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
(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
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3.考场规模:考试车类型、厂牌型号、数量、考试线路数量、考试项目数量、预计最大考试能力、每周考试次数、每次考试人数等。
(三)检查实施
1.检查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
(2)《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1026-2012);
(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1027-2012);
(5)《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1028.3-2012);
(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1028.4-2012);
(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1029-2012);
(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第1部分:考试场地》(1030.1-2012);
(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第2部分:考试系统》(1030.2-2012)。
2.检查项目
(1)考场管理制度;
(2)音视频监管功能;
(3)考试场地;
(4)考试系统(评判准确性、软件功能);
(5)考试车辆;
(6)数据安全管理。
3.检查内容
(1)考场管理制度。考场管理制度应符合1030.1-2012第6.1.6条和1030.1-2012第5.3.2条要求。
(2)驾驶室内监控。驾驶室内音视频监控符合1028.3-2012第4.7.5.2条和1027-2012第4.7条要求;录像保存时间符合1028.3-2012第4.7.5.4条要求。
(3)场地监控。场地视频监控符合1028.3-2012第4.7.5.3条和1027 -2012第4.7条要求;录像保存时间符合1028.3-2012第4.7.5.4条要求。
(4)视频回放。音视频回放功能符合1027-2012第4.7.2条要求。
(5)场地基础设施。区域划分及设施符合1029-2012第4.1.2条要求;候考区应设置考场视频实时播放设备等社会监督设施;信息公告设施应符合1029-2012第9.2.2条要求。
(6)场地交通工程设施。符合1029-2012第9.1条要求。
(7)场地规范性。场地隔离及项目衔接符合1029-2012中7.3、7.4条要求;道路宽度及路缘石内侧与考试项目图形线外侧距离符合1029-2012中7.1.4条要求;考试项目设置应满足实现1026-2012第4.2条规定内容的考试要求;考场应按考试车型参
数分别设置考试项目,不同参数考试车型的考试项目上应设置明确的指示信息;考试场地应无标准要求以外的操作参考标记;考生身份认证符合1028.3-2012第4.7.2条要求。
(8)考试项目图形和尺寸。符合1029-2012第8章要求。
(9)考试车辆规范性。考试车型符合1029-2012第6.2条要求;考试车辆应设置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考试用车标志,不应有违规拆卸座椅及座枕、折拢外后视镜、拆除车后门、方向盘上做标记、大货车尾部插竹竿等现象。
(10)电气部件。考试系统电气部件符合1028.3-2012第4.6条要求。
(11)系统自检及信息传输。系统自检符合1028.3-2012第4.7.6条要求;考试信息传输功能符合1028.3-2012第4.7.11条要求。
(12)提示功能。考试系统提示功能符合1028.3-2012第4.7.4条要求。
(13)评判功能。符合1028.3-2012第4.7.3条要求。
(14)考试管理。符合1028.3-2012第4.7.7.2、4.7.7.3条要求。
(15)统计查询。符合1028.3-2012第4.7. 10条要求。
(16)成绩单打印输出功能。符合1028.3-2012第4.7.9条要求。
(17)用户管理。考试系统软件操作用户符合1028.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