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论文概要
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增多。
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为例,分析其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以及其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概述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子公司,涉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1. 转移定价:该公司通过在境内外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平的内部交易,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例如,将高利润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将低利润的产品以高价销售给境内子公司。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利用中国境内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3. 虚开发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等方式,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该公司通过境内外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人为地调节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
三、法律分析1. 转移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该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内部交易转移利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得滥用。
该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转移业务,属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3. 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虚开发票。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属于违法行为。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国际避税运行机制对策原则及应对措施论文(共6篇)
国际避税运行机制对策原则及应对措施论文(共6篇)第1篇:我国反国际避税措施研究国际避税,是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跨国纳税人作为一个单独的经济实体,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国际避税产生的主观原因。
而各国的税收制度差异、税收征管水平小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系列反映在税收管辖权方面的因素以及纳税人所而臨的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国际避税存在的客观原因。
一、国际避税的危害在跨国纳税人实施国际避税行为时,纳税人的目的通常不是减轻其在某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而是减轻来自世界各地的总体税负。
国际避税行为虽然给跨国纳税人带来利益的,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其行为对相关的纳税人所得来源国和其居住国都造成了税收损失。
其主要危害总结如下。
首先,对国家的税收利润造成严重损害。
国际避税事件中,跨国纳税者的回避行为的复杂性和潜在性,对各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实际的损失额很难做出全部正确的统计。
税收减少,社会的正常分配则必然受到影响。
从而使社会的公共资源难以被有效配置。
其次,大量非正常的国际资本转移,阻碍了资源世界范围内的有效分配。
纳税者为了逃避负税,跨国纳税人经常通过移转价格和其他手段跨国转移利益所得,使得国际资金流通秩序混乱,造成相关国家的国际收支的巨额赤字,这种影响正常的国际资金流动的行为,照成发展中国家的大量外汇资金的抽逃,容易引起金融危机。
最后,因为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纳税人的避税成本,加上财政收入反避税成本核算,真正的收入增加要比想象的少,损失则要多,导致更加复杂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降低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1]。
二、我国国际反避税的措施完善制定完善的反避税制度对于加快中国税收法治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笔者针对当前主要国际避税方式提出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防止转让定价避税的法律措施根据正常交易原则,各国制定的管制转让定价税制针对关联企业内部进行的贷款、劳务、租赁、技术转让和货物销售等各种交易往来,规定了一系列确定评判其公平市场交易价格的标准和方法。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作者:郝晓霞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35期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在国际上日趋严重。
如何有效地规制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一直是各国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税收难题。
尤其是避税港的建立,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文从国际避税的概念和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现状入手,进而分析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原因及表现方式,并尝试提出反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应采取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避税港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12(b)-0200-02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核心角色。
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跨国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但同时跨国公司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纳税义务主体。
国际上大量避税行为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各国的国家利益,使得各国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而且还扭曲了国际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税负不平,从而影响了国际收支的平衡。
因此,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有其必要性,本文仅从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的避税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国际上应对此类行为的一些防范策略。
1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概述1.1 国际避税研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首先要明确的是国际避税的含义。
国际避税,是指国际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或税收协定规定的疏漏之处,采取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行为,达到减轻或规避法律要求其承担的纳税义务的目的。
国际避税可以说是国内避税的延伸和发展,其特殊性表现为:首先是主体的延伸,进行避税的主体具有跨国性。
其次是跨国纳税人所逃避的法律既可以是一国国内法,也可以是各国间的国际税收协定。
1.2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现状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考验之下,跨国公司现已成为国际经贸交往的核心主体。
当前国际社会,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途径包括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利用电子商务、金融衍生工具避税、利用避税地避税等形式。
跨国公司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跨国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格的税收监管。
为了降低税负,一些跨国公司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跨国公司避税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避税行为、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法律对策。
二、案例背景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位于我国香港,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业务。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业务遍及亚洲、欧洲、美洲和非洲等地区。
近年来,公司因涉嫌避税问题被我国税务机关调查,引发广泛关注。
三、案例事实1. 公司避税行为(1)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公司通过在境内外设立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2)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公司通过滥用税收协定,将原本应在我国缴纳的税款转移至协定国家(地区),从而规避我国税收。
(3)利用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
公司在我国香港等地设立空壳公司,将境内所得转移至空壳公司,再通过空壳公司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规避我国税收。
2.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上述避税行为,遂依法对公司进行处罚。
税务机关要求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数亿元人民币。
四、案例分析1. 公司避税行为的法律依据(1)转让定价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调整。
(2)税收协定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税收协定法》第三条,我国与协定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不得被滥用。
(3)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第三条,企业不得利用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转移境内所得。
2. 公司避税行为的法律后果(1)补缴税款。
公司因避税行为少缴税款,需依法补缴。
(2)滞纳金。
公司未按时缴纳税款,需依法缴纳滞纳金。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国际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跨国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复杂化,国际避税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能扭曲国际贸易秩序,引发社会不公。
因此,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促进全球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和漏洞,通过转移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等手段,减少或避免其在全球范围内的税收负担。
目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现象普遍存在,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首先,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关联企业,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进行价格转移,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其次,资本弱化也是跨国公司避税的重要手段。
跨国公司通过增加借款、减少股权投资的方式,将利息支出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达到避税目的。
此外,许多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
三、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危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对国家、地区及全球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危害。
首先,国际避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
其次,国际避税扭曲了国际贸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国际避税还可能导致资本过度流向某些地区或行业,引发经济泡沫和金融风险。
最后,国际避税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引发社会不公。
四、解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对策针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首先,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交换是关键。
各国应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
其次,完善国内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堵塞税收漏洞。
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与审计力度,防止其利用复杂股权结构进行避税。
国际法法律规避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活动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税收争议尤为突出。
本案例将探讨一家跨国公司A如何通过法律规避手段,与某东道国B发生税收争议,并最终通过国际法途径解决。
二、案情简介某跨国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了拓展市场,A公司决定在发展中国家某东道国B(以下简称“B国”)设立分支机构。
在A公司与B国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双方就税收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包括减免税、税收优惠等。
然而,在A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B国政府发现A公司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财务安排,将大量利润转移至海外,从而规避了在B国的纳税义务。
B国政府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原则,特别是关于税收公平和防止国际逃税的规定。
三、法律规避手段A公司在B国的税收规避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转移定价:A公司通过在B国设立多家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降低在B国的纳税额。
2. 资本弱化:A公司通过增加债务融资比例,减少股本投入,使得在B国的分支机构资本结构失衡,从而降低股息所得的税负。
3. 避税港利用:A公司将部分利润转移至避税港,通过避税港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
4. 滥用税收协定:A公司利用B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某些条款,规避在B国的纳税义务。
四、争议解决B国政府发现A公司的税收规避行为后,首先尝试通过外交途径与A公司进行协商。
然而,由于双方立场差异较大,协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后,B国政府决定诉诸国际法途径,寻求解决争议。
以下是争议解决的主要步骤:1. 国内诉讼:B国政府向本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A公司违反了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
2. 国际仲裁:由于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B国政府决定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
跨国公司税收规避及对策
跨国公司税收规避及对策在全球化的时代,跨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国际贸易中,并且越来越多的公司在不同国家设立了子公司和生产基地,以实现更高的盈利。
然而,这也意味着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利用不同的国家税法,来避免或减少其应缴纳的税款。
这种行为被称为税收规避。
税收规避的种类有很多,包括通过将收益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来避税,将利润转移到海外子公司,以及通过虚假债务提供来规避税款等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全球社会,也对公司本身带来了风险。
如果税务部门和监管机构发现这种行为,会对公司的信誉和声誉造成损害,并可能导致惩罚,包括罚款和法律诉讼。
因此,跨国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遵守法律,避免税务规避,避免对社会和自身造成负面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些跨国企业可以遵守的最佳实践和对策,以避免税务规避。
一、制定全球策略跨国企业必须根据其全球业务的本质,制定国际税务策略。
公司应该考虑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销售、品牌知名度、研发和生产等因素制定策略。
此外,公司应该意识到,拥有公正、透明的税收战略,可以为公司带来投资者信任和保持竞争优势。
这正是国际市场上的大公司们所追求的。
二、透明度公司应该制定透明的财务原则,确保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例如,在获得政府补贴时,必须透明披露企业状况。
这样可以降低公司可能面临的多年后因隐瞒信息被罚课等风险的可能。
三、社会责任跨国企业应该认识到其在国际社会中的社会责任,并采取相关行动,以充分履行其社会责任。
公司可以制定与所在国家的增长相关的社会责任计划,包括通过捐献和慈善事业等方式回馈社会,并推广与社会、环保相关的行动。
四、遵守税收规定跨国企业应该遵守其所在国家和运营国家的税法。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规定是底线,税务违法行为会降低企业运营水平。
如果企业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并遵循符合当地法规的行动则能减少被追责的可能。
五、加强国际合作跨国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税务合作。
例如,通过加入联合国反贪污公约、OECD税收合作论坛和国际税收协定等多项倡议行动,建立高透明度的税务原则、中立税制等措施以建立良好税收合作。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MNCs)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这些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尤其是在税务筹划方面,引发的国际避税问题日益凸显。
国际避税不仅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还可能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税收竞争,对全球经济秩序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主要是指通过在跨国间进行复杂、精心设计的税务筹划和安排,以达到降低税负、减少纳税义务的目的。
当前,这种现象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利用国际税收协定、设立海外子公司、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
三、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动因分析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动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跨国公司通过合理避税,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其次,是应对全球税收竞争。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为跨国公司提供了避税空间。
此外,复杂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监管漏洞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避税机会。
四、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影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国家财政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公共服务的提供。
其次,可能引发国际贸易摩擦和税收竞争。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间的税务筹划,可能引发国家间的税收竞争和贸易摩擦。
最后,对全球经济秩序产生潜在威胁。
如果跨国公司滥用避税手段,可能破坏全球经济秩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五、解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对策建议针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各国应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2. 完善税收法规:各国应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税收监管,封堵避税漏洞。
3. 推广税收透明度:推动跨国公司提高税务信息透明度,防止利用复杂税务结构进行避税。
4. 强化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引导跨国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避免过度追求利润而忽视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因此,如何处理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涉及一家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转让定价争议,涉及国际税收法律、转让定价规则以及两国税法的适用问题。
二、案件概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采取了转让定价策略,即将高利润的产品销售给中国子公司,而将低利润的产品销售给美国总部。
2010年,中国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了税务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公司则认为,其转让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不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
三、争议焦点1.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2.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导致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3. 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四、案件分析1. 转让定价策略的合法性根据《联合国转让定价指南》和《OECD转让定价准则》,转让定价策略本身并非非法。
关键在于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转让定价应该与市场条件下的独立交易价格相一致。
在本案中,公司需要证明其转让定价策略是基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避税。
2. 利润转移的认定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要证明这一点,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存在差异;(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存在差异。
公司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反驳税务机关的指控:(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差异是由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导致的;(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差异是由于两国税法规定导致的;(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与独立交易原则相一致。
国际避税论文
内容提要近年来,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
面对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这一问题,探讨和完善我国的国际反避税税制,加强国际反避税工作,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中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本文就这一主题展开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参考了一些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和观察体验,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思路。
关键词跨国公司关联企业国际避税国际反避税当今世界著名的500强跨国公司已有近400家来我国投资,如美国的摩托罗拉、通用电器、通用汽车,日本的松下、三菱、索尼,德国的大众汽车、西门子电气,荷兰的非力普,法国的雪铁龙汽车等等。
这么多跨国公司的到来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效,也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跨国公司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研究,它的国际避税问题就是本文研究的主题之一。
一、跨国公司及其避税条件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首先要从跨国公司本身说起。
所谓“跨国公司”,英文名叫“Multinational Company”,是当今世界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
这种经济组织具有规模大、成员多,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它们在当今世界经济舞台上十分活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西门子”、“阿尔卡特”、“通用汽车”、“菲力普”等,它们的年销售规模可达百亿甚至千亿美元,不亚于一些中小国家的年度GDP。
2001年,埃及、伊朗的年度GDP为975亿美元和1,188亿美元,而美国的原“安龙”公司,其鼎盛时期一年的营业收入就达1千多亿美元。
另外,作为餐饮行业的“肯德基”,其一年的收入也达到200亿美元左右。
通过这些数字的比较,我们就可领略到跨国公司庞大的规模和显赫的地位。
难怪在许多国际性的大型盛会上,一些跨国公司的总裁们常常是风光无限,受关注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一些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然而,在我们看到跨国公司规模和地位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它的另一面——国际避税问题。
跨国公司的在世界各国的避税,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概要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论文摘要] 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跨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国际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参加者。
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庞大的组织机构下,由于自身具有管理的高度统一性,战略的全球扩张性,经营的相互关联性的优势,因此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它为世界各国经济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间的相互关联性,使得它规避法律的行为向传统法律特别是在国际税收领域提出全新的挑战,引起国际上广泛的关注。
为此本文就围绕实践中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从阐明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入手,探讨了避税的含义和介绍了跨国公司避税的各种表现形式,分析了国际反避税的必要性和有关措施,最后大体谈及个人对目前我国涉外税法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odern Economic Global ization,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have an increasingly reputed international status,and have become important participators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field.On the one hand,Transnation al Corporations have large organizations and institutions,due to their highly uniform management,global expanding policy ,mu tual relevances in business, therefore, they play crucial rol es in the promotion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and give fre sh impetus to each country’s economy.On the other hand, bec ause of their mutual relevances among the branch companies i n the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their actions of avoiding law s provoke new challenges towards traditional laws,especially i n the International Tax Law, and also attract worldwide atte ntions.Thu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legal phenomenon of the tax avoidance of the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in realit y.It starts with explaining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Transnat ional Corporations,makes research on the meaning of tax avoid ance and introduces the various specific forms of the Transn ational Corporations’tax avoidance,then analyzes the necessitie s of anti-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as well as its related measures.I n the end,it generally concludes my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on our country’s foreign-related tax law at present.[关键词]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转移定价避税港国际税收竞争预约定价制度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问题概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日益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科技的突飞猛进,资本积累急剧膨胀,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跨国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避税策略研究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避税策略研究近些年来,国际税收避税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跨国公司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来规避税收,以降低其财务成本。
本文将深入研究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避税策略,并探讨其对全球经济和发展的影响。
1. 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形式跨国公司通过利用税收空白地区、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以及转移定价等手段,实施税收避税。
其中,最常见的手段是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收或零税收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应纳税金。
此外,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设立海外子公司、运用合同完善的税收计划以及利用优惠税务协议等方式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2. 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动机税收避税是跨国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而采取的策略之一。
跨国公司通过降低纳税额,可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而面对国际竞争,为了保持竞争力,跨国公司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来降低成本。
此外,一些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是跨国公司选择税收避税的重要原因之一。
3. 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策略对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税收避税导致全球税收体系失衡,一些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而一些税收优惠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其次,税收避税减少了跨国公司对国家贡献的纳税额,进而影响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此外,税收避税还导致了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增加了全球贫富差距。
4. 控制跨国公司税收避税的政策建议为了解决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建立全球税收信息交换系统,实现税收透明。
其次,加强国际税收规则的协调,避免跨国公司利用税收差异进行避税。
另外,各国应该加大对税收避税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减少税收逃漏。
总之,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避税策略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势在必行,以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合理的税收体系。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和各国携手努力,才能够有效解决跨国公司的税收避税问题,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跨国公司避税方法概要
跨国公司避税方法熟悉税法的人都知道,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税收待遇方面有着明显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税收上应该单独核算,不能与母公司合并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纳税,当分公司和总公司任何一方发生亏损时都可以实现盈亏互抵以减轻税负。
正是这种区别为跨国公司在华扩张即设立从属机构时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很大空间。
总部所在地税率较低时的选择如果在华总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而从属机构设立在较高税率地区,则设立分公司汇总纳税,这样,分公司的所得利润与总公司的合并申报缴纳,所负担的是总公司的较低税率,总体上减少了公司所得税税负。
例如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是摩托罗拉在中国投资的总公司,其设立地点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15%的优惠税率。
但是摩托罗拉在中国大部分其他地区都要设立从属分支机构,在正常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合计税率为33%.”很显然,摩托罗拉公司的从属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处于税率较高的地区,所以,摩托罗拉公司在中国境内扩张业务,选择了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如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沈阳分公司等等。
这样,如果分公司有盈利,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缴纳税款;如果分公司亏损,又可以抵补总公司的盈利,一举两得。
从属机构所在地税率较低时的选择由于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在低税率地区也能享受免缴或只缴纳较低税收的待遇,因此跨国公司在低税率地区设立从属分支机构时往往选择子公司,这样可以利用其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享受低税负待遇;同时还可以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将处于高税率区的总公司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区,使整个利润集团税负最低。
很多大型跨国公司如ABB公司将在中国投资建成的总公司建在北京,但是适用所得税率33%.随着ABB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不同的业务,需要开设很多新的机构,有很多的投资地点都会位于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不同城市的经济开发区,处于这些地区的新机构所负担的税率就会比北京低。
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策略
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策略近年来,跨国公司税收规避成为了全球范围内关注的热点话题。
跨国公司通过运用各种策略和手段,追求尽可能减少在不同国家的纳税义务,从而增加企业利润。
本文将从国际税收制度、利润转移、税收激励政策等角度来分析跨国公司税收规避策略。
首先,国际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跨国公司税收规避提供了空间。
由于各国税法之间存在不同的规定和制度,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方式,来选择纳税地点和利用国际间的安排巧妙地规避税收。
例如,有些国家纳税要求比较宽松,通过将利润转移到税率更低的地方,跨国公司可以合法地降低税负。
此外,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还可以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的避税协议和税收优惠政策来规避税收。
其次,利润转移是跨国公司税收规避的一个重要手段。
跨国公司通过在内部进行价格转移,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的地方,以减少总体税负。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将高利润的知识产权转移到总部所在地,从而将利润主要集中在总部所在的低税率国家。
此外,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内部债务融资,调整债务水平和利息支出来影响税收筹划。
同时,税收激励政策也是跨国公司税收规避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吸引外资和国际企业,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税收激励政策,例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供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
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这些政策来从中获取税收优惠,以减轻企业税负。
然而,这也可能导致产生税收竞争,使得国家之间在吸引外资方面展开激烈的竞争。
然而,跨国公司税收规避不仅仅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也属于一种道德和伦理的问题。
尽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收规避是合法的,但却可能涉及到一些伦理道德的问题。
跨国公司通过规避税收,可能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此外,税收规避还可能导致资源分配失衡,加剧贫富差距。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税收规避的问题,国际社会已经开始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方面,各国政府可以通过改革税制和加强国际协调来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制度,消除税收漏洞和法律漏洞,防止跨国公司通过规避税收手段获取利润。
《2024年反避税法律规制研究》范文
《反避税法律规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税收环境的日益复杂化,避税行为已经成为影响国际税收公平和效率的重要问题。
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防止税收流失,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反避税法律规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反避税法律规制的研究,分析当前国际反避税法律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我国的反避税法律规制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国际反避税法律规制的现状(一)国际反避税法律体系的发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各国间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避税问题也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加强了反避税法律规制,形成了以国内法为基础,以国际法和双边协定为主导的反避税法律体系。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避税法律实践在反避税法律实践中,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各有特点。
例如,美国通过设立国内收入局,对跨境交易进行严格监管;欧盟则通过实施《欧盟反避税指令》,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规范;而我国则通过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积极应对避税问题。
三、当前反避税法律规制面临的问题(一)跨国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跨国公司利用各国间的税收差异和政策漏洞,通过设立关联交易、转移定价等手段进行避税。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国际税收公平和效率,也给各国税收征管带来了巨大挑战。
(二)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的不足当前,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仍存在诸多不足。
一方面,各国在税收政策和法规上存在差异,导致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的税收待遇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各国在信息共享方面存在障碍,导致税务机关难以获取跨国企业的真实信息和数据。
四、完善反避税法律规制的建议(一)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共享是完善反避税法律规制的重要途径。
各国应加强在税收政策和法规上的协调与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国企业信息的互通互享。
同时,应加强国际税务稽查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
(二)完善国内反避税法律体系完善国内反避税法律体系是防范和打击避税行为的关键。
论跨国公司避税的国际法律管制
论跨国公司避税的国际法律管制摘要: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当下,跨国公司毫无节制进行的避税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领域的正常运作,其避税举措及出发点均引起国内外税务界与法学界的高度关注,导致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成为经济领域中的重点研究内容。
基于此,本文将围绕跨国公司避税行为及面临的国际法律管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的反国际避税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国际税法;国际法律管制引言:经济全球化的演进使得跨国公司获得了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跨国公司由于其结构上的独特关联性,于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得以灵活运用法律,来谋求更多的利益。
但这种做法也影响了所在国家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也导致跨国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无序化甚至是藐视法律与规则的特征。
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反避税立法表现出十足的先进性。
为有效控制跨国公司避税对我国税务及司法造成的影响,需要针对跨国公司避税的国际法律管制进行深入研究。
一、关于国际避税的概述跨国公司进行的避税行为被称为国际避税,本质上是指跨国纳税人在税法许可范围内,以合法手段将资产投入到跨越税境的流动过程中,并在此过程中达到避税或减轻税负的目的之行为。
这种行为原则上是合法的,但实质上利用了法律的漏洞,也给跨国经济贸易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当前国内学者对国际避税是否合法的认定存在争议,而这种争议的出现也表现出我国在反跨国避税上缺乏充足的准备及应对,而国际避税正是应用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概念。
针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采取的法律管制应当以避税后的税收后果及造成的经济危害为准则,而这也正是西方发达国家反避税立法的出发点[1]。
二、不同国家对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管制(一)美国美国对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管制在1921年时就已经出现,当时的美国当局授权税务单位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重新确定具备联属关系企业集团的收入额、扣除额及抵免税,这是美国最早防范避税的举措。
之后美国分别于1934年与1937年颁布了《个人控股公司》与《外国人控股公司》两项条款,以这两种形式分别处理两种跨国公司纳税人的避税行为。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作者:郝晓霞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35期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在国际上日趋严重。
如何有效地规制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一直是各国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税收难题。
尤其是避税港的建立,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文从国际避税的概念和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现状入手,进而分析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原因及表现方式,并尝试提出反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应采取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避税港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12(b)-0200-02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核心角色。
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跨国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但同时跨国公司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纳税义务主体。
国际上大量避税行为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各国的国家利益,使得各国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而且还扭曲了国际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税负不平,从而影响了国际收支的平衡。
因此,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有其必要性,本文仅从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的避税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国际上应对此类行为的一些防范策略。
1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概述1.1 国际避税研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首先要明确的是国际避税的含义。
国际避税,是指国际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或税收协定规定的疏漏之处,采取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行为,达到减轻或规避法律要求其承担的纳税义务的目的。
国际避税可以说是国内避税的延伸和发展,其特殊性表现为:首先是主体的延伸,进行避税的主体具有跨国性。
其次是跨国纳税人所逃避的法律既可以是一国国内法,也可以是各国间的国际税收协定。
1.2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现状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考验之下,跨国公司现已成为国际经贸交往的核心主体。
当前国际社会,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途径包括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利用电子商务、金融衍生工具避税、利用避税地避税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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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避税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b)-0200-02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核心角色。
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跨国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但同时跨国公司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纳税义务主体。
国际上大量避税行为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各国的国家利益,使得各国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而且还扭曲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的避税理由在国际上日趋严重。
如何有效地规制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一直是各国所面对的一个重大税收难题。
尤其是避税港的建立,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文从国际避税的概念和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目前状况入手,进而分析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避税的理由及表现方式,并尝试提出反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应采取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避税港: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12(b)-0200-02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当代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核心角色。
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跨国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但同时跨国公司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纳税义务主体。
国际上大量避税行为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各国的国家利益,使得各国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而且还扭曲了国际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税负不平,从而影响了国际收支的平衡。
因此,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有其必要性,本文仅从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的避税行为进行探讨,并提出国际上应对此类行为的一些防范策略。
1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概述1.1 国际避税研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法律规制,首先要明确的是国际避税的含义。
国际避税,是指国际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或税收协定规定的疏漏之处,采取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行为,达到减轻或规避法律要求其承担的纳税义务的目的。
国际避税可以说是国内避税的延伸和发展,其特殊性表现为:首先是主体的延伸,进行避税的主体具有跨国性。
其次是跨国纳税人所逃避的法律既可以是一国国内法,也可以是各国间的国际税收协定。
1.2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目前状况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考验之下,跨国公司现已成为国际经贸交往的核心主体。
当前国际社会,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途径包括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资本弱化、利用电子商务、金融衍生工具避税、利用避税地避税等形式。
但由于多数国家已经建立越来越严密的转让定价税制,通过转让定价避税日益困难;由于滥用税收协定的空间有限且操作困难,加上已经形成反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规范,通过滥用税收协定进行相对较少。
1因此,通过避税港避税进行避税呈现出日益增长趋势。
1.3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理由分析避税港是指为跨国投资者取得所得或财产不征税或按很低的税率征税的国家或地区。
像拉丁美洲的巴哈马、开曼群岛,澳洲的瓦努阿图、瑙鲁,欧洲的瑞士等国,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22000年6月26日,经合组织发布了一份题为《认定和消除有害税收行为的进程》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列出了35个国际避税地。
列入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有效税率为零或只有名义的有效税率;(2)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3)缺乏透明度;(4)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3跨国公司之所以采用国际避税地的方式进行避税,主要要以下几个理由:(1)客观理由:各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各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很难在内容和标准上达到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机可乘。
此外,跨国公司本身结构上的特殊性,为其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
(2)主观理由:追寻利益最大化是为商之道的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跨国公司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核心载体,如何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之根本。
(3)避税港的存在,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利用避税港避税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众多的跨国公司的垂青,甚至有人将避税港称之为“避税天堂”。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避税地本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环境。
主要表现为:(1)提供免税及低税待遇;一般而言,在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税收上避税地采取零税率或低税率,这就减少了跨国公司的税收成本开销,这是跨国公司选择这种方式避税最主要的理由。
(2)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寻求海外投资市场时,政治因素也是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稳定的政治局势,可以减小跨国公司海外投资风险。
此外,避税地实行较为宽松的外汇管制措施,货币兑换自由,为跨国公司实现转移经济资源、资本的自由流转提供了保障。
(3)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在避税港银行秘密和商业秘密有较严格的保护性制度,确保了跨国投资者的信息安全。
同时,避税地国家大体上都有一个良好的交通、通信等便利的服务设施,有利于投资者持续、稳定、高效的经营。
2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表现形式由于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其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经济组织从事跨国生产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的跨国性、经营战略的全球性、管理的集中性和公司内部的关联性等特点,决定了其避税工作的复杂性。
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往往采用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实施避税行为,基地公司是指设立在避税港实际由外国股东制约的公司,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
4跨国纳税人利用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2.1 以基地公司作为控股公司这种方式是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实现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就是通过在避税港境外的财产和所得汇集在基地公司的账户下,来逃避母公司所在国的税负。
这种形式一般要求境外的子公司将获得的利润以股息形式汇回基地公司,这样也就减轻了整体税负。
2.2 以基地公司作为中转公司通过设在避税港的中转公司将高税国利润转移其下,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
这些中转公司被形象的称之为“信箱公司”、“招牌公司”、“离岸公司”,它们大都表现为保险公司、金融公司、贸易公司。
这类公司的设立受到跨国公司股东的操控,且其全部或主要的经营活动是在避税地境外进行。
这类信箱公司的主要作用,就是把公司集团在其他国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大量收入,通过中介业务而归在自己的名下,在低税或无税的条件下积累资金。
可见,利用避税地的基地公司开展中介业务,也就是虚买虚卖的中介业务,并借助于转让定价手段,就可以实现向避税地转移营业利润和其他所得,借以逃避承受高税居住国中较高税负的目的。
5跨国公司一般通过这种在避税地虚构纳税实体,大量制造零利润,甚至负利润的假象迷惑各国税收机关,来逃避税务的缴纳。
2.3 以基地公司作为信托公司此外,避税主体还可通过对征税对象的移动,但公司、个人不迁移的形式进行资产信托来避税。
纳税人可将其财产或其他资产委托给避税地的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避税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一家信托公司或信托银行,由其处理财产的收益。
纳税人也可以不转变自己所在国的居民身份,而运用各种方式将自己的收入或财产转移到避税地,以逃避原居住国的所得税和遗产税。
这种避税策略,一般要通过一个虚设的“信托投资”来实现,通常是在避税地设立信托子公司或与避税地的银行签订信托或委托协议,在法律形式上使这部分收入或财产与原所有人分离。
跨国纳税人可以利用避税地不征或少征所得税、遗产税,以及对信托组织的税收优惠等条件,合法地逃避其财产应承担的所得税额,如果该纳税人去世,其信托财产还可免交遗产税或赠与税。
6这种方式有效的避开了外国政府对其财务上的限制与干涉。
3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防范策略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法律规制国际避税行为造成国际资本的非正常流动,表面上是侵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深层次而言,该行为对纳税人心理状态产生了不良影响,甚而会影响到国际收支平衡,因此,各国有必要积极采取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抑制并减少跨国公司的利用避税地实施避税行为增长的趋势。
由于,跨国纳税人所采取的国际避税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国际反避税行为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3.1 加强完善立法国际避税产生的根本理由在于各国税法或税收协定存在法律漏洞,所以,不仅需要各国尽快完善相关反避税港避税的法律规定,而且需要健全国际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差异性越少,跨国公司避税的可能就越小。
如何防止跨国经济实体利用法律的漏洞,这就需要借鉴国际上先进国家的反避税的制度和技术成果,全面构造反避税法律制度。
税收国际化的客观要求需要世界范围内的税制改革,这并不是表明用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对全世界的税收统一规定,而是需要一定的国际协调,一定的国际条约的约束和国际间的相互协作。
除了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之外,国内也应建立一套专门的、可行性较强的反避税法,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
3.2 严格执法监督跨国公司通过转变其住所或通过转移财产等税收连结点,达到规避原来高税收国家的法律适用,以求适用避税地的税收管制,所以就必须想办法堵塞跨国公司可能成为避税主体的通道。
从跨国公司的成立、经营、破产或是终止都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各国。
有必要加强税务机关现代化管理水平,明确纳税人的报告义务,进一步强化关联企业申报制度和调查、调整税款入库制度。
在反避税港避税工作中,由于避税港对跨国避税主体实施严格的保密制度,这就使得搜集信息成为最大的难题。
跨国纳税人通过利用“基地”建立控股、中转、信托等公司的检查、审计,涉及诸多的境外查询、调查取证事宜,一个国家很难掌握他们避税的实际情况,所以,除了本国需要建立严格的税收登记和纳税申报制度外,国际上建立一个反避税信息中心。
有效利用国际双边或是多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情报交换的规定,扩大查询范围和内容,及时掌握有关大型的跨国公司的建立基地公司,变动经营地址、注册资金,公司的合并、分立,及其他关联交易的信息和翔实情况,提高国际反避税工作的工作效率。
3.3 明确举证责任各国国际税收案件的处理不仅会影响税收的公平性,而且体现了税收的正义性。
涉及国际逃税案件,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规定纳税人举证的法律责任。
应包括纳税人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及对国际避税案件有事后提供证明的义务。
比利时《所得税法》和法国《税收法典》规定,除非纳税人能够证明有相反事实,否则,其中的某些支付,特别是对避税港所作的支付将被推定为虚假支付,不得从应税所得中扣除。
7笔者认为,由跨国纳税义务人承担证明自己的交易是正常的责任是合理的。
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理应拥有关于公司缴纳税款的必要账目及其他资料信息,相对于国家税务主管机构而言,他们自身更容易搜集资料,提供完整的信息证明自身经营的合法性。
此外,在处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的争议的案件时,倡议将采取协商、仲裁等多元化、灵活的解决方式,既要保障国家税收的调整结果更加公正和有效,而且也要维护跨国公司的企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