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27

•【字号】闽发改农业〔2020〕173号

•【施行日期】2020.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

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农业〔2020〕173号

各市、县(区)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

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近年来,我省家禽业稳定发展,已经成为畜牧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动我省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禽肉、禽蛋稳产保供能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当前和长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突出规模健康养殖、集中屠宰加工,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努力构建我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省禽肉产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肉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巩固和稳定快大型白羽肉鸡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在光泽、浦城、政和、新罗、上杭等地新建一批肉禽生产基地,构建先进的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保持白羽肉鸡产业全国领先地位。支持和提升特色禽肉生产规模,在城厢区、南靖县等黄羽肉鸡主产区,龙海市、漳浦县、平和县、将乐县、建瓯市等肉鸭集中区,不断增加特色差异化优质肉禽比重。在永春县、南安市、沙县、清流县、长泰县、福清市等规模化蛋鸡集中区,新罗区、龙海市、沙县、永安市、武夷山市、建阳市等蛋鸭主产区,建设优势蛋禽产业集中区。到2025年,完成新改扩建优质家禽养殖基地50个。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以下措施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种业创新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设生物育种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肉鸡、水禽遗传改良计划,重点支持开展白羽肉鸡育种工作,填补我国白羽肉鸡自主选育品种空白;利用我省蛋鸭地方品种,开展高产蛋鸭配套系选育研究;创建国家白羽肉鸡、蛋鸭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加快推进河田鸡、白绒乌骨鸡、闽清毛脚鸡、德化黑鸡、金湖乌凤鸡、象洞鸡、龙岩山麻鸭、金定鸭、莆田黑鸭、连城白鸭、黑(白)番鸭、长乐灰鹅、闽北白鹅等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家禽地方遗传资源备份场。省级重点扶持建设原种场、祖代场,打造国字号育种品牌;市、县两级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供种能力。到2025年,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供种能力提高20%以上,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改委

(三)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推动传统家禽产业向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生产转变,在场址布局、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建立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有序生产。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技术共享等方式,提高养殖场(户)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产品与出口标准对接,促进禽产品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开展肉鸡、蛋鸡、肉鸭、蛋鸭、肉鹅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推广家禽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创建50个家禽标准化示范基地(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提升疫病防控水平。严格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和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管理,支持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加大

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落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疫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活禽市场管理,完善活禽经营场所生物安全措施,落实休市消毒制度。到2025年,种禽场高致病性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屠宰加工水平。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规划布局和建设,支持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推动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在城区周边及农村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代宰场(点)。引导屠宰企业在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等手段,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家禽年屠宰加工能力达8亿羽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六)推动冰鲜销售转型。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冷鲜禽肉产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引导形成生产消费新模式。鼓励养殖企业向屠宰冷链环节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点对点”终端销售。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大中城市培育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配备使用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和快速检测等设施,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共同参与,扩大冰鲜、冷冻产品配送范围,实现从批发到零售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福州、厦门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其他地区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七)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家禽笼养、网床饲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家禽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快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