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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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

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

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5篇)第一篇: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人民调解法》讲稿提纲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

多年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

一、内容简介:第一章总则1、人民调解的定义:2、调解的原则:3、无偿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4、组织设置5、经费保障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1、调委会的性质:群众性组织2、调委会的设立和组成: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均可设立委员:3-9人,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

应有妇女成员3、委员产生和任期:村民(代表)会议推选。

任期三年,连选连任4、经费保障: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第三章人民调解员1、任职条件:1、公道正派2、热心人民调解工作3、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4、成年公民2、行为规范:偏袒一方、侮辱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罢免或者解聘3、保障措施:误工补贴;因公致伤致残生活困难,政府应提供必要医疗生活救助;因公牺牲,配偶子女享受抚恤和优待。

第四章调解程序1、当事人申请或调委会主动,(篁嘉桥女婿杀丈人妻子事件)主动介入疏导化解积怨消除隐患2、受理后,指定1-N名或当事人自选;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其亲属、邻里参与(人性化的规定)3、调解中,坚持原则,明法晰理,主持公道及时、就地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5、其他事项第五章调解协议1、协议书的制作:书面和口头2、协议书载明事项3、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确认第六章附则二、新法解读我将这部法律总结为“876”即:八大进步、七大特点。

人民调解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培训材料

人民调解培训材料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调解机制,为了更好地推广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培训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人民调解的意义、培训内容和方法以及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人民调解的意义人民调解是一种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解决争议的方法。

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以调解和解决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纠纷为目的,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 保护当事人权益:人民调解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通过沟通、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3. 提升法治意识:通过人民调解的过程,可以增加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和认同,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有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二、人民调解的培训内容和方法1. 培训内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

(1)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需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的适用和解释,为纠纷调解提供合法依据。

(2)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决策能力,掌握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3)职业道德:人民调解员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保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工作态度,严守保密原则,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 培训方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方法可以采用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理论培训:对人民调解相关法律、调解理论、心理学知识等进行系统学习和讲解,使调解员能够建立正确的调解观念和方法。

(2)实践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方式,让培训对象直接参与实际案例的解决过程,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

三、人民调解培训的效果评估人民调解培训的效果评估是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调解员素质评价: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具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素质。

2. 调解案件评价:对调解员参与处理的纠纷案件进行评价,从调解效果、处理及时性、当事人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评估培训成果。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同志们:你们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近一年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一下该法。

我今天主要讲以下十一个问题: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二、制定颁布《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三、《人民调解法》与1989年《人民调解条例》明显的区别是什么?四、《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五、新法有哪些进步、特点和规定?六、司法行政部门应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七、如何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八、怎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九、如何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十、怎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十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下面我就每一个问题进行逐条讲解:一、《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植根于“息诉止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现代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2.4万个,人民调解员494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都保持在数百万件,仅2009年就达到767.7万件。

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

制定人民调解法是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需要。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

早在1954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宪法;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有力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不断发展。

人民调解法讲稿 (3)

人民调解法讲稿  (3)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努力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2012年9月11日)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两年时间,从2011年起实施也已一年半多时间了,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今天我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下该法。

我今天主要给各位探讨两个大问题,九个小问题。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⑴、调解工作的发展及《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

⑵、制定颁布《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

⑶、《人民调解法》与1989年《人民调解条例》明显的区别是什么?⑷、《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⑸、《人民调解法》有哪些进步、特点和规定?二、努力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⑴、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⑵、目前存在的问题⑶、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要求⑷、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下面我讲第一个问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调解工作的发展及《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人民调解植根于“息诉止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现代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2.4 万个,人民调解员494 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都保持在数百万件,仅2011 年就达到767.7 万件。

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稿(民间纠纷5大要素的运用技巧)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时间要素运用技巧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

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

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

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

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

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

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

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

人民调解法讲课稿

人民调解法讲课稿


盾纠纷中 ,最大量、最直 接的是 人民 调解组织调解的。 近年


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800 多万件,



调解成功率 96%以上。当事人反悔起诉到法院的只占 0.7%,

被法院判决维持原调解协议的占 90%。


颁布实施《 人民调 解法》 ,明确了人民调 解工作 的法 律



上自愿达 成调解 协议 ,解决民间纠纷的 活动。人 民调解具有


群众性、 自治性 、民间性的基 本属 性和特 征 。


1、群众性,指人民调 解是一项群众性活动,调解 组织


是群众组 织,不是 政府 职能部门,不代表 政府行 使 行政权力


或者司法 权力。同 时,调解组织 的人员 来自群 众,调解员本


难以入手, 需要多 个部门 的 协调配合才能得到 解决;调 处成

本增加。尤 其是一 些跨 区域的矛盾纠纷, 往往需 要 惊动当地


的党委政 府、公安 、司法等部门, 解决这 些矛 盾纠纷要花费


大量的人 力、 财力和时间。我镇 是一个 劳 务输出大镇,每年

Т
约相当一 部分人外出务 工,从事 建筑 行业、交通运输业 人员


歧视。这一原 则体现 在调解 活动的始终 。当民 间纠纷 发 生后,


当事人可 以申请 调解 或接受调解作 为解决 纠纷的 途径,也可


以拒绝调 解;即 使在调解进行的 过程中, 当 事人也可以拒绝

人民调解培训会领导发言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领导发言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人民调解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此,我谨代表(单位名称),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本次培训的各位调解员表示热烈的欢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我要强调以下几点:一、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调解工作的主力军,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关键。

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 优化调解员结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担任调解员。

3. 加强调解员管理,建立健全调解员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提高调解工作的实效性。

1. 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宽调解渠道。

2. 加强与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3. 加强与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社会组织的合作,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 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人民调解工作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人民调解工作讲稿

人民调解培训会讲稿人民调解工作讲稿人民调解工作讲稿一、人民对诉讼的无奈与传统人民调解工作的困境(一)诉讼的无奈: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的中国,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共识。

然而,在推崇依法治国理念的同时,由于缺乏法制的经验与传统(举一xx商人去美国打官司的故事),在高呼民主与法制的同时,也造就了部分人对诉讼机制的迷信,助长了诉讼万能思潮的泛滥,一时间,上法庭讨说法成为社会时尚。

《秋菊打官司》,其实是在反映中国人的这种迷信诉讼的悲哀,以及陷入了“无奈”的境地。

表现在:1、举证难。

近年来,法院案受理数量一直呈持续上升态势,**年xx省各级人民法院受案168005。

有限的司法资源已难以承受案之重。

于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中,基本上抛弃了中国优良传统的“马锡五判案法”,严格按民诉法的“谁主张谁举证”。

法院不取证,公民又难举证。

正如是法官穿法袍拿法槌,有点脱离实际。

举xx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做法(虽然有部份法学家反对)。

2、办案程序复杂,审理迟延,法院的司法信用和审判的公信力在受质疑。

案数量剧增不仅使基层法院因超负荷运转而不堪重负,而且容易在客观上滋生久审不决、久拖不执、积案居高不下和审判质量下降等“诉讼爆炸”综合症,进而影响到法院的司法信用和审判的公信力。

同时由于办案规范化管理和当事人不服审判提出上诉、抗诉、申诉等原因,从而造成办案程序复杂,审理一再迟延。

20**年有个《最高人民法院案审限管理规定》:一审民事案审限为6个月,延长经院长审批还可再延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上诉又是3个月,延长经院长审批还可再延3个月;裁定为1个月。

3、诉讼成本高昂,当事人负担增加。

当事人不仅要支付案受理费、鉴定费和申请执行费,还要承担律师代理费、车旅费等。

如果是提起上诉、抗诉、申诉更要支付昂贵的费用。

目前起诉一普通一审民事纠纷案,当事人支付各项诉讼费用约在350—3000元,且不说二审、再审、申请执行等程序所需要的费用;而1990年仅为50—500元。

人民调解法讲课稿

人民调解法讲课稿

人民调解法讲课稿各位领导,各位干部,下午好今天,按照今天会议安排,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人民调解法》,学习它,不仅是因为司法所职责之一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更主要是因为人民调解是乡镇、村社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的的重要途径。

因为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

总的学习时间大约1个小时。

我直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年限不是很长,处理的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人命、涉及群体、涉及金额较大、产生时间很长一类,总数不很多,,但我喜欢思考,从不同的角度解决了较多的复杂疑难纠纷。

经验可能不如各位,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XX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当天,胡锦涛主席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实施。

《人民法解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一、颁布实施《人民调解法》的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法》是建国60多年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在人民调解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座里程碑,标志着这项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内涵和光荣传统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简阳由XX市代管,天府国际机场的建设,将大力推动本乡镇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同时伴随着深刻的社会变迁和利益冲突,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在突飞猛进的经济奇迹背后,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剧地上升,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

不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而且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带有明显的多元性和发散性。

主要特点一是类型多样化。

“三跨”纠纷即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纠纷,“三劳”纠纷即劳动、劳务、劳资纠纷,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土地承包、买卖租赁、婚姻家庭、邻里之间、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计划生育和党群干群关系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产生。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讲解一下人民调解的相关内容。

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公正的立场,帮助当事人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由调解员充当中介的角色,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

人民调解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中立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参与调解,调解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

中立原则是指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是指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公正对待当事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

保密原则是指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保守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对纠纷过程应保密。

然后,我们来了解一下人民调解的具体流程。

人民调解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申请调解、受理调解、调解协议和履行调解协议。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接下来,调解员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调解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最后,一旦调解协议达成,当事人应履行协议内容,如果不能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

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它具有时间短、费用低、保护个人隐私等优点。

通过人民调解,不仅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可以减轻司法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就是我对人民调解的讲解。

希望大家能够对人民调解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谢谢大家!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等,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培训PPT课件

人民调解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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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围
二、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即受理纠纷的范围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是指人民调解组织负责调解哪些类型 ,哪些性质,什么内容的纠纷,也就是说:哪些纠纷应当受 理,哪些纠纷不应当受理。《人民调解法》中界定人民调解 的范围为“民间纠纷”。 一般认为,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 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 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属于民间纠纷,都可以通过 人民调解来处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目 前的社会转型期,人民调解的范围,从纠纷主体到纠纷内容 ,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和变化。比如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 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工伤、物业管理、医疗纠纷、催 讨欠薪等社会热点、难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
,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
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
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
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当事人在
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
等,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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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三项原则
《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 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 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 撑和法治保障。在此,我就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作一下简 要的讲解:
3
学习要点提示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 二、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即受理纠纷的范围 三、调处民间纠纷的程序和方法 四、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要求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调解 七、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方式 八、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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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

人民调解培训讲话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心得与体会。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先给大家分享一个具体案例。

曾经有一起邻里纠纷,两家因为房屋排水问题产生了激烈矛盾,甚至一度要大打出手。

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了解到一方认为对方的排水管道设置不合理,导致雨水经常流到自己家院子里,而另一方则觉得自己是按照正常方式安装排水管道,没有问题。

调解员先稳定双方情绪,然后实地查看排水情况,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重新规划排水管道的走向,既不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又能解决排水问题。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场可能引发严重冲突的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它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民间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同时,通过人民调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其次,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良好的沟通技巧。

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积累社会经验,了解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沟通技巧方面,我们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的感受,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调解,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冲突。

再者,要注重工作方法和技巧。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和当事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

人民调解法讲稿

人民调解法讲稿

人民调解法讲稿一、人民调解法的涵义: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它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的解决方式。

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

二、人民调解的历史渊源调解制度源于我国古代民间“排难解忧”、“止讼息争”的传统,契合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道德,是民间乃至官府解决矛盾纠纷的基本准则之一。

早在秦汉时期,县以下的乡、亭、里都设有主要负责调解的官职(乡相当于现在的乡和镇,里相当于现在的村,亭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行政单位,大家熟悉的汉高祖刘邦就是出身于亭长),这个官职的名称叫做“啬夫”,相当于现在的调委会主任,他的具体职责是“职听讼”与“收赋税”,他的首要职责“职听讼”就是调解民间纠纷。

此后的历代王朝直至民国时期,大都承袭了这种调解制度,用于解决民间纠纷,这种调解制度在古代有效的巩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

清代大书法家、画家郑板桥就曾经做过一次人民调解员,当时郑板桥在外地做官,与他家乡的县官是同窗好友,郑板桥的侄子因为与邻居之间为了修一堵墙发生纠纷打官司到县衙,为此,他的侄子写信给郑板桥,要求郑板桥给县官说个情,当时郑板桥回信一封,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句: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几分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为何不见秦始皇。

说你千里捎书只为一堵墙,让他几分又会怎么样呢,万里长城今天还在呢,但是下令修建长城的秦始皇早已不在了。

邻居间的友情比一堵墙要深厚得多。

郑板桥充分掌握了人民调解的技巧,既运用了说理的方法又运用了举例的方法,结果他的侄子与邻居主动和解了。

现代人民调解制度是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成的一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它萌芽于上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早在193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苏维埃政权之初,即在区、乡两级政府中设立“裁判委员会”,负责解决群众的民事纠纷问题。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

《人民调解演讲稿5则范文》第一篇:人民调解演讲稿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体系。

人民调解的特点是及时、便捷、快速、高效地将民间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

这就是“初病易治、初祸易防”的哲理。

我国古代的“良工治初病”、“良医治未病”之说,就喻示了“防患于未然”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平安无事的道理。

人民调解就是取与百姓朝夕相处之利,收“治初病”和“治未病”之功。

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遍布基层、深入群众、便捷灵活、公益性等多种特点和优势,已经被群众普遍接受。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工作中也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和“第一道防线”。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协调法律关系、化解邻里纠纷、引守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司法裁判所不能替代的。

二、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调解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1)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公民与法人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3)公民职工与所在企业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4)其他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

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开创新时期人民调解新局面大家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就《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作一下简要的讲解:一、《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定义: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归纳起来,《人民调解法》有七大亮点:亮点一人民调解制度华丽转身。

此次立法使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由“法规”到“法律”的重要转变。

因此,这次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意味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法律”化的重要转变,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亮点二当事人权利受到尊重。

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法、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当事人不管是在调解前,还是调解中,甚至是调解后都可以放弃调解转而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亮点三调解员少了后顾之忧。

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亮点四当事人拥有完全话语权。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仅有接受调解的权利,也有拒绝调解的权利,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也可以要求调解公开进行,而且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以及要求终止调解等四项权利。

亮点五可与其他调解形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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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培训讲稿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开创新时期人民调解新局面大家好~《人民调解法》已经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项法律~今天我与大家来共同学习。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就《人民调解法》的内容作一下简要的讲解:一、《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定义: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归纳起来~《人民调解法》有七大亮点:亮点一人民调解制度华丽转身。

此次立法使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由“法规”到“法律”的重要转变。

因此~这次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意味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了“法律”化的重要转变~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亮点二当事人权利受到尊重。

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法、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当事人不管是在调解前~还是调解中~甚至是调解后都可以放弃调解转而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亮点三调解员少了后顾之忧。

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亮点四当事人拥有完全话语权。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仅有接受调解的权利~也有拒绝调解的权利~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也可以要求调解公开进行~而且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以及要求终止调解等四项权利。

亮点五可与其他调解形式衔接。

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法律规定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对调解不成、达不成协议的纠纷~还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行政或者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就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起来了。

亮点六强化调解协议的效力。

法律规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则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亮点七调解法明晰了责权部门。

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选任、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等工作均应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

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为了使同志们能更加熟悉调解业务知识~掌握有关调解工作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下面~我讲八个方面的内容~供同志们在开展调解工作中作参考:,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原则,二,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即受理纠纷的范围。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是指人民调解组织负责调解哪些类型~哪些性质~什么内容的纠纷~也就是说:哪些纠纷应当受理~哪些纠纷不应当受理。

《人民调解法》中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

一般认为~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属于民间纠纷~都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间纠纷~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1、婚姻家庭纠纷:这类纠纷是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因恋爱解除婚约、夫妻不和、离婚、妇女带财产改嫁、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以及父子、婆媳、妯娌、兄弟姐妹、夫妻之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扶,抚,养以及家务、家庭暴力等引起的纠纷。

2.生产经营方面引起的纠纷。

此外~还包括因地界、水利、山林果树、草场、滩涂、农机具和牲畜等生产资料使用方面引起的纠纷。

3、财产性纠纷:是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4、侵权纠纷:是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引起的~如情节轻微损害他人财物、轻微伤害、损害名誉等行为以及由此给受害者一方造成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所引起的纠纷。

5、人民调解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比如:杀人、放火、放毒、抢劫、贩卖毒品、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行为~因违法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赌博等。

,三,调处民间纠纷的程序和方法1、当事人申请调解(1)申请主体。

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

此外~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也可以代其申请调解。

(2)申请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既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记录在案。

(3)纠纷管辖。

人民调解不像诉讼那样具有严格的管辖~但应当遵循与当事人有密切联系的原则、就近原则和有利于纠纷解决的原则。

(4)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专门的受理环节~也不需要给当事人发受理通知书~只要人民调解委员会认为申请事项属于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即应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即意味着已经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员提出调解申请的~要做好登记工作。

2、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主动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主动为当事人调解纠纷。

3、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处理当事人拒绝调解~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即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告知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员不愿接受调解或者不愿继续调解。

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继续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可以先对拒绝调解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规劝和疏导~告知其调解的好处~如果当事人一再明确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

,四,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要求1、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循《人民调解法》第三条的原则~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2、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明法析理明法析理就是通过诠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道理而促成和解的方法。

3、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主持公道主持公道~就要处于居中地位~不偏不倚~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4、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调解以及时就地调解为一般要求~除专门的调解工作场所以外~田间、地头、炕头都可以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场所。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人民调解制度中的当事人权利~主要有如下四项:(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六,调解过程中的相关问题1、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调解2.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3、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4、耐心疏导5、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6、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方式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以下七个特点:1、权威性,2.法律性,3.准确性,4.逻辑性~5.证明性,6.公开性,7.公正性。

因此~对调解书的制作要按照格式制作。

1、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的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在调解协议中~一般首先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业、年龄、住址等。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2、调解协议书的生效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这种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请求履行调解协议、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制度。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被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双方共同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想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应当共同申请。

申请确认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是~双方签字的申请书~双方的身份证~调解协议书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

2、司法确认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材料齐备的~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审理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庭。

人民法院应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3、审查结果(1)调解协议有效。

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应确认为有效:一是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调解协议无效。

调解协议或者其部分内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确认为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四,涉及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和执行的,,六,调解组织、调解员强迫调解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的,,七,其他情形不应当确认的。

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或者调解组织、调解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调解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不予确认。

如果调解协议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予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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