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声学 户外声传播的衰减 第 2 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内容,只是为了说明本标准的各项标准的各项指标中有关项目的物 理意义,而不是该名词术语的全部完整定义。 3.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
由扩声设备和声场组成,主要包括:声源和它周围的环境,把声信号转变为电信号的传声器, 放大电信号并对信号加工的设备、传输线,把电信号转变为声信号的扬声器(音箱)和观众区的声 学环境。 3.2 空场 vacant auditoria
一
以 100Hz~6300H
100Hz~300Hz z 的平均声压级为
100Hz≤10dB;
扩声系统中扬声器输出能量的一部分反馈到传声器而产生啸叫声或衰变声的一种现象。 3.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characteristic
各测点处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 频响应。 3.7 传声增益 (sound) transmission gain
内平均声 允许≤±4dB;63
声评价曲
平均值≥-8 Hz、4000Hz、 z;1000Hz)
评价
内
级
压级≥100 Hz~125Hz 和 500
dB
5000Hz≤8dB
线 曲线
dB
0Hz~8000Hz 的
允许范围见图 9
以 125Hz~5000H
125Hz≤14d
室
三
125Hz~50 z 的平均声压级为 125HZ~5 B;500Hz、1
内平均声 内允许≤±4dB;40Hz~8
000Hz、4000Hz、 0Hz;100 噪声评 ≤35dB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0dB(250~4000Hz)传输频率特性:250~4000Hz(+4~-6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2dB(250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与语言兼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8dB(125~4000Hz)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100~63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100Hz≤8dB;≤8dB(中心频率为1000~6300Hz)传声增益:≥-8dB(100Hz~6300Hz)(音乐);平均≥-4dB(戏曲)总噪声级:≤NR25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0dB(125Hz~4000Hz)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98dB传输频率特性: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 dB~-6 dB的变化声场不均匀度:中心频率1000Hz,4000Hz时,大部分区域≤10dB传声增益:250Hz~4000Hz? ≥-12dB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最大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迪斯科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只在舞池考核)最大声压级:≥110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体育中心扩声系统方案
目录第一部分扩声系统设计方案22一、体育场扩声系统设计方案221.1 概述:221。
2 技术指标:221.3 设计依据:231。
4 设计思路:241.5 设计要点:241.6 主扩声系统设计:251.7 功率放大系统:301。
8 控制室监听系统:311.9 音频控制、传输、处理系统:321.10 拾音及重放系统:361。
11 系统配电设计:421。
12 扩声系统基本指标计算书:432。
13 计算结果44二、体育馆扩声系统设计方案442。
1 概述:442。
2 技术指标:442。
3 设计依据:452。
4 设计思路:462.5 设计要点:462。
6 主扩声系统设计:472。
7 功率放大系统:562.8 控制室监听系统:572。
9 音频控制、传输、处理系统:592。
10 拾音及重放系统:632。
11 系统配电设计:702.12 扩声系统基本指标计算书:712.13 计算结果71三、游泳馆扩声系统设计方案723.1 概述:723。
2 技术指标:723。
3 设计依据:733。
4 设计思路:743.5 设计要点:743.6 主扩声系统设计:753.7 功率放大系统:793。
8 控制室监听系统:793.9 音频控制、传输、处理系统:813.10 拾音及重放系统:853.11 系统配电设计:873。
12 扩声系统基本指标计算书:883。
13 计算结果88四、主要投标品牌89五、投标货物偏离表965。
1、体育场投标货物偏离表965。
2、体育馆投标货物偏离表995。
3、游泳馆投标货物偏离表102六、投标货物清单1036.1、体育场投标货物清单1036.2、体育馆投标货物清单1056.3、游泳馆投标货物清单107第二部分施工组织方案109一、施工方案1091.1 工程概况1091。
2 项目施工整体规划1101。
2。
1 管理组织架构1101。
2。
2 工期1101.2。
3 质量1101.2.4 技术管理1111.2。
5 合同管理1131。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乙级体育场馆是指面积在5000平方米至1万平方米之间,适合举办中小型体育比赛和活动的场馆。
在这样的场馆中,扩声系统的设计对于比赛的顺利进行和观众的良好体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应该充分考虑场馆的特点和功能需求,以确保扩声系统的效果和质量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本文将围绕乙级体育场馆扩声设计的标准进行讨论,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场馆特点分析乙级体育场馆通常是中小型的室内场馆,常用于举办篮球、排球、羽毛球等比赛,也会用于体育培训、健身活动和庆典活动等。
场馆内通常采用固定座椅或可变座椅,总体的人员容纳量在500-2000人之间。
由于比赛和活动的临时性质,场馆的设计和使用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通用性。
在扩声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场馆的多功能性和活动的临时性。
二、扩声系统设计标准1. 根据场馆面积和需求确定音箱数量和位置。
扩声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场馆的实际面积和观众容纳量确定合理的音箱数量和布置位置。
要确保音箱的分布均匀,能够有效覆盖整个场馆,保证声音的准确传达。
2. 考虑音响反馈和各个区域的音量差异。
在乙级体育场馆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活动或比赛,可能需要对特定区域进行局部的音量调整。
在扩声系统的设计中,需要考虑到不同区域的音响反馈情况,确保音响的合理输出和控制。
3. 选择合适的音箱类型和功率。
根据场馆的大小和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音箱类型和功率是扩声系统设计的关键。
要确保音响设备具有良好的音质和音效,能够满足不同活动的需求。
4. 结合场馆结构进行声学调整。
场馆的结构和建筑材料会对声音的传播产生影响,因此在扩声系统设计中需要结合场馆的结构进行声学调整,以确保声音的清晰度和可听性。
5. 考虑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维护性。
在扩声系统的设计中,要考虑到设备的可操作性和维护性,确保系统的易用性和稳定性,降低维护成本和风险。
6. 考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在扩声系统设计中要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相关信息和指令。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用语言传输指数法(STI 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测得的与可懂度有关的语言传输 质量数据。 4、 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有关各类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参照下列表格及说明。其中,观众区的声学环 境以混响场为主的演出场所为室内演出场所,而观众区的声学环境以自由场为主的演出场的为室 外演出场所。 4.1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
内平均声 允许≤±4dB;63
声评价曲
平均值≥-8 Hz、4000Hz、 z;1000Hz)
评价
内
级
压级≥100 Hz~125Hz 和 500
dB
5000Hz≤8dB
线 曲线
dB
0Hz~8000Hz 的
允许范围见图 9
以 125Hz~5000H
125Hz≤14d
室
三
125Hz~50 z 的平均声压级为 125HZ~5 B;500Hz、1
100HZ≤10dB;5
100Hz~63
00Hz 范围 均声压级为 0dB,在此频
00Hz、1000Hz、2 ≤5%(50 ≤NR30 ≤NR25
00Hz 的平
内平均声 带内允许≤±4dB;50Hz
000Hz、4000Hz、 0Hz;100 噪声评 噪声评
均值≥-8dB
压级≥105 ~100Hz 和 6300Hz~12
当扩声系统工作在最高可用增益状态下,关闭场内所有噪声源并将传声器的输入口短路时, 所测得的总噪声。 3.11 总噪声 over all noise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语言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0dB(250~4000Hz)传输频率特性:250~4000Hz(+4~-6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2dB(250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与语言兼用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98dB(125~4000Hz)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30?音乐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平均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100~63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100Hz≤8dB;≤8dB(中心频率为1000~6300Hz)传声增益:≥-8dB(100Hz~6300Hz)(音乐);平均≥-4dB(戏曲)总噪声级:≤NR25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125~4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4000Hz)传声增益:≥-10dB(125Hz~4000Hz)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仅供固定安装扩声系统设计时使用)最大声压级:≥98dB传输频率特性:以250~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 dB~-6 dB的变化声场不均匀度:中心频率1000Hz,4000Hz时,大部分区域≤10dB传声增益:250Hz~4000Hz? ≥-12dB系统噪声:扩声系统不产生明显可察觉的噪声干扰(如交流噪声等)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最大声压级:≥103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传声增益:≥-8dB(125Hz~40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迪斯科歌舞厅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只在舞池考核)最大声压级:≥110dB(100~6300Hz)传输频率特性:80~8000Hz(+4~—4dB)声场不均匀度:≤8dB(中心频率为1000Hz~6300Hz)≤10dB(中心频率为100Hz)总噪声级:≤NR40失真度: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要求规范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会议室设计方案
会议室设计方案会议室设计方案随着现代化多媒体会议在各企业的不断推进,单一的多媒体技术已不再满足现代化的需求,集多功能系统于一体的新型多媒体会议室在各个行业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运用。
时代在发展,人们对会议系统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在会议过程中有的设备的启动需要人工操作,各类设备的频繁切换和设备繁琐的操作,使得工作人员手忙脚乱,从而导致会议效率低下。
因此,现代多媒体会议室更追求多媒体系统的人性化、智能化。
多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使得我们建设一个集成音视频、会议功能的多媒体室的需求成为现实。
在考虑传统的会议要求之外,还应具有高雅格调和优美音质、清晰图像演示、方便快捷的控制、高度集中的管理等特点。
多媒体室会议系统由大屏幕显示、多媒体音视频信号源、音响、切换和中央集成控制几大部分组成。
选取大屏幕投影机将DVD和电脑以及多媒体实物展示台的VGA视频信号还原放大为图像,通过扩声系统还原放大音频。
为了进行更高效、实时地控制,需要配备一套中央集成控制设备来控制室内所有影音设备、信号切换、灯光、屏幕升降、音量调节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简化了复杂的操作,能适合所有人士使用而不需要具备专业知识。
数字视频技术也逐渐趋於成熟,并将迅速改变我们的生活,随着互联网宽带技术的发展,数字视频技术已经融入视频会议、远端医疗、远端教育、远端监控、流媒体技术等多个方面,并服务於各行各业,因此对於现在来说,数字视频技术无疑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整个系统要高效率的完成教学任务,结合各个系统,充分发挥各个系统的功能,完成智能化的视频会议。
多媒体显示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由高亮度、高分辨率的液晶投影机和电动屏幕构成;完成对各种图文信息的大屏幕显示。
A/V 系统:AN系统由计算机、DVD VCR实物展台、远端视频会议系统、功放、音箱、数字硬盘录像机等A/V 设备构成;完成对各种图文信息的播放功能;实现多功能厅的现场扩音、播音,配合大屏幕投影系统,提供优良的视听效果。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
乙级体育场馆的扩声设计标准一、前言乙级体育场馆扩声设计标准是为了保障体育场馆内赛事和活动的声音传播效果,确保观众聆听到清晰、准确的声音,提高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的质量和观赏性。
本标准旨在规范乙级体育场馆内的扩声设备配置、声学处理、声音传输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其满足相关安全、健康与环保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乙级体育场馆内的扩声系统设计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竞技馆、会展中心、多功能体育馆等乙级体育场馆。
三、扩声系统布局设计1. 主音箱和副音箱位置布置应根据体育场馆的形状和观众席布局进行合理设计,保证声音在全场范围内均匀分布,减少死角和音响盲区。
2. 设计应遵守遮挡限制,确保观众席和比赛场地能够被各音箱有效覆盖,不受遮挡影响。
3. 根据不同体育场馆大小和形式,应合理设置音箱数量和功率,确保扩声系统能够满足场馆内不同规模赛事和活动的需求。
四、扩声设备要求1. 主音箱和副音箱应选用专业音响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音质和稳定的输出功率。
2. 扩声设备应具备防水防尘等防护功能,以适应体育场馆内多变的环境条件。
3. 设备应提供音频输入接口,以便与不同类型的音源设备连接,如话筒、音响调音台等。
五、声学处理要求1. 对体育场馆进行声学分析和测量,确定合适的声学处理手段,包括声学吸声材料、反射板、声学板等,以改善音响效果,降低回声和共振。
2. 扩声系统的声学处理应满足国家相关环保和安全要求,材料在使用时不得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有害影响。
六、声音传输要求1. 扩声系统应设置适当的声音传输通道,确保音频信号传输稳定可靠。
2. 扩声系统传输线路应避免与强电线路交叉,合理布置,减少干扰。
3. 检验声音传输链路是否畅通,声音是否流畅。
七、可扩展性要求1. 扩声系统设计应考虑未来场馆改造或升级的可能性,保证扩声系统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
2. 扩声系统应符合智能化管理要求,方便远程监控和维护。
八、运行与维护要求1. 扩声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运行状态监测和报警机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国家标准-声学特性指标-摘自《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dB)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8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3 -1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0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0二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5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 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3 -2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2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5多用途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dB)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103dB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4dB ~ +4dB;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2 -1125~63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8dB1000Hz时小于或等于+6dB;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0二级额定通带内:大于或等于98dB以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 ~ +4dB;63~125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4.2.2 -2125~4000Hz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10dB1000Hz,4000Hz时小于或等于+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分析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 3dBNR-25 图4.2.2 -1图4.2.2 -2。
医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计方案
医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计方案1系统概述为实现新建院区内各类会议室、示教室、会诊中心举行单个会议室的多媒体会议,同时能通过楼内局域网联网举行全楼会议,并通过互联网与医疗集团、分院远程联网举行会议,必须在以上会议室根据面积以及功能配置合适的扩声、发言、投影显示以及远程视频会议设备。
会议系统建设范围包括会议兼示教室、小会议室、报告厅等。
本次会议系统主要由会议系统、扩声系统、视频显示和切换系统及集中控制系统以及舞台灯光系统等系统组成。
2需求分析各类会议室要求即能举行单个会议,也能通过楼内局域网举行全楼会议,并且通过互联网还能与医疗集团、分院远程联网举行会议,因此必须根据面积以及功能配置合适的多媒体会议室子系统。
区别与其他建筑的会议场所,重要会议室和报告厅需实现参会人员与医护人员对病例、病理和手术方案等的讨论、交流,即与医院远程医疗和手术示教系统实现联动,进行影音、图像的传输。
因此在这类区域需设置高清远程视频终端和教学观摩显示终端,以传送本地会议图像和播放通过网络从手术室传来的高清音、视频信号。
3设计原则根据行业的发展规律,以及对专业会议系统的未来趋势的分析,为了系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避免落伍,所以在方案设计时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原则,做到实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具有扩展性、开放性、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具体如下:1.标准化原则整个方案的选择严格按照业界已通过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系统设计与设备配置遵循结构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原则,保证系统的实用性、先进性和合理的性价。
2.先进性和成熟性方案采用的技术和产品,考虑在国际上既有先进性,又是广泛使用的技术和产品。
3.开放性和安全性方案采用的产品除了与产品组成系统外,能适应与符合国际标准的其它厂商的产品互联,同时又具备很好的安全性,以防止受侵害。
采用标准硬件、操作系统及网络和通讯协议,并可提供开放的通讯协议,支持第三方系统集成。
4.可靠性选用的产品具备很好的安全稳定性,以满足用户综合管理的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6章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 原版本中有线广播和扩生与同声传译两章合并成
本章。 2章节进行了重新编排,内容有部分增减。
二、
1广播系统 2扩声系统 3会议系统 4设备选择、布置 5线路敷设 6控制室 7电源与接地
本章主要内容
16.1 一般规定
16.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的设计。 16.1.2 公共建筑应设置广播系统,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宜设置业务性广播,满足以 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广播要求; 2 星级饭店、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筑物,宜设置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背景音 乐或服务性管理广播为主的要求; 3 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与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规定。 16.1.3 扩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扩声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和建筑声学设计等因素确定; 2 扩声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时进行,并与其它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3 除专用音乐厅、剧院、会议厅外,其它场所的扩声系统宜按多功能使用要求设置; 4 专用的大型舞厅、娱乐厅应根据建筑声学条件,设置相应的固定扩声系统。 5 下列场所宜设置扩声系统: 1)听众距离讲台大于10m的会议场所; 2)厅堂容积大于1000m3的多功能场所; 3)要求声压级较高的场所。 16.1.4 会议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会议系统应根据会议厅的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设置; 2 会议厅除设置音频扩声系统外,尚宜设置多媒体演示系统; 3 需要召开视讯会议的会议厅应设置视频会议系统; 4 有语言翻译需要的会议厅应设置同声传译系统。
16.2 广播系统
专业国家声学扩声系统标准
室外
三级
200Hz~4000Hz范 围内平均声压级 ≥96dB(话剧、曲 艺);≥ 100dB(戏剧、戏 曲) 最大声压级(dB)
以200Hz~4000Hz的平均 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 200Hz~4000Hz 200Hz、500Hz、 允许范围:-4dB~+ 的平均值大于或 1000Hz、2000Hz、 4dB;100~200Hz和4000~ 等于-8dB 4000Hz≤8dB 5000Hz的允许范围看图 传输频率特性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文艺演出 类扩声系 统声学特 性指标
一级
额定通带内:大 于或等于106dB
100Hz时小于或等于 100~8000Hz的 10dB;1000Hz时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6dB;8000Hz 于-8dB 时小于或等于+8dB 125~6300Hz的 100Hz、4000Hz小于 平均值大于或等 或等于+8dB 于-8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80Hz≤12dB;500Hz 80~8000Hz的平 、1000Hz、2000Hz 均值大于或等于 、4000Hz、8000Hz -4dB ≤10dB; 100Hz≤10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8dB ≤8dB 100Hz≤14dB;500Hz 100~63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6300Hz 于-6dB ≤10dB 125Hz≤10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8dB 125Hz≤14dB;500Hz 125~5000Hz的 、1000Hz、2000Hz 平均值大于或等 、4000Hz、5000Hz 于-8dB ≤10dB 传声增益(dB) 稳态声场不均匀度 (dB)
扩声类标准
目录目录 (1)表1-1 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标准(音乐类) (2)表1-2 多用途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与音乐兼用类) (3)表1-3 会议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类) (5)表1-4 歌厅、卡拉OK厅扩声系统标准 (7)表1-5 歌舞厅扩声系统标准 (9)表1-6 迪斯科舞厅扩声系统标准 (11)表1-7 体育馆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12)表1-8 体育场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14)表1-9 音乐扩声系统标准 (16)表1-10 语言和音乐兼用的扩声系统标准 (17)表1-11 语言扩声系统标准 (19)表1-1 文艺演出类扩声系统标准(音乐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106dB以80~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40~80Hz和8000~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1.1100Hz≤10dB1000Hz≤6dB8000Hz≤8dB100Hz~80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103dB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OdB,在此频带允许范围:±4dB;50~1OOHz,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1.21000Hz、4000Hz≤8dB125Hz~63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图1.1.1文艺演出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1.2文艺演出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2 多用途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与音乐兼用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103dB以100~63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的变化;50~100Hz和6300~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2.11000Hz≤6dB4000Hz≤8dB125Hz~6300Hz≥-8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98dB以 125~4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OdB,在此频带内允许范围:-6dB~+4dB;63 ~125Hz 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2.21000Hz、4000Hz≤8dB125Hz~4000Hz≥-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5图1.2.1 多用途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2.2 多用途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3 会议类扩声系统标准(语言类)等级最大声压级(dB)传输频率特性稳态声场不均匀度(dB)传声增益(dB)早后期声能比(可选项)(dB)系统总噪声级一级≥98dB以125~4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63 ~125 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见图1.3.11000Hz,4000Hz≤8dB125Hz~4000Hz≥-10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0二级≥95dB以125~4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6dB的变化63~125 Hz和4000~8000Hz的允许范围1.3.21000Hz,4000Hz≤10dB125Hz~4000Hz≥-12dB500~2000Hz内1/1倍频带≥3dB≤NR25图1.3.1会议类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3.2会议类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4 歌厅、卡拉OK厅扩声系统标准图1.4.1歌厅、卡拉OK厅一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4.2歌厅、卡拉OK厅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图1.4.3卡拉OK厅二级传输频率特性范围表1-5 歌舞厅扩声系统标准注意:一级歌厅声场不均匀度舞池与座席分别考核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压级,正常使用应在96dB以下为宜,短时间最大声压级应控制在110dB以内。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1 总则1.0.1 为规范厅堂(剧场和多用途礼堂等)扩声系统设计,保证厅堂的观众厅及舞台(主席台)等有关场所听音良好、使用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厅堂相对固定安装的扩声系统设计,不包括电影还音系统(即B环)。
1.0.3 本规范制定了各类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观众厅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
1.0.4 扩声系统设计必须与土建各工种设计同步进行,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0.5 设计单位应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并应完成扩声系统的调试,听音指标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1.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2.O.1 扩声系统 sound reinforcement system,public address system 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
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调音台、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
2.0.2 扩声控制室 sound control room操作控制扩声系统设备的技术用房,简称声控室。
2.0.3 功放机房 power amplifier room放置扩声系统功率放大器的技术用房。
2.0.4 最大声压级 maximum sound pressure level扩声系统完成调试后,在厅堂内务测量点可能的最大峰值声压级的平均值。
以峰值因数(1.8~2.2)限制的额定通带粉红噪声为信号源,其最大峰值声压级为RMS声压级的长期平均值加上峰值因数的以10为底的对数再乘以20,单位:dB。
2.0.5 最大可用增益 maximum available gain厅堂扩声系统在声反馈临界状态时的增益减去6dB。
2.0.6 传输频率特性 transmission frequency response 扩声系统在稳定工作状态下,厅堂内务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
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WHT 1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T 18-2003演出场所扩音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摘要)1.音乐、歌剧扩声系统: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6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1;传声增益(dB):80Hz~80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6dB16000Hz≤8dB总噪声级:≤NR25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NR20噪声评价曲线。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一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80Hz~80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传输频率特性:以80Hz~80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40Hz~80Hz和80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2;传声增益(dB):80Hz~8000Hz≥-4dB;声场不均匀度(dB):80Hz≤12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12500Hz≤12dB总噪声级:≤NR5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3 ;系统噪声:≤35dB 。
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内):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 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25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3;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8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10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6300Hz≤8dB 总噪声级:≤NR30噪声评价曲线;失真度(%):500Hz,1000Hz≤5% ;系统噪声:≤NR25噪声评价曲线音乐、歌剧扩声系统标准——二级标准(室外):最大声压级(dB):100Hz~6300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5dB;传输频率特性:以100Hz~6300Hz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内允许≤±4dB;50Hz~100Hz和6300Hz~10000Hz的允许范围见标准中图4;传声增益(dB):100Hz~6300Hz≥-6dB;声场不均匀度(dB):100Hz≤4dB500Hz、1000Hz、2000Hz、4000Hz、8000Hz≤10dB 总噪声级:不考核;失真度(%):不考核;系统噪声:≤40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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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三级
语言扩声系统二级
最大声压级(空Biblioteka 稳定准峰值声压级(dB)1~6.3kHz范内平均声压级≥100dB
0.1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5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90dB
025~4.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85dB
传输频率特性
0.05~10kHz以0.1~6.3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6.3kH内允许≤±4dB
传声增益(dB)
0.1~6.3k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8dB(音乐演出)
0.125~4.0kHz的平均值≥-8dB
0.25~4.0kHz的平均值≥-12dB
0.25~4.0kHz的平均值≥-14dB
声场不均匀度(0dB)
0.1kHz≤10dB,1.1/6.3 kHz≤8dB
1.0/4.0kHz≤8dB
扩声系统一级标准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的声学特性指标标准
国家标准《GYJ125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作为一个电声扩声系统完成后应达到的最低标准。将此标准做为一个系统验收的参照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其标准如下表中所列:
分类特性
音乐扩声系统一级
音乐扩声系统二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一级
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二级
1.0/4.0kHz≤10dB
1.0/4.0kHz≤10dB
0.063~8.0kHz以0.1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2dB,且在0.125~4.0kHz内允许≤±4dB
0.1~6.3kHz以0.25~4.0k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允许+4~-10dB,且在0.25~4.0kHz内允许+4~-6dB
0.25~4.0kHz,以其平均声压级 为0dB,允许+4~-1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