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项目奖励方案(初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公司项目奖励方案
(初稿)
为稳步发展创投业务,提高效率和质量,同时确保投资效益,充分调动创业投资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创业投资业务激励机制,规范创业投资项目奖励基金的计提和使用,特制定本奖励方案。原则上来说,公司投资项目采用项目组形式,项目组一般成员为:项目经理1名,投资经理1名,法务经理1名,财务经理1名,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负责。
一、融资奖励
在私募股权募集期,公司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通过自身合法渠道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到资金的,则按照其募集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募集金额×1%
例如:募集资金为100万,则奖励金额=100×1%=1(万元)
若募集资金由团队完成,则分配方法参照投资奖励方案执行。
二、投资奖励
投资奖励是指投资团队在取得投资决策委员授权后,对标的公司完成股权投资,并且做完工商变更后的奖励。其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奖励=实际投资金额×1%
例如:对标的公司进行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则投资奖励=1000×1%=10(万元)若投资款是分步投给标的公司(考虑到投资中的业绩对赌协议),则投资奖励按实际投资金额分步计算。
投资奖励团队成员分配表
备注:1、调节基金为公司其他辅助人员奖励,若无辅助人员,则调节基金可用于团队活动,如:团队聚餐,团队旅游,团队成员现金奖励等,该部分费用可由项目组成员自行协商用途,但须报公司批准。
2、若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除外)少于3名时,则相应空缺职位奖励分配给项目经理所有。若项目组(项目经理除外)成员大于3名时,则其奖励按照投资、法务、财务合计应得45%的奖励除以实际参与人数平均分配。
三、股权收益奖励
股权收益奖励是指公司在项目股权投资过程中的历年分红及股权退出时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应分配的奖励。奖励说明:
(1)当基金清算时,若投资收益大于0时,则应发放股权投资收益奖励,
(2)当基金清算时,投资收益等于或者小于0时,则不发放股权投资收益奖励
(3)当基金清算时,若基金总投资收益为正,则投资团队分别按各自项目具体计算奖励金额
(4)项目团队股权收益奖励金额应不低于基金清算时公司应得收益的30%
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投资收益=历年分红+(退出金额-投资金额)
项目团队奖励金额=总投资收益×公司分配系数×30%(公司分配系数指私募成立时,GP和LP所约定的投资收益分成比例,即GP分配系数)
例如:对某一公司投资金额为1000万,5年退出,5年内取得的股权分红分别为:0元、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退出时股权价值为3500万元,则其各项收入为:总投资收益=0+50+200+300+500+(3500-1000)=3550(万元)
项目团队奖励金额=3550×20%(假设公司分配系数为20%,通常GP和LP是按28分配)×30%=213(万元)
其具体分配标准如下:
备注:1、调节基金为公司其他辅助人员奖励,若无辅助人员,则调节基金可用于团队活动,如:团队聚餐,团队旅游,团队成员现金奖励等,该部分费用可由项目组成员自行协商用途,但须报公司批准。
2、若项目组成员少于4名,则相应空缺职位奖励分配给项目经理所有。若项目组成员大于4名(项目经理除外),则其奖励为投资、法务、财务合计应得45%的奖励平均分配。
四、财务顾问业务奖励
1、公司提倡员工在不影响创业投资业务和公司形象声誉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和平台,积极发展企业咨询类业务,提供企业增值服务,收取相关顾问费用。参照前述股权投资项目规定,公司实行项项目经理负责制。
2、针对单一项目顾问费,公司在扣除必要税费、成本后,按结余的40%计提项目顾问专项奖金,具体分配比例参照股权投资收益分配比例表。
3、财务顾问业务包含在实际工作中,为客户提供的短期债权融资业务,若发生短期债
权融资业务,则其相应的奖励按照集团贷款业务奖励办法执行。
五、跟投
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过程中,公司相应人员(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团队成员)可以使用自有合法资金自愿选择跟投项目。其具体规定如下:
(1)跟投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对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
(2)跟投金额为1万元及其整数倍
(3)该部分股权由基金公司代持,基金公司享有该部分股权的表决权,但不享受该部分股权的收益分配权,基金公司在代持该部分股权过程中不收取管理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跟投资金自负盈亏,基金公司不承诺保底收益
六、基金公司所有员工同时享有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奖励
特别说明:
(1)如果公司按照人事管理规定辞退员工或员工自行申请辞职并得到公司批准的,则未发放的上述奖金按80%发放
(2)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则未发放的上述奖金按50%发放(3)若员工出现丧失行为能力或去世的,则其未发放奖金由其指定的人员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
(4)所有因奖金所产生的税赋,由员工各自承担。(但可以采用合理手段避税)
伍春雷
2017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