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数量控制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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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数量控制办法
1 总则
为切实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双预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工程数量逐级控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方法适用于本项目管理的所有工程项目。
工程数量的类别划分及控制范围
施工图设计量,是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后确定的工程数量,也是向业主计价的最终工程数量(含施工图数量变更部分)。
二次分解数量,又称技术交底量,是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成本中心工程数量,是现场实际施工的数量,也是给劳务计价的最高限额。它与责任成本数量的差额形成项目部责任利润。
外包实际计价量,根据外包合同中的验工计价条款对劳务队的实际计价数量,是和劳务队最终结算的工程数量。它与二次分解数量的差额作为项目技术、经营部门形成的责任中心利润。
2 工程数量控制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制定和完善本项目工程数量内控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数量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项目经理部在确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时即确定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数量和责任预算数量(由于本项目施工图分步到位,因此需分步确认)。
项目总工程师为项目工程数量控制责任人, 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数量控制监督把关,与项目总工程师负有同等责任。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切实执行本项目部工程数量内控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数量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的工程数量控制职责:
项目经理:对公司承诺项目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在责任成本数量范围;负责建立项目工程数量控制责任制度;与总工程师、业务部门签订工程数量控制责任状;检查督促项目工程量控制工作的开展。
项目总工程师:为项目工程数量控制责任人,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数量控制办法;审核各类工程数量台帐;审核对内对外计量的工程数量;审定工程数量节超;审核物资消耗核算及节超分析。
项目工程部长:负责复核并汇总设计数量;审核变更先后工程数量;审核对业主、劳务队计价工程数量;负责填写各类工程数量台帐。
各工区技术主管:负责各管段内工程数量的二次分解数量(技术交
底量);审核对劳务队计价工程数量;负责填写本工区内各类工程数量台帐。
项目计经部长:复核对劳务队计价工程量,每个细目工程数量总量不能超出项目二次分解数量(技术交底量)与变更设计实际完成数量之和;复核对业主计价工程数量总量,每个细目工程数量总量不能小于合同内可计价工程数量与变更设计批复数量之和。
项目质检部长:负责对已完工程数量的实体质量合格性进行签证。
项目物资部长:负责对已完工程数量的物资消耗核算和节超分析。
项目测量队长:负责对已完工程数量的实体平面及高程合格性进行签证;负责提供对内对外计量断面的测量和数据处理。
项目试验室主任:会同安质部长负责对已完工程数量的实体质量合格性进行签证;负责砼配比的优化和提供;
3工程数量控制的流程
项目经理部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数量进行复核;
工程部统计单位工程量并编制台账;
各工区进行工程量二次分解;
劳务队根据已完工程数量进行计价申报;
测量队提供计量断面的测量和数据处理;
安质部、试验室对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的实体质量合格及进行签证各工区对劳务队已完工程量计价的审核,并上报工程部;
工程部对劳务队已完工程量计价的审核,并上报总工;
总工对劳务队已完工程量计价的审核,提交至计经部;
计经部完成对上、对下计价,并进行节超分析,编制计价台账,将本月计价数量提交至工程部
工程部将本月计价工程数量汇总到工程数量台账中,并上报总工;
总工审核完善后的工程数量台账后,上报公司。
4工程数量的逐级控制要求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实施施工图纸审核,对施工图数量进行复核,项目部工程部对设计工程量按单项工程进行统计,清理汇总施工图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的差异量,确定变更量,掌握可从业主计价的工程数量及富余工程数量,并记录在数量台帐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公司审核后确定项目责任成本数量,交计经部门备案。
项目部对设计图纸数量进行优化(包括设计进入蓝图的工程数量),确定责任成本数量,责任成本数量是项目部内部控制工程数量的最高限值,该数量在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前确定,是项目部完成项目责任成本目标的基础。
各工区对项目经理部核定的责任成本数量进行二次分解,二次分解数量作为项目部对劳务队计量的控制数量。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工程数量,各工区必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关于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资料、数据,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外包计量必须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其计算审核依据是经过工程部长(或总工)签字复核的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中应明确结构尺寸、工程数量。
5 劳务队工程数量确认规定
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工程数量的控制是工程数量控制制度的核心,各工区技术主管必须按月及时对劳务队伍进行已完工程数量确认、计价,按季度对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进行阶段性清算。
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
月度验工计价工程数量一律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实行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收方、签认制度,即:测量人员、工点技术主管、工程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劳务队负责人共同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并签字,并遵循如下原则:
设计图纸数量严格根据技术交底及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以合同计量规则进行确认计算。
设计图纸以外的项目如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在技术交底中明确结构尺寸、工程数量,作为完工后数量控制依据。完工后及时进行数量验收确认。临时工程技术交底必须以项目上场时项目经理部生产指挥组确定的总体方案为基础,总数量原则上不得突破,变更须报经项目经理部生产指挥组认可。
临时使用劳务、机械的,能以工程数量计量的原则上以工程量计量,难以按工程量计量的可以台班计算,但必须由项目副经理当日现场签认,使用劳务队人工以计日工计价时也由项目副经理现场进行签认,涉及工程量的,第一签认人必须是工点技术主管。签认人、签认单和签认程序已在项目工程数量控制责任制度中明确,禁止现场打白条。临时使用劳务、机械的,费用不得高于该劳务队按合同计价总值的5%,否则应按签订合同程序进行经济合作。
对于完工后不易或无法确认的工程数量,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及时对工程数量进行确认。
对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必须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及时对工程数量进行确认。
劳务队计量总量不得突破项目经理部责任成本预算核定的工程数量和实际完成的变更设计数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