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附件2~附件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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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食品、食品增加剂生产同意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增加剂种类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姓名(签字)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核组员查组组员成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同意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拟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同意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 24 分)、设施设施( 33 分)、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 9 分)、人员管理( 9 分)、管理制度( 24 分)以及试制产品查验合格报告( 1 分)等六部分,共 34 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依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详尽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断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 0 分且总得分率≥ 85%的,该食品种类及品种明细判断为经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种类及品种明细判断为未经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 0 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 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加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 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 保持生产场所环境齐整,周围无虫吻合规定要求。

3害大量孳生的潜藏场所,无有害荒弃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1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样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除去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防范措施收效不明显。

无污染源防范措施,也许污0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收效。

厂区要求吻合规定要求。

3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合适距离或分开,防范交织污染。

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开1不完整。

厂区布局不合理,也许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开,0也许存在交织污染。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2016版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2016版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2016版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姓名(签名)核查组成员组员单位职务组长组员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 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评分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3 1 核查得分核查记录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0 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符合规定要求。

3 1.1 厂区要求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1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不彻底。

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0 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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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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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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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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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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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组成员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组员组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1厂区要求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符合规定要求。

3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1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符合规定要求。

3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

1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表(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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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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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姓名(签名)单位职务核查分工核查员证书编号组长核组员查组组员成员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 24 分)、设备设施(33 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9 分)、人员管理(9 分)、管理制度( 24 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 分)等六部分,共 34 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 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 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 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 分)序号核查项目1.1厂区要求核查内容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

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评分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符合规定要求。

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不彻底。

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核查得分核查记录3131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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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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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一、生产场所(共24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二、设备设施(共33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四、人员管理(共9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五、管理制度(共24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专业知识编辑整理。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附件2~附件3_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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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1 / 17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XX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2 / 17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3 / 174 / 175 / 17二、设备设施〔共33分6 / 177 / 178 / 179 / 17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10 / 17四、人员管理〔共9分11 / 1712 / 17五、管理制度〔共24分13 / 1714 / 17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15 / 17附件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核查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申请人名称进行了现场核查,结果如下:一、现场核查结论〔二因申请人的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不配合实施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因申请人的其他主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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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二、设备设施(共33分)
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
四、人员管理(共9分)
五、管理制度(共24分)
六、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共1分)
附件3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核查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申请人名称)进行了现场核查,结果如下:
一、现场核查结论
(一)现场核查正常开展,经综合评价,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是:
(二)因申请人的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本次现场核查的结论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不配合实施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因申请人的其他主观原因。

(三)因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中止现场核查:
□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
□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且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

核查组长签名:申请人意见:
核查组员签名:
观察员签名: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得分及存在的问题
核查组长签名:申请人意见:
核查组员签名:
观察员签名: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 申请人申请多个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的,应当按照类别分别填写本页;
2. “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扣分情况;核查结论为“通过”的食品类别,如有整改项目,
应当在报告中注明;对于核查结论为“未通过”的食品类别,应当注明否决项目;对于无法正常开展现场核查的,其具体原因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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