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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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方法与对策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问题方法对策
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农村信用社虽然在
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却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使其服务三农的效果并不明显,在促进三农
问题的进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在探讨中摸索,前进,能更好的为农村,农业,农民
服务。
一、存在的问题1、农村信用社规模小,力量薄弱。目前,作为农村金融主力的
农村信用社只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20%,农村大部分借贷都是在内部解决的,广大乡镇
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农村信用社运行效率低。农村信用社并
未形成真正的商场利率,低效、无效融资较多,储蓄—投资的转化过程不畅。 3、适应
性差。表现为农村信用社不能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业务;贷款投向在产业结构和所有
制结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贷款期限、利率、方式缺乏灵活
性。 4、经营状况差。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严重亏损、较大的不良贷款、资不抵债
等问题。据有关调查表明,农村信用社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37%,50%以上农村信用社存在资不抵债
5、借新还旧掩盖了贷款形态的真实性。经抽查县联社营业部当年12月份的贷款业务,发现借新还贷业务35笔,占当月发放贷款总额的50.80%,其中30.84%用于归还逾期贷款,60.56%用于归还呆滞贷款,8.6%用于归还逾期的正常贷款。县联社下辖的某乡分社也存在
同类问题,且在同时间段同口径收回贷款中以借新还旧方式收回的贷款占93.3%,收回货
币资金仅占6.7%。通过这种方式县联社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一增一减,表面上看既完成了放贷指标又“优化”了贷款形态
真可谓是一举两得。6、信贷资金涉足于财政性支出。该联社向一行政执法部门发
放两年期贷款用于建造办公大楼,使之成为当年十大贷款户之一。该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
也曾贷款购车,至今分文未还,已形成呆滞贷款。7、大额贷款和不良资产比例超标。
年末县联社最大十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17.1%,占资本总额的169.22%,其中最
大一户贷款余额占全社贷款总额的3.98%,占资本总额的39.39%。同年联社不良贷款比例17.64%,其中呆滞贷款比例13.4%,不符合国家单户贷款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最大十户贷款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15%、呆滞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8%的有关规定。
8、中长期贷款比例过低。该信用社中长期贷款发放占全年贷款发放的5%,中长期贷款比
例16.97%,这种投资结构对日益增长的规模农业和产业经营支持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匮乏,贷款结构调整没有与农村经济调整同步进行。9、贷款利率透明度不高。经
对县联社200多贷款户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同期贷款不同利率的情况,经调查得知入股农
户可享受优惠利率,但既没有明文规定,借据中也反映不出农户是否入股,操作过程无章
可循,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产权不清晰是农村信用社陷入
困境的最重要原因。表面上看,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法人,其资金来自社员的股金,有理
事会和监事会,产权关系是明晰的。然而管理体制的变化、政府的行政干预、经营者及法
人代表的不断变更,最终使国家成为产权的控制者,农民社员只有名义上的、模糊的产权
归属关系。这种模糊的产权归属关系引发了“三会”制度徒有虚名、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不全、“一人说了算”、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 2、职能定位模糊是造成农村信
用社存在严重问题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本是由农民出资组建,专为“三农”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逐渐表现出“离农”的倾向。追求经营规模,许多农村信用社不惜高息揽存,致使成本过高。同时,又把大量的资金投放于城市及
工业等非农产业,并由此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恶化了其自身发展基础。 3、量化指标考核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的不规范操作,老呆账形成原
因非常复杂,有政府行政干预造成的,有村借户用形成的,还有人情放贷造成的。因此,
清收盘活呆账难度大,短时间内难有重大突破。但考核指标年年加码,为完成考核指标,
信用社不得不采用借新还旧、调整期限等手段压降不良贷款,造成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4、贷款的期限结构与农牧业生产的周期不相适应,导致新的不良贷款产生近年来农
村产业结构正处于调整阶段,农户从单一的种植结构转移到畜牧养殖、荒山绿化,基础设
施改造等方面。这些投资的回报期限比较长,但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大都控制在一
年内,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受主管部门的限制,无法满足投资项目在生产周期上的需要。为
缓解这一矛盾,信用社不得不采取以短期贷款之名发放中长期贷款的做法,因此出现了反
复转贷的行为,从而形成新的不良贷款。
5、学习相关法规不够,造成核算中的不规范操作一是长年来信用社一直延续着“息随本走”的贷款管理理念操作收回的非应计贷款,对“收回的非应计贷款,应首先冲
减本金”的规定,知者甚少。二是应收利息要纳利息税,为使应收利息成为实收利息,就
出现了不到结息日提前结息、提前扣收贷款利息的行为。三是纳税意识薄弱,人为调减损益。
6、多级法人体制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整体竞争力的矛盾
全国农信社绝大部分省份都实行市、县二级法人体制,视省区大小不同,有的省份有
数十、有的省份有数百个小法人机构。如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实行青岛、潍坊三级法人体制,130多个小法人。县级法人分散经营,难以发挥规模优势,削弱了竞争优势。县级法人虽小,但“五脏俱全”,管理成本高,创新能力弱,尤其是各自独立经营,无法统筹解决一
些限制发展的包袱和风险问题。县级法人受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因素限制,
在产品创新、业务拓展、科技开发、宏观政策把握等方面效率低,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
7、县级法人资产规模小、资产质量低、人才储备少与提高抗风险能力的矛
盾县级法人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要求拓展业务。县级法人立足县
域服务的政策要求与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产生了矛盾。随着“三农”发展,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农民跨区域流动和农业跨区域经营的趋
势越来越明显,但农信社经营的局限性,限制了为“三农”提供跟进式的服务,阻碍了业
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