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对已通过或正在实施CMMI三级以上(含三级)评估的软件企业进行补助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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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已通过或正在实施CMMI三级以上评估的软件
企业进行补助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企业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已经取得CMMI三级(含三级)以上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或已经与具有从事CMMI评估咨询服务资质的公司签定正式的顾问协议,包括已经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三年以上重新进行评估的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可申请资金补助。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经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认定且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或专门从事软件外包业务的企业;
(二)软件出口合同业经市商务局合同登记或具有软件出口海关报关记录
评估费用已享受或已申请享受其它政策支持的,不再享受此资金补助。
二、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于2008年8月31日前向市商务局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提交下列资料(均一式两份):
1、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律地位文件复印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或顾问协议复印件(外文协议需附翻译件);
4、顾问公司法律地位文件复印件、公司以往业绩情况说明、所聘主任评估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申请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
(二)市商务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市财政局按企业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时间分别进行审核和拨付。
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的,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CMMI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的,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一次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或已签定顾问协议的,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的50%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企业取得评估通过证明文件以后,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CMMI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直接拨付给申请企业;检查没通过的,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剩余部分,并视具体情况按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补助标准
通过或正在进行CMMI三级评估的,补助30万元人民币;在通过CMMI三级评估基础上通过或正在进行CMMI四级评估的,增加补助10万元人民币;在通过CMMI四级评估基础上通过或正在进行CMMI五级评估的,再增加补助1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软件企业CMMI 评估资金补助申请表
北京市通过CMM I三级及以上评估的软件企业
补助申报表
二、软件企业基本情况
附件3
企业申报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项目获得北京市商务局软件企业通过CMMI三级以上评估补助。
我单位(名称)
承诺如下:
1、我们已认真阅读和全面了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承诺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的实施;
2、我们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们接受有关部门及市商务局指派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监督、评估;
4、如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如数退还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