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中央对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
中央对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
民办教师退休补助政策2022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26号)有关规定,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条件下,作出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
一是提高教龄补贴。
将民办教师教龄补助经费提高到100元/月,继续补发20元/年直至15年。
调整后,30年教龄的民办教师月人均教龄补助不低于180元,比原来增长1.6倍。
二是调整离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岁的原民办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300元/月,年满70岁不满80岁的原民办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400元/月,年满80岁的原民办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600元/月。
三是落实民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
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当地政府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同时,民办教师在享受公办教师同等报酬时,不同学段的报酬要逐渐增长,缩小同学段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报酬差距。
山东省代课教师政策,代课教师补助和转正最新消息
2018年山东省代课教师政策,代课教师补助和转正最新消息山东省代课教师政策,代课教师补助和转正最新消息篇1 这是中央的政策要求:1、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
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应纳入教师公开招聘范围。
在组织公开招聘时,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对于被评为地市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2、多途径转岗使用。
结合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工勤和生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岗位时,要优先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
解决被辞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举措,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5、积极开展就业培训。
这是省里下发的政策:二,补助标准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1月1日起执行。
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扩展:关于代课教师工资待遇的介绍按任教时间办法:以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为基本教学时间,国家承认该教育时期的辛勤劳动成果,承认已经为教育事业做出了付出和奉献,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
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及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金涨了吗
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及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金涨了吗山东被辞退的原民师;补贴涨了吗
山东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补贴涨了。
在全国原民办教师补贴政策中,山东省的补贴已经是最高的,每年教龄补贴20元,有的省份仅仅补贴八块钱。
2023年山东老民师新政策
山东民师补贴多久打一次钱到账户
2次打款。
给予原离职的民办教师一定待遇满、一年月领20元、满两年月领40元、以此类推以此标准给予原离职民办教师一些补助。
民办教师补助发放的时间为补贴每年分两次发放、一次在6月份、一次在12月份、具体的执行办法也看当地的政策标准、有些地区是一次性在12月份还有6月份领取完。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2004年6月7日)各市物价局、教育局:为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民办教育收费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原则及审批权限(一)民办教育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的活动。
民办学校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设立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方可收费。
民办学校依法对接受教育者收取学费。
民办教育收费分为学历教育收费和非学历教育收费,收费标准按补偿教育成本和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确定。
不同类别、教育层次和不同办学条件学校,其学费标准应有所区别。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的回报,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二)民办教育收费按以下权限管理:1、学历教育。
经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大专(含大专)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管理;经批准举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授权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
2、非学历教育。
举办短期培训班或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包括培训班、进修班、助考班、学前教育等),授权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物价部门管理。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投身于民办教育事业中。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教师津贴补助政策,根据教师的教育背景和工作年限进行分类,提供不同的津贴标准。
此外,还有职称评审补助、培训进修补助等多项政策,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
同时,山东省还建立了民办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确保民办教育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支持山东省的民办教育事业,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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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办教师退休政策
3.退休教师事迹宣传应实事求是,注重挖掘其教育智慧和人生价值。
本政策旨在全面保障山东省民办教师退休后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教师的生活质量,发挥其经验和专长。通过规范退休程序、提供退休待遇、加强退休教师管理、促进再就业、培训与发展、荣誉与表彰、党组织建设、社会参与、健康关怀、法律保障、文化生活、子女教育关爱、信息反馈与沟通、福利待遇调整、学术研究、国际交流、心理健康、学校治理参与、紧急援助、信息管理、丧葬待遇、遗属关怀、事迹宣传等多方面措施,为山东省民办教师退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这将有助于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3.鼓励退休教师参加适宜的体育活动和保健课程,提高生活质量。
十四、退休教师法律保障
1.保障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因其退休而降低待遇;
2.学校应依法处理退休教师的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3.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退休教师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五、退休教师文化生活
1.鼓励退休教师参加学校及社会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五、退休待遇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民办教师工资指导线,为退休教师发放退休生活补贴;
3.退休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学校应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关怀和关爱。
六、退休教师管理
1.退休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余热,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2.学校应加强对退休教师的联系与关怀,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3.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退休教师慰问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2016年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篇一:2016年,10件影响教师的政策2016,10件影响教师的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在报告2015年工作回顾和2016年重点工作时均提到了教育相关工作:启动“十三五”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16十件影响教师的政策你都知道么?这些利好要知道,2016期待它...”事件一:乡村教师得支持生活补助要落实相关文件说: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
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小分享:重庆市云阳县农坝镇大塘村小,“40年了,从每个月工资只有9元多,慢慢涨到20元、30元,到上百元。
提升最快是近两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后,每月拿到全县最高生活补助1000元。
现在,卡上每月有5634元,比城里待遇还高!”夫妇俩满脸喜悦地说。
按照“区县实施,市级补助”的原则,重庆33个贫困区县积极开展调研统计、数据测算、方案制定、资金统筹等工作。
老师期待啥:2014年底,民进中央曾经对全国100个县教师待遇专题调研发现,乡村教师收入普遍偏低。
其中,有14个县的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月,甚至比当地农民的收入还低。
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让乡村教师安心教书呢?不让农村老师流汗又流泪,自然成了老师们的期待。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将会让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利。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9〕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新体制机制1.放宽办学准入条件。
凡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限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统称各区县政府)2.改进行政审批方式。
实行民办教育全链条审批,实现民办教育相关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结,提高服务效率。
筹设、设立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区县审批部门受理、登记。
筹设、设立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市审批部门受理、登记。
已设立的义务教育学校增设高中,由市和区县审批部门联合审批,在原登记机关按规定登记。
民办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职学校、民办幼儿园、实施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和民办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下同)在住所地外设立校区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地址变更;超过原审批机关管辖范围设立的,由新校区所在地审批部门受理、登记。
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拆分,根据办学层次重新审批办学许可并登记。
2016年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2016年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篇一:2016年,10件影响教师的政策2016,10件影响教师的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在报告2015年工作回顾和2016年重点工作时均提到了教育相关工作:启动“十三五”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16十件影响教师的政策你都知道么?这些利好要知道,2016期待它...”事件一:乡村教师得支持生活补助要落实相关文件说: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
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小分享:重庆市云阳县农坝镇大塘村小,“40年了,从每个月工资只有9元多,慢慢涨到20元、30元,到上百元。
提升最快是近两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后,每月拿到全县最高生活补助1000元。
现在,卡上每月有5634元,比城里待遇还高!”夫妇俩满脸喜悦地说。
按照“区县实施,市级补助”的原则,重庆33个贫困区县积极开展调研统计、数据测算、方案制定、资金统筹等工作。
老师期待啥:2014年底,民进中央曾经对全国100个县教师待遇专题调研发现,乡村教师收入普遍偏低。
其中,有14个县的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月,甚至比当地农民的收入还低。
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让乡村教师安心教书呢?不让农村老师流汗又流泪,自然成了老师们的期待。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将会让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利。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XX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效劳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二)未享受离岗保存民师相关待遇。
(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xx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区县政府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向原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
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效劳一年补助60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效劳了10年,政府将给与一次性定额补助6000元,这笔钱原那么上用于张某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效劳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效劳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效劳了10年,在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0元)。
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一)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清xx年的缴费后,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不计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计息,从其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确定发放金额,与根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金融机构代发。
(一)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尚未参保的,可根据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参保,其一次性趸缴的月数按本人xx年1月间隔75周岁余命的月数计算(缺乏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养老待遇从xx年1月起发放;已参保但未选择缴费或未到达最高缴费档次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缴费档次,提高养老待遇,增加的养老待遇从xx年1月起发放。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6.07.09•【字号】鲁政发[1986]76号•【施行日期】1986.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发[1986]76号1986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即国发[1986]50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征收教育费附加,是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好办法。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级税务、财政、教育、银行、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使用好教育费附加,保证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征收临时经营的营业税、产品税时,应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各级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县城以上公办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教学图书、仪器设备和校舍修建等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的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国营工业、供销企业交纳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1986年7月9日(86)鲁财企字109号各市、地财政局、税务局,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现将财政部(86)财会字第35号“关于国营工业、供销企业交纳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单位和企业执行。
我省规定编报的一九八六年国营企业月份、季度汇总会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补充如下内容:1.国营工业企业月份汇总会计报表在第104行项下增加“教育费附加”项目(第105行),反映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2.国营供销企业季度汇总会计报表在48行项下增加“九、教育费附加”项目第49行,反映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以上各点请一并贯彻执行。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条例全文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条例
全文
从今年起,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
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退休时,可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6年1月6日,媒体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同时具备“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三项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试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因学校终止办学等原因退出教师岗位,或流动到企业工作以及灵活就业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据介绍,2015年,山东省在青岛、潍坊、德州3市率先启动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今年将在全省17市启动试点。
1。
山东省崂山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
附件1山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登记表备注: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已经登记的人员,无需填写此表。
崂山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崂山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承诺书证明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镇村〔居委会〕〔加盖公章〕经办民警〔签字〕:派出所〔加盖公章〕年月日经办民警现住址联络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已经登记并提交该证明的人员,本次认证无需填写此表。
方案生育证明兹证明,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已婚,该同志无〔有〕违犯方案生育政策〔如有注明情况〕。
特此证明。
镇〔办〕计生办〔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注: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已经登记并提交该证明的人员,本次认证无需填写此表。
证明人证明兹证明,男〔女〕,系区镇〔办〕村人。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担任年级学科〔或其它详细工作,期间如有变化要分段写清〕教学工作。
当时我与该同志为关系。
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手印〕:年月日证明人,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身份证号: ,住址: ,联络: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已经登记并提交该证明的人员,本次认证无需填写此表。
2. 证明人必须有3人以上的在职公职人员,且不能为被证明人直系亲属;。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崂山区农村原民师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认证工作调查笔录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
记录人:被调查人:调查内容记录:我们是街道原民师代课教师摸底登记工作调查组的工作人员,今天找你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答复,说假话、作伪证是要负责任的,你明白吗?答:问:你如今在什么地方工作?详细是做什么的?答:问:你认识吗?你和他〔她〕是什么关系?答:问:他〔她〕是什么时候在学校当教师的?什么时候分开学校的?答:问:他〔她〕分开学校的原因你理解吗?答:问:他〔她〕分开学校后又做过什么,你理解吗?答:好,谢谢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假设再有需要理解的情况,我们再联络你。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9〕21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9〕21号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规定,集中财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自2019年起,省级财政加大教育资金优化整合力度,设立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5月21日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教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育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用于支持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教育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统筹规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教育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2.12•【字号】鲁教财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不含青岛)教育(教体)局、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9〕21号)等规定,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财政设立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奖补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2月12日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9〕21号)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用于支持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统筹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山东教师教龄补贴标准
山东教师教龄补贴标准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这个背景下,为了提高教师的待遇和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山东省出台了《山东教师教龄补贴标准》。
教龄补贴是指根据教师的工龄、工作成绩和职务等因素,给予教师一定的工资补贴。
教龄补贴的实施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从而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受益。
《山东教师教龄补贴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初级教师、中级教师和高级教师。
其中,初级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中级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高级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为每年300元。
教龄补贴的发放不仅与教师的教龄有关,还与教师的工作成绩和职务等因素有关。
教师的工作成绩越好,职务越高,教龄补贴的金额也越高。
教龄补贴的发放是有条件的。
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教龄补贴:一、教师必须是正式编制的教师;二、教师必须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三、教师必须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绩;四、教师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
教龄补贴的发放是由学校负责的。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发放教龄补贴,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的管理工作。
同时,学校还应当对教龄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教龄补贴的发放符合规定。
总之,教龄补贴作为一种教师奖励制度,可以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从而提高教育质量,让学生受益。
而《山东教师教龄补贴标准》的出台,更是体现了山东省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对教师的关爱。
我们相信,在这个制度的支持下,山东的教育事业将会更加繁荣昌盛。
山东民办教师补助申请书
您好!我是山东省某地的一名民办教师,自2000年12月31日前,我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
在此,我代表自己和广大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向您申请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
一、申请原因1. 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政策。
我们作为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国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理应共享发展成果。
2. 我们在任教期间,工作条件艰苦,待遇较低,生活压力较大。
为了保障我们的基本生活,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恳请政府给予我们养老和医疗补助。
二、申请条件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2)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3)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
2. 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3. 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三、申请内容1. 一次性定额补助: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 医疗补贴: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 民办教师补助标准:根据工作年限,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不同。
四、申请方式请将本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其审核后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我们深知,申请养老和医疗补助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但我们相信,在您的关怀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实现这一愿望。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们民办教师的关爱,期待您的审批通过。
此致敬礼!申请人:[您的姓名]联系电话:[您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您的住址]申请日期:[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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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
策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2013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2013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策时间:2013-06-20 22:54 来源:无忧网作者:无忧点击:12681次教育资讯:2013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策一、民办教师中哪些人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
(二)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
(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二、民办教师何时在哪里申报养老和医疗补助201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区县政府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参保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向原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三、原民办教师享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
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政府将给与一次性定额补助6000元,这笔钱原则上用于张某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例如,张某,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任教服务了10年,在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0元)。
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四、2013年1月1日未年满60周岁、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一)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清2013年的缴费后,个人享受的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全部计入本
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不计缴费年限,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计息,从其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确定发放金额,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原民办教师应享受的医疗补贴,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区县政府审定的标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金融机构代发。
五、2013年1月1日年已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如何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一)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尚未参保的,可根据一次性定额补助金额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参保,其一次性趸缴的月数按本人2013年1月距离75周岁余命的月数计算(不足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已参保但未选择缴费或未达到最高缴费档次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缴费档次,提高养老待遇,增加的养老待遇从2013年1月起发放。
当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参保缴费时,若不足由本人补足,若有余额可发给本人。
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且已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原民办教师,一次性定额补助直接发给本人。
各区县试点启动之月未满60周岁,但2013年1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已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重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未参保的,可从区县试点启动之月参保缴费,达到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发放养老待遇。
一次性定额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后,一次性定额补助增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2013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