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
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
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
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
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9号 社情民意考核办法
[2011.8]区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议文件(9)关于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考核办法(试行)(草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区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推动我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和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借鉴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激励机制,力争通过短时间的努力,使我区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核范围区政协全体委员、区政协常委、区政协特邀信息员。
三、指标要求1.报送目标:每位区政协委员每年报送信息的数量最少不得少于3条、1篇;区政协常委每年所报数量不得少于4条、2篇;区政协特邀信息员每年所报数量不得少于10条、5篇。
2.采用目标:每年所报信息被市及市以上信息部门采用累计,每位委员不得少于1条、1篇;每位常委不得少于2条、1篇;区政协特邀信息员不得少于5条、3篇。
四、奖励方法考评采用积分制。
根据全国政协《政协信息》、省政协《山西社情民意》、市政协《晋城社情民意》、《特情专报》和区政协《社情民意》上采用稿件的情况、类型及实际效果,累计积分。
(一)计分标准1.被全国政协《政协信息》单篇或专报形式采用的,每篇记200分;以合篇形式采用的,每篇分别记100分;以要目或转送形式采用的,每条记80分。
2.以省政协《山西社情民意》单篇或专报形式采用的,每篇记20分;以合篇形式采用的,每篇记10分;以要目或转送形式采用的,每条记4分。
转发全国政协稿件每篇记5分。
3.以市政协《特情专报》形式和《晋城社情民意》单篇形式采用的,每篇记5分;以要目采用的,每条记2分。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奖励对象凡在区级以上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奖项及标准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型,且在区或区级以上新闻单位进行宣传;⑸全年撰写至少2篇以上调研视察报告;⑹按时报送政协宣传工作报表及有关材料;⑺本单位关于政协工作的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和政协系统有一定影响力;⑻荣获先进的单位,奖励300元。
2、先进个人奖⑴全年在区及区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20篇以上,或在市及市级以上用稿5篇以上;⑵积极参加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政协工作宣传活动;⑶宣传效果较好;⑷荣获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3、策划奖⑴奖励对象:区政协办聘请的全区政协宣传特约策划;⑵奖励标准:能积极参与策划政协新闻宣传活动方案和新闻采编,科学设置政协新闻时段和栏目,及时编发政协新闻稿件,不断提高政协宣传数量和质量,对政协宣传策划有突出成效的,年终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用稿奖⑴凡被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元;被XX政协网、区广播电视台、中国XX网、三峡XX 传媒网等区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纯文字类每篇奖8元,图文并茂类每篇奖10元。
⑵凡被《三峡日报》、宜昌三峡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被《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政协》采用的稿件,每篇奖80元;被市政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40元;被三峡宜昌网、三峡传媒网等市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5元。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第一篇一、奖励目的为激励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动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所有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均可成为奖励对象,包括宣传部门员工、志愿者、社区居民等。
三、奖励内容1. 工作奖励:根据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贡献和绩效,颁发工作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奖励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综合考虑。
2. 学习培训奖励:鼓励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活动,对于参加并获得优秀成绩的人员,给予学习培训奖励,包括奖金、证书等。
3. 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信息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给予先进集体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集体旅游等。
四、奖励评选办法1. 工作奖励评选:由宣传部门根据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2. 学习培训奖励评选:根据参加的培训课程、学习活动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人员进行奖励。
3. 先进集体奖励评选:由宣传部门组织汇总信息宣传工作的各部门、机构、社区的工作成果和贡献,选出先进集体进行奖励。
五、奖励权威由宣传部门负责对奖励进行评选和颁发,相关人员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六、奖励宣传在信息宣传工作中,将获得奖励的人员和集体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媒体、内部通知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介绍他们的优秀事迹和贡献。
第二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奖励目的为进一步激发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所有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均可成为奖励对象,包括宣传部门职工、外聘人员以及志愿者等。
三、奖励内容1. 个人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将获得个人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奖励将根据个人的工作成绩、创新能力、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定。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
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
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
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__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
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
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
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
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2005年1月17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2015年10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修订,2018年7月2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七次主席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人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内部适当方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五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体现统一战线特色,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题导向。
第六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重要职责。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前言信息宣传工作是组织、宣传、信息的集体工作,它是推进组织事业发展和增强组织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质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和实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考核目标本制度旨在通过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奖励,来增强宣传主题性、突出特色、深入群众、加强管理,推动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使之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考核要求考核内容是针对宣传工作的素质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宣传成果宣传成果是宣传工作的重要标志,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质量:包括宣传内容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等方面。
•宣传范围:评估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宣传效果:包括宣传后反响、反馈情况、老百姓的反应等方面。
宣传形式宣传形式是宣传工作的载体,宣传形式直接影响到宣传效果的高低,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形式: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和新媒体宣传等方面。
•宣传策略:评估使用的宣传策略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和老百姓的接受能力等方面。
•宣传体裁:宣传文化需求和阅读习惯相符等方面。
宣传管理宣传管理是宣传工作的基础,良好的管理决定着宣传工作的效果,该项考核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宣传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等方面。
•宣传管理:管理流程是否规范、透明、有效、科学等方面。
•宣传资源:使用宣传资源是否合理、高效、协调等方面。
考核奖励按照每个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作出相应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优秀:奖励工作经费,可适当增加。
•良好:奖励工作经费,保持现有水平。
•合格:酌情奖励,或者予以激励性鼓励。
•不合格:给予批评,处理人员。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必将深化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发挥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树立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步伐,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
(3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材料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社会进步和提升公众意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工作,促进其创造更多优质宣传内容,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全体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
三、奖励内容1.优秀宣传作品奖励:对于那些被评为优秀宣传作品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表彰其在信息宣传工作中的杰出贡献。
2.宣传创新奖励:对于那些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宣传方式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鼓励其在信息宣传领域的突出表现。
3.宣传推广奖励:对于那些在宣传过程中取得卓越成绩,有效推广宣传内容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证书,以激励其继续努力推广优质宣传信息。
四、奖励评选1.评选方法:奖励评选的主体将由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并根据个人或团队的创作能力、创新意识、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评选周期:定期进行奖励评选,一般为每月一次。
3.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公司或组织的内部公示,以保证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1.奖金发放:奖金将在评选结果公示之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发放。
2.奖励证书:评选获奖者将获得一份奖励证书,以作为对其努力和成果的肯定。
3.追授奖励:对于多次获得优秀宣传奖励者,可追授综合成就奖等荣誉,以表彰其持续的优秀表现。
以上是本公司(组织)的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希望能够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不断创新、提升宣传水平,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宣传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鼓励广大信息宣传人员的积极参与和创新,在推动信息宣传工作的同时,我公司决定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员工。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XXXXXX良好社会形象,促进XXXXXX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送内容信息报送内容要突出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业务规定、流程调整情况;各类检查、总结报告;通知公告等。
二、报送标准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
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
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三、奖励范围所有稿件必须是宣传我局XXXXXX工作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被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及报纸、刊物、电视台、电台采用的稿件,撰稿人均可受到奖励。
四、奖励标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五、奖励办法1、凡被采用的信息、新闻稿件及各类文章,每月发放一次奖金。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有多人署名的只按一篇给予奖励。
3、同一篇稿件或新闻照片被不同级别新闻媒体采用转载,其奖励计算标准累加计算。
六、投稿要求信息报送到X局XX室信箱XXXXXX,由XX室报送到相关媒体,信息一般报送至XXX日报,如有其他投稿渠道的,请另外说明。
一般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XX室领导审核;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稿件由局长审定。
未经审批自行投稿,如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XXXXXXXXXXXX2016年2月19日。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一环。
而如何激励宣传工作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为了当前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机制,调动广大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一、“明星案例”奖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中,如果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案例,那么该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就可以获得“明星案例”奖。
这个奖项覆盖的范围包括播报量、播放率、原创报道及其它信息和新闻宣传领域。
获得这个奖项不仅可以让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获得一定的声誉和知名度,而且可以激发他们在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方面的创意和创新。
二、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办法如下:1、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年评选出年度十大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奖金、荣誉称号和证书等奖励,并在组织的内网或者公网发布;2、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奖励:每月根据各细分领域(团体或个人)工作效果考核,产生月度优秀宣传工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布;3、突出贡献奖:根据工作做的突出贡献,授予荣誉称号及奖金。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励新闻报道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核心,也是衡量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
因此,每年评选优秀新闻报道,以树立起新闻报道的标杆,同时激发创新,促进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
四、优秀宣传创意奖励提供优秀宣传创意,可以获得奖励。
该奖项的目的是鼓励创意和创新,促进传媒工作者采用一种更有创意的方式来宣传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信息。
五、其他奖励为了让宣传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创新,我们还制定了其他奖励,包括:1、独立报道的奖励:鼓励报道独立、深入、全面,提高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形象;2、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新闻报道或战争进行的奖励:奖励对国家或者地方重大新闻报道以及战争进行有重要原创或参与意义的组织、企业或政府机构。
信息报道、社情民意奖励办法
莎车县政协信息报道、社情民意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政协委员对信息报道、社情民意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写、写好稿,为莎车打造喀什南部中心城市建设,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莎车在地区、自治区及至全国的知誉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政策奖励采取定量与定额相结合、纳入年度考核的的办法进行,以报刊、各级政协专业工作交流材料采用为主,即每个政协委员联络组每年完成信息采用量为自治区级3篇,地区级12篇,完不成任务者不给予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减分。
奖励细则如下:1、国家级《人民日报》、《中国政协》、《人民政协报》采用的通讯奖励800元、消息奖励600元、图片奖励600元。
整版报道奖励4000元。
2、省级:《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亚洲中心时报》采用的通讯奖励600元、消息200元、图片100元、整版报道奖励2000元。
3、地区级:《喀什日报》采用的通讯奖励100元、消息80元、图片60元。
整版报道奖励800元。
4、在年度考核中,经国家级报纸、杂志采用的每篇加5分;经自治区级报纸、杂志采用的每篇加3分;经地区报纸、杂志采用的每篇加1分,自治区政协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加3分、地区政协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加1分。
二、相关要求。
稿件必须是报刊、电台刊播的新闻及文艺类稿件(含图片新闻),报道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以正面宣传为主,严格舆论宣传纪律。
(一)信息报道1、信息上报工作要由负责领导、专门人员负责。
2、确保信息迅速、准确,避免弄虚作假,信息内容要客观。
3、信息上报前务必由负责领导阅批,经过对具体数据和事实进行核实后,由委员所在党委加盖公章上报。
4、每月上报的信息不得少于四条。
上报的信息务必有利于政协工作的开展,能够激发政协委员履行好使命的热情。
5、各政协委员联络组的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考核严格按照莎协办发(2012)7号文件执行。
(二)社情民意1、各政协委员联络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走访,了解掌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思想波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稳定等情况,通过信息上报渠道反映上来,每月至少报送一条。
政协履职奖励办法制度范本
政协履职奖励办法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激发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积极参与政协工作,提高履职成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奖励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激励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第三条奖励范围本办法奖励的对象为在政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
第四条奖励条件(一)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二)积极提交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三)在政协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四)为政协工作提供重要信息、资料和线索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五)在其他方面为政协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
第五条奖励方式奖励方式包括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奖励对象的评选由政协主席会议提出,经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二)奖励对象的评选结果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公布并进行表彰;(三)奖励对象的表彰活动由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奖励对象的评选标准(一)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建言献策,贡献突出的;(二)提交的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信息被采纳,为政协工作提供重要参考的;(三)在政协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四)为政协工作提供重要信息、资料和线索,推动政协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五)在其他方面为政协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
第八条奖励的撤销奖励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影响政协工作的,可以撤销其奖励。
第九条附则本办法由政协主席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政协履职奖励办法制度范本,可以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政协工作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协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各股室、局属各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就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XX思想为指导,聚焦“两统一”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信息统计上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上报采集工作,每月月底将股室及个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局内进行书面通报。
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报送范围(一)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二)各股室日常工作动态、宣传活动(三)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领导关注的重要情况、上级主管部门的约稿等。
(四)其他有关重要信息。
五、报送要求和奖励办法(一)报送要求 1.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息,不得重复报送,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必须保证信息报送质量。
(二)奖励办法 1.被各级新闻报刊及各级单位简报采用的,国家级报刊如《XX民日报》1000元/篇、省级刊物如《XX日报》500元/篇、市级刊物如《XX日报》20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
注:在《县办通报》、《XX信息》《XX政务信息》等县级刊物奖100元/篇(条),市级比照执行。
各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一律50元/篇(条)。
2.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3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50元/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元/篇;在其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发表的,省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200元/篇,市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100元/篇,县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网站80元/篇。
3.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XX 新闻网采用的稿件100元/篇,XX新闻网50元/篇、XX新闻网50元/篇。
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街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街干部职工投身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街道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信息员在区级(含区级)主流以上媒体正面宣传街道的文字、图片等原创新闻稿件的,均适用本办法。
二、奖励标准(一)党办、政办信息1、《信息》、《政务要情》采用,每篇奖励200元;《信息》、《政讯》采用,每篇奖励150元。
2、被区级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200元,区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100元;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300元,市领导批示的增加奖励200元。
(二)党报党刊1、省级以上主要媒体采用每篇奖励300元。
2、市级以上媒体头版采用每篇奖励150元,其它版面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三)网络媒体1、省级网络媒体转载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2、市级网络媒体(包括先锋网、文明网、政务公开网、政法网、人大网、人口计生网、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地方版块等)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3、区级网络媒体(包括区政务公开网、先锋网、文明网、政法网、人口计生网等)采用,每篇奖励50元,其中,区政务公开网所采用信息必须为区信息办审核通过。
三、有关要求及奖励兑现1、党报党刊、和网络媒体稿件采用情况,由撰稿人向街道宣传部门提供稿件采用证明材料。
党办、政办信息稿件由撰稿人将材料交党政办信息员统一上报,由党政办信息员负责统计并申报奖励兑现。
2、多家媒体转载的以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两人以上署名的稿件,不重复计奖。
3、街道、村(社区)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其他干部职工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1条;各分管领导每项分管工作(以31项村级考核内容为准)每月报送党办、政办信息不少于1条。
4、奖励兑现每半年统一核计,由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5、本办法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
社区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
社区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1. 规定为了促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和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定以下社区宣传投稿规定:1.1 投稿内容社区宣传投稿应与社区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关于社区活动的公告和通知- 社区项目的介绍和进展更新- 社区成员的优秀事迹和成就- 对社区发展的建议和意见1.2 投稿要求- 投稿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重复。
- 投稿语言应规范、准确、易于理解。
- 投稿材料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但应符合社区活动的宣传需求。
1.3 投稿方式投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在社区网站或应用平台上发布文章或公告- 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与社区相关的内容- 参与社区活动和会议,携带宣传材料进行宣传2. 奖励制度为了鼓励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特定以下奖励制度:2.1 投稿奖励- 审核通过的有效投稿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数量根据投稿质量和影响力来定。
- 投稿优秀者将被列入社区宣传贡献名单,获得额外荣誉和奖励。
2.2 广告推广奖励- 如果社区宣传投稿在其他平台或渠道上被广泛传播并取得较大的关注和影响力,将给予额外奖励。
- 关于广告推广的细节和条件将在具体活动中公布。
2.3 年度宣传贡献奖- 每年将评选出一位社区宣传贡献突出的成员,授予年度宣传贡献奖,以表彰其对社区宣传工作的卓越贡献和影响力。
3. 总结以上是社区宣传投稿规定及奖励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规定和奖励制度,激励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影响力。
请广大社区成员遵守规定,共同为社区宣传工作做出贡献。
如果对投稿规定或奖励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社区管理员联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人社局宣传奖励方案
人社局宣传奖励方案一、奖励对象为了表彰在宣传人社局工作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本奖励方案适用于人社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奖励内容人社局宣传奖励采取“表扬、奖励、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1.表扬优秀单位和个人:每年评选表彰宣传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奖金以及获得更高的晋升机会。
2.奖励精品宣传作品:评选优秀的宣传作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给予奖金和展示地点。
3.激励宣传先进典型:对在宣传工作中创新、突破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奖励标准1.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人社局的宣传工作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并表现出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和优秀的工作态度。
2.奖励的宣传作品应当是在人社局的宣传工作中,以突出的贡献、优秀的水平脱颖而出,受到领导及大众的高度认可。
3.被评选为先进典型的个人,应在人社局宣传工作中创新、突破,具有良好的工作经验和出色的工作业绩。
四、评选流程1.评选公示:人社局将会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2.提名推荐:表彰对象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或相关部门推荐,被推荐者需符合评选标准和条件。
3.评选委员会评选:在评选委员会的组织下,由专家评审团对所有的申报单位作出宣传贡献的评价和判定。
4.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评选的获奖对象和奖项类别。
5.颁奖仪式:人社局将会隆重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表彰其在人社局宣传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五、奖励效果本奖励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对人社局宣传工作的热情,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
最后,希望全局广大员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人社局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信息奖励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及时报道宣传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的个人撰写,被有关媒体采用的各类宣传作品或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及所有刊发在科技副刊上的文章、消息、通讯、照片等)。
二、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将完成的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交综合科,由综合科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区内外媒体及相关网站并永久保存,并将保存信息及时给本部门网络管理人员,上传到本部门网页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信息奖励分类及标准: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科技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奖励:(一)报刊类:1、刊登在《科技日报》《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报刊上的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8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0元;2、刊登在《日报》《今日》《经济报》等区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6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3、刊登在《日报》等州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4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6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二)信息类:被《简报1》《简报2》等区、州、市级采用的信息、通讯类分别奖励60、40、20元。
(三)网站类:1、被等国家级政府网站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100元;2、被自治区等区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40元;3、被州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20元;4、被市级网站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10元;四、奖励程序及兑现办法1、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局综合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奖励兑现。
信息奖励办法
市政协提案、调研文章及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为切实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及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写作积极性,鼓励委员积极撰写提案、调研文章、社情民意及各类信息,积极为我市发展建言献策,加大政协工作宣传力度,开创政协宣传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发展出谋划策。
积极宣传反映政协各项工作,为广汉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及奖励办法(一)、提案提案工作要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紧扣广汉中心工作,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件,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为协助市委、市镇府了解、掌握和解决广汉改革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重点问题建言献策。
市政协每年对办结后的提案进行综合评比,按照按10%左右的比例评选优秀提案。
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后,报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最后进行表彰,每件优秀提案市政协给予600元的奖励。
(二)、调研文章专题调研工作是市政协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是委员参政议政的必要准备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水平的直接反映。
市政协各专委会及政协委员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选取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有深度有价值的文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市政协每年对调研文章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具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作为优秀调研文章,每篇优秀调研文章市政协给予1200元奖励,各专委会在市政协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200元的配套奖励。
(三)、宣传报道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紧扣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市政协切实履行三大职能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典型的经验及委员风采。
单位或个人采写的稿件原则上交由市政协办公室统一采编上报,也可以自由投稿,但文责自负。
被县级媒体采用的稿件,市政协视实际情况统一奖励;被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被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奖励对象凡在区级以上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奖项及标准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型,且在区或区级以上新闻单位进行宣传;⑸全年撰写至少2篇以上调研视察报告;⑹按时报送政协宣传工作报表及有关材料;⑺本单位关于政协工作的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和政协系统有一定影响力;⑻荣获先进的单位,奖励300元。
2、先进个人奖⑴全年在区及区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20篇以上,或在市及市级以上用稿5篇以上;
⑵积极参加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政协工作宣传活动;
⑶宣传效果较好;⑷荣获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3、策划奖⑴奖励对象:区政协办聘请的全区政协宣传特约策划;
⑵奖励标准:能积极参与策划政协新闻宣传活动方案和新闻采编,科学设置政协新闻时段和栏目,及时编发政协新闻稿件,不断提高政协宣传数量和质量,对政协宣传策划有突出成效的,年终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用稿奖⑴凡被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元;被XX政协网、区广播电视台、中国XX网、三峡XX 传媒网等区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纯文字类每篇奖8元,图文并茂类每篇奖10元。
⑵凡被《三峡日报》、宜昌三峡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被《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政协》采用的稿件,每篇奖80元;被市政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40元;被三峡宜昌网、三峡传媒网等市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5元。
⑶凡被《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0元;被《世纪行》及省政协简报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20元;被省政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80元;被荆楚网等省级其他公开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50元。
⑷凡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中央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000元;被《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纵横》采用的稿件,每篇奖300元;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协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200元;被中国政协新闻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奖100元;被国家各部办委局主办的网站和外省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奖50元。
⑸被采用
的稿件凡获党政领导批示的,按其同层次奖励标准50%加奖。
⑹被采用的稿件,属简讯和“一句话”新闻的简短信息,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奖。
⑺被采用的稿件,属1500字以上的理论调研文章或头版头条的,按同类奖励标准的一倍计奖。
兑奖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同一篇稿件被多家单位采用或被多位领导批示的,不重复计奖,按最高一级计奖。
2、两人以上合写的稿件,按一篇计奖。
3、稿件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剽窃他人成果,如稿件失实或引起负面影响的一律不予计奖。
4、先进单位奖和先进个人奖,每年年终由区政协办公室组织评选,报请主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奖励兑现。
5、用稿奖的统计评奖工作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
各联络组及相关单位将被采用的稿件原件或复印件统一收齐,报送区政协办公室核实登记汇总后,于次年年初一次性兑现奖励。
6、理论调研文章是指涉及政协工作的研究性论文、调查和视察报告、情况综合、典型经验等文字材料。
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基本任务 1、鼓励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每年至少报送2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2、区政协各乡镇联络组每年至少报送3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区直联络组每年至少报送5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3、区政协机关各委、各科室,每人每年至少报送1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
记分办法1、被区政协《社情民意》采用的每篇计5分,所采用稿件得到区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被市政协《社情民意》、《建
议与意见》采用的每篇加10分,所采用稿件得到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被省政协办公厅《各界反映》采用的每篇加20分,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分;被全国政协采用每篇加30分。
被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另加10分、5分、2分。
2、每月对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区政协各联络组,区政协机关各委、各科室上报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统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总分作为集体和个人全年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区政协机关中的政协委员,报送信息的分值交叉计入各政协联络组。
奖励办法 1、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省政协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市政协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区政协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
2、同一条信息同时被上级政协和区政协采用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3、每两年进行一次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三、附则 1、本奖励办法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奖励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夷协办发〔XX〕9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