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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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噪声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噪声标准是什么?

Only in boiling water, tea can develop the rich aroma of lif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噪声标准是什么?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企业的发展除了经济指标以外还有其他指标,如噪声和卫生,社会对于企业的评价指标是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制定的。

企业卫生标准噪声是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卫生标准必须达标,对职工的基本安全做出保障,此外,噪声也是不允许过大的,必须在范围内,确保附近的居民不受到影响。

但是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可以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现批准颁发。

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

加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科学研究所、耳鼻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

批准日期:1979-08-31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 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 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 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854 882 911 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904 932 961 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草案)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职业病法律法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1979

职业病法律法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1979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批准日期1979-08-31实施日期1979-08-31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85||---------------|-----------||4|88||---------------|-----------||2|91||---------------|-----------||1|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90||---------------|-----------||4|93||---------------|-----------||2|96||---------------|-----------||1|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854 882 911 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904 932 961 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草案)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噪声标准

噪声标准

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现有企业噪声标准建筑现场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平均A声级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单位:等效声级,分贝(A)]A为声级,记作分贝(A)或dB(A)。

声级有别于声压级。

声级表示经过频率计权后的声压级,配有A、B、C计权网络的声学仪器,它的读数称为声级,单位也是分贝。

近年来,人们在噪声测量中,往往就用A网络测得的垢压级代表噪声的响度大小叫A声级。

说明:1)本表摘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工业集中区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一百辆以上的道路两侧适用区域昼间夜间特殊住宅区4535居民、文教区5040一类混合区5545商业中心区、二类混合区6050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055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噪声标准说明:本表摘自《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h)允许噪声,dB(A)885488291194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说明:1.本表所列的噪声级,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测量确定;2.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增加3dB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3.本表所列的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情况)传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地点类别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边疆接触噪声8h)噪声限制值(dB)90地点类别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无电话通讯要求时噪声限制值(dB)75地点类别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有电话通讯要求时噪声限制值(dB)70地点类别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噪声限制值(dB)70地点类别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噪声限制值(dB)70地点类别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噪声限制值(dB)70地点类别厂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包括试验、化验、计量室)(室内背景噪声级)噪声限制值(dB)60现有企业噪声标准说明:本表摘自《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h)允许噪声,dB(A)890493296199建筑现场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平均A声级表说明:表中所列皆为距离噪声源约15m处测得的数据。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草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草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854 882 911 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 904 932 961 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草案)本规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GB 18083-2000以 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8083-2000以 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industria1 enterprises by nois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新建、扩建、改建以噪声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纺织、印刷、制钉、机械加工、木器制造、型煤加工、面粉厂、轧钢、锻造、汽车及拖拉机制造、钢丝绳厂等工厂企业。

现有此类企业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实际监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及城建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化工、农药、橡胶、制药、造纸、金属冶炼、火电站、采矿、玻璃、石棉、水泥、耐火材料等工业企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系指气型污染很轻,而噪声污染因素突出,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气型污染范围小于噪声污染范围的工业企业。

3 标准内容3.1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其生产规模、噪声源强度以及噪声治理措施的效果,规定如表1所示。

3.2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应采取综合防噪声措施,加强对生产性噪声的治理,设计单位应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一85)的要求进行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强度,使车间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要求。

现有此类企业由于技术条件等原因在短期内还达不到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要求者,亦应积极治理,尽量降低声源强度;并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要求。

3.3 以噪声污染为主工厂企业在选址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它建筑物的声障作用,在防护地带内加强绿化,把噪声污染源布置在当地常年最小风向频率方向的上风向,并应与职工宿舍保持足够的间距。

噪声限值

噪声限值

将一周实际工作天数暴露的声级等效为每周工 作40h的等效声级,用于评价每周工作天数不等 于40h的工作场所的噪声水平。通过LEX,8h计算规 格化的每周工作40小时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用 下面公式:
L EX, W
1 n 0.1( LEX , 8 h )i 10lg( 10 )dB( A) 5 i1
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动物实验和人体 实验证实噪声可导致血压暂时性升高, 噪声导致高血压的机理也还不清楚。 对女性生殖系统的影响,噪声对女工月 经机能(月经周期紊乱)有不良影响, 在85dB(A),噪声接触与月经紊乱发生的 关联程度随噪声水平的增加而增加,呈 明显的计量-反应关系。
与北京职业病劳动卫生研究所合作,对 北京市多家噪声作业单位进行职业流行 病学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噪声水平的增 加,语频(500-2000Hz)听力损伤和高 频(3000-6000HZ)听力损伤患病率都增 加,呈明显的计量-反映关系。如果要保 护90%的工人听力,则噪声标准应该定在 80-85dB(A)。
L EX,8h L Aeq,Te
Te 10lg dB(A) T0
式中:Te――实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LAeq,Te――实际工作日的等效声级; T0――基准工作日时间等于8h。
按额定每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 声压级,简称40h等效声级。
(LEX,W)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40h working week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工作场所噪声卫生标准
制定标准的背景
我国1980年颁布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 标准(试行草案)》该标准不具法律效 用。 该试行标准曾被废除。 我国没有正式工业企业(工作场所)噪 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防止噪音危害而制定的。

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对于工作地点的噪音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以下为详细的介绍:首先,针对第一类工业企业,即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白天噪音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不得超过50分贝。

然而,如果现有的工业企业暂时无法达到这一标准,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期,但不得超过90分贝。

对于第二类工业企业,即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白天噪音不得超过65分贝,晚上不得超过55分贝。

同样,如果暂时无法达到这一标准,现有企业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在未达到标准前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第三类工业企业适用于工业区,白天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晚上不得超过55分贝。

此外,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及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也有相应的标准。

白天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晚上则不得超过55分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每天接触噪音时间不到8小时的工种,可以适当放宽标准。

然而,具体的放宽程度需要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来确定。

为了确保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的实施,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进行合理选择厂址、审查设计以及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在没有得到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的情况下,禁止施工和投产。

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如果发现工作地点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确保在未达到标准前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企业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在未达到标准之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的健康。

此外,噪音检测方法需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音和偶尔突发的噪音也有着不同的峰值限制。

前者在峰值时不准超过10分贝,而后者在峰值时不准超过15分贝。

总之,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噪音对工人的危害。

GB18083-2000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83-2000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industria1 enterprises by noise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新建、扩建、改建以噪声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纺织、印刷、制钉、机械加工、木器制造、型煤加工、面粉厂、轧钢、锻造、汽车及拖拉机制造、钢丝绳厂等工厂企业。

现有此类企业可参照执行。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实际监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及城建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化工、农药、橡胶、制药、造纸、金属冶炼、火电站、采矿、玻璃、石棉、水泥、耐火材料等工业企业。

2 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系指气型污染很轻,而噪声污染因素突出,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气型污染范围小于噪声污染范围的工业企业。

3 标准内容3.1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其生产规模、噪声源强度以及噪声治理措施的效果,规定如表 1 所示。

3.2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应采取综合防噪声措施,加强对生产性噪声的治理, 设计单位应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一85)的要求进行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强度,使车间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要求。

现有此类企业由于技术条件等原因在短期内还达不到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要求者,亦应积极治理,尽量降低声源强度;并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要求。

3.3 以噪声污染为主工厂企业在选址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它建筑物的声障作用,在防护地带内加强绿化,把噪声污染源布置在当地常年最小风向频率方向的上风向,并应与职工宿舍保持足够的间距。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

Enjoy accomplishment at high tide, enjoy life at low tide, do meaningful work when you are thinking, and do interesting things when you are not in the mood.(页眉可删)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噪声,它是一种在正常环境中不应出现嘈杂、令人烦躁的声音。

近年,很多工业企业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动力机械里就能产生出一种难听噪声,这种噪声也被称为是工业噪声。

那么这种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1)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现批准颁发。

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

加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科学研究所、耳鼻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

批准日期:1979-08-31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医药卫生及劳保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医药卫生及劳保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85||---------------|-----------||4|88||---------------|-----------||2|91||---------------|-----------||1|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90||---------------|-----------||4|93||---------------|-----------||2|96||---------------|-----------||1|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1979)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1979)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颁布单位】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日期】 19790831【实施日期】 19790831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草案)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一、测量仪器(一)噪声测量使用声级计,声级计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声级计和声级校准器每年应送交计量单位校准。

(三)声级计使用前后应进行校准。

二、测量的量和读数方法(一)测量的量1.稳定噪声,测量A声级,测量值后应标记dBA,如8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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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批准日期1979-08-31 实施日期1979-08-31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A)。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A)。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

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

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表1-----------------------------|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85||---------------|-----------||4|88||---------------|-----------||2|91||---------------|-----------||1|94||---------------------------||最高不得超过115|-----------------------------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表2-----------------------------|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允许噪声〔分贝(A)〕||---------------|-----------||8|90||---------------|-----------||4|93||---------------|-----------||2|96||---------------|-----------||1|99||---------------------------||最高不得超过115|-----------------------------第十一条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草案)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一、测量仪器(一)噪声测量使用声级计,声级计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声级计和声级校准器每年应送交计量单位校准。

(三)声级计使用前后应进行校准。

二、测量的量和读数方法(一)测量的量1.稳定噪声,测量A声级,测量值后应标记dBA,如80dBA。

2.不稳定噪声,测量等效连续A声级;或测量不同A声级下的暴露时间,计算等效连续A声级(见附录)。

(二)读数方法测量时使用慢档,取平均读数。

三、测点选择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

(一)若车间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车间内选择1~3个测点。

(二)若车间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车间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点。

这些区域必须包括所有工人为观察或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四、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噪声测量时,要注意避免或减少气流、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五、测量记录表格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记录表____厂____车间厂址____年月日----------------------------------------------||名称|型号|校准方法|备注||测|------|----|--------------|-----------||||||||量|------|----|--------------|-----------||||||||仪|------|----|--------------|-----------||||||||器|------|----|--------------|-----------||||||||-----|------|----|--------------|-----------||车||||运转状态||||机器名称|型号|功率|---------|备注||间||||开(台)|停(台)||||------|----|--------------|-----------||设|||||||------|----|--------------|-----------||备|||||||------|----|--------------|-----------||状|||||||------|----|--------------|-----------||况||||||-----|--------------------------------------||设及意|||备测|||分点|||布示图|||--------------------------------------------||||声级dB|倍频程声压级dB|||测点|----|------------------------------||数||A|C|315|63|125|250|500|1k|2k|4k|8k|||--|-|--|---|--|---|---|---|--|--|--|--||据|||||||||||||||--|-|--|---|--|---|---|---|--|--|--|--||记|||||||||||||||--|-|--|---|--|---|---|---|--|--|--|--||录|||||||||||||||--|-|--|---|--|---|---|---|--|--|--|--|||||||||||||||----------------------------------------------测量人等效连续声级记录表----------------------------------------------||测|中心声级dBA|等效||||-----------------------------------|连续||暴|点|80|85|90|95|100|105|110|115|120|125|A声级|||-|--|--|--|--|---|---|---|---|---|---|----||露|||||||||||||||-|--|--|--|--|---|---|---|---|---|---|----||时|||||||||||||||-|--|--|--|--|---|---|---|---|---|---|----||间||||||||||||||∩|-|--|--|--|--|---|---|---|---|---|---|----||分||||||||||||||∪|-|--|--|--|--|---|---|---|---|---|---|----|||||||||||||||||-|--|--|--|--|---|---|---|---|---|---|----||||||||||||||||-|------------------------------------------||备||||||注||----------------------------------------------说明:测量的A声级的暴露时间必须填入与之对应的中心声级下面,以便于计算。

如:78~82dBA的暴露时间填在中心声级80之下,83~87dBA的暴露时间填在中心声级85之下。

附件二:等效连续A声级的计算方法将声级从小到大排列并分成5分贝一段,中心声级表示。

用中心声级表示的各段为:80、85、90、95、100、105、110、115分贝。

80分贝表示78~82分贝的声级范围,85分贝表示83~87分贝的范围,依此类推。

一个工作日内,将各段声级的总暴露时间统计出来,并填入下表。

-------------------------------------|n(段)|1|2|3|4|5|6|7|8||-------|--|--|--|--|---|---|---|---||中心声级|||||||||||80|85|90|95|100|105|110|115||Ln(dBA)||||||||||-------|--|--|--|--|---|---|---|---||暴露时间|||||||||||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n(分)|||||||||-------------------------------------以每个工作日八小时为基础,低于78分贝的不予考虑,则一天的A等效连续声级可按下式近似计算:n-1Σ10---·Tn n 2Ln=80+101g----------480式中Tn表示第n段声级Ln一个工作日的总暴露时间(分)。

附件三:噪声性耳聋调查方法一、病史调查和体检(见附表)二、听力检查1.测听仪器:听力计应符合国家听力测试零级标准。

在国家标准颁布以前,暂用国际标准组织推荐的听力测试零级标准。

2.测听条件:隔声室内本底噪声应小于30分贝(A)。

听力计在进行测听以前应用仿真耳进行校准。

仿真耳应符合国家标准。

在国家标准颁布以前,暂用国际电工委员会(1970)推荐的仿真耳标准。

3.测听方法:(1)测纯音听阈时,先给一适宜强度,使受试者听到声音,然后以5分贝一档下降,到受试者听不到,再以5分贝一档升高,直至又产生反应……,反复两三次,最后确定阈值。

如用连续声测听,每下降一档,须将声讯号间断一次;若用脉冲声,也应随时阻断声讯号,以便了解受试人的反应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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