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湘应急通报〔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1〕16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为落实“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厅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既定工作部署,现将二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情况截至2021年7月1日,省应急管理厅事故直报系统接报二季度工贸行业事故13起,死亡11人,其中确定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的11起、死亡10人。
具体如下:2021年4月12日,娄底市宏冶炉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涟钢210转炉厂炼钢车间清洗翻斜行星式混合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2日,“三一”重工旗下的娄底市中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违规进入正在运行的臂架专用机床查看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5日,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坐落于长沙县)实施转塔组对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5日,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邵阳市双清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17日,湖南东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湘西州花垣县)化合车间9#化合桶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人。
2021年5月31日,湖南强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的员工在车间五楼清理卫生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2021年6月1日,邵阳市新宁县大富砖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21年6月1日,常德市澧县顺通涵管厂检修搅拌机时未断电,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2024
引言概述:本文是针对一起塔吊事故进行的调查报告,旨在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期提出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并保障工人们的生命安全。
正文内容:一、事故背景及概述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2. 事故发生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 事故中塔吊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操作过程的描述4. 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暴露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问题a. 塔吊的设计和制造是否合乎标准b. 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是否及时有效c. 塔吊的使用方法是否规范2. 人为因素a. 相关人员是否拥有合格的操作证书和培训经历b. 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c. 相关人员对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是否有足够的认识3. 施工环境因素a. 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是否符合塔吊使用要求b. 近期的天气和气候是否对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c. 工地上是否存在其他危险或不安全因素4. 管理问题a. 施工现场的管理团队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b. 负责人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c. 施工现场的监督与检查是否到位5. 法律法规问题a.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塔吊使用是否存在模糊和漏洞b. 工地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c. 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三、安全防范措施建议1. 设备管理a. 塔吊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b. 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其操作水平c. 制定塔吊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遵守2. 人员管理a. 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招聘和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b.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升其对风险的认知能力c. 设立安全监督员,加强对塔吊操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3. 施工环境管理a. 在施工前对工地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确保其符合塔吊的安全操作要求b. 对天气等外界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c. 在工地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施工场所的安全风险4. 安全管理a.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系统,明确各级责任和要求b.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c.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工地管理的合力5. 法律法规改进a.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塔吊使用的规范和管理要求b. 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塔吊使用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c.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总结:通过对此次塔吊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设备问题、人为因素、施工环境因素、管理问题和法律法规问题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塔吊坍塌安全事故通报
塔吊坍塌安全事故通报标题:塔吊坍塌安全事故通报近日,深受广大市民关注的一起塔吊坍塌安全事故在某地发生,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向社会公开情况并警示广大公众注意安全,特发布此次塔吊坍塌安全事故通报。
一、基本情况介绍据初步调查,该起事故发生在某地的一个建筑工地上。
事故发生时,就在塔吊卸载重物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不可预测的塔吊坍塌,导致塔吊倾倒并砸中工地周边的建筑物和设备。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警,并调派救援人员和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
二、人员伤亡情况经过初步统计,该起事故造成了X人死亡,另外X人受伤。
伤者已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其中部分伤者伤势较重,目前正在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事故发生后,塔吊倒下的位置被挡住,使得救援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和复杂。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据现场工作人员反映,事发时有一些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例如未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带,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等。
2. 塔吊维护不到位:塔吊作为一个大型的施工机械设备,需要经常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初步调查发现,该塔吊的维护保养情况存在缺陷,导致其结构的稳定性下降,从而引发了塔吊的坍塌。
3. 施工现场环境存在风险:事发当天,突然刮起了一阵狂风。
塔吊在承受风力的同时,由于周围建筑物的遮挡和空间限制,风力效应对塔吊的稳定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以上原因仅为初步分析,我们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以查明真正的事故原因。
四、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启动救援预案,调派大量警力,消防队伍和救护车辆赶往事发地。
救援人员冒着危险进入塔吊倒塌位置进行搜救和营救,确保受困人员的安全。
同时,调派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现场进行维护和清理工作。
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还积极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提供医疗救助、心理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服务,全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湘应急通报﹝2021﹞7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湘应急通报﹝2021﹞7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工贸行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厅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瞄准“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省工贸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但工贸行业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偏多,工贸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现将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全省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共发生一般事故9起,死亡8人,受伤2人。
1月19日,长沙市长沙县梨街道长沙市明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车载泵水箱加工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1月21日,常德市常德高新区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2月1日,衡阳市常宁市隆鑫宾馆煤炉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受伤2人。
2月25日,湘潭经开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吊运车架尾箱上盖板时,吊索具蝴蝶扣断裂,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3月1日,岳阳市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汨罗市宇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设备检修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3月20日,长沙市长沙县长沙英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吊装作业时,工件脱钩,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3月21日,株洲市茶陵县腰潞镇马加页岩砖厂发生一起窑板挤压的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2〕7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现将2022 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第二季度事故情况全省2022年第二季度接报涉及工贸行业事故8起,死亡6人。
其中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统计的事故6起,死亡5人。
第二季度工贸八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市州排名依次是:湘潭市2起共亡2人、岳阳市1起共亡1人、益阳市1起共亡1人、邵阳市1起共亡1人、长沙市1起(无人员伤亡)。
接报的8起涉及工贸行业事故(含应调整纳入工商贸其他类型的)具体如下:4月11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经开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4月13日,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棒材厂(湘潭市岳塘区)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4月16日,湖南中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沙县)仓库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5日,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慈利县,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5月8日,汨罗市特种工业制泵厂内(岳阳汨罗市)发生铁水喷爆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1日,长沙县星沙邹兰餐饮店(长沙市长沙县)发生火灾。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店内发生燃爆,导致人员伤亡。
6月6日,武冈市双牌镇米山环保页岩砖厂(邵阳武冈市)发生烟囱坍塌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
6月8日,益阳大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益阳高新区)发生吊装作业事故,死亡1人。
二、2022年以来工贸行业事故情况2022年以来全省纳入工贸八大行业进行统计的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2人,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板田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板田塔吊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本次事故发生在某城市板田地区的一个工地上,涉及一起塔吊意外倒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可能与塔吊操作不当、维护不到位以及恶劣天气等因素相关。
二、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天气情况为多云有风,但并未达到预警等级。
一台高度约40米的塔吊正常进行起重作业,突然发生倾斜,最终倒塌在工地上。
塔吊倒塌瞬间造成几名工人被掩埋,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搜救和救治,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初步调查结果根据目击者证言和现场勘察,初步调查结果指出可能的事故原因如下:1. 操作不当:据现场工人反映,塔吊在事故发生前出现明显晃动,但相关负责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暂停起重作业,导致塔吊继续操作,最终发生倒塌。
2. 维护不到位:针对这台塔吊的维护保养记录显示,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一定的疏漏,例如部分关键零部件长时间未进行检修或更换,导致塔吊性能下降,容易出现故障。
3. 恶劣天气:虽然天气情况并未达到预警等级,但风力对塔吊的影响依然不能忽视。
初步分析认为,事故发生时风力可能超过塔吊的抗风能力,造成塔吊失稳倒塌。
四、相关责任划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相关责任可能涉及以下方面:1. 塔吊操作人员:因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作业或报告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2. 工地负责人:对于维护保养工作的疏漏,负责人应负有一定责任。
3.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五、安全管理建议鉴于本次事故的教训,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建议:1. 加强培训: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定期维护:建立完善的塔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关键零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强化监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大对工地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加强风险评估:在起重作业前,需要综合考虑天气因素,对风力进行准确评估,确保塔吊工作在安全范围内。
长沙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长沙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4 月 29 日 12 时 24 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 54 人死亡、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07786 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
国务院安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一、事故基本情况倒塌房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系居民自建房。
房屋最初建于 2012 年,原为 5 层,2018 年加建到 8 层,2022 年 4 月又加建到 9 层。
二、事故直接原因违法违规建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房屋业主违法违规对自建房进行加层扩建,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大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房屋整体性、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严重下降。
施工过程中,无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施工质量低劣,且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事故间接原因1、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相关部门对居民自建房的建设和管理存在漏洞,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
2、基层组织履职不到位金坪社区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居民自建房的建设情况底数不清,对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居民自建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监管缺乏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四、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建设、加层扩建和违规经营等导致房屋倒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1、房屋业主_____,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施工负责人_____,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XXX塔吊事故调查汇报及处理意见一、工程名称:XXXXX二、事故发生时间:XXXX三、事故简介XXX工程中联TC6020塔吊在指挥工指挥吊运圆钢过程中,主卷扬钢丝绳突然断掉,大钩与圆钢坠落地面,变幅小车钢丝绳断掉,小车急速向臂端冲击,造成变幅小车严峻变形,多处钢结构开焊,现场没有人员伤亡。
四、事故详细经过XXX工程7#楼中联TC6020〔现场编号5号〕塔吊在进行正常的吊运建筑材料,在事发前,指挥工指挥塔吊司机进行吊运钢筋作业,塔吊大钩吊索落至地面后由钢筋工进行了一捆圆钢的捆绑,指挥工杨某、覃某均在远处指挥塔吊司机作业,未能及时在捆绑圆钢位置发觉大钩处钢丝绳的跳槽现象,圆钢捆绑完成后随即指挥塔吊司机起吊,当钢筋吊运到高约30米左右时,塔吊主钢丝绳经过大钩滑轮组侧钢板棱角的磨损,主钢丝绳突然断成3断,大钩〔重约0.32吨〕与约有1.2吨重的圆钢径直落至南侧2号门主路中、1号钢筋加工厂钢筋堆码附近地面,主钢丝绳断掉的瞬间,造成大臂猛烈的颤抖,变幅小车高速的向臂端冲击,变幅小车钢丝绳〔后绳〕随着猛烈的冲击断掉,小车防断绳装置在小车向臂端冲击的过程中一路撞弯大臂防小车断绳装置挡板,小车撞击到臂端止档装置后停下。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塔机主体结构未见异常,损失主卷扬钢丝绳一副,小车钢丝绳一副,变幅小车一台。
图一:事故现场图片五、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钢丝绳破断的现场检查分析塔吊指挥在指挥塔吊司机作业过程中,造成大钩触地,触地后主钢丝绳继续下落,导致主钢丝绳从大钩滑轮中脱出,挂在大钩滑轮组侧面钢板上,如图一所示钢丝绳脱槽后位置。
图二:主钢丝绳跳槽后情况示意图图三:钢丝绳脱槽后挂在耳板上的位置钢丝绳脱槽挂在大钩侧板后信号司索工未能及时发觉,在这个状态下就去吊运1.2吨左右重的圆钢,同样指挥工又未尽到指挥工的司索义务,一直站在远处指挥起吊,由钢筋工执行了钢筋的捆绑任务,然后起吊,塔吊主钢丝绳承受1.2吨重的圆钢在大钩侧板棱角上高速摩擦〔如图四、五、六、七所示钢丝绳与耳板磨损位置与程度〕,钢丝绳不断磨损,当起升到30米左右高度时主钢丝绳突然断掉,随着冲击变幅小车猛烈向臂端滑行,变幅小车钢丝绳断掉,小车撞击到臂端止档装置后停下,造成小车严峻变形开焊〔如图八、九所示〕。
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建筑工地的高处坠落事故。
你瞧,工地上那高高的塔吊,和工人们在钢筋水泥中忙碌的身影,真是生动又热闹。
可是,这种热闹背后却隐藏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
咱们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工人的安全,确保他们能在工地上平安无事地干活,回家跟家人团聚。
那天,我们接到一个报告,工地上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的事故。
听说是个小伙子,刚来工地没多久,满脸的朝气,正准备在高处安装钢梁。
想想,那时候阳光明媚,空气中还带着一丝水泥的味道,谁能想到一瞬间就发生了意外。
人们都说,意外就像偷心贼,悄无声息地就来了。
小伙子在上面操作的时候,没想到因为一根松动的钢筋,整个人就往下跌。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是心里一紧,想想那画面就让人心痛。
调查小组赶到了现场,看看发生了什么。
工人们都聚在一起,面色凝重,大家都知道,这种事不能大意。
我们开始询问目击者。
一个老工人开口了:“小李他当时在那儿,看着挺扎实的,结果转眼间就出事了!”这位老哥脸上的愁苦写满了,仿佛回忆起那一幕,心里的阴影挥之不去。
还有一位年轻的女工,声音有些颤抖:“我们都提醒过他,要注意安全绳,可他就是觉得没事儿。
”安全绳,这可不是摆设,真该好好重视起来。
说到安全,工地上那可真是个复杂的地方,各种设备、材料,简直是个“大杂烩”。
高空作业的危险性可想而知,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调查组发现,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还有待加强,尤其是那根松动的钢筋,简直是个“定时炸弹”。
小伙子在上面忙着,结果这个隐患就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咱们的工地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防护措施一定要到位,安全培训也得常抓不懈。
可别小看这培训,像是把安全意识根植在每个工人的心里,才能真正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大家在干活的时候,得像打游戏一样,保持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安全工作,得像吃饭一样,成了习惯,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听说,后来小李的家人得知了这个消息,心情可想而知。
作为家人,他们本以为他在工地上努力打拼,能给家庭带来更好的生活,没想到却换来了如此巨大的悲痛。
202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1
202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一、工程名称: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二、施工单位: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三、事故过程:3月29日上午9时20分,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
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
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202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1.工程名称:金壁贯融3#、4#、6#楼2.事故发生时间:__年10月 27日 5:00到5:303.事故类别:4.事故级别:5.事故详细经过:(填写不下可另附纸)中央花城4#楼18层料台处,由于工人在料台拉砖时,阳台与吊料台连接处,一块模板没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砖时,不小心坠落到16层。
一块铺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伤一个本班组,支厨房卫生间反梁模板工人,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没有造成过大伤害。
7.事故原因分析(以专家分析为准)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8.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通过这次安全事故,我们工地的每个工人的安全意识差,现项目根据3#、4#、6#楼,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2)整改楼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3)加强楼层安全防护巡查工作。
煤业公司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煤业公司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事故背景:该煤业公司位于一个煤矿区域,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生产。
在事故发生前的几个月里,公司一直在开采一块位于矿井最底部的煤矿层,该矿层被认为是有潜力的煤炭资源。
然而,最近的系统性煤层垮落破坏了开采的正常进程,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调查过程:对事故的调查我们进行了多个步骤,包括现场勘查、证人访谈和分析等。
我们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确定事故的具体位置和扩展程度。
我们还分析了从事故现场回收的物证和记录的数据,以获取更多的细节。
此外,我们采访了矿工和现场工作者,他们对事故的起因和可能的责任方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调查结果:根据我们的调查,瓦斯爆炸事故是由于顶板大面积垮落引起的。
该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在煤矿层开采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支撑措施,导致了顶板的失稳和垮落。
另外,我们还发现存在许多煤层垮落的预兆,比如地质勘探数据中的异常和矿工的报告,但这些预兆被忽视了。
在事故现场的勘查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关于煤层垮落的主要原因。
首先,这块煤矿层的地质构造特征是不稳定的,存在大量的地质缺陷,如断层和裂缝等。
这些缺陷使得煤层的稳定性受到了巨大威胁。
其次,在开采过程中,没有采取足够的支护措施,如钢架和木架等。
这导致了顶板的直接压力增加,加剧了煤层垮落的风险。
此外,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煤矿公司的安全管理与监管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不足,导致他们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和报告顶板垮落的迹象。
其次,公司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定期的安全检查、随机的安全巡视等。
这导致了对煤层垮落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的缺乏。
建议和措施:基于我们的调查结果,我们推荐煤矿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加强地质勘探和预测,确保煤层的稳定性。
2.在煤层开采过程中,采取足够的支护措施,如钢架和木架等。
3.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的安全检查、随机的安全巡视等。
特别重大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33份已打包)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压缩包)文件目录1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1幢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2上海赛科石油化工公司“11·26”中毒和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3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南吕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调查报告4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5保山市隆阳区“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6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公司“2·2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7内蒙古“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8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公司“4·2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9内蒙古某供电局“6·12”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调查报告10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事故调查报告11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1·23”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调查报告12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3吉林省宝源丰禽业“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14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5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6·2”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6天津“10·28”仓库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7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18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溪香岸工程“8·31”模板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19方大特钢二号高炉“5·29”煤气上升管爆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昆明市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3·04”酒精燃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2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2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3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8·2”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4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5泰兴市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3”闪爆事故调查报告26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7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7·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8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2·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9聊城市茌平县“3·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30襄阳市“4·1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1锦溪镇昆山新鸿企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32长金大厦工程“11·19”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33集贤县旺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6·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是压缩包(可直接点开,或右键复制/粘贴进行保存):。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塔吊事故调查报告塔吊事故调查报告(上)近期,某城市发生了一起塔吊事故,正值该城市高楼大厦建设迅猛发展的时期,因此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特组织了一次调查。
经过详细调查和分析,我所纠集的调查组得出以下结论:一、事故的基本情况该次塔吊事故发生在某高楼施工工地上,造成包括几名工人在内的多人伤亡。
据现场工人描述,当时天气晴朗,整个施工现场气氛紧张,大家都在积极推进工作。
突然,塔吊出现了异常,倾斜得越来越明显,最终失去平衡,不幸坠落。
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
二、事故原因分析通过现场勘察和相关材料的调查,结合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调查组得出以下事故原因分析:1. 设计不合理调查组发现,塔吊的设计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塔吊的基础设置不够稳固,承重能力不足以支撑工地的实际需求。
其次,塔吊的部分钢结构存在焊接缺陷,造成了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这些设计问题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施工管理不善施工工地的管理不善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调查组注意到,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塔吊的安装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此外,施工现场的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缺乏对塔吊使用中的潜在风险的认识,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更加加重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天气因素天气因素也是事故发生的一大原因。
调查组发现,当时正值施工工地气温较高,加之风力较大,这给塔吊的使用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关注天气状况,并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对策和建议根据以上分析,调查组提出以下事故对策和建议:1. 完善设计方案施工工地应加强与专业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塔吊的设计方案合理、稳固、安全可靠。
此外,针对塔吊结构的焊接问题,施工单位应做好质检工作,严格控制焊接质量,确保任何焊接缺陷都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2. 强化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工地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
塔吊顶塔机倒塌事故调查报告
塔吊顶塔机倒塌事故调查报告塔吊顶升加节作业属于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的一部分,是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而引发事故,带给我们血的教训。
今天小编给大家推送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故。
2019年6月19日16时10分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14#楼塔吊在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倒塌事故,造成两死一伤。
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2019-6-19”塔吊倒塌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江西省五安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安公司),系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14#楼塔吊安装单位。
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机械设备、电器的制造、安装及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配件的销售。
江西省五安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赣州区域设立了办事处,与赣州市五安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赣州市相关业务。
区域负责人(赣州公司法人)为周宾。
(二)江西省丰溪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溪公司),系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装璜、土石方工程等。
(三)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监理),系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单位。
新明监理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咨询。
(四)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系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14#楼塔吊生产厂商。
(五)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赣州经开区涌泉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建设、通信线路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实业投资、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一级开发与运营;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处置情况2019年6月18日,五安公司生产经理王文宣打电话告知丰溪公司现场安全员陈辉,6月19日上午会安排人员安装14#楼塔吊的附墙和加节,让工地提前做好现场的配合工作。
最新塔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0·12”蚌埠学院教学楼塔机倒塌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10月12日上午8时05分左右,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蚌埠学院教学楼二期工程工地塔机在拆卸过程中向北发生倾覆,正在塔机上进行拆卸的6个人随机坠落,3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巫希平、副市长吴洪明、秦武及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新城区、建委、公安局及省有关部门领导相继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成立了以秦武副市长为组长、武书田局长为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管局和新城区等单位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组织对现场的设防、保护,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求事故单位积极做好抢救伤员和对死亡亲属的安抚、接待、赔付等善后工作。
一、事故经过由蚌埠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蚌埠市监理公司监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劳务分包的蚌埠学院教学楼二期工程,于2004年12月18日开工,今年10月10日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省建工集团蚌埠分公司劳务分包项目部副经理朱龙生在未向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决定在10月12日对QTZ5508型塔式起重机进行拆卸。
10月12日上午7:10左右,塔机拆除负责人徐国存(省建工集团蚌埠分公司劳务分包项目部农民工)带领电工高明泉、塔机司机孙功仓、塔机拆卸操作工孙东东、李丹祥、周明响和徐文等7人开始塔机的拆卸工作。
徐国存站在回转承台位置负责指挥联系并操作液压顶升油缸,孙功仓在驾驶室负责起重臂小车的配平和将拆卸的标准节吊落地面等相应工作,孙东东等4人站在顶升工作平台四周负责拆卸标准节螺栓等,电工高明泉在地面负责将落下的标准节摆放和塔机照明拆除等。
8:05分左右,司机孙功仓将起重小车配平并风刹定位,孙东东等4人将最上面的标准节(第14节)与塔机回转的下支座连接螺栓以及第13节标准节与第14节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卸下,徐国存操作顶升油缸顶升套架时,站在地面上的高明泉看见塔机开始向北倾倒,同时听到金属折断声音,立即朝东南方向跑出十多米远,回头看时塔机已倾覆并断成数截,司机孙功仓连同驾驶室一同坠落地面,徐文被抛到教学楼屋面上,其余4人均坠落地面,徐文(男,29岁)、孙东东(男,21岁)、徐国存(男,29岁)当场死亡,李丹祥、孙功仓和周明响等立即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李丹祥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办通报〔2022〕1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现将2022年一季度全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省一季度接报涉及工贸行业事故9起,死亡7人。
具体如下:1月2日,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湘潭市岳塘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受伤4人。
1月6日,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180粉尘探伤机及自动包装线移位改造项目(衡阳市蒸湘区)发生一起行车挤压事故,死亡1人。
1月23日,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湿法实验室(长沙高新区)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
2月12日,湖南华纤东鼎陶瓷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2月17日,湖南宇腾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郴州经开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3月2日,株洲斯威铁路产品有限公司(株洲市荷塘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3月11日,盛当红家具厂(邵阳市隆回县)发生一起火灾,无人员伤亡。
3月18日,乐福砖业有限公司清理滚筒筛作业时(益阳市安化县)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3月19日,益阳长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益阳市赫山区)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二、事故分析2022年一季度涉及工贸行业事故同比2021年一季度,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其中,已明确纳入工贸八大行业统计的事故6 起,死亡5人,同比2021年一季度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3起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3起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3起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湘应急通报〔2022〕5号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省煤业集团公司,大唐华银攸能公司:今年3月以来,株洲市攸县先后发生3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三起事故分别是:3月3日上午9时15分,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隆煤矿在组织修理±0m水平东大巷7煤采煤工作面过程中,发生顶板冒落,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隆煤矿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3月12日凌晨1时45分,攸县小乌仙矿业有限公司小乌仙煤矿擅自打开+375m主平硐内编号为2529号密闭组织非法生产,进入密闭内+385m东运输大巷将+385m煤斗里的煤运出井口,电机车掉道后撞击压风管法兰盘,将1名矿工甩到电机车车头前被撞击挤压致死。
事故发生后,攸县小乌仙矿业有限公司小乌仙煤矿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3月27日下午13时30分,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柳树冲煤矿在组织对-20m1291回风巷进行维修时,顶板垮落,造成1人死亡。
近期3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依然存在依法办矿意识不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培训无针对性、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
目前,攸县人民政府已先期对12名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其中4人先期免职;纪委监委立案调查8人;公安机关已对兴隆煤矿7名涉案人员和小乌仙煤矿6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刻汲取省内外煤矿安全事故教训,高度警惕部分煤矿企业在高额利润驱动下突破安全底线、非法违法生产、忽视灾害治理、采掘接续失调等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看清煤矿安全的颠覆性,认清极端重要性,严防反复、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坚决不发生较大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持续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湖南贵州吉林三起重大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湖南贵州吉林三起重大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12.02•【文号】安监总煤调[2009]232号•【施行日期】2009.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湖南贵州吉林三起重大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9〕23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11月22日10时,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郭家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
该矿属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现正技改扩能为4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通风系统混乱、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电煤钻电缆明接头短路,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11月26日23时,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0人。
该矿原为生产能力3万吨/年的私营矿井,由江苏省扬州矿务局(地方国有企业)全额投资收购后,经实施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初步分析,该矿没有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掘进巷道未消突的情况下,掘进施工,引发煤与瓦斯突出。
11月27日14时,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中和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6人被困井下。
该矿为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该矿开采急倾斜煤层,煤厚40米,煤层倾角70-80度。
由于该矿采用非正规开采方法,巷道放顶采煤量过大,发生抽冒直至地表,抽冒高度达220多米,造成与地面下的含水流沙层连通,大量水煤、泥沙瞬间溃出采煤点涌向巷道,共充填巷道200余米,导致正在作业的人员被困。
以上三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违规违章作业;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近期学校安全督察情况通报》
《近期学校安全督察情况通报》本周安全事故通报湖南黄金集团半年5发事故被省安监局通报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黄金)旗下两家子公司,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公司,矿山安全条件不达标。
这两家公司近四年内均涉及到重大伤亡事故,外界质疑湖南黄金监管不到位,或损害股东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黄金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近半年内已发生5起安全生产事故,湖南省安监局副局长朱崇洲指出,该集团及所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不容乐观。
对此,记者致电湖南黄金董秘办,对方称,“会按照相关门部要求进行处理”。
湖南黄金矿山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料显示,安化湘安钨业系辰州矿业控股子公司,安化渣滓溪系辰州矿业全资子公司。
辰州矿业202x年5月18日更名为湖南黄金。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显示,安化湘安钨业地下矿山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该公司矿区110-80中段通风上山为人员上下主要通道,未设置梯子或踏步,安全条件不达标;箕斗井80中段车场未设躲避硐室;80中段、110中段溜矿井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全;110及以上中段电机车无受电弓、顶棚装置;此外,监控室人员定位存在系统失效,只能显示部分下井人员等问题。
安化渣滓溪尾矿库安全管理需加强,该公司尾矿未履行闭库“三同时”手续;石板冲尾矿库建设试运行期限已过,但未组织工程验收。
曾涉重大安全事故无论是监管者还是管理者,似乎没能从事故中真正地吸取教训。
202x年4月25日,安化渣滓溪矿业公司在进行塔吊拆装作业时,发生侧翻高处坠落事故,导致3人死亡,另有1名重伤员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系无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失衡发生坍塌。
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中提及,建议对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庆彬由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公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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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4月25日14时20分,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500T/D选矿厂工程(以下简称“新选矿厂”)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元。
事故发生后,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雄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彭建忠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安化县委书记杨光鑫,县委副书记、县长熊哲文,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陶志高,县人武部政委熊杰带领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办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杨光辉任组长,安化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安化县安监局等单位派员参加,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同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检测鉴定、收集相关书证、物证及影像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
2009年7月,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上市子公司)兼并重组安化县渣滓溪锑矿,成立子公司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庆彬,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锑矿开采、锑冶炼、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矿产品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5日,该公司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2010年10月,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为加强对改扩建工程的质量把关和监督管理,成立了改扩建办公室,改扩建办公室主任为黄国雄,分管副总经理为欧阳景权。
2、施工单位: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31日,原属常德市武陵区国有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建新,总经理胡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土方工程、水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