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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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推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单位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及基础教学部。

2、个人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岗人员。教学岗人员包含专职教

师、教学行政岗和实验实训岗人员。

二、考核层次

学校执行对单位考核对象的考核,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执行对个人考核对象的考核。

三、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

1、计算公式

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参考基本工作量+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X岗位系数,其中A B类分数分别计算。A类分可按1: 1的比例代替B类分,B类分按照的比例可换算成A类分。

2、参考基本工作量

表一:个人参考基本工作量(分/年)

3、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

表二: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分/年)

4、岗位系数

表二:岗位系数

四、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

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刀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

量x年度完成比例系数。即依据每年3月1日各二级学院(含民族

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在编教学岗职工情况,将个人年度参考科研工作量进行累加,然后再乘以完成比例系数,即为各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指标。年度完成比例系数由校务委员会授权教学科研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单位考核措施

1、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

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列入科研和教学改革年度预算。

2、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

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年度教学经费(除去兼职人员课酬)x(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I)

3、年度教学经费

已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学校下达的教学经费总和;未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实际教学经费总和。

4、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和II

表四: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例

5、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分配

二级单位获得的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进入二级单位教学科研

总经费进行二次分配。

六、单位激励与处罚措施

学校将对已完成科研工作量指标,且完成比例处于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二级单位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且完成比例排名最后两名的二级单位予以处罚。

七、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南昌工学院

二0 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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