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警七大队申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先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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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警七大队申报全国执法示范
单位先进材料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组建于1996年。大队下设6个中队,有民警53人,其中党员有37名。辖区分为城市和农村两部分。城市部分有南湖片区,集金融、信息、服务、商务、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为一体,是一个现代化综合型新区;农村部分以农业为主,有刘圩镇、长塘镇、南阳镇和伶俐镇。辖区面积76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0%。辖区城乡道路总里程124.29公里,其中城市道路27条,总长度56.99公里;省道1条,长度27公里;县道4条,长度40.3公里。机动车驾驶员约1.5万人,机动车拥有量24927辆。
按照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要求,南宁市交警七大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制定多措施将规范执法定位于增强社会实际效果,提高执法公信力,以努力实现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执法形象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创新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执法质量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大队十分注重执法质量的建设。一是全面推行每月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激励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了队伍的活力。运
用绩效考核机制对大队全体民警进行考评,不仅清晰比较出各中队和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和业绩好坏,而且体现并促进了公平竞争,从而在全队形成了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营造了团结、和谐、进取的团队精神风貌。二是实行每月执法质量考评。通过开展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对大队每月执法情况进行剖析,对案件方案、性质、特点、辖区安全形势、交通秩序、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各类法律文书案卷、基础台帐及相关综合资料等执法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果良好”的目标。
二、建立执法规范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培训,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
(一)加强对队伍执法规范教育培训,提升整体执法水平。结合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利用支队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大队积极组织民警参加,确保每名民警达到每年培训15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切实增强岗位业务能力和警务技战术水平;每周选择重点交通违法处罚条款内容,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分期分批,确保民警能够及时掌握执法要求和精神,人人考核、人人过关,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落实民警日常执勤执法行为规范,强化制度执行。为了落实“一教育三整顿”的整改措施,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民警执勤执法语言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大队通过建立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认真落实执法质量检查考核通报、法制员审核等措施,切实减少执法随意、用语不规范、态度不好等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质量。从规范民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入手,要求全体民警始终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执法规范,言行文明,树立起公安交警良好的外部形象。
三、完善执法的硬件设施,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三项建设的发展
大队每年使用流动测速或运用照相、摄像设备等交通技术监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执勤时,要求民警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在道路上公开进行,同时执勤民警应当穿着制式警服,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民警所拍摄的监控资料应当清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特征;动态违法行为监控资料的记录数量、时间必须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过程。此外,大队对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广西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后,应当在3至5个工作日后提供社会查询。同时,在第一时
间内将通过邮寄方式或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随着大队执法配套设施的完善,接待室、候问室、审讯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档案室等设施相应配备齐全,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从群众最关心、最能体现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效的工作入手,全面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是加强违法处理和事故接待窗口的建设。大队积极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以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大队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实行“微笑服务”。这就要求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较强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良好的工作协调能力等;此外,对于事故岗位的接待工作,大队开展群众走访制度,主动登门调解事故纠纷,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回访,倾听当事人真正的声音,通过反馈的信息,及时发现并改正自身工作的不足,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力地推动了事故处理工作不断进步。二是推行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加强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充分发挥值日警官的作用,要求接访民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单位管辖的,按规定时限及时协调处理或汇报领导,并及时回复上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大队职责范围的,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大队在违法处理室外面设置大队全体民警警务公开栏,
为了畅通信访渠道、改进接访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经过大队领导和全体民警的努力,近两年内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在90%以上,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撤销、变更率在10%以下,前几年还存在执法过错等问题,在这一两年内,不管是有效投诉、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均下降为零。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45000多起,事故处理中队接警共5900余起,受理交通事故4200余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的有3000多起,一般程序30起,直接经济损失120000余元。此外,大队接待信访群众52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0余起。在大队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违法处理窗口和事故接待窗口的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深化了便民服务,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五、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考评机制
加强与法制业务监督员的联系。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大队每半年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行业人士代表等执法业务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加强对大队执法工作的监督。同时,开展警务督察,强化对民警、协管员执法形象、执法态度、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作为的动态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