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1.13•【文号】银监办发[2009]371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7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银监会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9年2月份制定并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是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标准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标杆。
根据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认真抓好职业行为准则的落实”的指示精神,经银监会领导同意,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指引》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
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银行业队伍建设,多次强调要建设一支能适应现代银行业发展需要的从业人员队伍。
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以往查处的银行业案件看,存在道德风险的工作环节和岗位十分广泛,所导致的危害相当严重。
因此,制定、学习和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操守指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树立忠诚廉洁、勤勉尽责、秉公办事的理念,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道德风险意识的增强和职业操守的提高,也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身的保护。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最近我行对我们全体员工进行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职业操守指引》的测试。
参加工作之后进入农行成为一名普通的一般来说员工,在这年里,我遵守《员工守则》中的条款,我也知道这次工行测试组织测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对我们普通员工意义非常重大。
它是员工从业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这对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后续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良好提升员工良好的社会性公信力,树立引领农信社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这次测试,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指引》,是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需要;积极贯彻《员工职业道德规范指引》,不仅有助提高全行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员工队伍建设,培育生殖和谐的企业文化,良好树立和保持浙商银行良好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次颁布的《员工职业操守指引》定位准确,概念清楚,明确了员工职业财务人员行为的底线和条条框框,是我们农行从业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对于提高减低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和保持信用社良好的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操作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是农行改革发展的可能需要,也是案情防范系统性风险案件的迫切要求。
农行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支具备更佳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如果我们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我们就会赢得广大顾客的信任和提供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通过学习《指引》倡导了爱岗敬业、客户至上的工作态度,明确自己职业行径的底线和界限,明确自己可以做什么、有权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这样的话自己行为可能将可能带来的后果,自觉约束自己的职业不法行为,形成以恪守职业操守为荣,违背职业操守为耻的企业文化,形成防控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推动农行事业持续健康健康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根据联社要求组织我们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集中学习结束之后,我对照《职业操守》又研读了一遍,细细回味,感触颇多。
参加工作之后要也遵守自己制定《员工守则》。
这次颁布实施统一的《员工职业操守》意义非常深刻。
它是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与提高员工忠诚度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的。
这对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树立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习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需要;积极贯彻《员工职业操守》,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而且对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培育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树立和保持银行良好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次颁布的《员工职业操守》定位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进一步规范了员工从业履职应遵循的职业操守,明确了员工职业行为的底线和界限,是我们银行从业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员工职业操守》,对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和保持银行良好的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职业操守教育活动很有必要,只有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使员工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确保银行的改革顺利进行和业务蓬勃发展。
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是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风险案件的迫切要求,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和价值源泉。
银行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支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如果我们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始终坚持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亲友回避;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情趣健康,我们就会赢得广大顾客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学习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学习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简报第一期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全辖员工职业操守,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我行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形象,根据山西省银监局文件(晋银监办[2010]13号)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该行决定于2010年3月份组织全辖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遵守《指引》,全面建立、健全员工守则,不断提高我行员工的职业操守,树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诚信尽责、客户至上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员工队伍,促进全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活动精心组织安排了领导组并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日-3月10日)本阶段分两步进行。
一是动员宣传,营造声势。
3月3日前完成动员,标语悬挂(内容统一为:“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指引》张贴,印制《学习手册》等工作,同时该行网讯刊登《指引》并报道各行动态。
二是组织学习,认真贯彻。
要组织员工原原本本学习《指引》,深刻领会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养,认真践行职业操守。
学习方式可采取集中学、班前班后学、自学、分组学、座谈会、讨论会等。
(二)制度梳理阶段(3月11日—3月25日)该行统一对员工守则进行全面梳理并下发各行学习贯彻。
各二级分行要对涉及员工职业操守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三)总结考核阶段(3月26日—3月31日)一是由二级分行组织考试,考核员工学习情况。
二是全面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该行组织督导抽查。
各行对学习不到位的单位和员工要进行补课。
活动要求各级行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重点。
“宣传月”活动要做到“一学二建三结合”。
“一学”:认真学习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省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银监办[2010]13号)、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深化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客户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
从业人员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3篇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2)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2)精选3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指导原则,作为从业人员,我认真学习了这份指引,并深有感触。
首先,职业操守指引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
它强调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操守,包括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尊重客户、保护客户权益等。
这使我深刻意识到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客户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深思熟虑的态度,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不仅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还要保证我们自身的行为合乎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职业操守指引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严格。
它强调从业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这要求我们不仅要熟悉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和业务知识,还要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建议。
此外,职业操守指引还强调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它要求从业人员要勇于承担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客户的利益负责。
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和遵循内控制度的能力,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合规合法,并为客户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
总之,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金融从业人员,我们不仅要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操守,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只有坚守职业操守,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2)精选3篇(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作为一名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学习职业操守指引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最近我社根据联社要求组织我们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集中学习结束之后,我对照《职业操守》又研读了一遍,细细回味,感触颇多.参加工作之后要也遵守自己制定《员工守则》.这次颁布实施统一的《员工职业操守》意义非常深刻.它是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与提高员工忠诚度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的.这对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树立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学习我认为认真执行《员工职业操守》,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需要;积极贯彻《员工职业操守》,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而且对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培育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树立和保持银行良好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这次颁布的《员工职业操守》定位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进一步规范了员工从业履职应遵循的职业操守,明确了员工职业行为的底线和界限,是我们银行从业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基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员工职业操守》,对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和保持银行良好的形象,构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形势下,广泛开展职业操守教育活动很有必要,只有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使员工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确保银行的改革顺利进行和业务蓬勃发展.一、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是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防范风险案件的迫切要求,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和价值源泉.银行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支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队伍,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如果我们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始终坚持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亲友回避;优质服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情趣健康, 我们就会赢得广大顾客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也增强了银行的知名度,树立了银行新形象,各项工作的开展就会事半功倍.因此,只有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建设,才能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激发员工顺应改革的工作激情和无私奉献精神.使员工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始终站在改革的前列,确保银行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业务的蓬勃发展.通过学习《指引》倡导了爱岗敬业、客户至上的工作态度,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廉洁从业、勤俭节约的利益观等基木价值理念,是员工职业行为的准绳.加强职业操守建设,能够使员工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客户、对本职工作负有的职业责任,并内化为内心的道德信念.明确自己职业行为的底线和界限,明确自己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自觉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形成以恪守职业操守为荣,违背职业操守为耻的企业文化,形成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推动银行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言行一致扎实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争做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积极实践者《员工职业操守》是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是员工职业行为的最低标准和底线也就是说所有的员工都必须做到也是能够做得到的因此要把员工职业操守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员工在具体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调动广大员工参与职业操守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银行的良好形象全行员工都要认真学习《职业操守》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为银行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争做一名合格的银行员工.。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培养和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意识,银行业协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此为准则规范业内人员的行为举止。
经过学习和理解,我对这份指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在金融行业中,诚信和保密是核心价值。
从业人员应该时刻维护自身的职业操守,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客户利益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此外,保护客户隐私、保守商业秘密也是从业人员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只有遵守这些基本规范,才能真正做到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
其次,指引强调了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作为银行金融从业人员,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和专业技能。
在不断变革和发展的金融行业中,从业人员需要保持学习的姿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最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还强调了从业人员应该勇于担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责任。
在金融市场中,从业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因此,从业人员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建设,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通过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我深刻地意识到了作为一名银行金融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
只有不断遵守规范、提升自身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牢记这份指引,不断修炼自身,不断提升自我,做一名合格的银行金融从业人员。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
则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指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维护银行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一、职业操守
1、尊重客户,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做到诚信经营;
3、积极推广银行的新产品和服务,及时回应客户的要求;
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遵守内部管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从事违背中心工作思想的行为;
6、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客户信息;
7、谨慎处理工作,提供精确、及时、完整的服务;
8、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二、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诚实守信,做到诚信经营;
3、严格实施有关规定,不出卖银行利益;
4、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从事违背中心工作思想的行为;
5、尊重客户,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6、严格执行银行的工作程序,及时回应客户的要求;
7、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_1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通过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我体会到了《指引》中的精神,它告诉我们如何能够更好的遵守我行的《员工行为守则》,如何能做一名合格的银行人。
诚然,唯有从思想上加深对银行人职业操守的理解和认识,用更高的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仅要做一名有道德的人,更要成为一名有道德、高素质的银行人,才能适应现今社会对银行业的要求,才能使我行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员工的素质已经成为了竞争的关键。
高素质的员工是企业的一笔财富,是企业前进的动力,是企业成功的基石。
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员工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更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旗帜,通过这面旗帜客户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与其他银行的区别。
那么,我们要如何成为高素质的员工呢?《指引》为我们指出了方向:(1)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实事求是拒绝弄虚作假。
这正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最低的道德标准。
(2)规范操作,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作为一名员工,我行要求我们做到的并不多,而业务熟练更是每名员工入职的基本要求。
(3)公平竞争,拒绝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4)客户至上,优质服务,尊重客户隐私及身份、信仰等,不歧视每一名客户。
银行已从单纯的金融机构慢慢转变为服务机构,拥有优质的服务就拥有了强大的竞争力。
因此,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服务已经成为我行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在我们的网点,不论是网点标杆导入,还是标准化服务用语的学习,无论是服务评价器的使用,还是对大堂经理、个人客户经理的培训,这些点点滴滴的小细节无一不是源于我们对服务的重视,对客户的重视。
作为大堂经理的我,更是深深感受到了优质的服务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客户的感谢与笑脸,还有我们日益增长的效益,我们的口碑,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与感激等等。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09]12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09]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b2b7f76da98271fe910ef9c6.png)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发[2009]1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二月四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价,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
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1. 简介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金融服务、产品销售以及客户资金安全等重要职责。
为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行业监管,本文将提供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 遵守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始终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持法律意识,将合法合规作为基本的职业准则。
他们需要了解并遵守有关金融业务操作、信息披露和反洗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
3. 诚信经营诚信经营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始终遵循的原则。
他们应以客户利益为先,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误导客户或隐瞒重要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
4. 保守客户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守秘密。
他们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5. 公平对待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论其身份、背景或投资规模。
他们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并保证客户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平等权益。
他们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决策。
6. 投资建议的适当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提供投资建议时,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经验等因素,为其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
他们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并警告客户可能的风险。
7. 不得操纵市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金融市场交易中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参与非法操纵市场行为。
他们应遵守相关市场行规和交易规则,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8. 敬业精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具备敬业精神,不懈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他们应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保持自身竞争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包括()(20 分)
A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
B
董(理)事会成员
C
监事会成员
D
高级管理人员
E
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正确答案:A B C D E
•1、从业人员在执行上级指令时,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可越级报告。
(20 分)
A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2、从业人员遇到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
(20 分)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3、银行从业人员应执行首问负责制。
(20 分)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4、为了完成业绩,偶尔夸大产品宣传也是可以的。
(20分)
A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篇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学习心得通过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我体会到了《指引》中的精神,它告诉我们如何能够更好的遵守我行的《员工行为守则》,如何能做一名合格的银行人。
诚然,唯有从思想上加深对银行人职业操守的理解和认识,用更高的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仅要做一名有道德的人,更要成为一名有道德、高素质的银行人,才能适应现今社会对银行业的要求,才能使我行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员工的素质已经成为了竞争的关键。
高素质的员工是企业的一笔财富,是企业前进的动力,是企业成功的基石。
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员工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更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旗帜,通过这面旗帜客户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与其他银行的区别。
那么,我们要如何成为高素质的员工呢?《指引》为我们指出了方向:(1)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实事求是拒绝弄虚作假。
这正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最低的道德标准。
(2)规范操作,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作为一名员工,农行要求我们做到的并不多,而业务熟练更是每名员工入职的基本要求。
(3)公平竞争,拒绝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我认为这一点我行员工表现尤为出色,农行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一在多年的发展中都能以身作则,采取正当的竞争手段并不断影响其他中小银行,带动起良好的行业之风,为我国银行业的良好竞争风气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4)客户至上,优质服务,尊重客户隐私及身份、信仰等,不歧视每一名客户。
银行已从单纯的金融机构慢慢转变为服务机构,拥有优质的服务就拥有了强大的竞争力。
因此,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服务已经成为我行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在我们的网点,不论是网点标杆导入,还是标准化服务用语的学习,无论是服务评价器的使用,还是对大堂经理、个人客户经理的培训,这些点点滴滴的小细节无一不是源于我们对服务的重视,对客户的重视。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价,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格守客户自愿原则。
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做到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尊重隐私,不因客户性别、肤色、民族、身份等差异而优待或歧视。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公私分明,勤俭节约。
第十条从业人员遇到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
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不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投资股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机构有关规定。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应当始终遵守以下职业操守,以维护银行业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
1. 诚信守信:我们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我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偷窃、贪污、受贿等。
2. 保护客户利益:我们要时刻关注客户需要,遵循客户最大利益的原则。
我们不得干涉客户的金融决策,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利益置于客户利益之上。
3. 保密客户信息:我们要严格保密客户的个人和财务信息。
在业务操作中,不得泄露客户信息,防止客户面临安全和隐私的风险。
4. 公平竞争:我们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等。
5. 拒绝贿赂与利益冲突:我们要拒绝收受他人的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中,要警惕利益冲突,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解决。
6. 持续学习和提升: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们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7. 高度责任心: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客户。
我们要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投诉,尽力解决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8. 信息透明:我们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给客户,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行为。
我们要鼓励客户主动参与决策,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
9. 尊重与合作:我们要尊重客户、同事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交流礼貌。
我们要遵守内部规章制度,与团队合作,共同促进银行的发展。
这些职业操守对于银行从业人员而言是基本的要求,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银行认真学习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情况小结

银行认真学习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情况小结银行认真学习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情况小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认真抓好职业行为准则的落实”的指示精神,我分行于近期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我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习宣传活动做到了“四到位”。
一是组织到位。
我行党委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行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要把本次活动与全省“严格履职、防控案件、打击违规操作行为风暴”活动、全市“深入开展员工职业道德自律与合规行为习惯养成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深活动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让广大员工养成自觉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知情举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习惯,提升全行内控管理水平,从而实现“无重大差错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无案件”的“三无”活动目标。
二是职责到位。
我行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宣传月活动方案》,责成本次活动具体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纪检监察与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与风险管理部承办,各行处、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并进一步明确了规定动作、完成时限、目标效果等内容。
三是措施到位。
学习宣传方面采取“五学两宣”方式。
“五学”是:专题学,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机关部门经理对《指引》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围绕《指引》谈感受、讲体会;自主学,各行处、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学习,务求有安排、有记录、有心得;联合学,市分行领导组成员部门深入基层单位,共同讨论、互相交流,使学习重点明确,成效突出;督促学,针对部分单位进度缓慢的情况,市分行企业文化部派专人到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学习进度;讨论学,召开职代会和员工代表大会,结合省分行颁布“16条禁止性规定”及我行相关行为规范制度,组织职工和员工代表讨论学习,并进行逐条评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银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修订稿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银行员工职业操守指引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稳健发展,银监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2009年2月印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09〕12号,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银监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控股、参股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嫉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指引内容:
1. 忠诚和诚信:从业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维护客户利益,诚实守信。
2. 客户利益至上:从业人员应当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充分披露与客户利益有关的信息,确保客户能够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
3. 专业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评估和管理风险。
4. 保护客户隐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
和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或滥用。
5. 禁止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参与操纵市场行为或内幕交易,不得利用自己的职位
获取不当利益。
6. 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
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或
活动。
7. 建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形象,与客户和同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上述职业
操守指引,通过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制度、培训和监督来确
保各项准则的有效履行。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应当加
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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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尊重创造,[1] 和专利。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
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
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做到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尊重隐私,不因客户性别、肤色、民族、身份等差异而优待或歧视。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公私分明,勤俭节约。
第十条从业人员遇到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
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在涉及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人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不从事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拒绝黄、赌、毒。
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廉洁从业,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自觉抵制内幕交易,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十三条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了遵守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所列内容外,还应遵守以下职业操守指引。
一、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大局。
善于管理,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坚持原则。
履行社会责任。
二、忠实履行受托人责任和经营管理职责,组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科学决策,谨慎用权,防范风险,远离职务犯罪。
三、以身作则,自觉遵行本指引并承担组织从业人员遵行本指引的义务。
四、知人善任,任人唯贤,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培育团队意识。
五、适度参与公共活动,远离违法及不良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六、细化管理,重点监控,明确本机构关键岗位特殊职业操守并组织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遵行。
第十四条本指引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标准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可依照本指引修订或者制定本机构(行业)员工相关规范。
第十五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六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