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事项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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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有哪些?(一)图纸会审制度设计文件的学习和图纸会审的目的,是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熟悉和审查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是帮助设计单位减少差错的重要手段,是在学习和审查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和规划生产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
通过审查图纸提出修改与洽谈意见,避免产生技术或施工质量问题,经济问题等。
1、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熟悉和自审图纸。
2、熟悉会审图纸应该先分别学习,后集中会审;先专业自审,后总包单位综合会审。
3、在图纸自审中,应将查出的问题,经过内部讨论研究,统一意见,做好记录,以便在会审时提出。
4、整理自审结果,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设计交底和综合会审。
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要认真研究解决。
5、图纸综合会审会议,要行成图纸会审记录,并由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作为施工及结算依据。
6、图纸会审的内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员、测量放线人员、施工操作人员,同时归入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
(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编制制度1、所有施工的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或施工方案。
确因施工图纸不全,应按基础、主体、装饰分别编制。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该依照布置合理、技术先进、科学指导施工、工序紧凑合理、进度计划可行、符合工程实际、针对性强、经济合理等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大型、特殊施工工程,由公司组织编制,中型工程由项目部组织编制,一般工程由项目部各专业自行组织编制,然后由土建专业统一汇总装订成册。
4、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原则,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由编制人、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技术质量处审核,技术、质量、工程、安全等部门会签,总工程师批准。
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目的1.1 加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管理流程;1.2 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阶段成本,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平衡。
二、适用范围:全部项目。
三、职责范围3.1 造价采购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及监督检查;3.2 造价采购部、工程部、研发部等部门及相关人员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3.3 造价采购部根据公司项目的运营情况,原则上每年年中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办法在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根据回顾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四、管理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4.1 权限原则: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字确认有严格的权限规定,越权签字一律无效,由越权签字造成的公司损失由越权签字的人员承担责任。
4.2 时限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的办理及结算均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禁止超过时限办理相关事宜。
4.3 一单一结原则:一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单须对应编制一份结算。
4.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 25 日前,施工单位须按照“一单一结”的原则就上上月 25 日至上月 25 日前已实施完毕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所涉及的费用向我公司进行申报后,由我公司根据需要,外委或自行审核造价并签字确认,根据确认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并按照确认金额进入相关工程结算中。
4.5 完工确认原则:4.5.1 每月 10日前,项目部须完成对上月所发设计变更、技术核定(详见样表)中“施工后会签栏”中内容的填写4.5.2 项目部须在现场签证中涉及的工作内容完工后5 日内进行签字确认,如涉及到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隐蔽工程之前进行签字确认。
4.6 原件结算原则: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结算时须有手续完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资料。
4.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审核工作须符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动态管理,规范各参建单位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XX市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设计变更是指,项目施工图经审核通过后,设计单位根据参建相关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原施工图纸做出的变更。
技术核定是指,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由施工单位所出具,涉及合理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并经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协助核定的凭证。
第三条指导原则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的办理应有利于优化工程项目功能、质量、投资和进度,坚持实事求是,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或设计不合理时,各参建人员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建议。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相关参建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类型划分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种类型。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属重大设计变更:一、涉及建筑使用功能、建设标准等变更的;二、单个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超过100万元的;三、变更后引起工程造价超出项目总投资的。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亦按上述情况分两种类型,一般情况下技术核定不应出现重大类型。
第五条内容规范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必须具体说明变更原因分政策原因、技术原因、标准原因和依据,有关协调情况,准确描述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实物量变动、位置变化、做法优化等内容。
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相关图纸要符合《建筑制图标准》。
第六条审批权限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基建部向分管公司领导报告,由分管公司领导决策审批事项;一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由基建部会内审部负责决策审批。
单项变更或核定引起工程造价调整不超过2万元,同时同类变更累计工程造价增加额不超过合同金额5%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或50万元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由项目负责人报分管经理同意后,按流程审批。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规定2.1 设计变更由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院代表签发,项目部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通知专业工程师.2.2 工程部长组织审核,对不能实施的设计变更通知资料管理人员退回业主.可以施工的,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复印分发各部门.各图纸使用单位按设计变更单加盖图纸变更章,资料管理人员存档借阅图纸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2.3 专业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交底.2.4 专业工程师监督设计变更实施.2.5 专业工程师组织完工检查验收.2.6 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变更执行情况单,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2.7 专业技术员核对计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对有返工的核算返工工程量,通知预算人员.2.8 预算人员依据设计变更单及工程量核定单编制索赔资料进入索赔管理.2.9 设计变更核定单由专业工程师提出修改方案,工程部长组织审核修改方案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重提方案;如可行则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2.10 项目总工师审核方案的技术含量、资源保证、工期要求等.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修改方案;如可行则由资料管理人员报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审批.2.11 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禁止修改设计,则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资料存档;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不同意该方案,则由专业工程师重新修改方案;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同意该方案,则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登记、复印、发放设计变更核定单.2.12 以下图纸盖章:组织交底、组织实施、监督施工、组织检收、完工检查、工程量核算与设计变更单.意思不清2.13 资料管理人员接收业主提出的工程委托单,通知商务经理.2.14 商务经理组织审核工程委托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同业主确定工程款或工程款计算办法.如不可行,由资料管理人员退回.如可行,则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复印、分发.2.15 专业工程师组织交底,核定工程量,施工、验收、填写完工单与设计变更单.2.16 预算人员依据委托单及核定的工程量同业主结算.。
9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
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
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
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
2、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
商记录等;
3、接到设计变更文件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发放给
各专业及分包方等相关人员,建立发放台账。
4、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
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
5、技术核定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填写,并经分公司技术
副经理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6、技术核定单由项目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7、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
国有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XX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条设计变更必须按“先立项、再实施、后报审、再计量” 的原那么进行。
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办理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因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或明显不合理时提出的修改、变更、处理方法等。
第三条工程实施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日常管理。
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及时完成设计变更方案,负责组织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专家论证,负责设计变更完成后统一对外签发设计变更通知。
第四条工程实施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费用审核,负责协调审计单位对设计变更工程进行跟踪审核。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是由设计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出具的变更。
第六条技术核定单是指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变更、处理方法等。
技术核定单须经提出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报工程实施部门,工程实施部门根据现场工程实际情况、按公司制度确定是否要修改或变更,如确实需要修改变更,应报公司办公会。
第七条材料(设备)核价单指施工中的工程材料、设备无生产厂家、无定额价、无信息价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核价单由乙方提出,工程实施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后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第八条工程签证单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引起工程造价变化,且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内的事项时,均属于工程签证。
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单必须是内容详尽、具体、明确、必要时要有图或照片、计算式以及预算报表。
工程实施部门按照合同规定的原那么,对引起工程签证的原因首先进行核实、确认,并签署明确意见和日期。
工程签证本着先算后干的原那么,按照先报批、后履行、再复核的程序,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实施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对完成情况验收复核。
第九条工程投资在不突破概算的前提下,单次工程变更金额超过2万元或者N合同价1%由工程实施部门审批;单次工程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合同价3%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单次工程变更金额超过10万元或者2合同价5%需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单次工程变更金额超过20万元或者N合同价10%需报公司办公会讨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管理办法
富通深圳市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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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施工图有严格的设计审批制度,且经过各方会审,但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仍然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品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以及针对设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需做设计变更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签证制度。
一、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分类规定:
1、重大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涉及建设体系、平面布置、结构形式、结构层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重要装饰、设备安装、主要材料和工艺流程发生改变,影响结构承载能力,降低建筑标准和改变使用功能等技术项目。
2、一般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一般材料代换、细部尺寸改正、装饰工程的局部修改,以及不影响结构承载能力,不降低建筑标准,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技术项目。
二、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程序:
1、各项目施工所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认可后执行,属重大技术核定者交设计单位认可,一般技术核定交建设单位认可。
2、一般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由其委托建设单位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后执行,如属口头变更,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当场以技术核定单形式或核定签认。
3、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加盖公章后发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章后发施工单位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变更的合法性检查。
4、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项目部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存档外还需及时发送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997字)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
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
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
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保障设计进度与效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以及设计管理的一般原则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计相关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设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 人员素质:设计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要求设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规范性:设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规定。
3. 效率性:设计管理要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降低项目的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4. 客户导向:设计管理过程中应始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
第四条设计管理的组织机构设计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包括设计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岗位。
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计管理的流程第五条设计规划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项目的设计规划,包括项目目标、设计任务、设计进度、人员配置等的确定。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设计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第六条设计实施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确保设计结果的满足要求。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和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源的供给和配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设计变更问题。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设计管理的措施第七条设计质量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质量进行把关,要求设计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工作。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质量的评估和审核。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定义:1、设计变更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该设计变更向施工单位签发即为“设计变更单”。
2、技术核定单: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沟通对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施工图提出的修改,并办理相应手续,形成的设计文件即为“技术核定单”。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的管理:1、设计变更单管理:1.1、设计变更单管理流程: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建设(监理)单位审核→设计变更单签收→设计变更单发放→设计变更单登记台账→设计变更单资料存档。
1.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签收设计变更单时,应对其进行认真核查、确认,对违背变更程序、违背合同要求或项目已经完成施工的项目的变更,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
1.3、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设计人负责,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建设方或监理无权修改设计。
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建设方或监理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委托书作为凭证方可生效。
1.4、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查设计变更的有效性、时效性,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变更,应及时采取沟通措施予以解决: 1)设计变更签证手续不全,缺少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等; 2)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较多、工期延误等,而建设方没有明确增加费用的意见; 3)设计变更单发放滞后,分项工程已完成,所造成的损失没有明确处理意见。
2、技术核定单的管理:2.1、技术核定单管理流程: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监理单位审核审批→设计单位审核审批→建设单位审核→技术核定单发放→技术核定单登记台账→技术核定单资料存档。
2.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技术核定单(或工程洽商技术联系单)形式,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修改申请: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4)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设计时。
工程设计变更核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核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中的变更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设计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各类工程设计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方案的变更、图纸的修订、技术要求的调整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因设计要求、工程施工条件、用户需求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订和调整的情况。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确保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变更。
所有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合法、规范。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变更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次变更都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和备份,便于日后查证和追溯。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发起:当设计方案、施工条件、用户需求等发生变更时,由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变更材料。
第八条变更申请的审查:变更管理机构应当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变更原因、必要性、影响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变更审批的流程:经过审查,变更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并做出书面的变更审批文件。
第十条变更执行和监督:一旦变更得到批准,应当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执行,同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变更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变更的验收和归档:变更执行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注意事项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随意变更导致设计混乱和质量下降。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变更处理,避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影响。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越权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模版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概述1.1 简介设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设计流程、提高项目设计质量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确保项目的可交付成果满足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计项目。
设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该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的组织架构2.1 设计管理团队公司应组建专门的设计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设计管理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技术专家等。
2.2 设计管理职责设计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项目的设计目标和要求;- 制定项目的设计计划和进度安排;- 协调不同设计阶段的工作人员;- 监督和检查设计成果的质量;- 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纠纷;- 进行设计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第三章设计管理的流程控制3.1 设计需求确认在项目启动阶段,设计管理团队应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明确项目的设计目标、要求及约束条件。
同时,记录下各方的要求,作为后续工作的基础。
3.2 设计计划制定设计管理团队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和进度安排。
包括具体的设计任务、设计人员的分配、设计阶段的时间节点等内容。
设计计划应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3 设计过程管理3.3.1 设计过程控制设计管理团队应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员的工作进展、设计文档的管理、设计变更控制等。
设计管理团队应与设计人员进行定期的沟通,了解设计进展情况,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3.2 设计变更管理如果发生设计变更的情况,设计管理团队应及时处理。
包括评估变更的影响、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及时更新设计文档等。
3.4 设计成果审核设计管理团队负责对设计成果的审核。
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设计内容的合理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有必要,可以组织设计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5 设计成果归档设计管理团队应做好设计成果的归档工作。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计变更的管理第一条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同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确因如下原因时可以提出设计变更:(一)设计类原因:超预算成本设计、设计错误、设计缺漏、补充设计;(二)工程管理类:设计优化、户型结构变更;(三)现场施工类:施工困难、施工进度要求、施工组织变更;(四)客服及物业类:客户需求、市场营销、物业需要;第二条相关责任方即变更提出方首先应填写设计申请变更审批表报工程部审批,有工程部经理及公司主管副总会签并报公司备案批准后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按照申请内容进行相关设计变更。
第三条设计变更实行专人负责制,从该设计变更提出至该设计变更发放由专人处理,且由工程部专人落实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设计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应按序编号,不得空号、重号,如发现此类问题相关责任人应予以认真核实,并予以修正。
施工中不得出现先施工后变更的情况,否则提出的设计变更不予审批,造成的返工处理等损失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部在进行工程管理时,一个在建单项工程在部门内部只准留存一份施工图,并由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管理。
设计变更自设计方取回后,工程部要有专人对照变更及时在存档施工图上进行修改标注(包括土建、安装等)。
第二章技术核定的管理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组织方法需要明确、技术参数需要核定等因素引起的核定,由提出方阐明原因,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需要核定如下事宜:提出方需要核定的内容是否与原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是否由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失误引起;是否因甲方因素引起。
第七条技术核定实行专人负责制,并由公司工程部、主管副总、监理方、设计方及施工方进行会签,缺一不可,缺少任一方的会签,该技术核定视作无效。
第八条技术核定应按序编号,不得空号、重号,如发现此类问题相关责任人应予以认真核实,并予以修正(技术核定管理同设计变更管理第七条)。
第三章施工签证的管理第九条由于施工签证涉及工程造价的增减,因此对施工签证应做到事前控制,不得事后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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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景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技术事项实行集中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总工办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事项归口管理。
在解决重大问题、涉及结构、安全等强制性规范设计的问题、业主指令等事项必要时,以及审图、答疑过程中设计院认为有必要时,由总工办负责协调公司有关一致意见后,由设计院出具单独的设计变更。
必要时以专题报告、政府委托项目以公司正式函件明确。
设计过程中总工办负责把关,做到满足业主要求、方案合理节约造价。
一、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应用
1、施工技术核定单是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较小的、紧急的、
临时发现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明确、改进或补充设计、又不必要设计院单独出变更设计。
2、施工技术核定单要明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
问题的原因一般有如下几种:
(1)设计图纸细节不清,数据不全,各专业图对应同一细部不吻合等图纸答疑遗漏的问题。
(2)外部条件改变,无法按图施工。
(3)政府法规、要求改变。
(4)设计不符合当时当地设备或材料供应实际,供货单位建议改变。
(5)业主要求改变,以优化方案、或新增功能。
(6)施工单位认为有合理的材料、更可靠的施工工艺技术方案而提出合理化建议。
3、施工技术核定单的格式参见附件1。
二、施工单位提起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审核流程
原则上提出施工技术核定单之前应先与有关单位部门洽商基本一致
后再提起书面材料,如有会议记录、现场照片之类可证明有关事项的材料或拟解决问题的简图、方案,可作为附件。
(一)我司开发项目:
1、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技术核定单,并签字盖章。
2、监理审核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内容,如认可,则签字盖章。
3、现场项目部接到施工技术核定单,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已签字盖章、依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项目部审核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内容,如不认可,则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解决;如认可,则填写我公司内部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格式1,见附件2),附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技术核定单原件,启动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4、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技术核定公司内部预审单(格式1),并由项目经理签署初步意见,转报预算合约部。
5、预算合约部分管项目经理估算造价变化、必要时并核实相应市场采购供应情况。
预算合约部经理签字后转报分管工程总监。
分管工程总签监字认可后转总工办。
6、总工办对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格式1)上签署意见,分为以下情况:
(1)总工办同意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内容,如不涉及工程造价变动或增加造价在一万元以内,且总工办同意此处理意见,由总工办签批生效;如涉及工程造价增加一万元以上,总工办又同意此处理意见的,则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总经理签批生效。
内审结束。
(2)总工办不同意该处理意见,或认为没有必要,或认为需进一步确认有关方案、条件,可予以否决,或要求改用其它方式,并做好解释工作。
内审终止。
项目部在核定单原件签署“不同意”后返还施工、监理单位。
(3)总工办与设计院沟通后,认为有必要设计院单独出具设计变更、设计院也答应出具变更,则署明按设计变更处理,内审结束。
7、公司内部审核通过后,总工办负责联系落实设计院同意在施工技术核定单签字盖章事宜后,各项目部资料员再负责去设计院具体盖章事宜。
8、设计院盖章认可后,由项目部负责办理在施工技术核定单上建设单位栏签字盖章。
涉及使用公司印章,印章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检查公司内部技术核定预审单手续齐全,无需再启用“公司用印审批单”,可在所附“施工技术核定单”上“建设方/业主”栏直接加印,留公司内部“技术核定预审单”复印件视同用印审批单签批同意,返还项目部资料员预审单原件。
至此,施工技术核定单正式生效,项目部资料员发送有关单位、部门。
不论是否获批,即使被否决,项目部、分公司技术资料室也要保留有关流程表。
(二)政府委托项目:
现场项目部接到施工技术核定单,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已签字盖章、依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按委托该项目的政府管理机构明确认可的办法,或参照我公司开发项目施工技术核定流程,由项目部跟进执行。
同时复制1份备份,在该备份上签署项目部拟处理办法,项目部存档,并将签署后的备份再复制2份,分别报送分管工程总监、总工办。
工程总监、总工办酌情与政府管理机构沟通协调。
三、业主提起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审核流程
1、政府委托方、我开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项目部,出于节约造价、节约工期、方便采购供应或增加市场竞争力等目的,均可提起要求出具施工技术核定单(内容可包括各种具体合理化技术、方案建议)。
2、若是政府委托方、公司领导直接下达的指示,则由所涉及项目部出具“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并启动内部审批程序。
3、由提起部门填写我公司内部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格式2见附件3),注明需核定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提起人签名后,转项目部处理。
4、项目部制作相应“施工技术核定单”,并将“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签署意见,一起转报预算合约部。
其后流程与前述第二大条(一).4小条后流程一样执行。
四、其他
1、施工技术核定单事宜不论是由哪一方单位提出的,均由项目部资料员按程序办理流转办理。
2、我公司内部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严格控制对外流转。
3、制作施工技术核定单时要注意项目特点,使原件份数满足委托方、建设方、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存档需要。
4、我公司至少留施工技术核定单原件一份、与对应“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同存资料室,项目部、预算部、其他有关部门可存复印件备用。
5、总工办在施工技术核定单的审核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必要时可由集团总工办给与支持。
6、预算部要分项目统计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产生的费用增减情况。
预算部、工程项目部、总工办逐步统一建立对应项目资料台账,共同加强变更费用管理与控制。
附件1
施工技术核定单
建设单位:编号:
(此单为参考格式,各项目可根据当地监理通行格式制定)
附件2
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格式1)
(公司内部审批施工单位提起技术核定问题包括施工方案)
注:本验收申请单只作为公司内部工作衔接用,不作为任何对外依据,复印无效。
存档人:存档日期:
附件3
施工技术核定预审单(格式2)
(公司内部审批业主方提起技术核定问题)
注:本验收申请单只作为公司内部工作衔接用,不作为任何对外依据,复印无效。
存档人:存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