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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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随着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居住,享受城市户籍待遇的未成年子女。

由于他们的父母在城市中务工,这些随迁子女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教育困难,他们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也需要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平等接受优质的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教育素质。

二、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3.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三、主要内容1.完善政策支持(1)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2)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杂费,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其学习的基本需要;(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其教育费用和必要的学习用品。

2.教育资源保障(1)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供给,增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有特殊需求的随迁子女提供专门的教育服务;(2)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中,合理划定学校教育用地,保证足够的教育资源;(3)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协调和整合,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3.教育管理支持(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其教育信息的完整和流转;(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随迁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3)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重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补助资金;2.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分配;3.加强与农村学校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城乡教育的协同发展;4.建立健全随迁子女的教育信息管理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5.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随迁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五、督导机制1.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委员会,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和协调;2.每年对各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3.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门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为了落实国务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为最底层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巩固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地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被县教育局分配到我校入学,我校无条件接收。

具体程序如下:农民工子女持暂住证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及县教育局的派遣证到我校申请入学。

如我校的生源紧张,我校将上报到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农民工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的原则,农民工子女有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他1/ 2们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评优、评奖、入队的资格;同等地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同样给与尊重,同样进行帮助。

学校将广泛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

尊重、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农民工子女建籍,统一管理,登记在册。

坚持定期上报,底数清晰。

做到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法义务教育证书。

确保所有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四、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救助制度积极响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号召。

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他们的随迁子女在教育、生活、心理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2、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他们与城市学生的融合。

3、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

4、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权利,不歧视、不排斥。

2、关爱帮扶原则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3、因材施教原则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4、协同合作原则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合力。

四、工作措施(一)保障入学权益1、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简化入学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入学。

2、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增加学位供给,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3、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优化教育教学1、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评价。

2、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习基础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采取分层教学、个别辅导等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3、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爱心理健康1、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及时发现和干预心理问题。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确保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顺利入学,保障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平等原则:确保特殊群体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教育资源。

关爱原则:针对特殊群体子女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关爱和帮助。

协作原则: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措施摸底调查学校组织专人对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家庭住址、居住证明、父母工作情况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简化入学手续针对特殊群体子女,学校简化入学手续,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他们能够快速、便捷地入学。

提供心理支持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定期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提高适应能力。

加强家校沟通学校通过家长会、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特殊群体子女的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提供关爱与帮助学校组织师生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关爱与帮助,如开展课后辅导、组织参加课外活动等,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

优化教育资源学校根据特殊群体子女的需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如配备适合他们的教材、教学设备等,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家长会、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学校要将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学校要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结经验:学校要及时总结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的经验做法,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校将努力为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1. 概述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日益凸显。

作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之一,义务教育对于每个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政府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2. 目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目标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机会,促进他们全面发展,为未来的成长与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3. 方案内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确保平等入学政府将采取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平等入学。

一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资格不以户籍地限制为前提,充分尊重其迁入城市的教育权益。

另一方面,政府将加强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防止出现以各种形式刁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行为。

3.2 提高学校资源配置为了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政府将加大对学校资源的配置力度。

这包括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地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与城市户籍学生相当的教育资源。

3.3 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政府将完善学校管理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中融入并受到平等对待。

这包括加强学校师生间的包容教育,鼓励学校开展多元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3.4 加强家庭支持服务政府将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的支持服务。

通过提供儿童托管设施、义务教育补贴、心理健康支持等措施,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需求。

3.5 定期评估与调整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定期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实际需求和发展变化。

4. 实施机制为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建立以下实施机制:4.1 综合协调机制政府将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统筹推进计划的实施。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第五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 —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区学籍管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一、引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或监护人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子女。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促进其全面发展,我国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本文档旨在对该制度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二、义务教育范围1.1 涉及对象本制度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包括来自农村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口的子女。

1.2 学校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得因户籍或流动性质受限制。

学校应按照规定的划片范围招收学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学校。

1.3 学校安排学校应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特殊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辅导措施,确保他们能够接受适当的教育,并融入学校的集体生活。

三、权益保障2.1 学费减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费应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确保其家庭经济负担不过重。

2.2 助学金和奖学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有机会获得助学金和奖学金,鼓励他们在学业和其他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各级和学校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相关项目的实施。

2.3 就业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毕业后,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并接受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就业。

四、家庭配套政策3.1 住房保障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相关部门应提供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确保他们能够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3.2 社会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应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进城务工人员:指在城市就业,但户籍在农村的劳动力。

2:子女:指进城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

3:义务教育:指国家对学龄儿童、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包括小学、初中等阶段。

六、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等。

请在需要的时候参阅相关附件内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中小学校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一、背景为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确保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小学校招收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工作。

三、招生政策1. 中小学校在招生时应优先招收进城务工子女。

2. 招生时不得歧视进城务工子女,不得设置特殊入学条件。

3.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进城务工子女的学籍档案转移手续。

四、入学申请与办理1.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入学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

2. 学校应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结果。

3. 招生录取工作应公开、公正进行。

五、融合教育1. 学校应积极开展融合教育,为进城务工子女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2. 学校应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帮助进城务工子女适应学校生活和研究环境。

六、家校合作1. 学校应积极与进城务工子女的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他们了解子女的研究情况。

2. 学校与家长共同制定学校与家庭合作计划,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密切配合。

七、监督与评估1.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学校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不断完善招生和教育质量。

八、资金保障1.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中小学校为进城务工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

2. 各级教育部门应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查。

九、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方案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本方案由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细则的制定和实施。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工作实施细则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观山湖区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这个实施细
则中的一些内容:
1. 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人员,并在观
山湖区居住满一定期限。

2. 申请人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并按照
相关规定提交入学申请。

3. 申请时间和地点: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入学申请。

申请时
间通常是每年的指定时间段,地点通常是指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校。

4.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或学校提交一系列申请所需的资料,如申请表、
户口簿、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5. 学校分配:根据申请情况和相关政策,观山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会根据学位情
况和入学条件将学生分配到具体的学校。

6. 入学条件:观山湖区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如年龄要求、学历要求等。

7. 监护责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履行相应的监护责任,
包括签署相关教育协议、参与家校合作等。

8. 其他规定:根据观山湖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还可能包括其他规定,如学校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入学政策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并非具体的实施细则,只是根据常见情况给出的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根据观山湖区的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如果您需要查阅具体的实施细则,建议联系观山湖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校进行了解。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他们的子女由于户籍原因面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他们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养。

三、具体措施1.完善政策1.1 优化户籍政策①放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落户的条件。

②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落户的比例。

1.2 扩大义务教育资源①增加义务教育学校的数量,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足够的学位。

②拓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选校范围,增加就近入学的机会。

1.3 提高教师待遇①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②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师的待遇,激励其积极工作。

2.教育保障机制2.1 制定教育补助政策①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费减免或补助。

②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志愿者服务。

2.2 建立监督机制①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教育质量。

②设立举报渠道,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关教育问题的举报。

四、预期效果1.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接受义务教育率。

2.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养。

3.减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辍学率。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名单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政策解读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规定的公民必须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

2.户籍政策:指国家对市民在户籍制度上的规定和操作。

3.进城务工人员:指农村劳动力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人员。

蛟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蛟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蛟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探索以流入地政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县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

保障适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保障随迁子女享受同等的教育服务;确保随迁子女不失学不辍学。

确保对随迁子女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评优评先中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三、适用对象1.非蛟河户籍并取得蛟河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蛟河户籍随迁子女,其父母(同册户口或出生证)或监护人(法律公正或政府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在我市已取得暂住证,有固定住房(购房)或租房,同时又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2.蛟河市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蛟河市非城区户籍随迁子女,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购房或租房(有租房付费相关佐证),租房所在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同时有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取得工商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四、办理程序1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的,可持相关证明到住房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他们的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子女能够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特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保障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确保进城务工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同城同待遇”,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具体措施1、完善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手续。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户口簿等基本证件,即可申请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2、保障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

根据进城务工子女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新建、扩建一批学校,增加学位供给。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充实公办学校教师队伍,为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学校配备足够的教师。

同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保障教育质量。

3、规范学校管理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学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完整。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障进城务工子女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4、关爱特殊群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助,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学。

关注进城务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5、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举办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高进城务工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各流入地应依照规定,让这些子女就近入学。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城镇政府的社区、村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学校应完善教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研究环境。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的情况,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为了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学校应建立和完善与这些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研究环境。

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应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为了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各接收学校应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确保底数清晰。

同时,应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应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是必须要做好的工作。

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

同时,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也应该完善教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并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研究环境。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的情况,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该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与经济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

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平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并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包括在城市定居或短期居住的子女。

三、义务教育保障1.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入学权利,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应尽可能接纳并安排他们就近入学。

2.免费教育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并享受相应的教育政策补贴。

3.平等待遇保障:无论是在学校入学、升学、就业方面,还是在教育资源分配、教育机会公平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做到平等待遇,不得有任何区别对待。

4.特殊学生关爱:针对身体有特殊需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关爱和辅助措施,确保他们融入校园环境,接受平等的教育。

四、义务教育管理机制1.责任:地方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确保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

2.学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入学、教学和评价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和学生通报相关政策和要求。

3.家庭支持: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关心子女的学习和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绩效评估: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六、附件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相关政策》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执行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学生享有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文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计划一、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有效实施“双转移”战略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

各校、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外来务工农民对其子女教育方法学习较少,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

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他们很少参加学习、接受家教培训,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存在误区。

有的家长因为自己有某种理想没有实现,于是就把成功的希望转嫁到孩子身上。

但在管教孩子方面显得束手无策。

有的家长把教育看成一种“跳城门”的功利行为,认为只要学习好不管怎样都行,事事顺从孩子,从而忽视了教育本身价值取向,导致学生的理想非常盲目,不切实际,甚至出现很多不良习惯却麻木不仁。

有的家长对孩子精神生活不够关心、认为孩子只要能吃好喝好就行,物质上满足孩子,“不能让孩子受半点委屈”。

在精神上关爱却不足,很少注意培养孩子的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的能力,对孩子的教育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有的家长因为孩子的成绩不很理想表现为对孩子很不满,经常非难、责骂,甚至对孩子进行侮辱、体罚。

这类型的家长往往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严格要求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家庭虐待。

2、缺乏亲情的抚慰导致生活问题。

一方面,由于在外打工,经济较之老家显得较为宽裕,对子女生活的支付能力较强,所以在生活(主要是物质生活)上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尽量答应,有的是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答应孩子,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满意度较高;但由于条件所限,有一部分孩子因为存在自卑心理,又爱慕虚荣,觉得当地孩子有的东西自己为什么不能达到,甚至不愿被同学瞧不起。

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实施方案

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实施方案

学校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对象1.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我镇居住且非夏官营村户籍在我镇居住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或在我镇经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其随迁子女可在我校申请就学。

(三)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镇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5.户籍地和暂住地的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实施办法1.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教导处报名,再由学校教导处统筹安排到相应班级就读,学校或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

3.学校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正当权益,对其子女的学籍管理、毕业证的颁发,就学期间的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辖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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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xx教基x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xx〕x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原则
1.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

2.坚持监督落实原则:县监察局、教育局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将其列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1)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xx年8月31日前本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凭证)。

(2)用人单位原始工资发放台帐。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费管理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2. 个体工商户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自颁发之日起至xx年8月31日满1年以上的)。

(2)纳税凭证。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3. 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
(1)所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2)户口簿(需与所购房屋产权证登记地址一致)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物业费管理发票或水电费缴费凭证。

4. 七年级新生还需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学籍表。

三、入学程序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向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对审核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办理入学手续。

如申请就读的学区学校出现学位满员情况,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向居住地附近学位未满员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务必要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每个环节每项工作抓实做细。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

县教育局负责联系各职能部门完善全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的保障机制,督促、指导各校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招生名额调剂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人员核办营业执照;县房产局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情况及正规购房合同予以审查认定;县人社局负责核查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各部门要主动衔接、通力合作、步调一致。

(三)严格把关,杜绝作假。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细化审核流程,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审核。

同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进行专
项督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学生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并严格追究审核人及相关部门责任。

(四)以人为本,加强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详细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基本情况,完整保存相关入学证明材料,做到一生一档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随迁子女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其解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
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活动,为随迁子女创设展示自我、寻找成功、体验快乐、提高自信的平台,拉近师生间、学生间的距离,发挥学生的才能和特长,缓解学习压力,促进健康成长。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办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x政办秘〔xx〕x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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