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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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司 法重点笔记

自考公司 法重点笔记

自考公司法重点笔记一、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理解公司法,首先要明白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意味着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通常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如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公司外部的交易关系,如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的分类(一)按照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主要依靠股东个人的信用,如无限公司;资合公司则更看重公司的资本,如股份有限公司;而人合兼资合公司兼具两者特点,像有限责任公司。

(二)依据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的一定股份或通过协议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控制。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在经营决策等方面受母公司影响。

(三)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业务、资金等进行统一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为50 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重要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设立程序1、订立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或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023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3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3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随着2023年最新的公司法的学习,我深受启发并从中获得了许多重要的体会和心得。

在此,我愿意分享以下几点:首先,公司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基本原理和规定。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概念,如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等。

通过对这些概念的研究和理解,我对公司法的整体框架和核心要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其次,公司法的学习需要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

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仅停留在理论上,还积极探索了实际生活中的公司法问题,并设计了一些案例来模拟和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这种实践性的学习方法,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公司法的应用和实际操作。

再次,与其他法学科目相比,公司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

在学习过程中,我需要同时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采取了多种学习方法,如阅读相关文献、参与讨论和参加模拟法庭等。

这些方法不仅帮助我巩固了公司法的基础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公司法的学习需要与其他相关学科进行交叉学习和融合。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公司法与财务会计、管理学等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为了更好地掌握公司法的核心内容,我主动学习了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并尝试将其应用到实际案例中。

通过这种融合学习的方法,我不仅提高了对公司法的理解,还提高了对相关学科的综合运用能力。

总而言之,2023年最新的公司法的学习让我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和体会。

我深刻理解了公司法的复杂性和广泛性,需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其相关知识。

通过与实践案例的结合和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学习,我不仅提高了对公司法的理解能力,还培养了一系列实践操作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相信这些体会对我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4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4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4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公司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课程,对于我国的企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2024年,我对公司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下面将分享我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范,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序、稳定的发展环境。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了公司法对于企业治理的重要性,只有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入理解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公司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与人类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存续、变更和解散等程序和要求,使得公司能够享受法律上的特权和保护。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职能和责任,包括为股东创造利益、保障员工权益、承担社会责任等。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为将来从事企业管理和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再次,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了解了公司法的改革和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司法也需要不断跟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2024年,我所学习的公司法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法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

在很多国家,公司的治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2024年的公司法对于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治理机构,明确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同时,公司法还要求公司披露更多信息,以增强透明度,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更多保障。

这些改革和创新的举措将有效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其次,公司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在过去,一些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2024年的公司法对于违法行为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惩罚规定,从法律上加大了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的制裁力度。

公司法读书笔记

公司法读书笔记

公司法读书笔记
摘要:
一、公司法的概述
二、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三、公司法的实际应用
四、对公司法的理解和思考
正文:
【一、公司法的概述】
公司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管理和终止等各方面的内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学习公司法,对于理解和掌握公司的运作方式,预防和解决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公司组织、公司管理和公司终止等。

其中,公司设立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所需文件等内容;公司组织则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等;公司管理则规定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公司终止则规定了公司的终止条件、程序和清算等内容。

【三、公司法的实际应用】
公司法在实际应用中,对于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公司在设立时,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完成设立程
序;在经营中,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管理中,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对公司法的理解和思考】
学习公司法,我深刻认识到,公司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对于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都有着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00227公司法自考重点笔记

00227公司法自考重点笔记

00227公司法自考重点笔记公司法是一门关于公司组织和管理的法律学科,涵盖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监管等方面内容。

学习公司法是在理解和掌握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和实务操作。

一、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是指由外部股东出资,成立并独立存在的法人组织。

根据公司的性质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可自由转让的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的设立需要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签订公司章程、缴足注册资本、组织发起人会议、进行公司登记等一系列程序。

其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是为了避免重名或与已有企业名称相似,公司章程是制定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定,注册资本是成立公司必须满足的资金要求。

公司登记的目的是向社会公示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地位。

三、公司组织结构和股东权益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重要事项。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监事会是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

股东的权益包括出席和表决权、收益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股东的出席和表决权是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参与和表决的权利。

股东的收益权是股东从公司经营活动中分享利润的权利。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权。

股东的监督权是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层的监督和追究权。

四、公司的经营和监管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筹建期的准备事项和运营期的日常经营。

筹建期主要包括注册资本的实缴、办理开业手续、购置设备等准备工作。

运营期主要包括公司经营业务、财务会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日常经营工作。

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

外部监管包括政府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法律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

学习新公司法读后感

学习新公司法读后感

学习新公司法读后感最近学了新公司法,那感觉就像是打开了一个装满新玩具的大盒子,既新奇又有点让人应接不暇。

以前对公司法的概念挺模糊的,感觉就像是在雾里看花。

这新公司法一学,就像有人拿了个大风扇把雾吹散了,好多东西一下清晰起来。

新公司法里那些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就像是给公司搭了一个特别的架子。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几个就像公司里的三个好伙伴,各自有各自的活儿,又互相监督着。

股东会就像是一群有话语权的大佬,大家凑一起商量大事,什么公司的发展方向啊,重大投资啊之类的。

董事会呢,就像是被大佬们选中去执行计划的小团队,要把那些宏大的想法转化成具体能做的事儿。

监事会就像个严厉的老师,眼睛瞪得大大的,专门盯着前面两个有没有好好干活儿,有没有偷偷摸摸做坏事。

还有注册资本制度的改变,这就像是调整了游戏开始的规则。

以前注册资本像是个很高的门槛儿,有些公司为了这个数字绞尽脑汁。

现在呢,这个门槛儿变得更灵活了,就像是把那个紧绷着的橡皮筋松了松,给创业者们更多的施展空间,感觉像是在鼓励大家说:“想创业的都来试试呀,没那么多条条框框限制你啦!”关于股东权益保护的部分,我觉得特别暖心。

就像是给股东们穿上了一层防护服。

比如说在信息披露这块儿,公司得明明白白告诉股东公司到底在干啥,就像你跟朋友合作开个小店,你得告诉人家每天进账多少、支出多少一样,这让股东心里有底。

要是公司偷偷藏着掖着,股东就可以拿起新公司法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不过呢,这新公司法里也有一些让我觉得像是走迷宫的地方。

那些复杂的程序和规定,读起来就像绕口令一样。

比如说在公司合并、分立的部分,要走好多步骤,还要考虑好多不同的情况,什么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啦,员工权益怎么保障啦,感觉就像要同时玩转好几个球,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掉地上。

但是总体来说,学习新公司法就像是拿到了一张公司世界的新地图。

虽然这个地图有些地方还得细细研究才能搞明白,但是已经让我对公司的运作、创办、管理有了全新的认识。

公司法学习心得

公司法学习心得

公司法学习心得一、引言公司法作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经营、投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深刻认识到了其在商业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二、公司法的基本概念与要素1. 公司法的定义和范畴公司法是为了管理、规范和保护公司组织的法律制度。

它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内部治理、责任与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公司法的基本要素公司法的基本要素包括公司、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成立与登记、公司股东、公司治理结构等。

这些要素构成了公司法律关系的基础,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司设立与登记的程序与规定1. 公司设立的程序与条件公司设立通常要经过筹备阶段、组织阶段和登记阶段。

在筹备阶段,应制定公司章程、拟订公司名称,明确股东出资比例等基本事项。

在组织阶段,应当按照规定召开股东会议、设立董事会,确定公司组织结构。

在登记阶段,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完成公司登记手续。

2. 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名称应当准确反映公司的性质和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经营范围应当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合理规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四、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1. 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三者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关系。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2. 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股东权益是公司法给予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投票权、收益权和受益权等。

保护股东权益不仅是公司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五、公司合并、分立与破产的法律程序1.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法律程序公司合并与分立通常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公告等程序。

合并与分立后的公司应依法办理相关经营登记手续,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

2. 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公司破产是指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无力继续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状态。

新公司法培训

新公司法培训

新《公司法》培训笔记《公司法》至今共修订了三次,第一次修订是 1999 年,主要在两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在国有独资公司中设立监事,二是提高无形资产在股份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第二次修订是在 2004 年,只是删除了 131 条第 2 款的规定,即溢价发行股份不再需要证监会的批准;第三次修订就是 2005 年的修订。

与前两次相比,本次修订对《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仅保留原有条款 20 条,另外删除 29 条,合并修改 171 条;新《公司法》还增加了“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等规定,并增设“第二章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对于“上市公司”,新《公司法》只着重组织机构的规定,股票发行全部移至《证券法》中,新《公司法》不再对其进行规定;关于企业改制等方面的规定,也从新《公司法》中删除。

现将新《公司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归纳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幅降低,且可分期缴纳。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 3 万元,股东出资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 3 万元,其余部分的出资,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

这是本次修改公司法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扩大了股东的出资方式。

除可以用货币出资外,还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例如:债权和股权等。

同时取消了对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比例限制,仅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即可。

三、分红和责任承担。

由于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可分期缴纳,故对股东的分红与责任承担,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新《公司法》首次引进了一人公司的概念,即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 笔记

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  笔记

第二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含义和特征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社团性、营利性。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人,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滥用法人制度,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让股东承担责任,但须举证证明股东有滥用法人人格制度的行为。

二、公司的分类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最主要的公司分类。

2、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即以公司的交易信用来源和责任承担依据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即以公司之间在财产上、人事上、责任承担上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三、公司基本制度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由约束公司、法人代表人、股东、董事及董事会、监事及监事会、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行为的基本规则。

公司法的私法性的表现之一就是公司章程能自主决定公司很多的行为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学习公司法学习心得

学习公司法学习心得

学习公司法学习心得学习公司法的经验和体会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以及公司的权益和责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特别是学习公司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今后从事相关行业或担任管理职位具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首先,学习公司法我对公司的概念和基本要素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公司是指合法注册的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和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在公司法中,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都被视为公司的基本要素。

这些基本要素对于公司的设立和运营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对这些要素的理解非常关键。

其次,学习公司法我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有了更详细的了解。

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具有不同的经营范围、股东权益和责任承担方式。

通过学习不同的公司形式,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它们的特点和优势,并能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为我做出正确的决策。

再次,学习公司法我对公司的权益和责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公司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的经营收入以及公司的名誉和信誉等。

而公司的责任则包括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向股东承担利润分配义务以及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等。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明白了权益与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在平衡中争取最大的利益。

同时,我也意识到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组织,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熟悉法律法规对于公司运营的重要性。

一旦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违法违规,将可能面临各种法律风险甚至的处罚。

因此,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此外,学习公司法也使我对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新公司法重点

新公司法重点

新公司法重点
一、公司设立和组织
1. 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简化了设立程序,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成本。

2. 强化了对公司组织形式的要求,规范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公司资本制度
1.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降低了公司设立的资金门槛。

2. 完善了公司资本变动制度,规范了公司增资、减资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结构
1. 强化了董事会的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2. 完善了监事会制度,明确了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3. 建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东权利和义务
1. 明确了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提案权等权利,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规范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权转让等行为,防止了股权滥用和内幕交易。

五、公司债券和融资
1. 规范了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和管理,为公司融资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2. 允许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股权融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

六、公司合并和分立
1. 规范了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中债权人的保护措施,防范了公司债务风险。

七、公司解散和清算
1. 明确了公司解散的条件和程序,规范了公司清算行为。

新公司法读后感

新公司法读后感

新公司法读后感读完新公司法,我就像被拉进了一场商业规则的大升级游戏里。

以前对公司法的印象就是一些干巴巴的条文,规定着公司该怎么成立、运营之类的。

新公司法一出来,就像给这个游戏加了好多新关卡和新道具。

感觉新公司法对股东的保护更细致了。

以前股东好像总是处在一种有点模糊的境地,现在就像是给股东穿上了一层更合身的铠甲。

比如说在股东权利的行使方面,规定得更明确了,让股东知道自己到底能做啥,怎么做才合法合规。

这就好比你在一个团队里,以前只知道自己大概的任务,现在精确到了每一个小步骤,心里踏实多了。

再说说公司治理这一块。

就像给一个大家庭制定了更清晰的家规。

以前可能公司内部治理有点像摸着石头过河,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玩法,现在新公司法给了一个基本的框架,让大家都在这个框架里玩。

这让我想到一群孩子在院子里玩耍,如果没有规则,那就是一团乱,有了规则,大家才能玩得有序又开心。

比如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得更清楚了,就像家里老大、老二、老三都知道自己该管啥,各司其职,公司这个“家”才能经营得好。

注册资本这事儿也很有趣。

以前那种虚高的注册资本好像是一种“面子工程”,现在新公司法调整后,感觉更加务实了。

就像一个人吹牛说自己有多少多少财富,现在新规则下,就得实实在在拿出真本事来。

这对创业者来说,是一种提醒,让他们更加理性地对待创业,而不是一开始就玩数字游戏。

还有公司信息的透明度方面。

这就像把公司这个神秘的小盒子打开了一个小缝,让外面的人能看到一些内部的情况。

这对投资者、合作伙伴等都很重要,就像找对象,你得知道对方大概是个啥情况才能放心交往呀。

不过呢,新公司法虽然好,但感觉对一些小公司或者初创企业来说,也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就像突然换了一种新的游戏规则,一开始可能会有点懵,但是只要好好研究,按照规则来玩,肯定能在这个新的商业游戏场里玩得转。

总的来说,新公司法就像是一阵及时雨,把商业世界里的一些规则漏洞补上了,让公司运营的这片土壤更加肥沃健康了。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习总结公司法是一门关于经营组织、管理和运营的法律学科,涉及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权益、责任、合同、纠纷解决等方面。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企业的法律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将对公司法学习的关键内容进行总结。

一、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公司的设立是公司法的基础,相关法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公司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并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注册和备案。

同时,公司的组织形式也有多种选择,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对于企业运营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有不同的规定。

二、公司的权益和责任公司的权益和责任是公司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企业和股东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学习公司法,我了解到股东享有的权益包括投票权、收益权、知情权等,而公司则有责任保障股东权益的实现。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对于追究公司责任起着重要作用。

三、公司的合同和纠纷解决合同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行为,学习公司法让我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合同的签署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

同时,纠纷解决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以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法的前沿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司法的研究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学习公司法,我对一些前沿问题有了初步了解,如互联网公司的法律问题、公司治理的改革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新兴行业和新的商业模式,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企业的法律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企业的合法经营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研究公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为企业的法律合规提供支持。

新公司法知识点

新公司法知识点

新公司法知识点以下是 8 条新公司法知识点:1. 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制度有大变化呀!你想想,以前要验资啥的多麻烦,现在可不一样啦!就好比你原来要走很多繁琐的程序才能上高速,现在直接一脚油门就上去啦!比如小明要开公司,以前得先准备一大笔钱验资,现在就轻松多啦。

2. 股东权利保护更重要啦!这就像是给股东们穿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呀!要是有人侵犯了股东权利,那可不行!就像小张和小李一起开公司,小张想欺负小李不懂,乱来,那可不行,有法律保护着小李呢。

3. 公司治理结构也更规范了呢!这就像是给公司建了一个坚固的房子,各个部分都稳稳当当的。

你看那些大公司,不都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嘛!比如某知名企业,它的治理多有条理呀。

4. 新公司法对公司的合并分立有明确规定了哦!哇,这就像是把两个拼图完美地拼在一起或者分开一样。

想想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那不乱套了呀!就像 A 公司和 B 公司要合并,得按照规定来呀。

5. 董事监事的责任加重啦,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呀!他们得好好干,不能乱来,就像船长得好好开船一样。

例如某公司的董事没尽到责任,那肯定得承担后果呀。

6. 关联交易也有了更细致的规范呢!哎呀呀,这就好比走钢丝,得小心翼翼的,不能出差错。

要是随便搞关联交易,那可不行!比如某企业和它的关联方进行交易,就得遵守这些规定呀。

7. 公司解散清算也有新说法啦!这就像是给公司办一场最后的“葬礼”,得好好办。

不然怎么对得起大家呀!像那种破产清算的公司,不就得按照规定来嘛。

8. 新公司法对信息披露要求更高啦!这就像要把公司所有的事儿都摊在阳光下,大家都能看到。

这样子才公平公正嘛!比如上市公司得把各种信息都披露清楚,大家才能放心投资呀。

总之,新公司法的这些知识点都很重要呀,大家可得好好了解和掌握!。

公司法笔记

公司法笔记

公司法第一讲公司与公司法第一节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公司的概念: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营利性:以营利为目的。

经营;分配2、法定性: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法人性:有独立的财产,有独立的意志,有独立的责任;成员对于组织体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4、社团性:资本的社团。

公司是由两人以上组成;例外,一人公司自然人或法人ps: 《公司!公司!》中的特点:有限责任、投资权益自由转让、法人地位三、公司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区别1、个人独资企业: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Ps:一人公司2、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投资成立,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至少有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普通合伙人,两个人都承担无线责任;有限合伙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另一个人承担有限责任。

Eg:风控企业常常是有限合伙)3、公司:由股东投资设立,财产为公司所有,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经营实体。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四、公司的种类1、按信用基础不同:信任资产还是信任股东;公司成立时,是志同道合还是有钱就行分为人合公司(一般存在在法/德/日)、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会影响股权的转移2、按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中国只有有限公司)3、按股份自由度不同:分为封闭公司(有限公司)、开放公司(上市公司)辨析: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承担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会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公司,反之不一定。

上市公司始终受监督Ps: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被交易(证券交易所,我国有两个上、深)第二节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内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基本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呢,就是规定公司设立、运营、管理、解散这些事儿的法律。

就是告诉咱们,开公司得遵循啥规矩,公司里的人(像股东、董事、监事这些)都有啥权力和义务。

比如你想开个小公司卖奶茶,公司法就管着你在开公司这个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那可太重要了。

这是规范公司的基本法,如果没有公司法,公司运营就乱套了。

大家就随意开公司,想咋干咋干,那市场不得乱成一锅粥了?按我的经验,这就好比交通规则,如果没了交通规则,马路上就会堵车堵得死死的,各种交通事故也会频发。

③前置知识:得了解一些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什么是股东权益这些。

最起码得知道买卖交易是咋回事儿,对市场经济有点概念。

我之前看过有个人啥都不懂就想搞个大公司,连基本的商业模式都不知道,结果可想而知。

④应用价值:现实生活中用处很大。

不管你是想开公司创业,在公司里打工想知道自己的权益,还是做投资,要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都得懂公司法。

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旅游,你得了解那儿的风俗习惯一样。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业法律知识体系里可是核心啊。

像公司结构、资金运转、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知识都是从公司法延伸出来的。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关系紧密,毕竟公司运行中会签很多合同。

还和劳动法有关联,因为公司有雇工就得遵循劳动法。

比如说公司和员工签合同的时候,就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公司法。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的难度在于它的条款很细很多。

关键点就是要把公司里不同角色(股东、董事、监事等)的权力和义务搞清楚。

像我曾经看一个案例,就是因为公司在章程里没写清楚董事的权力边界,导致后来争得不可开交。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中非常重要。

考查方式要么直接考条款的记忆理解,要么给出个公司运营的案例,让你用公司法知识去分析,判断谁是谁非。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呢,简单说就是好多人(股东)凑一块儿,投入资金等资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搞经营的组织。

公司法重点整理笔记

公司法重点整理笔记

公司法重点整理笔记1、法人制度的价值:①独立的财产第一,公司财产均来自股东的出资。

股东一旦出资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公司,就失去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取而代之的是股权。

该财产成为公司的独立财产。

第二,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无权抽回已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要坚持资本真实的原则,不能减少其自有资本。

第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公司在符合公司法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外,属于特定行业的,要符合该行业有关法规所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对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第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宣告破产2、有限责任制度的价值:两个主体,股东和公司两种权利,股权和所有权两种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在一些情形下,为保护公司之债权人,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法院可否定股东与公司分别独立之人格,令股东直接负责清偿公司债务。

揭开公司面纱的适用条件:(1)公司设立合法,已取得法人资格(2)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了不当的行为。

(3)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4、公司的目的: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所谓以盈利为目的,是指公司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目的在于获取超出资本的利润并将其分配给投资者。

5、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1)性质上的限制(2)法律上的限制第一,对公司转投资方面的限制(15条、16条)第二、对公司提供担保行为的限制(16条)第三、对公司提供贷款方面的限制(3)目的上的限制,对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目的: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6。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公司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所有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学习心得4篇

公司法学习心得4篇

公司法学习心得公司法学习心得精选4篇(一)学习了公司法,我对公司的设立、运作和解散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公司法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非常实用。

首先,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我了解到了公司的法律地位、注册资本、章程制定等方面的要求。

这让我明白了公司设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建立公司所需的基本条件。

其次,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我了解到了公司内部组织和决策的原则和程序。

我知道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公司内部决策需要遵循的规定。

这让我明白了公司的权力结构和决策机制对公司运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了解到了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等情况下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我知道了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程序和程序,以及解散的原因和程序。

这让我明白了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变化和问题,以及应对这些变化和问题的方法和程序。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不仅加深了对公司设立、运作和解散等方面的理解,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会更加注重法律合规性,以及保护自身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学习心得精选4篇(二)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司法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以下是我在学习公司法过程中得到的一些心得体会:1. 公司法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运营。

只有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企业才能依法经营,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2. 公司法是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公司法对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治理、股东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保护和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作用。

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分配。

3. 公司法是促进企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

公司法为企业提供了合法合规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规范了企业的组织、运营和退出等方面的行为。

公司法学习笔记

公司法学习笔记

公司法学习笔记《公司法》学习笔记《公司法》是一部大法,与证券法一起构成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基石。

所有与证券相关的从业者都应该学习并能加以熟练运用。

《公司法》看似文辞浅白,实则深奥无比。

本文试图从投行的角度来分享关于《公司法》的学习心得。

一、引子:关于浅白与深奥的举例例一:股东大会召开必须至少提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那么,在网络通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如何不能更短更有效率?我的理解是,除去众所周知的理由外还应基于以下考虑:1、给予不赞同提案却又无力改变投票结局的中小股东较为充分的卖出时间;2、防止舞弊,即利用股东无法获知会议通知或无法参会的时间差来左右投票结果。

例二: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为何规定5-19而非其他数字?我的理解是,这个问题应该结合股东单位长期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理解。

可见,读懂《公司法》并非易事,需要较多的知识经验储备,《公司法》借鉴了西方国家近三百年来的管理运作实践经验,可谓是智慧的结晶,对于看似浅白的条文都应该细致揣摩方能深入理解。

二、抓住有限责任的核心《公司法》的核心是有限责任,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则由其他法律进行规定,股东承担何种责任是划分企业类型的标志。

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理解这个概念是阅读理解《公司法》的基础。

三、对比法学习《公司法》并非孤立存在,其与《民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等渊源深厚且相互印证,所以阅读时需要打好其他法律的基础。

《公司法》所调整的两类对象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其实质是人与资合的区别,所以最有效的阅读方法是对比法,即详细比较两类公司的各种差异以深入理解法条的意义,以下通过改制实例来阐述对比学习方法。

四、找出所有微妙变化改制时国内企业A股IPO历程的必经之路(新设公司除外),在《公司法》颁布后,绝大多数改制行为都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

那么,改制前后股东权利义务会发生哪些微妙变化?1、限制了部分权利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股份公司无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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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登记:公众可查询公司登记事项 ➢ 第七条 营业执照:执照签发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八条 公司名字:公司名需标明公司类型(有限/股份)预先核准的文件: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工商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预先核准的名字保留期为6个月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形式➢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 需满足相应条件,并继承变更前的债券、债务➢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秘 ➢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的变更需经批准并登记;投资人可根据经营范围预测投资风险 ➢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十五条 转投资:对所投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依照公司章程,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为股东或实控人担保,需由其他股东过半数表决通过 ➢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股东如损害公司权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自决议起60天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1)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股东名 5)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法定代表人 8)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出资后,由代表或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报送申请书、章程等文件 ➢ ➢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1)公司名称 2)成立日期 3)注册资本 4)股东名册、缴纳出资额、出资日期 5)出自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1)股东名称和住所、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十三条股东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及账簿等,如公司拒绝、公司需15日内答复并说明,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查阅➢第三十四条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按照实缴的比例认缴出资(或按照章程规定)➢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权力机构;不能代表公司;不进行业务上的经营和管理➢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法定职权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九条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的召开1)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和监事提议召开➢第四十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副董事长;或半数董事推举一名;或监事会或监视主持;或代表说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四十一条股东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或按照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二条股东的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按照章程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议中关于重要事项的表决程序:(修改章程、增减注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第四十五条董事会的组成: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执行决议;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是对外代表机关➢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由董事长召集与主持、或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并提出质询或建议➢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特殊要求: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条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报,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未经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组织兼职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对外转让需经半数股东同意,并书面通知股东。

如30天内股东未回复,则视为同意。

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

如两位以上的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可协商比例,或按出资比例购买➢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法院强制执行转股,其他股东在20日内可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注销原股东出资证书并签发新证书,公司需修改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但无需经股东会表决➢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对于部分协议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财产3)营业期届满或解散,但公司通过修改章程后继续存续。

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权。

若60日内公司未达成回购协议的,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再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募集➢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的义务:发起人承担筹办事务,包括文件申请以及召开创立大会等➢第八十条公司章程: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点:需包括公司设立方式、股份总额以及每股金额;发起人的姓名(代替股东名字)➢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包括热气人认购股份数、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无记名发行总数、资金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与义务、募集周期、未募足时的撤回说明➢第八十七条股票承销:向不特定对象募集,由证券公司承销(代销/包销)➢第八十八条代收股款:公开募集,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第八十九条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由验资机构验资。

缴足股款之后30日内需召开创立大会。

若未募足股款或未开办创立大会,则发起人需发还股款以及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第九十条创立大会需半数以上人员参加,并由参加的半数以上人员投票通过决议➢第九十一条不得任意撤回股本➢第九十二条申请设立登记: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人董事以及监事的任职文件及证明、发起人的身份证明、住所。

(募集成立的需报送证监机构的核准文件)➢第九十四条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再设立期间的连带责任:1)设立行为产生的费用2)不能成立时需返还的款项3)过失产生的费用➢第九十五条公司形式的变更:有限责任的变股份有限,折合实收股本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第一百条年会和临时会: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为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十分之一股份股东请求、其他➢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持有3%以上的股东,提前10日提出议案,董事会收到后在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无记名持有人,提前5日至闭会期间需将股票存于公司➢第一百零五条累积投票制:股东可分散或集中投票➢第一百零六条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代理人需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代表十分之一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可提议临时会议➢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提供借款➢第一百一十六条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公司需要定期披露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第一百二十一条特别事项的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应由股东大会经半数表决通过➢第一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任何职务➢第一百二十四条会议决议的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及其形式: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东所持有的通过股票形式来表现的可以转让的资本的一部分。

股票: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1.有价证券:票面记载其种类、票面金额、股份数2.证权证券:表现股东的权利3.要式证券:纸面或其他法定形式、记载股票相应的内容4.流通证券: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第一百二十六条股票发行的原则: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1.募股申请2.公司章程3.发起人协议4.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等5.招股说明书6.代收股款的银行信息7.承销机构的名称及相关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票面价格(认股时所需要支付的价格)可以等于或高于票面价格➢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价格、代表的股份数4.股票的编号公司法人需要在股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发起人的股票、应标注发起人股票字样➢第一百二十九条股票的种类a.记名股票:(法人、发起人持有;或向公众发行)需要股东名册登记持有人姓名和地址,并在股票中也注明b.不记名股票:(向公众发行)可以任意转让➢第一百三十条股东信息的记载a.股东姓名及住所(记名股票)b.股东所持股份数c.所持股份编号d.取得股份日期➢第一百三十二条向股东交付股票:公司成立之后才能正式向股东交付股票➢第一百三十三条发行新股的决议:通过股东大会a.新股种类、数额、价格b.发行起止时间c.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金额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a.健全且运行良好b.持续盈利能力c.财务状况良好d.最近三年内财会文件无虚假记载、无违法行为e.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符合条件并报送证监会核准)➢第一百三十四条发行新股的程序:公告新股招股说明、财会报告;制作招股说明书;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一样由证券公司承销并由银行代收股款(与双方签订承销以及代收协议)➢第一百三十五条发行新股的作家方案: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定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限售期内不能买卖;公司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股票;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能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能超过所持有的25%,且一年之内不能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份的转让:股份出让人在股票背面记载转让信息,并签名盖章著名转让日期。

转让后需修改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股东会决议,并在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经股东会决议,并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2/3 董事会决议;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的10%,并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4.股东对与公司的合并、分离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2/3 董事会决议;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的10%,并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6.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需要时(2/3 董事会决议;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的10%,并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需满足的条件a.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b.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c.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在人民币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10%以上d.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报无虚假➢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公开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诉讼;每半年公布一次财报(中期报需两个月内报送;年报须在4个月内报送;临时报)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以下情况不得担任高管1.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高管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法人,并附有个人责任的,未逾三年5.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未经股东会同意借贷资金或为他人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或未经股东会,与本公司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其他义务➢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如果股东会有要求,应按要求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质询➢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监事、高管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股东连续占比1%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或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违反本法,可向股东会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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