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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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主任医师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内容: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 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 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 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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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新入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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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简单背诵,理解为主 • 能清楚的记得里面的数字内容 •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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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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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 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 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 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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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
.
会诊制度
• 会诊要求:
•Biblioteka Baidu
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详细
介绍病史,准备好检验、检查各种资料。
•
参加医师详细检查病人,明确提出
会诊意见。
•
主持人进行小结,会诊意见认真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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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项具体规定:
. 1、各科室要严格掌握会诊指征,所有非急诊会
诊病例均应由各科室主任查房时提出会诊建议 。 • 2、非急诊病例不准以急诊方式申请会诊。 • 3、值班住院医师遇有需急会诊病人,首先应该 请本科室上级医师,而后由上级医师提出是否 请他科会诊。 • 4、住院医师及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参与会诊(急 诊除外)。
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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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医疗核心制度是医院工作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医疗 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用鲜血、健康甚至生 命换来的。其中,明确岗位职责范围,使工作程序和工 作方法条理化和规范化是其主要内容,这对于提高工作 效率,保证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起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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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卫生计生委2016年10月发布的《医疗质 量管理办法》
a、病情趋于稳定或处于康复期 b、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 恢复期的患者。 c、提供健康指导、安全教育、促进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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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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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
科间会诊
会诊分类
院内会诊
院间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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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
•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 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科间会诊
• 由经治医师提出,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 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或需 特殊专科检查),可到专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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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 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 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 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 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 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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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 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 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 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 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 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 转院的病人,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 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 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c、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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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二级护理
•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 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 理的患者。
c、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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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三级护理
•每班至少巡视3-4次 。每3小时巡视1次。 •病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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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主治医师
•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查房一般在上 午进行。 •内容: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 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 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 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 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 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 转院问题。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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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一级护理
•每六十分钟巡视一次 。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 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 主治以上医师查房需在24小时内。
• 科室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需 在48小时内查房。
•
急诊病人8小时内查房,对于急危重症
患者或特殊患者,上级医师随叫随到,及
时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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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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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 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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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病情依据:
•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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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院内会诊
•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 时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院间会诊
•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 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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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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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副主任 以上医师
三级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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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
•住院医师(管床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 查房二次。 •内 容: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 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 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 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 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 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 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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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
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 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 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 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 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 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 会诊; •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 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 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主任医师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内容: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 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 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 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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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新入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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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简单背诵,理解为主 • 能清楚的记得里面的数字内容 •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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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诊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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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 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 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 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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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
.
会诊制度
• 会诊要求:
•Biblioteka Baidu
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详细
介绍病史,准备好检验、检查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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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师详细检查病人,明确提出
会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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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进行小结,会诊意见认真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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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项具体规定:
. 1、各科室要严格掌握会诊指征,所有非急诊会
诊病例均应由各科室主任查房时提出会诊建议 。 • 2、非急诊病例不准以急诊方式申请会诊。 • 3、值班住院医师遇有需急会诊病人,首先应该 请本科室上级医师,而后由上级医师提出是否 请他科会诊。 • 4、住院医师及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参与会诊(急 诊除外)。
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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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医疗核心制度是医院工作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医疗 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用鲜血、健康甚至生 命换来的。其中,明确岗位职责范围,使工作程序和工 作方法条理化和规范化是其主要内容,这对于提高工作 效率,保证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起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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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卫生计生委2016年10月发布的《医疗质 量管理办法》
a、病情趋于稳定或处于康复期 b、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 恢复期的患者。 c、提供健康指导、安全教育、促进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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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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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
科间会诊
会诊分类
院内会诊
院间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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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
•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 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科间会诊
• 由经治医师提出,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 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或需 特殊专科检查),可到专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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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 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 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 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 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 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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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 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 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 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 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 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 转院的病人,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 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 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c、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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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二级护理
•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 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 理的患者。
c、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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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三级护理
•每班至少巡视3-4次 。每3小时巡视1次。 •病情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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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主治医师
•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查房一般在上 午进行。 •内容: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 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 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 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 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 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 转院问题。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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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一级护理
•每六十分钟巡视一次 。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 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 主治以上医师查房需在24小时内。
• 科室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需 在48小时内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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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人8小时内查房,对于急危重症
患者或特殊患者,上级医师随叫随到,及
时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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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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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 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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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病情依据:
•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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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院内会诊
•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 时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院间会诊
•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 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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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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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副主任 以上医师
三级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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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
•住院医师(管床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 查房二次。 •内 容: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 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 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 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 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 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 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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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
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 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 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 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 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 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 会诊; •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 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 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