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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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黔农发〔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农发〔2019〕59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为规范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第4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30日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第4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全省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提出全省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价。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本地区农田建设规划,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组织完成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建立市(州)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统计汇总等。

都匀市小康创建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都匀市小康创建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都匀市小康创建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省委《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和州委相关文件要求,为有效支撑我市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目标的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小康乡镇、办事处、小康村(社区)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到2014年,接受省、州对我市小康示范创建示范县(市)进行达标验收,并获命名授牌。

2013年底,墨冲镇、杨柳街镇接受市级验收,争取申请州级命名授牌。

2014年,墨冲镇墨冲村、杨柳街镇德化村、广惠办事处广惠社区等18个村(社区)获小康示范村(社区)命名授牌。

到2015年,全市小康乡(镇、办事处)获命名授牌达到乡(镇、办事处)总数的80%以上(含示范),小康村(社区)获命名授牌达到村(社区)总数的80%以上;2016年,全市小康乡(镇、办事处)获命名授牌达到85%以上,小康村(社区)获命名授牌达到总数的85%以上。

三、示范创建及推进行动标准(一)小康示范标准小康示范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创建,以市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创建,示范乡镇、办事处为六个方面18项指标,村(社区)为两个方面10项指标,村小康示范创建主要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活动为主要抓手和载体。

在硬指标方面,重点抓好“十个一”:一个带动力强的农民增收项目或产业;一条通村硬化窜户路;一个农村安全饮用自来水到户管网系统;一套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保洁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一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个村级主街道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一个村庄绿化美化工程;一个500平方米以上的群众公共健身娱乐场地;一个藏书达到村民人均一册以上的农家书屋(含有5台电脑以上的电子阅览室);一个村级幼儿班。

列入小康示范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各指标年度目标计划以2012年为基数,由市全面小康办组织测算,经市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全面小康办备案,作为验收依据。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7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
1.产业振兴: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等措施,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实力。

2.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生态保护和乡村旅游,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

3.文化振兴:通过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保护传统文化、弘扬乡土文化等方式,增强农民文化自信和乡村文化生态。

4.体制创新:通过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等方式,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政策的实施,旨在实现城乡发展协调、现代化农业、美丽乡村、幸福农民的目标,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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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省农委关于印发《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43号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6月26日附件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为规范珠江、清水江干流相关库区网箱养殖管理,切实改善珠江、清水江流域环境质量,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珠江、清水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珠江流域在贵州境内主要有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和都柳江4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6.1万km?,占贵州全省总面积的34.5%,流域内有黔西南、六盘水、毕节、安顺、贵阳、黔南和黔东南等7个市(州);清水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贵州省第二大江,主要流经黔南州都匀市,黔东南州麻江县、凯里市、台江县、剑河县、锦屏县等,在天柱县流出省境。

随着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水电开发,形成了龙滩、万峰湖、平班、光照等4个梯级电站库区,水域面积42.4万亩。

清水江流域水电开发形成了三板溪、白市等2个梯级电站库区,水域面积17万亩。

为发挥资源优势,兴义、罗甸、锦屏等10个县(市)人民政府2015年编制印发实施县级养殖水域规划,库区网箱养殖规划面积6361.9亩。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黔农发〔2013〕131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13〕131号遵义市农委,毕节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农机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省直接管理县(市)先期试点(仁怀市、威宁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科学划分省和县级农业部门职责,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机制,扩大试点县(市)农业部门的管理权限,着力转变部门职能,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试点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大胆实践,勇于改革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遵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省直管县(市)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开展工作;坚持简政放权、扩权强县,权责一致、强化配套,充分发挥试点县(市)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注重总结,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省直接指导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有力、运转流畅、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扶持试点县(市)进一步夯实县域农业经济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试点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建成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体制改革试验县和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县,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农业部门服务效能摸索经验和提供示范。

2023年贵州乡村振兴报告

2023年贵州乡村振兴报告

2023年贵州乡村振兴报告作者:李华红来源:《新西部》2024年第03期2023年,贵州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強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落实,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

涌现出习水县打造“乡村提调官”助推乡村治理实践、关岭县坡贡镇抓牢“四要素”创建宜居和美乡村等典型案例。

2024年,贵州必须牢牢守住保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两条底线”,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乡村建设补短板,坚持农民主体抓治理,进一步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贵州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任务,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贵州现代化建设的底线任务,抓牢抓实“两个环节”(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两个关键”(产业和就业工作)、“两个重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力量”(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以“四在农家·和美乡村”为载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取得实效。

主要做法:强化“三落实”(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压实主体责任。

贵州省始终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以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即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聚焦“四个不摘”要求,坚持高位谋划、高标推进、高效落实,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惠农、助农、富农措施落地落实。

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全年共有43位省领导联系54个县的乡村振兴工作,实现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覆盖。

与此同时,贵州省还全面梳理国家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了贵州省《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3项配套文件。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

为了及时将中央、省委一号文件进行责任分解,全省制定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具体牵头单位、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推动各部门、各市(县)各司其职,不断健全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统筹有力的工作体系,以及调度、协调、督办、信息倒逼工作机制等。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16•【字号】黔农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23〕10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发〔2022〕2号文件、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1号文件、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建设。

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以下各项责任分工均含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不再列出)二、坚决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抓实粮食生产。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贵州省2023年粮油生产工作方案》,紧盯目标任务,稳面积、提单产,确保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4157万亩以上(其中大豆面积355万亩)、粮食产量在1095万吨以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7•【字号】黔农计〔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管工委,威宁县农牧局、仁怀县农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按照有关决策部署,农业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方案》(农计发〔2016〕88号)。

为切实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择优选择创建主体。

创建主体应兼顾不同自然生态类型,以便探索不同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试验示范区创建原则各市(州)申报一个(以地市级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的原则上每省向农业部申报不超过1个)。

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审核确定创建主体,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于11月7日前将创建工作情况。

创建主体名单、建设规划及方案等报送省农委等8部门。

二、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工作情况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到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统筹推进。

理清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系,把试验示范区打造成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综合平台,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作为试验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协调开展,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X-X)的通知》(X 府办发〔X〕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我区所辖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一一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

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一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

坚持内外统筹协调。

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

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名词解释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指的是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四个方面的美丽乡村建设。

生态宜居生态宜居是指农村环境整洁美丽、空气清新、水质清澈、生态保护得到有效保障。

美丽的乡村需要有绿树成荫、花团锦簇的美景,需要有清水明流、蓝天白云的自然环境,需要有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的村庄、集市、田野和山林。

同时,美丽乡村的建设也需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尤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推动绿色发展,打造可持续的生态农业。

产业兴旺产业兴旺是指农村经济有活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乡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美丽乡村需要发展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结合自身优势,推动乡村产业向现代化和多元化发展,满足人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指农村道德风尚良好、村风民风优美、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文化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美丽乡村需要注重发扬崇尚科学、尊重劳动、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美德,不断弘扬正能量,培育形成新时代农村文明新风尚。

同时,也需要注重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

治理有效治理有效是指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美丽乡村需要强化农村基层治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加强法制观念,依法治理,加大反腐力度,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

“四在农家

“四在农家

“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汇报XX区四在农家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总体部署,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XX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 20**)14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 ) 17号文件精神,落实《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办发(20** )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升级版,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契机,以村庄规划为先导,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和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带动农民旅游创收实现城乡同步建成小康。

现将XX区20**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14 年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品质的提升,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品位的提升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结合旅游产业规划,以“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遵照美观实用的原则,按照小康房标准打造升级版新民居 3000户,要求新建和改建后的民居内有水冲式卫生间,有功能分开的客厅和卧室,确保民居的舒适性与实用性。

经过摸底调查后,对 3000户升级版新民居经行了分解,汪家寨镇 1115户,大河镇 848 户,大湾镇 529 户,月照乡 508 户。

目前已开工建设 230 户,其中汪家寨镇 50 户,大河镇 80 户,大湾镇 55户,月照乡 45 户。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我区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依据“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为载体,把业务工作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工作为创建,创建促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部今年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 2013 〕1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 2013 〕30号)的要求,我部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省相关主管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了研究,最终确定北京市韩村河村等1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现予以公布。

在同时开展的“美丽乡村”创建典型人物推介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农业科技、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和带动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的模范农民和模范农技人员,现将评选出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典型人物推介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为切实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做实做好,我部将加大项目资源整合力度,优先向“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倾斜,沼气建设、农民培训、农技推广、农村清洁工程等方面的各类项目资金要集中投放,形成合力,放大效应,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同时,从大产业、大生态、大农村的角度,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投入保障体系,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快成熟的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各地要组织好本地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工作,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典型模式和宝贵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以“美丽乡村”创建典型人物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在全国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4•【字号】黔府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条件及面积标准第三章规划管控第四章申请审批程序第五章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第六章宅基地退出、调整和使用第七章附则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住宅建设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指农村村民在新增宅基地或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个人住房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法将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宅基地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宅基地监管。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根据“一户一宅”用地需求,单列宅基地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09.08.11•【字号】黔农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提升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制定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附件: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增强科学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科技工作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根据我省的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优势,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现有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服务产业发展各环节,相互紧密衔接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更好地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突出地方特色充分考虑我省农业生态多样、产业结构复杂和农业科技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的50个农产品为基础,以贵州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地方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国家体系与地方体系的对接、互补。

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2024年是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的关键一年。

为了推动农村发展,加强农村环境建设,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确保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1. 建设一批示范性美丽乡村:在全市选取若干个农村进行示范,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农户居住环境、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等措施,打造出一批美丽宜居的乡村示范村。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农村供水、供电、通信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质量和覆盖面。

3.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农田护理,着力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倡导绿色生产方式,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4.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

三、主要任务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任务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3.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落地,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推广,扩大美丽乡村建设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5. 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保障建设质量和效果。

6. 制定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激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7. 建设示范村:选取若干个乡村进行示范,通过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途径,打造出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

8.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质量和覆盖面。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
佚名
【期刊名称】《理论与当代》
【年(卷),期】2015(000)004
【摘要】贵州省农委按照"以人为本、道发自然"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2014年,投入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创建71个"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观山湖区百花湖乡三屯村新寨等10个自然村寨作为精品型示范点,开阳县南江乡龙广村长宫司等61个自然村寨作为普及型示范点。

【总页数】1页(P65-6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7.55
【相关文献】
1.美丽乡村建设中村庄发展定位研究--以息烽县堡子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例 [J], 毛放起
2.美丽乡村处处景——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综述 [J], 李铠
3.美丽乡村托起“民生小康”——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走笔 [J], 胡亮
4.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r——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乌羊麻为例 [J], 杨显慧
5.“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遍地开花——贵州新农村建设侧记 [J], 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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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省级示范点标准一、富在农家1、制定有操作性强的村级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高效、优势、特色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效果显著。

2、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3、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10%及以上。

4、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10%以上。

二、学在农家4、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发展,办学条件改善,无辍学、失学现象。

5、有一批致富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组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增收致富本领和劳务就业能力,劳动年龄段农民技能培训率达80%以上,80%以上农民掌握一门以上农业适用技术。

6、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制定有简约规范、具体可行的村规民约,并做到家喻户晓。

道德讲堂建设活动规范、常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宣传。

建有积德榜并开展上榜、用榜、议榜活动。

7、开展文明村镇、诚信农民、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无虐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事件;及星级文明户达80%以上;信用农户占应建档农户的90%以上,信用农户合格率90%以上,贷款不良率小于5%,村组干部无拖欠贷款。

三、乐在农家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

有文化活动室、文化小广场、小舞台和宣传栏等文化阵地,配备相应的文体活动器材;建立、落实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能正常使用,经常性开放。

9、群众文化活动丰富。

有农村文艺队伍、文化骨干和文化服务志愿者。

针对群众,编排有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文艺节目。

在传统节日、现代节庆日或民族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每年举办文体活动4次以上。

10、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建有村卫生室和计生服务室,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改善,无医疗、计生事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100%,计划生育率达100%。

乡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经验交流材料

乡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经验交流材料

乡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经验交流材料乡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经验交流材料XX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以尚兴村为示范点,逐步推广扩大创建面,始终坚持把创新转变为恒久的坚持,把局部探索转化为广泛的实践,把群众美好愿景变成为生动的现实,不断顺应农民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新期待,在推动发展、提升素质、纯朴民风、改善环境上狠下功夫,引导农民创造文明、享受文明,引领农民冲出经济洼地,构建精神高地,引领农村、农民与全国齐奔小康。

一、基本做法党政重视抓创建重规划,抓推进。

认真制定中长期规划,使创建工作目标逐步变为现实。

严格按照省、市、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要求的目标,围绕目标,结合实际、规划和分解创建任务,确保创建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巩固提升。

重成效,抓落实。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每年都要召开党政办公专题会、推进会、现场会等,及时明确创建任务,调度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合理安排创建资金,保障“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帮助群众出点子、解难题,保证了创建工作任务、措施、资金及时到位,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在我镇得到深入推进。

重特色,抓精品。

结合本地经济条件,重点打造高水平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村,进一步结合地域特色,提高群众受益面,扩大创建覆盖率,开展支柱产业型、乡村旅游型、民族文化型的内涵丰富、品位较高、特色突出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顺应群众需求抓创建坚持“富”字当头,推进富民工程,强化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等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

同时围绕“学在农家”,培育学习型农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农村政治思想教育,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等阵地开展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涌现了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

贵州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问题研究

贵州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问题研究

1. 着力抓好小康路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张亮丽名片。要实 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调研,贵州省研究
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在乡村建
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就要进一步认清其 和制订出台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 设重点公路项目,组织专门人员编制项目
重要意义,着力抓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 设施建设——小康路、小康房、小康电、小 规划,力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
重要意义,从着力抓好小康路、小康水、小 设施是头等大事、首要任务。创建“四在 的作用,系统安排建设和管护,更好地用
康电、小康房、小康讯和小康寨的建设入 农家·美丽乡村”,就是要解决老百姓生产 于农业灌溉,提高综合效益。要因地制宜
手,实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中国美 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这不仅 地选择良好的输水方式,重点实施以管代
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畅通美化的 设“美丽乡村”,就是要以创建“四在农家·
4. 着力抓好小康电建设 要全面推进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对供
中国美丽乡村,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全 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的农村电网
力争建成一批批环境优美、生活宜居、设 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力争将 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实施
丽乡村和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第一民生工程,而且 渠、长距离管道输水等工程,逐步完善乡
还是广大农民群众期盼已久的事,也是基 村的供水管网及扩大水源的覆盖面等。
一 、创 建“ 四 在 农 家·美 丽 层干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重要举
3. 着力抓好小康房建设
乡村”的重要性
措。要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
小康电、小康讯和小康寨六个行动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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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黔农发[2013]117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黔农发〔2013〕117号)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

以“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本领、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和生动实践。

实践证明,“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符合贵州实际、特色鲜明,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贵州新农村建设的一张名片,成为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解决我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和“四化同步”战略,结合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乡村旅游、传统民族村落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起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实施原则(一)以人为本,强化主体。

明确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和乡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科学编制示范点规划,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三)合理选点,突出特色。

示范点以30户左右自然村寨为单元进行创建,未来几年可能被城镇化或“空心化”的自然村寨不纳入示范点创建范围。

主要选择自然条件较好、山清水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产业基础,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自然村寨。

在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按照产业带动、乡村旅游、生态文明、民族特色等不同类型进行重点打造,形成模式多样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格局。

(四)公开公平,有序推进。

示范点采取公开公平、竞争入围的方式产生,省农委年初编制并发布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寨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州)农委提出申请,市(州)农委推荐,经省农委实地考察评估后审核批准实施。

每年示范点名额及资金的分配根据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和各市(州)上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确定,原则上示范点一年内必须建成。

各市(州)农委在推荐上报示范点时,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四、主要任务(一)稳步提高农民收入。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工返乡创业、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注重与市场接轨,形成良好的产供销链条,大力提高农民收入。

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构成,使农民有更多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进行创业及资产投资。

(二)大力改善农村环境。

不断完善和提高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亟需的房屋整治、环境改造、道路硬化、饮水安全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下大力改善农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整脏治乱、房屋立面整治、危旧房改造、乡村清洁工程等工作,为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要充分整合资源,加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在建设过程中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标准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各示范点实际,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探索推进“微田园”建设,让“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进入自然村寨,进一步彰显农村特色、体现农村风味、展现农村风貌。

(三)不断提升农民素质。

通过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文化家园”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积极开展送科技、送文化下乡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知识,提高农民个人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培养农民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

在示范点创建活动中,要结合项目实施,建立“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台帐,推动农村“三资”监管、减轻农民负担、村级财务公开、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等工作,不断拓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促进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确保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

(五)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

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完善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提高农民参政议政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农民自主行使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新模式。

不断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构建和谐村寨。

(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在示范点的创建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大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推广一批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

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七)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

大力发展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挖掘当地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尊老爱幼等中华传统美德,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农村文化广场、农村书屋、农民书架等文体设施建设,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破除封建迷信,引导广大农民养成学科学、爱科学的良好习惯,努力创建风气良好的和谐新农村。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市(州)农委要加强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要积极争取创建点所在县级党委、政府对示范点创建工作支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示范点的投入力度。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在示范点规划编制和项目的申报过程中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征求和听取示范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民群众意见,共同做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二)整合项目资金。

充分整合现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人才、技术资源,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

各示范点每年整合项目资金比例不低于所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3倍。

同时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落实不低于所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的工作经费。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根据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按照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农委。

省农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方案通过评审后,由省农委下达项目批复文件,再由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行文下达资金。

原则上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示范点的公益性基础设建设,如村庄整治、房屋亮化、连户道路、垃圾处理及文化广场建设等。

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示范点群众意见,对项目申报、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每年项目实施完成,通过县级审计、初验后,提请省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推进示范点创建的新途径,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政府指导、项目带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深入实施。

(五)强化考核检查。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解决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和市(州)农委年中要对示范点工作进行督查,年底要对示范点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依据之一。

(六)总结推广经验。

要认真做好示范点相关文字、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特别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痕迹资料的收集,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扩大示范点的社会影响力。

积极总结各地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推广。

附件:2013年度省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名单贵州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5月24日附件2013年度省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名单贵阳市1、白云区牛场乡蓬莱村平山2、白云区牛场乡阿锁村大寨3、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上寨组4、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刘官堡5、花溪区久安乡久安村牛昌坝6、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老榜河遵义市7、凤冈县永安镇田坝村孙家寨8、正安县瑞溪镇燕子坝村鲁家坪寨9、湄潭县抄乐乡落花屯村铜鼓井10、湄潭县洗马乡新场村董家湾组11、汇川区板桥镇娄山关村金钟组12、遵义县龙坑镇梳池村枫香亭组13、遵义县南白镇民主村竹林组六盘水市14、盘县旧营乡杨松村小闸门口15、水城县米箩乡俄戛村螺丝寨16、水城县米箩乡俄戛村打铁寨17、水城县米箩乡倮么村马鞍寨18、水城县玉舍乡青松村新河寨安顺市19、西秀区大西桥镇江常村长山组20、西秀区大西桥镇小寨村下寨组21、黄果树管委会黄果树镇石头寨村22、平坝县羊昌乡昌河村大坝组23、平坝县羊昌乡黄土村独山组毕节市24、七星关区朱昌镇双堰村四组25、黔西县杜鹃花办事处乌骡坝社区一组26、黔西县绿化乡大海子村大寨组27、百里杜鹃普底乡永丰村院墙组28、双山新区梨树镇上小河村六组29、金沙县平坝乡新庄村九组铜仁市30、松桃县正大乡正光村二组31、松桃县盘信镇马台村马台寨32、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凤仪村喻家寨33、印江自治县木黄镇昔坪村昔坪寨34、印江自治县新业乡芙蓉村下寨35、江口县太平镇梵净山村寨沙组36、江口县太平镇寨抱村寨抱组黔东南州37、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新村38、镇远县舞阳镇黄桑田村半边街自然寨39、麻江县贤昌乡高枧村湾组40、麻江县下司镇淑里村淑里自然寨41、黄平县新州镇学坝村沙坝组42、丹寨县龙泉镇卡拉村43、施秉县甘溪乡望城村何家坝组黔南州44、龙里县羊场镇走马新寨45、龙里县羊场镇走马寨46、龙里县湾寨乡赵家庄47、贵定县沿山镇星溪村马坝寨48、贵定县巩固乡石板村小湾寨49、都匀市奉合乡榔木寨50、荔波县朝阳镇八烂村寨省自然寨黔西南州51、兴义市鲁屯镇七一村大不懂组下寨52、兴义市鲁屯镇七一村大不懂组上寨53、普安县江西坡镇联盟村黄泥坡组54、兴仁县李关乡蔗鸪园村新房子组55、贞丰县者相镇纳孔村大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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