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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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论:

①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会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用理去

决定。在“情”和“理”中人选择了理,所以才有今日人类的繁荣稳定。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所以“理在情先”!

④论据一: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论据二:在理才有法,合理才合法。

论据三: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就是理。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理在先,

情在后。理愈明,情愈浓。

事不在大,而在实,话不在多,而在理!尊纪守法,有理!尊

老爱幼,有理!尊敬朋友,有理!尊惜友情,有理!

驳论

1、【这里有个挺难的正方例子:当你被针戳到的时候你是先叫疼还是先去想为什么会被戳到?】疼是生理反应,思考为什么会被戳到是当痛觉传到大脑后的理性思考。难道对方辩友所谓的情在理先就是说皮肤感觉在头脑反应前?(定义的时候把理和理性分开!“理性”和“理智”都是人对“理”的感知以后产生的,为什么叫理性,理智而不叫理笨什么的呢,因为理性通常是和感情交替出现的,而理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被针扎了一下哪个例子,因为被针扎是会痛是客观存在的规律,然后你才会产生痛的“情”,然后才是“理性”(是被针扎的)。)

2、【如果正方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首先都是:感性认识,而后才是“理性认识”对于这一点,怎么破呢?】可否说那是人的本能反映,也就是人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是,存在着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想想“东郭先生”的故事吧!感情用事,没有“理在情先”结果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3、理就是判断的标准!如果没有理,那么我们就也根本不知道是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这个问题,当然是以理服人。

4、没有理,用什么来判断那些是"情"呢?

5、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6、在情在理的前题条件是合情合理,合情的事,不一定合理,但合理的事一定合情!如:交费看病合理,治病救人合情!结论:理在情先!

7、不遵纪守法,有爱国情吗?不尊老爱幼,有父子情吗?不尊敬朋友,有朋友情吗?不尊惜友情,有朋友吗?

8、第一要搞明白什么是理,什么是情,“理”是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情”是由事物所引起的人们的各种情绪,感情,是主观的东西,这样定义以后就很明晰了。我们生活做事是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还是按照人们的主观情绪呢?答案自明。

9、【有人说“那么世界上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无情的事情出现?”】那正是因为人们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没有理智考虑利害关系,没有按照事物发展规律,仅凭一时意气用事,所以造成了很多无法挽回的结果啊。

10、【“如果真的理为先的话,那么我们看到的就应该是一个完全合情合理的世界了.但事实上是这样吗?(现在我是从事实判断上来说)”】--------理在先不等于完全合情合理,我们说理在先是从逻辑层面来,重要性层面来说,我们工作办事应该首先考虑“理”,实际生活中人们不一定遵守这个法则,所以我们的世界显得不是那么合情合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又怎么解释---我们明知道生命很重要,而有的人偏偏要自杀呢?

11、理既然是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情,那么必然先于更广泛的情有更重要的地位

12.必然性与重要性是不一样的,由情凝结为理并不代表情比理更重要

13.如果行为在实质上践踏了情,那么它一定践踏了理,并且不合于理先于情

技巧:先承认对方的观点,然后在对方的观点上提出个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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