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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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合同要求等编制、收集、整理的具有证明、监督、管理、使用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材料等资料。

第四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有效利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确保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三章资料编制与提交第九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确保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等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图纸、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提交。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

工程技术部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带流程一、总则1.为规范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与文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技术部门的所有资料和文件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料与文件分类1.资料分类(1)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艺文件等。

(2)项目资料:包括合同文件、并购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3)运维资料:包括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等。

2.文件分类(1)内部文件:仅在工程技术部门内部传阅和使用的文件。

(2)外部文件:需要与其他部门或外部合作单位共享的文件。

三、资料与文件的存储和归档1.纸质文件存储(1)纸质文件应统一编号,并按照资料分类进行归档。

(2)所有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或文件箱中,严禁私自带离工作区域。

(3)纸质文件存档后,应制作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和管理。

2.电子文件存储(1)所有电子文件应存储在专门的文件服务器中,按照资料分类进行归类。

(2)每个电子文件都需设置密码,仅限于授权人员可访问。

(3)定期进行电子文件备份,确保文件安全不丢失。

3.资料和文件的归档(1)根据文件保管期限制定的归档规定,对纸质文件进行归档。

(2)归档后的文件应标注清楚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和归档位置。

(3)对于电子文件,也应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将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删除或归档存储。

四、资料与文件的查阅和借阅1.内部查阅(1)内部人员可凭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查阅本部门的资料和文件。

(2)查阅后应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和文件的完好无损。

(3)对于涉密资料和文件,必须严格控制查阅权限,做好查阅记录。

2.外部借阅(1)外部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阅目的和期限。

(2)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但不得将资料和文件带离公司办公区域。

(3)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资料的管理,包括技术文件、图纸、设备手册等。

适用对象为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技术的员工。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保存、归档和使用等。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资料管理的具体细则,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资料管理工作。

3.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料的收集与归档1. 项目经理要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2. 收集的资料要经过整理、编号,清晰地标注资料名称、日期、版本等信息。

3. 所有归档的资料要存放在专门的存档室中,定期检查保证资料的安全。

五、资料的保存与使用1. 归档资料不得随意调取和移动,必须提交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取阅。

2. 取阅资料时要签字登记,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得私自借走或复制。

3. 资料的复制和传递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和签字确认表格。

4. 对于不再使用的资料,要进行彻底销毁,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六、资料的安全保密1. 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都属于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所有员工都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 在资料的处理、复制等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培训和宣传1. 公司要定期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培训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资料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2. 在公司内部内刊和公告栏上宣传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强调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八、违纪处分对于未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工程技术资料的员工,将根据公司内部纪律进行相应的处分,同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3.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一、资料管理的范围及依据1、为做好项目工程施工档案、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资料管理的可追溯性,根据《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的档案资料是指从项目部的组建、成立、施工过程到工程竣交工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图纸、图表、计算依据、声像等。

3、根据总公司《工程施工、基本建设、机械设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组卷排列标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声像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项目部的资料员应结合当地建设部门对资料归档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

3、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的施工技术资料,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4、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技术资料,交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6、为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要求,工程技术资料用纸应选用普通复印纸或纸质不易褪色的纸书写、绘制。

7、技术资料的填写要求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字迹清晰,法定计量单位(符号)准确。

8、每项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整理的份数:一般要求三份,二份交建设单位(业主),一份交局、或区域公司(分公司)档案保存。

特殊情况(如合同要求多份时)酌情增加。

三、项目部应保存的部分技术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技术总结;2、施工技术交底、技术复核;3、施工日志、三检记录;4、“四新”技术推广使用试验记录;5、大型临时设施的技术资料;6、永久水准点座标位置平面图、建(构)筑物定位放线记录。

四、资料的管理1、项目部的资料管理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负责,选配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认真细致的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分发、归档、保管和上报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重要的工程技术信息资源,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应遵循“确保档案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保密性”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使用。

第四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谁建谁管、谁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形成有序、规范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责任心,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档案资源管理第六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应依据文件文件管理等级制度归档、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档案馆档案文书鉴定标准》对档案进行鉴定分类。

第七条对于未确定文件文件管理等级的原始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并建立档案资源清单。

第八条已定文件文件管理等级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需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建立档案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借阅、复制等操作流程。

第九条负责档案管理的单位应建立档案分类、标识、装订、归档、检索等工作机制,确保档案资源整理、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和机制化。

第十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岗位责任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更新、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有缺陷的档案及时整改,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涉密信息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建立档案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杜绝泄密行为。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的归档、借阅、复制等操作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复制、外借及传播涉密信息。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施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施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施规定1、工程资料管理软件使用1)工程总包单位采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软件全部是“PKPM工程资料管理软件”;2)工程分包单位可以允许使用其他版本正规的工程资料管理软件,但对于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的填写表格,必须执行“PKPM工程资料管理软件”中标准;2、工程资料的报送流程(执行原则: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规定为标准)1)分包单位资料报送人员报送的任何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总包技术人员负责报送监理签认;监理签认完的资料由总包负责返还给分包单位资料报送人员;2)分包单位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对其所承担范围内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3)分包单位施工任务完成后,必须向总包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移交2套符合城建档案馆验收标准规定的分包工程技术资料;4)分包单位每次报审的资料报送份数规定:每次所报的资料监理留存1份,总包项目部留存1份,分包单位所需留存的份数自己定;5)分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应该及时,能够保证与所验收的部位同步报送;3、关于进场材料取样复试、检测的规定:1)现场总包单位试验指定负责人,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材料以及施工试验项目的取样复试与取样监督工作,负责与指定见证试验室的沟通,协助各单位及时获取所需试验技术资料;2)现场总包与分包单位所做的各种试验检测项目中,下列项目必须实行100%见证取样与送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防水材料;●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沥青、沥青混合料;●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建筑外窗;●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黏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检验项目;3)需要进行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在见证取样的同时,填写好见证记录、签字齐全;4)进场材料进场复试检验要及时,没有进行正式试验前不得在工程上使用;4、关于主要分项工程、特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规定:1)各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前,依据总包单位提出的方案编制要求组织进行编制,编制完的方案分包单位必须进行自己单位内部的审批与会签,要求有审批表和会签表,且在方案封面和审批表上盖上单位红章;2)分包单位编制完善的施工方案必须报总包单位总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准许分包单位按照所编写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技术资料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环节中所产生的各种技术文件、图纸、档案、记录等一系列文字性、图形性、数据性的信息资料。

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管理难度大,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

科学合理地组织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防范工程安全事故和纠纷发生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二、管理原则(一)完整性原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必须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全面、准确、可靠,便于工程管理和技术分析。

### (二)规范性原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执行。

### (三)保密性原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应做好机密资料的秘密保密工作,避免机密资料泄露,确保机密资料的安全。

### (四)可追溯性原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必须保持技术资料的可追溯性,确保资料能够及时找到、确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 (五)责任制原则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保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程序执行。

三、管理程序(一)建档阶段1.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成立应以建设项目批准立项为开始,以项目结算为结束。

2.按照工程技术资料的种类和用途建立相应档案,并编写工程技术资料目录,每累计一定量的工程技术资料,即时装订并在档案封面上标明档号、档案名称、建档时间、建档人和保管人。

(二)质量检查阶段1.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要求检查工程质量,并进行实时记录。

2.检查记录应按规定报批(或报备)后符合要求的文件和计划控制单要在控制单上进行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并在控制单上进行标识。

(三)验收阶段1.各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验收资料编总表。

2.在工程验收之后共同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形成竣工资料,并编制竣工档案。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各项目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

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

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

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有三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施工单位资料应为原件。

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

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2.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技术交底、验收记录、保修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3. 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项目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收集到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编目、装订,并编制档案目录。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办理归档手续。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为各部门、项目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3. 档案借阅:借阅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严禁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2. 档案销毁:销毁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损坏或泄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保证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部所有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包括文档、图纸、数据、图像等形式的资料。

第三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安全、合规的原则,强调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信息化管理的最大效益。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备的资料管理体系,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资料管理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做好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二)安全保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保护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三)合规利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地利用资料。

(四)信息化管理: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资料管理的内容和流程第七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一)资料归档:对工程技术部的各类资料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二)资料检索:建立完善的检索系统,方便快捷地检索所需资料。

(三)资料传输:建立资料传输机制,确保资料的安全传输和共享。

(四)资料备份:定期备份工程技术部的重要资料,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

第八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流程包括:(一)资料录入:新建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录入系统。

(二)资料审核:对录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料发布:将经审核的资料发布到指定位置,供相关人员查阅使用。

(四)资料归档:对已使用完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章资料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九条工程技术部各级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技术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技术资料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技术标准、设备操作手册等。

二、管理责任1. 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 公司负责人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各部门负责定期收集本部门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

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工程技术资料的编码和分类标准,并进行统一管理。

3. 工程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汇总提交给相关部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工程技术资料的存储与保管1.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指定专门的存储设施和设备,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安全存放。

2. 工程技术资料应当保持干燥、防潮、防火,防止遭受损坏或丢失。

3.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工程技术资料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资料的安全性。

五、工程技术资料的利用与归档1.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资料。

2. 非机密的工程技术资料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网络、文档共享平台等方式进行共享和利用。

3. 归档的工程技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进行备份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

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审核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修改。

这是一份可供参考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涉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检测资料、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并根据档案目录建立电子数据库。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制度,确保工程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工程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确保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条在收集和整理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时,应当对资料进行识别和打标签,确保资料的来源清晰可查。

第三章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利用与回收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回收应当在项目结束后尽快完成,确保工程相关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回收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建立回收制度和回收流程,确保回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回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回收工作的详实和准确。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回收质量应当经过专业检测和评估,确保工程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章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相关资料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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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管理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1.3施工资料形成与管理应以工程施工所在地规范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当施工所在地无关于施工资料管理的规范时,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为依据编制、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和文件2.1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2.2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2.3《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 [2010]111号);3术语和定义3.1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3.2工程档案3.3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工程资料。

4部门职能4.1工程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职责是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对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竣工后全套资料的审核。

负责专业分包资料的退场前的审核。

负责监督项目资料员工作移交。

协助项目技术部完成声像资料的形成、归档。

4.2机电部职责是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对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竣工后机电资料的审核。

负责专业分包资料的退场前的审核。

负责监督项目资料员工作移交。

4.3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管部”)职责负责资料中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如隐检、预检、验收批及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和安全资料的监督、检查、审核、指导。

负责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收集整理。

4.4合约采购部(以下简称“合采部”)职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施工资料的编制原件套数、竣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及竣工图图纸提供要求及竣工图的绘制,甲指分包资料的管理要求。

4.5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职责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技术部职责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洽商、施工总结等的编制、变更;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季节性施工方案、新技术等的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照片的拍摄、编辑、工程摄像的联系及配合,并符合归档要求;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及技术类往来文件的收发、处理。

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编制,按合同规定编制并移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监督专业分包退场前的资料整改和移交。

项目技术部负责对重大活动、施工技术、质量等进行拍摄、制作;负责声像资料的形成和创优声像资料的编辑及上报。

4.7项目工程部职责负责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负责质量检查记录(如:验收批、分部分项)隐检、预检、交接检查的编制、报验。

将编制完成后的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后每周向资料员移交一次资料。

移交资料时应附交接清单。

4.8项目质量负责人职责负责编制验收批计划;配合工程部完成各类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的编制、报验、归档。

4.9项目机电部负责机电专项方案、施工总结、技术交底、隐检、预检、交接检查记录等的编制,负责机电相关的设计变更、洽商及机电技术类往来文件的发放,协助项目技术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洽商等的编制,按合同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按要求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机电资料员。

5管理流程6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6.1项目总工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对本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编制套数负责;负责协调总包与业主、与分包(含甲定分包)的关系,确保施工资料的形成与工程施工同步。

负责组织技术管理人员绘制合格的竣工图(根据合同或业主委托绘制)。

6.2项目机电经理(机电工程师)职责对机电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机电声像资料的形成负责;同时,负责协调总包与业主、与分包(含甲定分包)的关系,确保施工资料的形成与工程施工同步。

负责组织机电管理人员绘制合格的竣工图(根据合同或业主委托绘制)。

6.3技术工程师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做好技术交底,并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并负责声像资料的制作和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交资料员。

6.4试验工程师6.4.1负责试验报告单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合格的试验报告单原件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6.5项目资料员职责资料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程开工前应掌握技术资料管理的相关规范、规定。

负责本项目施工资料(含声像资料)的日常管理(编制、填报、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编目、组卷)竣工验收、移交归档。

负责对分包资料的定期检查;负责提供资料供各类检查,确保资料移交套数及质量。

6.6机电各专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机电专项方案、施工总结、技术交底、隐检、预检、交接检查记录等的编制、变更并按要求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移交给资料员;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及技术类往来文件的收发、处理。

按合同规定编制并移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各专业负责人分别负责各类资料的编制、移交;机电专业资料员负责该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归档(项目不设机电专业资料员时,项目机电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资料的编制、管理,土建资料员协助监管并收集机电的成套资料与土建资料一并提供竣工验收和移交归档)。

7施工资料的管理7.1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的移交,在满足当地建筑工程资料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本企业的施工合同为准。

7.2技术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北京地区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为准;天津地区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为准,其它外埠项目以当地规定为准;长城杯、海河杯、鲁班奖及其他报奖工程项目以其相关的规范、文件为依据。

7.3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资料管理员和分包接受公司及监督站等单位对该项目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指导、整改。

7.4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组卷等日常管理,由项目资料管理员严格按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计划进行管理,以确保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同步进行。

7.5资料员应协助项目总工程师把好资料合格关,按计划定期对分包的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6施工资料须计算机打印而成,凡要求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机打姓名、盖手签章或盖其他印章。

7.7无论何种类别的资料,复印件(正常情况均应提供原件)均应由提供复印件者标注原件详细存址、标注人(经手人)签字、标注复印日期、加盖所在企业红章。

7.8竣工图的编制:若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编制竣工图,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并提供作竣工图所需的施工图,或工程竣工后根据变更提供修改后的新蓝图,由施工方在此基础上绘制竣工图。

7.9对施工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按《档案法》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10C8类(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必须单独组卷、归档。

7.11归档的工程资料经公司工程技术部、机电部审核后,由项目部负责按分类组卷要求整改、编号、装订;一卷的装订厚度不得超过4厘米,若一类资料厚度超过4厘米时,可拆分成两卷或两卷以上(拆分时应按类或一份文件自然结束拆分)装订,编号分别进行。

7.12归档的施工资料均采用A4标准纸,资料本身不符合要求如:大于A4纸的,以A4纸为准折叠(可参考竣工图的折叠方法进行),小于A4纸时,将资料贴裱于A4白纸上,并于左侧留出2厘米装订线,同时,上、下、右侧均应留出不小于1.5厘米的空白。

7.13工程资料装订前,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

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装订结打在背面。

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距中孔80mm。

并做到被装订资料下齐、右齐,确保外观质量。

7.14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

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8归档范围与归档要求8.1归档范围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执行所在地的规定;如遇检查、验优(如:长城杯、海河杯、鲁班奖等)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要求,并将其特殊资料一并收集、归档。

8.2移交、归档要求工程资料中的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分包)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归档;工程竣工图由项目根据合同及相关要求编制、归档(当合同、协议中未作规定时视为业主未委托,可不作)。

根据合同要求,如需移交电子版资料,由项目资料员制作并移交电子版全套资料。

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工程档案的时间为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的工程竣工档案时间为,工程竣工二个月内移交归档(竣工日期均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准)。

9保存期限以各地规定为准。

10声像资料录音、摄像、拍摄、制作移交归档,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机电部、项管部协助项目技术部完成,项目技术部负责对重大活动、施工技术、质量等进行拍摄、制作;日常的工程施工过程的照片由项目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拍摄、编制说明、整理组卷、归档。

声像资料的制作要求在项目开工后,公司工程技术部将《精品工程申报资料制作》电子版下发项目作为项目音像资料的参考资料。

11附则11.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2本管理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2 .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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