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行车安全和安全生产的主要技术措施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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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行车安全和安全生产的主要技术措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保证行车安全和安全生产的主要
技术措施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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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证措施
本承包人将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
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
面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标段施工中,本承包人组织以项目总
经理全面负责,副经理和安检室主任为首的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把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
承包人的重要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安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好安全规划,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表K-20。
1.2、提高安全意识
1.2.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全员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1.2.2、各级领导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的全过
程中去。
1.2.3、认真坚持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讲话,安全检测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众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立即处理,做出记录,限期改正,落实到人。
1.2.4、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大型临时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5、特殊工程的操作工人要做到有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这里指起重、架子、电焊、气焊、电工、小型机械工等工种。
1.3、做好各种标志牌
本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周围、•设置并维护必要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
制标志、指路标志等。
2、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的主要措施
既有线施工与新线施工有不同的特点,既有线施工是在运营条件下进行的,施工与运营相互干扰。为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信号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规定》等有关安全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2.1.加强处全体职工的既有线安全施工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证体系,详见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培训出合格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施工员.道口看守员,使安
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制定既有线安全施工二十个“不准“,塑封后,人手一册,随身携带。
2.2.1六个不准开工:没有与管理局签好安全协议不准开工;没有书面技术交底和开工指令书不准开工;地下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没按规定设施防护不准开工;没有与车站办好封锁或慢行手续不准开工。
2.2.2六个个人行为约束;不准在钢轨上.枕木上.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钻车.跳车及在停留车底下休息;不准从车底下递送工具.材料;施工完毕没有工地负责人命令防护人员不准撤离岗位;不准班前酗酒;机具.材料堆放不准侵入限界。
2.2.3四个不准作业:线路养护机具没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行车线上作业没有要好点.组织好劳动力不准发车,轨道车准带病作业;齿条式起道机不准上道作业。
2.2.4二个不准施工:临时道口未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明显的限界桩不准进场施工。
2.2.5二个不准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准上岗,线路上四种人员防护员.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未经培训合格.未持证不准上岗。
2.3.区间卸轨料.加固线路.涵身顶进.拆除吊轨.拆换道岔等均须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没有到路局有关单们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好
防护,不得动工。
2.4.拆除既有线桥涵护锥.端翼墙,开挖既有边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架设框架(扣轨.扣梁等或沿线路方向打入排桩,保证临近既有线一侧基坑边坡的稳定。
2.5.对涉及到通信电缆.信号电缆.地方光缆等地下电缆的施工,如开挖桥涵基础.路基清表.开挖既有线路基边坡.路堑施工等,开工前同有关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定,并会同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勘测现场,准确找出地下电缆位置及走向,撤出白灰线并插设醒目标识,无法确定电缆位置时,应人工开挖探缆沟,或使用电缆探测仪,准确找电缆位置及走向。地下电缆两侧两米经内,不准动用挖桩机械及洋镐类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
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经路上部地面。需开挖的电缆,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定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并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书面交接。
凡涉及地上电力线如10KV高压电力贯通线.低压线等级的施工,如运输.取土等,均提前制定保护电力线的方案,严格按既定方案施工。运输及施工机械不得在离电杆及拉线5米内通行。
2.6.在既有线并行地段施工,均需插设醒目的限界标识,过往火车时,停止作业,加强机械过往道口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