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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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第一届业主大会暨业主委员会委员
选举办法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市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实施办法》通知精神,制订本选举办法:
1.每栋楼宇推选一个候选人,代表本栋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暨业主大会(非业主代表届时可参加,但无投票权)。
2.选举时每位业主只能填写与代表权数相同的选票,如超出代表权数则选票无效。
3.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4.选举产生***住宅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核对业主大会代表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发放统一印制选票。本业委会委员定为7名,全部由业主代表中产生。
5.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从9名候选人中选出业委会委员7名,差额2名。
6.每张选票只能选出等于或少于7人,超出7人为无效选票,选票上签名用信封封存,选票采用上门收集和设点投放的办法。
7.选举时,参加投票权数应达到投票权数的半数以上,选举才有效,如不足半数,则视为无效。
8.候选人得票应超过投票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并以票多少为序,如最后出现有相同的无法确定当选时,由筹建小组成员加投一票,以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
9.如本次选举当选的人不足7名,不再重新选举,交由筹建小组讨论决定。
10.业主委员会,特邀请青山湖区房管局、居委会主任作特邀代表。
***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筹建组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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