察报告)。

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将各专业的专职审查人员名单汇总,由所在市建委核实盖章后,作为首页与《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注册资格,暂停勘察设计执业登记表》、审查人员的聘用合同装订成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登记表》依照申报表所列审查人员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填写说明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对原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可不需提供,但在填表时涉及本人业绩内容的,仍应认真填写符合规定条件的业绩。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建委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全部复印件上应加盖有“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及审核人签名;
2、申请单位向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厅窗口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单位;
3、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组织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4、经审查符合条件准予认定的,省建设厅向申请单位颁发《审查机构认定书》。

对不
符合条件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申请单位于法定时间内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审查机构认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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