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研究_以青海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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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

严 菁

(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青海 810008)

摘 要:本文给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及技术路线,以青海省为例,提出其标准体系框架及主要内容。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标准体系 研究

Study on Standard System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 Citing Qingha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YAN Jing

( Qinghai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Qinghai 810008)

Abstract: The article presents the principles and technical route for standard system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iting Qinghai province as the example, and puts forward the 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also primary coverage. Key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tandard system,study

1 引 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 ”;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 ”。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共享性。尤其是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能耗低、无污染、见效快的特点,适合发展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对其进行生产性保护,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并使它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民族品牌的影响力。因此,研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使标准化技术与文化有机融合,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制定一系列的标准,溯本清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促进其传承、传播和发展,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道路。

作者简介: 严菁(1968-)女,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所长,青海省标准化协会理事长。长期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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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研究的重 要性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国家非常重视,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在实践当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从标准化管理方面来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盲区和误区,没有将其与管理现代工农业产品及服务行业等领域同等对待,建立相关的标准体系;没有将其纳入到应有的管理范围,更谈不上重视和运用标准化手段来进行管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研究是一个新课题,要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系,进一步认识和发挥标准化应有的积极作用。一是运用标准化管理,确保传承中的准确性,用严格的、明确的标准要求,防止和摒弃传承人“口传身教”的随意性,杜绝代代相传中走样、变味,以至异化的产生,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永葆青春、永葆鲜活,生命永不停息,永放民族光彩。二是运用标准化的管理,制定科学的量化数据,突出量化管理,在确保民间性、民族性、传统性的基础上,有发展、有创新。

3 建设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体 系的紧迫性

青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富集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世居高原的各族人民创造了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神秘厚重的宗教文化,留下了极为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2012年6月,青海省已有土族盘绣、塔尔寺酥油花等64项国家级保护项目,河湟剪纸、湟源陈醋酿造技艺等86项省级保护项目,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传统技艺、民俗等许多领域。

目前,一些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生产过程中,由于参与生产的人数众多,且将其作为谋生的手段,故而存在歪曲和滥用的现象,制作技艺、生产工艺扭曲,产品变形。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传承人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大多只能干,不会说,更不会写,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播、授艺的范围及效果有限,只能保证自身技艺不走样、质量有保障,对于其他人粗制滥造的行为着急而又无奈。由于传承人在众多生产者中所占比例极低,因而其能提供的产品数量很少,市面上充斥着大量技艺变形、质量低的产品,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极为不利,长此以往,这些重要的文化资源将面临损毁和流失。另外,在调研中还了解到,由于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没有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许多客户对其产品质量存在疑问,极大地影响了产品销售,迫切需要相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利用标准化技术解决这些问题的设想,得到了相关文化管理部门以及传承人的积极响应。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多方努力,能够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产品进行有标生产、有标销售、有标监督,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活性,使其沿着健康的道路传承、传播和发展。

4 建设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 体系的指导思想

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的迫切需求,要达到标准化技术与文化的有机融合,使标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产业化的桥梁,成为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劳动技能、技巧、经验和知识的载体,就必须建立完整的、科学的标准体系,以确定标准制定的原则、方向,协调标准之间的关系,指导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保障作用。在制定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

(1)选择性。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与标准产生结合点,适合采用标准作为记录、记载、传播及传承的载体。因此,要对项目进行选择,论证其使用标准化技术的可行性。

(2)协调性。标准体系内的各标准之间在相关的规定方面要相互一致、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以达到统一与和谐。

(3)配套性。体系内的各标准应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以产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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