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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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推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单位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及基础教学部。
2、个人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教学岗人员。教学岗人员包含专职教
师、教学行政岗和实验实训岗人员。
二、考核层次
学校执行对单位考核对象的考核,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执行对个人考核对象的考核。
三、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
1、计算公式
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量=(参考基本工作量+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X岗位系数,其中A B类分数分别计算。A类分可按1: 1的比例代替B类分,B类分按照的比例可换算成A类分。
2、参考基本工作量
表一:个人参考基本工作量(分/年)
3、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
表二:学位附加参考工作量(分/年)
4、岗位系数
表二:岗位系数
四、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
单位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指标=刀个人考核对象参考科研工作
量x年度完成比例系数。即依据每年3月1日各二级学院(含民族
教育学院一、二分院)和基础教学部在编教学岗职工情况,将个人年度参考科研工作量进行累加,然后再乘以完成比例系数,即为各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指标。年度完成比例系数由校务委员会授权教学科研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单位考核措施
1、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
设立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列入科研和教学改革年度预算。
2、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
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下达数=年度教学经费(除去兼职人员课酬)x(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I)
3、年度教学经费
已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学校下达的教学经费总和;未纳入校院二级考核体系的二级单位,年度教学经费是两个学期实际教学经费总和。
4、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I和II
表四:考核基金与教学经费比例
5、二级单位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分配
二级单位获得的科研量化考核专项基金进入二级单位教学科研
总经费进行二次分配。
六、单位激励与处罚措施
学校将对已完成科研工作量指标,且完成比例处于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二级单位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且完成比例排名最后两名的二级单位予以处罚。
七、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南昌工学院
二0 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