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加分项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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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综合考核加分事项的实施细则

教师工作综合考核加分事项的实施细则

教师工作综合考核加分事项的实施细则根据学校《教师工作综合考核奖评定实施办法》,教师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下列要求予以加分:一、倾心职教事业,爱护关心学生,见义勇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和先进的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所宣传;1、获国家级表彰或被国家级媒体宣传,加3分;2、获省级表彰或被省级媒体宣传,加2分;3、获市级表彰或被市级媒体宣传,加1分。

二、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方法得当,勇于创新,成效明显;1、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加3分;2、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工作责任心较强,加2分;3、能承担班主任工作,但工作量较小,加1分。

三、重视学生技能培养,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含联院)组织的技能大赛上获三等奖及以上;在市级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及创新大赛等类似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参加省级及以上组织的技能大赛、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创新大赛等类似比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特指经选拔参赛获奖选手)2、参加市级组织(含联院、行业)的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创新大赛等比赛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指导老师加分特指经选拔的比赛)3、参加学校组织的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含行业)技能大赛、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创新大赛等类似比赛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4分。

四、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社会职业资格考试或本科自考,成绩突出;(一)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本科自考1、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本科自考,通过率在98%(含)以上,加3分;2、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本科自考,通过率在95%—98%,加2分;3、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本科自考,通过率在90%-95%,加1分。

(二)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社会职业资格考试1、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社会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社会平均通过率200%(含)以上,加3分;2、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社会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社会平均通过率180%(含),加2分;3、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社会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社会平均通过率160%(含),加1分。

完小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3篇)

完小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3篇)

完小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一、教学常规管理每期学校按小组教师人数二分之一比例评选出学校执行常规先进个人,加____分。

二、教师获奖加分细则1、辅导学生发表及辅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加分:学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项比赛,按国家、省、市、区级,每级每次分别加5、4、3、____分。

另外如果活动获得团体奖或者组织奖,相关部门组织者等同于指导老师给予加分。

(学校安排推荐与教育界有关比赛。

同一次活动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校级辅导获奖按学校活动方案执行。

)2、个人参加教学活动加分:教师参加经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安排的教学比武、上示范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按国家____分、省____分、市____分、区____分、校级____分给上课教师加分。

另相关主要指导老师按国家、省、市、区级,每级每次分别加5、4、3、____分。

(同一节课在不同级别获奖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校级教学比武奖金按学校方案执行)。

3、教师自制教具、课件、教案、论文写作、演讲及其他所有学校派出比赛获奖加分:学校教职工个人撰写教学论文、教案、自制教具、课件等在各级部门参评获奖的(教育部门认可的刊物或单位,学校登记推荐),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级分别加5、4、3、2、____分。

(同一教具、教案、论文等在不同级别、层次获奖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校级这类比赛奖金按学校方案执行,另多人合作分值平分。

)4、发表文章加分:发表文章内容必须是关于宣传一完小教育的正面报道,在区教育通讯、区教育信息网、手机报的每篇加____分、在《州郴日报》等市级刊物、市教育信息网上每篇加____分,《湖南教育》等省级刊物上每篇加____分,《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刊物一篇加____分。

(同一内容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学校办公室在完成教育局规定任务后可以按上面标准加分。

区____篇,市____篇、省级以上____篇。

)5、教研课题结题获奖,按校级____分,区级____分、市级____分、省级____分、国家级____分,分别给参与人员加分。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教师评优评先考评细则(标)1

教师评优评先考评细则(标)1

精选文档教师评优、评先考评打分细则一、师德修养(30 分)1、爱国守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不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善于正面引导。

散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扣 5 分。

2、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

不随意停课、调课,无旷教现象。

教学活动中不使用通讯工具。

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及玩游戏。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无故缺席各类学习或教师大会每次扣1 分。

有违反劳动纪律或课堂纪律任何一项行为的每次扣 1 分。

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或玩游戏每次扣 1 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 2 —5 分。

请事假每天扣0.5 分,请病假每天0.2 分,一学期累积请假满一周者,取消当期评先资格。

3、廉洁从教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不索要或接受家长、学生的财物。

从事有偿家教每次扣5 分。

4、明礼诚信仪表、言谈、举止得体,为人诚信,群众反映好。

上班时间衣着打扮不得体、有不文明语言举止每次扣 1 分。

与人吵骂闹不团结每人次扣 2 分精选文档二、教学教研(70 分)1、工作量(10 分)工作量饱满,达到规定标准。

按《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要求,满工作量得10分,不满工作量得分=实际课时-标准工作量X10。

2、教学常规(10 分)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备课、作业以检查为准,上课、辅导及考核以综合检查及听课、评教为准。

以上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10 、8 、6、4分。

3、教学成绩(40 分)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目标。

学校以每学期期末时统考得分为依据,对参评教师本学年度的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打分(分年级和学科进行评价,任教多个学科的计算综合得分),第一名得35 分,第二名得30 分,根据名次以 5 分为一个等差给予打分。

一人任教多个平行班级的,与本片另 5 所学校比较,排出名次予以打分;音、体、美等艺体科教师根据“三尖”成绩、学生测评和工作表现予以评分;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教学成绩和工作表现酌情予以评分。

教师职务评分标准

教师职务评分标准

教师职务评分标准一、学历分(最高分11分)(一)高中教师第一学历是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的10分,无学士学位的8分;后学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的9分,无学士学位的7分;研究生毕业的(含后学历)11分。

(二)初中教师第一学历是专科的10分;第一学历或后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11分;后学历是专科的9分。

(三)小学教师第一学历是中师的10分;第一学历或后学历是专科及以上的11分;后学历是中师的9分。

非师范类其他学历,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同等师范类学历对待。

二、教龄分(工龄分)工龄每满1年0.8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近5年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每满1年加1分。

三、工作量分(最高分25分)工作量分以近三年的平均分计算。

(一)中学教师周课时数:语文、数学、英语教师12课时(含12课时,下同)以上,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教师14课时以上,音乐、体育、美术及其他学科16课时以上的为20分(不含自习辅导、课外活动)。

相应学科任教课时数,每少1课时减0.5分,每增加1课时加0.5分。

中学教师每跨一个年级或一个学科的加1分。

(二)小学教师包班教师:25个学生(含25人)以上的20分,每少1个学生减0.5分。

任教学科教师:语文、数学教师周课时数18课时,其他学科20课时的为20分(不含自习辅导、课外活动)。

相应学科任教课时数,每少1课时减0.25分,每增加1课时加0.25分。

小学每跨一个年级或一个学科加0.5分。

中层及以上领导兼课的,按满工作量20分计算。

所在学校规模20个教学班以上的(含20个教学班),每兼任1课时加0.5分;不足20个教学班的,每兼任1课时加0.25分。

寄宿制学校可以参照执行。

四、常规考核得分(最高分20分)以教师考核中常规考核结果为依据,近三年平均分为常规考核分。

五、继续教育分(最高分9分)每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达到30学分的计9分(其中,参加以新课改为主要内容的校本培训20学分,由镇街教育办公室、学校确定)。

2024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二篇)

2024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二篇)

2024年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一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

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

由学校行政会____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____;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____公德等行为的;(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9)教学质量特差的;(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____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____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奖励办法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专项优秀教师的评选,同时着重考虑其专项条件。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简介教师职称加分是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目的在于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本文将对教师评职称加分的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教学指导方面1.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1.1. 课程建设方面:•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有过一定的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申报自主选题及教改项目,在课堂上表现出来,可以给出相应的证明材料,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中,建设或完成了MOOC 课程,每门承担1个MOOC课程的,给1分;•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中,建设或完成了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如倒转课堂),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

1.2. 教学质量方面:•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完成一定的课程教学质量绩效评估,评估得分位于课程班级成绩前25%的有2分;•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获得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的奖项、奖金、荣誉称号、证书或著作权证书等,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在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中,其他教学质量表现优秀,如被评为学校甚至省市的优秀教师等,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

2.科研指导方面2.1.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方面:•策划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的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大型赛事且获得省级以上的奖项,每项加分不超过2分;•策划或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等且取得优异成绩,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

2.2. 发表教育论文方面:•在教育科学领域内主编、编写或撰写完成著作,已出版者每部加2分,选题需要经系、院同意;•教育核心期刊(含CSSCI明细)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每篇加2分,单篇最高得分4分。

如果发表的是教师单独完成的学术论文,则只能加1分。

3.社会服务方面3.1. 参加学校、单位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方面:•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建设活动、学生工作等单位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有具有较高教育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如举办讲座、开设教育培训班等,每项加分不超过1分。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第一条师德师风表现(基本分20分)一、学年度内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工作,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记基本分20分。

因犯党纪、政纪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记0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最高一项加分。

1、校级优秀或单项个人奖加0・5分。

2、县级荣誉称号或单项个人奖加1分。

3、市级荣誉称号或单项个人奖加L5分。

4、省级荣誉称号或单项个人奖加2分。

注:荣誉称号指:上级主管单位或党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十佳青年教师、三八红旗手、德育先进个人、劳模、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等。

(不包含各类学习的优秀学员和考核优秀)单项个人奖指:普实、团队、支部、党风廉政、综治、计生、招生、师训、督导、新闻宣传等先进个人以及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等同先进个人,不重复计分)三、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按各项标准累计减分,不封底设限。

1、擅离职守或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扣2分。

2、课堂或集会向学生散布消极、反动言论,影响较坏的,扣2分。

3、工作时间内打牌赌博的扣2分(指周日下午至周五放学前)。

4、个人向学生推销书刊资料、文体用品等商品扣2分。

5、个人每学期挪用、截留学校经费不还及乱收费的每500元扣1分,不封顶。

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每1000元扣1分,不封顶。

6、本人或家属在校园内无理取闹,打架骂人,影响正常工作的扣2分,7、出现重大失职或安全事故或严重负面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条教学能力及实绩(基本分30分)一、学年度内,教学人员完成学期教学任务,任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工作,完成学期和学年工作任务,记基本分3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按各项标准分别加分,每项只记最高分。

1、教案、课件评比县优加0.5分;市优加1分。

2、教学比武校优加0・5分;县优加1分;市优加2分。

3、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及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及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积分办法(一)政治思想(5分∕月)1、在课堂上或其它公开场所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观点,情节较轻者,每次扣1分。

2、不服从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3、在学校与领导、同事吵闹,有损教师形象的,每次扣1分。

4、拨弄是非、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5、在校内赌博、酗酒、搞封建迷信等活动,每次扣1分。

(注:没有上述不良现象的,本月该项工作考核计5分。

)(二)师德师风(5分∕月)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2、侮辱学生人格、驱赶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分。

3、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1分。

4、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每次扣2分。

(注:没有上述不良现象的,本月该项工作考核计5分。

)(三)工作纪律(10分∕月)1、学校考勤,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凡无故不在岗者,发现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请假者,按学校请假制度执行,本学期内违反请假制度规定的,该项工作学期考核为0分。

2、根据每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分工开展工作,按学校课程表、辅导表等上课,出现脱岗者,发现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因脱岗出现安全事故的,该项工作学期考核为0分。

3、做到提前备课,备好课、上好课;提前进班,正课不以坐姿上课;作业批改及时、认真,辅导针对性强。

有不良现象者,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特别严重者,该项工作学期考核为0分。

4、在学校教育工作检查中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乡中心校教育检查中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在县教体局教育工作检查中点名批评,一次扣3分。

每学期累计批评两次者,该项工作学期考核为0分。

5、参加县、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培训、会议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每学期累计批评两次者,该项工作学期考核为0分。

曲靖市教师职称评审加分项计算方法

曲靖市教师职称评审加分项计算方法

曲靖市教师职称评审加分项计算方法
曲靖市教师职称评审的加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学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加2分,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加3分。

2. 职称:获得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加3分,获得中学一级职称的教师加2分。

3. 荣誉:获得省、市、区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分别加2分、分、1分。

4. 教龄:教龄满10年的教师加1分,每增加5年教龄再加分。

5. 教学成绩:获得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加2分。

6. 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省级课题主持人加3分,参与人员加2分;市级课题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员加1分。

7. 论文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师加1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师加2分。

8. 辅导学生:辅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教师加2分,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师加1分。

9.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加1分。

以上加分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以曲靖市教育局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特完善制定我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

总分低于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1、通过各种媒介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扣20分。

2、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扣30分。

3、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研究、师德师风培训、全体教职工会议、处室工作会议,每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每学期开学大会、放假大加倍处罚。

要求写心得体会的,不交者扣1分。

4、未有身体或者家庭特殊原因而不服从学校领导分配或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有讨价还价现象,每次扣3分。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扣3分。

6.如发现或举报有损教育、学校、教师形象的言行,每次扣3分。

7、工作时间出入娱乐场所被发现或举报每次扣5分。

(二)爱岗敬业。

1、坚守考勤制度。

考勤规定按学校的“德、能、勤、绩”考核相关规定执行,不再重复计算。

若出现由于迟到、早退、缺课等造成教学事故的,扣10分。

2.负责教学,坚持认真研究教材,按要求备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

教学规定按学校教务处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重复计算。

如出现敷衍了事,课堂纪律差,学生说话、看小说、玩手机、睡觉等现象严重,学生反应大,扣5分。

3、工作时间或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活动的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或从事其他影响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的,经查实扣20分。

4.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或教室从事与自己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聊天、在微群(qq群)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息、玩手机(电脑)游戏、参与炒股等,每项(次)扣5分。

教师业务表彰综合奖励项目加分细则

教师业务表彰综合奖励项目加分细则

【业务表彰类加分细则】
1、镇级暑假读一本好书0.3分
2、学区公开课0.3
3、家教周报辅导作文0.5
4、镇级征文或案例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5、镇级笔耕文章一等奖0.5,二等奖0.3,从获奖的作品中去最高等级计分,其余的每多获奖一篇加0.1分,最多加满1分。

6、镇级优质课二等奖0.3分
7、滕州市优质课二等奖1.5分
8、滕州市学科先进个人骨干教师2分
9、优秀资源评选案例、微课等镇推荐0.3分一篇,累加。

10、优秀案例滕推荐一篇0.7分,累加。

11、滕州市优秀班会教案0.5分,枣庄班会优秀案例等一等奖1分。

12、滕州市课题0.5分
13、滕州征文比赛优秀辅导0.5
14、枣庄微课一等奖1分
15、枣庄案例入选1分
16、枣庄征文等优秀辅导奖1分
17、枣庄优质课二等奖2分,枣庄一师一优课参照枣课二等奖记2分。

18、省发表论文0.7分
19、省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或优秀研修组长参照滕州教师基本功一等奖计分0.5分
【综合奖励加分细则】
1、山东工人报一篇2分
2、枣庄日报一篇1分
3、滕州日报一篇0.05
4、滕州创新大赛辅导员论文和科幻画一等奖0.5,二等奖0.4,三等奖0.3分
5、镇创新大赛辅导奖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6、镇级安全作品漫画手抄报辅导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7、以上等级通讯报道发表在网络上的减半计分。

教研活动加分细则(3篇)

教研活动加分细则(3篇)

第1篇一、目的与意义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教研活动,特制定本加分细则。

通过实施本细则,激发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

三、加分项目及标准1. 参与教研活动(1)参与校内教研活动:每次参加校内教研活动(如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等),加1分。

(2)参与校外教研活动:每次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如教育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加2分。

(3)组织教研活动:每次组织校内教研活动(如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等),加3分;每次组织校外教研活动(如教育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加5分。

2. 教研成果(1)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加5分;发表在市级刊物,加3分;发表在学校内部刊物,加1分。

(2)参与课题研究: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加5分;参与市级课题研究,加3分;参与校级课题研究,加1分。

(3)教育教学案例:撰写教育教学案例,经学校评审合格,加2分。

3. 教学技能比赛(1)参加校内教学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加5分;获得二等奖,加3分;获得三等奖,加1分。

(2)参加市级教学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加8分;获得二等奖,加5分;获得三等奖,加3分。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加10分;获得二等奖,加7分;获得三等奖,加5分。

4. 教学成果(1)所任教学科成绩优秀: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5%以上,加3分;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10%以上,加5分。

(2)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得一等奖,加5分;获得二等奖,加3分;获得三等奖,加2分。

(3)所任教学科在全市或全区评比中获奖:获得一等奖,加8分;获得二等奖,加5分;获得三等奖,加3分。

5. 教育教学创新(1)创新教学方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创新教学方法,经学校评审合格,加3分。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三篇)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以下是一般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积分细则,这些细则可能会根据具体的评定机构和地区的要求有所差异:1. 学历积分:本科学历,3分;硕士学历,5分;博士学历,8分。

2. 学位积分:学士学位,1分;硕士学位,2分;博士学位,3分。

3. 教龄积分:每年教龄,0.5分。

4. 教学成果积分:根据教师在教学上的成果,包括教材编写、教学论文、教学研究项目等,分别给予相应的积分。

5. 教育培训积分: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如教师进修、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根据培训的时长和培训成果给予相应的积分。

6. 学术论文积分:根据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积分。

7. 学科竞赛指导积分:教师担任学科竞赛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

8. 其他积分: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贡献的因素,如公益活动参与、学科带头人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积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的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具体评定的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评定机构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评定结果一般由考评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绩综合考量后确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二)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中学教师评定职称所设定的具体标准。

以下是一般的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的一般要求:1. 教育教学工作积分:包括教学成绩、教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积分。

2. 先进事迹积分: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殊贡献、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学术研究积分:包括科研项目、著作、论文发表等方面的学术成果。

4. 自身素质积分:包括教师的个人修养、继续教育、参加培训等方面的积分。

以上是一般的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学校、职称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学教师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材料来参加职称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积分细则(三)序号测评项目评分细则项目满分个人情况展现得分1 资历得分任现职以来满____年得____分;152 年度考核积分任现职以来均为“合格”的得____分,有____个“优秀”加____分。

教师风采大赛评分规则

教师风采大赛评分规则

教师风采大赛评分细则一、朗诵40分。

(一)评分档次(脱稿适当加分)优(36分—40分);良(32分—35分);一般(28分-31分)(二)评分项目1、仪表(1)服装整洁,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3)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2、表演形式(1)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与众不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朗诵形式富有创意.上下场迅速有序,有礼貌;(2)形式新颖,灵活多样,整体效果好.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3、朗诵技巧(1)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2)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正确把握诗歌节奏,韵律明显;(3)节奏准确,协调,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4、时间时间为2—3分钟,时间不足或超时将扣0.5分(由计时员在最后得分里扣除)。

二、才艺40分(一)评分档次优(36分—40分);良(32分—35分);一般(28分-34分)(二)评分项目1、主题性节目主题鲜明,立意突出,题材新颖2、形象精神饱满,着装得体,装扮符合角色要求。

3、形式歌曲类:吐词清晰,发音准确;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把握到位。

舞蹈动作类:动作协调、技巧娴熟、肢体表现力强语言类:口齿清楚、表演生动器乐类:音准、音色、节奏、技巧较完美,乐感好4、效果表演流畅,现场发挥好,感染力强5、感情表演声情并茂,具有一定的感染力6、时间时间为3—5分钟,时间不足或超时将扣0.5分(由计时员在最后得分里扣除)。

三、综合知识20分答对一题10分,答错不得分。

高中教师绩效考核评分表(标准版)

高中教师绩效考核评分表(标准版)

高中教师绩效考核评分表高中教师绩效考核评分表(标准版)使用说明一、引言本绩效考核评分表(标准版)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高中教师的工作表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评分表包含考勤、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量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加分五大项,每项均有详细的评分标准及扣分细则,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使用范围本评分表适用于全校所有高中教师,包括各学科专任教师、教研主任等,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教师需按照评分表要求,在考核周期内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和相关工作,接受学校及考核小组的评估。

四、评分标准及细则考勤(20分)事假、病假、旷课等均有明确的扣分标准,确保出勤率的重要性。

例如,旷课扣5分/节,且设有上限分数,以体现出勤的严肃性。

对于不参加升旗、集会、例会、不在岗、不值班、私自调课、迟到、早退及超假等行为,均有相应的扣分规定,确保教师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20分)本项重点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包括是否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是否顾及学校声誉、是否尊重学生及家长等。

如有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如训斥家长、索要财物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教育教学(40分)教育教学是考核的核心部分,涵盖教学计划、教案书写、听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组活动、上交材料、监考、阅卷及公开课、示范课等多个环节。

每项工作均有详细的评分标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特别是教学效果(5分),以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成绩为依据,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提高教学效果。

工作量(5分)根据教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对比,给予相应的分数。

未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教师将受到扣分处罚,以此激励教师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加分(当月各项奖励满分20分)为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本项设置奖励加分。

永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记分标准

永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记分标准

永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记分标准(试行)(总分120分)为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实际,遵循评审工作的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教学能力及实绩、教研能力及实绩、加分项目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120分,其中含加分项目10分)(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从今年起,高级职称评审必须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我们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标准与办法)。

具体记分标准及评分要求如下:一、综合表现(22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法纪意识强,依法廉洁从教;师德师风优秀,敬业精神良好,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1.师德表现(1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育人教育目标,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良好。

评分依据:主要审定参评对象任现职以来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的获奖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1)获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记10分;获县区(市直学校)表彰奖励的记5分;获乡镇、街道(学校)表彰奖励的记3分;没有获表彰奖励的在2分及以下记分。

(2)任现职以来,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且已过处分期的,实行扣分,扣分办法如下:受到通报批评的,县级扣1分、市级扣2分、省级扣3分;受到诫勉谈话的扣2分;受到行政与党内警告处分的扣3分,受到行政记过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5分;受到行政记大过与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扣10分。

2.工作表现(5分)工作热情高,工作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教学教学和管理工作任务。

评分依据:主要审定参评对象近五年内的年度考核表、一学年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幼儿园提供一学年《活动安排表》和其它相关材料。

(1)超工作量并出满勤的记5分;(2)满工作量并出满勤的记4分;(3)不满工作量但出满勤的在记3分;(4)不满工作量又未出满勤的记2-1分;(5)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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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加分项实施细则
1.政治学习(1分)
考核组按照教师政治学习的笔记、小结(或体会)、出勤等情况加分。

2、业务学习(2分)
通过、函授等方式进修学历或通过其它方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且有业务学习笔记加1分;参加计算机配训或继续教育的加1分。

3、班主任工作(4分)
班主任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收师生欢迎的加4分;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成绩较好的加3分;基本胜任,成绩一般的加2分;不能胜任或工作有重大失误的不加分。

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队辅导员(2分)
在学校承担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团队辅导员的教师加2分。

学校领导分工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年级组、团队的可以加2分。

备课组长不加分。

5、教学工作计划、总结(4分)
教师每学期初应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总结,每份加1分,全年加4分。

考核组根据个人材料加分。

6、教案(5分)
各科任教师都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认真设计编写教案。

考核组要认真查阅教师的教案,并结合学校平时的记录,评议划分等级: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一般不加分,无教
案不加分。

7、课堂教学(8分)
学校组织公开说课,公开说课得分*8%即为考评分。

8作业布置、批改及讲评。

(5分)
根据蓝教发【2003】145号文件关于作业布置、批改、讲评的有关规定,考核组查阅学生作业,教师讲评记录,并结合学校平时的记录,评议划分等级: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一般不加分。

9、辅导和课外活动(3分)
考核组根据教师的辅导及课外活动的计划、记录、效果,并结合学校平时记录划等加分,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一般加1分。

10、教学效果(20分)
考核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制定教学效果加分标准,经职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向教师公布。

考核小组必须依据加分标准,按照准确的考试成绩在20分以内加分。

11、学困生转化工作(2分)
任课教师承担学困生转化工作且有对象、有计划、有总结。

成绩突出加2分,成绩较好加1分.
12、互相听课(2分)
根据蓝教发【2003】145号文件关于互相听课的规定节数为:中小学教师每学期在15节以上,考核组按教师听课记录按节次计算加分。

13、先进个人(5分)
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以加分。

加分标准为:乡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不累加。

个人应向考核组提供奖状或获奖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袋上报。

14、论文(5分)
公开上报、交流、发表、出版的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可以加分乡县三级加0.5分,市三,县二级1分、省三,市二,县一级2分、国三,省二,市一级3分、国二,省一级4分、国家一级5分,不累加。

个人应向考核组提供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上报、交流出版的提供相应的证书,和发表刊物。

15、出勤(3分)
出满勤的加3分,全年事假(病假两天算一天)在14天的再3分以内加分,超过14天的不加分。

16、公开课教学(2分)
上级或学校组织安排的公开课,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或观摩价值的可以加分。

考核组根据学校记录每节加1分,全年最多加2分。

17、指导培养教师(2分)
能积极完成学校指定的培养教师任务,效果良好的加2分,效果一般的加1分。

个人应提供培养教师的计划和总结。

18、教研教改(4分)
教师申报,乡校审定的教研教改项目,或乡校上报经上
级业务部门审定的教研教改项目。

有专题、有方案、又总结,并结题的可以加分。

考核组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按等划分。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一般加1分。

19、赛教(评优课)(4分)
参加赛教(评优课)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校级一等奖加1分,二、三等奖0.5分。

不累加,个人应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考核袋。

20、学生评议(11分)
所有专技人员均为11分。

21、指导学生单项竞赛活动(4分)
在各级各类竞赛、比赛、大型活动中,承担学校指定辅导学生任务的教师,根据学生成绩加分。

加分标准为:国家级4分,省级一、二等市级一等加3分,省级三等市级二等县级一等加2分,市级三等,县级二等加1分。

县级三等加0.5分。

按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鼓励奖、纪念奖不加分。

教师要提供优秀辅导证书或学生获奖证书。

22、机动加分(2分)
未列入加分项的有关检查、评比等教育教学活动在0---2分以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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