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在近现代的意义上,认识论上的主客观二元论无疑滥觞于笛卡尔的二元论思维模式。笛卡尔所倡导的以科学理性来认识机械的客观世界的主张为后来实证主义所标榜的客观主义的认识论立场奠定了基础(尽管笛卡尔的认识论因为诉诸理性的天赋观念而带有先验论和唯心论的色彩)。而深受笛卡尔二元论思想和经验主义怀疑论倾向影响的康德的哲学人类学则为解释学的主观主义认识论立场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坐标。尽管如此,试图在这些早期的滥觞中寻找20世纪实证主义和解释学的认识论争论的具体观点的做法显然并不妥当,然而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在我们所探讨的问题中依然以各种方式发挥着不可否认的作用。我们即将探讨的实证主义和解释学在认识论立场上的争论为我们超越主客观二元论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因为正是此种争论为我们揭示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各自所存在的问题和偏见,使我们可以从这些问题入手去追问事情本身更接近一种怎样的图景。应当肯定的是,解释学之所以能够在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领域中形成对实证主义强有力的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解释学揭露了实证主义的诸多弊病,并针对这些弊端发展出自身独特并颇有教益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强调认识活动有其不可彻底消除的先入之见(assumption)。海德格尔写道:“任何解

释工作中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先入之见,它是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理所当然的’东西被先行给出的,也就是说,是作为在我们的先行具有、先行视见和先行掌握中被先行给出的东西。”这一先行给出的先入之见强调了解释(interpretation)所具有

的不可彻底消除的前提,这是由人的存在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无论海德格尔以及他的后继者伽达默尔等人如何具体地去

理解这里的先入之见,总之这一论断(它暗示了著名的“解释

学的循环”)是对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立场的毁灭性一击,它

彻底打破了客观主义无前提的幻觉,使人们得以正视我们自身存在的不可彻底消除的历史性和局限性。但解释学的立场在有力地击碎了客观主义的梦幻的同时,却矫枉过正地落入主观主义的取向之中。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那充满神秘主义色彩的语言本体论充分揭示了他们思想中的人类主义倾向,其思想中的先验论残余则使他们无法看到理解并不是对存

在的先验可能性的领会,而是一种排除了任何先验论倾向的由人类的实践所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历史性现象。此种历史性与海德格尔等人所谈论的此在存在的历史性无疑有着重

大的区别,后者所谓的历史性不过是意指存在的先验可能性是不可穷尽的,存在总是在历史之中不断地在场化着。不过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解释学的影响要早于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对解释学的重要发展,就社会学而言,受到狄尔泰等人影响的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即是一例。主观理解的重要性和先入

之见的不可彻底排除性这两个重要的解释学立场不同程度地在韦伯的思想中有所呈现。但正如韦伯对价值中立的有条件的主张所表明的,反实证主义的解释学的精髓并没有被他的解释社会学彻底坚持,韦伯对实证主义的部分妥协使其解释社会学失去了方法论争论的典型价值。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更加乐于使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观点来展开研究,他们的观点不仅更加系统和深入,而且与在理解问题上过分强调行动者的主观动机的韦伯相比,他们的“理解”概念对反思性和对象化的意识层面的拒斥使之具有更加广泛的影响,当代社会理论热衷于在无意识层面探讨理解问题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他们的启发。强调基于先入之见的主观理解的解释学立场显然与强调绝对客观的方法论立场相对立,但认识本身并无所谓的主观和客观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分化,主观与客观不过是理论性的分析建构而已,二元论思维的误区就在于将理论的分析逻辑强加于前理论的现实本身。因此,认识既不是实证主义者所设想的镜像式的客观反映,也不只是解释学者所主张的主观理解的结果。认识总已经是关于某个对象的认识,它的人类学特征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认识只能是一种与客观事实相对立的主观虚构,仿佛认识不过只是一种彻底相对主义的虚无主义游戏。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拒绝了此种不可知论的相对主义,他们保留了一种相对温和的相对主义倾向,但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却

无法令人满意,其实质只能是自相矛盾地将先验与经验、普遍与特殊奇怪地结合在此在个体的实践中,最终不能摆脱形而上学的主观主义视角。我们对世界的社会历史性的阐释总是呈现与对象的一种认识关系(解释学的研究告诉我们,这种对象化的关系无疑是奠基于前对象的理解之上的,因此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之间对象化的二元状态仅仅是一个派生的

现象,因为理解本身就不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我们那有限的理性在其有限的视域中为我们传达出对象之所是,作为这一传达之基础的社会历史性的先入之见使我们的认识活动

即便在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各种人为的失误之后,也还是一种有限的认识。但社会历史性的先入之见并不总是扮演着一种消极的角色,它与现实之间的前对象的关联既会带来我们认知的局限性,同样也可能导致对此种局限性的不断超越,从而使我们有可能以更为合理的局限性去取代旧的局限性,使我们的认识更加逼近对象的真实,尽管绝对的真理仅仅只是一个理想。因此有限的认识已然是有所认识,已然以某种社会历史性的方式为我们传达出对象之所是,只不过这一认识与客观主义者所想象的绝对认识相去甚远。二、事实与价值实证主义者主张必须严格地区分事实与价值。在他们看来,社会科学家用实证主义方法所收集的经验资料就是社会事

实本身,而社会科学家对经验资料的研究和解释也必须排除一切价值观念,以期达到绝对客观的认识。而解释学者对人

之存在的局限性和不可彻底消除的先入之见的肯定已经在

根本上否定了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的可能性。事实上,这里所涉及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本身就包含在客观和主观

的二元争论之中(在本文的最后一节我们将看到,事实与价值的问题还有其另一面)。简而言之,客观主义立场主张严格地区分事实与价值,而主观主义的立场则反对有所谓的外在于价值的对事实的描述和研究。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事实本身就是具有价值因素的,这使之在根本上区别于自然现象,它之所以被纳入客观事实的范畴,就在于其价值因素是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存在的,而在事实与价值的争论中的价值一方则是专指研究者的价值立场而言。正如齐美尔所指出的:“一旦我们的心灵不只是一个消极的镜子或实体——这也许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因为甚至客观的知觉也只能来源于估价——我们生活在一个价值的世界之中,这一价值的世界在一种自主的秩序中安排了实在的内容。”在齐美尔看来,一方面价值具有主观性,它是对作为物质实体的对象的判断,是固有地内在于主体的,因而从来就不是物质实体的一个属性;另一方面,齐美尔认为这个主观性仅仅是暂时的,实际上它并不是非常关键,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否定价值是物质对象的属性,一旦完成了这一任务,它就要让位于一种社会的客观性,此种客观性表明了非自然的主观性的价值对于个人主体而言依然可能是客观的,它能够独立于个体对它的认可而存

在。如果我们抛开齐美尔的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倾向,那么齐美尔的观点无疑是具有启发性的。价值尽管是一种非自然的人类文化现象,但除去那个自然的基础不谈(没有自然的基础文化便无从谈起,但文化并不因此而能够被自然所还原),价值可能既不只是一种个人主体的内在性构成,也不是一种完全外在于个体的所谓自主的集体或结构的因素(或者说客观的主观性因素);价值在分析上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个体的价值同时也就是社会的价值,而后者也不可能独立于行动者们共同的实践活动而被生产或再生产,既没有绝对的个体也没有绝对的社会,二元论所宣扬的彼此对立的个体与社会其实质不过是理论分析的抽象建构罢了。我们认为,价值是一种奠基于自然物质基础之上的非二元论的社会历史性

的现象。换句话说,它正是人的社会历史存在的局限性本身,说我们不可能不有限地存在,也就等于说我们不可能不采取某种价值的立场。因此,社会科学家所描述的经验事实并非绝对的事实本身,它总是隐含了某种价值的判断(各种经验资料的收集方法显然已经十分隐蔽地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实证主义方法和解释学方法便是两个彼此对立的大的方面)。它是一种超越了主客观二元论的社会历史性建构,体现了特定认识立场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正是特定的价值使此种关系得以可能,尽管这些价值本身也为我们的认识带来了局限性。而作为对此种经验事实的解释的社会科学理论自然也

不可能排除价值的存在,它在经验描述的价值取向之上又增加了理论阐释的价值特征,这种双重的建构并非只是来自于某个研究者个人的主观价值,也并非只是客观的社会价值的产物,它超越了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虚构。三、理解与规律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的目的并不是要去把握可用于预测的

规律,而是在对象的独特的和历史的具体性中去理解对象。他写道:“无论包含多么普遍的经验,目标也不是去证实和扩展这些普遍的经验以获取有关一个规律的知识,例如人类、民族和国家是如何演进的规律,而是去理解这个人、这个民族或这个国家如何是其所已经成为的样子的——更概括地说,其成为这样是如何发生的。”此种观点明确地将解释学的理论抱负与实证主义的理论目标区别开来,解释学所强调的是理解而不是因果说明(causal explanation),后者所依赖的归纳程序在伽达默尔看来并不能够使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human sciences)成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如果人们在伽达默尔的意义上将解释的逻辑前提设定为人的主观意义(或先入之见),那么实证主义者所遵循的归纳程序的确也就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因为自然科学所信仰的归纳程序其目的在于寻求普遍的因果规律,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目标则是去理解特定的对象如何成其为自

身的(就像早期的解释学者所关心的不过是某一个文本具有怎样的含义。有所不同的是,伽达默尔反对将他自己的解释

学等同于传统的文学和神学的解释学,因为其解释学所关注的是此在的存在——这大大扩展了解释学的空间,使他的解释学不再只是一种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它试图把握的是那个使对象成其为该对象的历史性的意义。在伽达默尔的语境中,这个意义所透露出的是此在存在的先验的可能性和存在的

不可穷尽性,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即存在的在场化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事件,因此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总是在无穷的可能性中变化着。尽管在此种相对性中伽达默尔依然怀有一种带有先验论色彩的普遍主义的企图,但这与实证主义者对普遍规律的追求是截然不同的先验论的姿态在社会科学的

解释学取向中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事实上它更多的是被人们所抛弃。这也使得在伽达默尔那里以先验论来搪塞的意义问题在无法接受先验论断的社会科学中成为一个棘手的

问题。披在主观性之上的先验论外衣使伽达默尔可以堂而皇之地坚持他的“理解”并不需要一种归纳程序的补充,因为先

验的可能性自然是无法通过归纳来加以把握的,神秘的事情只能以神秘的方式来处理,于是伽达默尔便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下以此在、语言、理性和存在的神秘关系来为他那神秘的“理解”提供神秘的合法性。但当以解释学为取向的社会科学

家抛弃了先验论的立场之后,他们必须为先验论的缺场提供某种补偿,在这一问题上,作为社会学家的韦伯早在伽达默尔之前就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富有启发性的方案。不过在

说明这一点之前有必要指出的是,解释学取向的社会科学在多数情况下往往和它的哲学来源一样迷恋于对特殊对象的理解和解释(这无疑是对解释学传统的延续),这使得解释学路径常常只是被用于对所谓的特殊个案的研究,例如一个亚文化群体、一个具有独特风俗的相对封闭的村落,等等。在这些研究中,那些个案所蕴含的意义因其独特的社会历史性而需要研究者的深度介入,研究者必须融入其研究对象的文化氛围之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践这一文化(如学会一种语言),才可能深入地理解其对象的意义。无论研究者是在个体的主观赋予的意义上,还是在集体主观性的意义上,抑或是在其他的意义上,来看待这里所谈及的意义,总之这一做法虽然抛弃了先验论的想象,但是其研究结果的高度个案化往往使之更多的只是具有启发性而非推论性的价值。而与之恰成对照的是,实证主义的研究路径对那些无法被直接经验到的意义赋予不感兴趣,它建基于对那些可以被直接观察和记录的经验资料的系统收集和整理的方法,无论是定性的研究还是定量的研究都强调对归纳程序的贯彻,以期获得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因果法则。然而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却落入了客观主义的陷阱,它在变量之间所发现的所谓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无法真正地解释社会现实,它由于无视具有人类学特征的意义的重要性,将原本充满了意义的社会现实歪曲成仿佛是物理学所研究的事物,它把笛卡尔的机械论

和决定论的世界观强加给人类社会(现代自然科学的研究已经表明,自然界也并非是一个机械论和决定论的世界),它所信仰的普遍规则实则只是基于简化与还原的社会历史建构(即便是它奉为典范的自然科学的真理也同样不能例外,不过它通过简化和还原所得到的法则的有效性比它的自然科学榜样要远为逊色)。它没有意识到自身也只不过是诸多立场之中的一种,总已有一些不言而喻的先入之见在它的认识中发挥作用。在如何解决理解和规律的对立的问题上,韦伯从社会学的角度给出了一种颇具启发性的做法(这当然是在抛弃了韦伯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前提下)。他认为基于理解的解释应当是因果解释,这需要满足两种充分性,即意义的充分性(也就是说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行动的意义必须是合乎常规的,而不是一些按照习惯性的思维和情感模式难以去理解的特例)和因果的充分性(即行动的发生合乎或然性的因果规则)。韦伯认为,没有意义充分性的统计的一致性是不能构成社会学概括的,反之,主观可理解的行动的合理过程如果没有因果充分性,则不能构成经验过程的社会学类型。韦伯对理解和归纳的综合,的确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借鉴,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既应当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也应当是具有因果价值的。我们并不否认独特的个案研究的启发性意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但社会科学不应当仅仅停留于此。不可否认的是,韦伯依然主张文化

科学的对象是历史的个别事件,其目的是对文化现象的意义从何而来给出一种特殊的因果解释。在韦伯看来,普遍的因果解释并不能够告诉我们关于个别事实的因果解释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它充其量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此外韦伯对因果规则的或然性的强调也打破了实证主义的决定论的幻觉,社会科学的因果法则必须是可理解的或然性的法则。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或然性法则的效力并不等同于诸如统计物理学的或然性法则的效力,事实上,它们之间有着根本的差异。正如麦金泰尔所指出的:“我们称社会科学的普遍概括是或然性的,丝毫没有说明它们的地位,因为它们不同于统计力学的普遍概括。正如它们不同于牛顿力学和气体定律方程式那类普遍概括一样。”社会科学并不能抛弃归纳的因果诉求,社会科学的知识必须追求属于它自身的那种因果解释力,此种因果解释力不能脱离对社会现实的社会历史意义的深入理解而存在,并且必须像任何一种因果解释力一样对自身的社会历史的局限性保持一种持久的觉醒,否则它就只能沦为一些自以为是的抽象命题的产物,沦为一些不知其所以然的精巧的研究设计的结果,并对社会现实保持一种客观主义式的冷漠与麻木。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

以上研究表明,社会科学并不排斥自然科学的归纳程序,它同样也需要探究因果的法则,这是社会科学知识合法性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有所不同的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充满

了意义的人类社会生活,而不是自然科学家所面对的事物和有机体,理解的不可或缺表明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重大差异。实证主义者从自然主义的立场出发,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探究社会现象的做法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这种试图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的做法只能导致社会科学无视自身对象的特殊性,从而使社会科学的知识在面对现实的时候捉襟见肘。实证主义者仅仅满足于研究那些可以被直接观察到的社会现象,忽视或无视社会行动中所蕴含的复杂多样的社会历史意义,这些意义是难以甚至无法通过自然科学式的观察和测量来直接获取的,于是实证主义者为我们所描绘的社会世界往往只是一个充斥着各种数据和指标的表象化的世界,真正赋予这一切以意义的人类的精神世界却在一定程度上被行动和言谈的外在表象所遮蔽了。解释学提醒我们那个可以被量化和测量的世界其实质不过是一个意义世界的表象,不了解行动的意义我们就无法真正阐明人类的社会行动和社会生活,正是复杂而不确定的社会历史性的意义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内涵。我们并不打算幼稚地宣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在于社会世界是非决定论的而自然世界是决定论的,或社会科学的知识是非决定论的而自然科学的知识是决定论的,我们此前的研究已经指出,即便是自然世界和自然科学也并不遵循决定论的逻辑。我们也不会荒谬地认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在于前者适合

于主观主义式的理解而后者适合于客观主义式的说明,虽然理解的方法并不适用于自然科学,但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研究已经表明,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都仅仅是笛卡尔主义的虚构,认识活动并不是绝对的客观和完全的主观之间的非此即彼,理解并不只是主观的,说明也并不只是客观的,我们对于主客观二元论的克服已经展现了一种更具建设性

的认识论思路。尽管不可否认的是,人们的确可以发现,在自然科学领域中通过简化和还原的人为操作所得到的那些

所谓的机械论和决定论的法则,比在社会科学中以同样的方式所得到的法则在预测方面要有效得多,但这只是因为人类行动者的反思性和能动性所带来的社会世界的复杂性和不

确定性(如实践的模糊性问题(24),研究对象对研究本身采取策略的问题,研究结果改变研究对象的问题(25),等等)以及人类社会历史的多样性和多变性,这使得社会科学家无法像自然科学家那样获取具有相对较高的普遍有效性的知识,这充分表明了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与此同时,正如我们在上文所指出的,即便是排除了决定论幻觉的或然性的规则,在社会科学中的意义也不同于在自然科学中的意义。这进一步表明,同样是非决定论的世界,同样存在着认识者的社会历史局限性,但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所面临的处境的确有着重大的差异。自然世界的非决定论特征的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支持一种具有较高普遍效力的统

计规律性,但对社会科学家而言,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世界所具有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则取消了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统计

规律性的可能性。因此不应当像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将社会科学对或然性知识概括能力的不足视为社会科学不成熟的

表现,进而贬低社会科学的学科价值,甚至否认社会科学具有理论的意义。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种将自然科学的标准强加于社会科学的自然主义的错误。社会世界的现实状况要求社会科学家的归纳研究必须包含理解的态度,基于理解的归纳并不能够获得自然科学知识那种相对较高的普遍有效

性(不是绝对的普遍有效性),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社会科学知识的价值并不在于是否能够像自然科学知识那样进行相对精确的预测,而是在于尽可能有效地去理解我们自身,它对因果法则的追求正是为了尽可能地提升其理解的效力,当然,社会科学知识的价值并不止于此。本文只是从实证主义和解释学的争论出发探讨了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例如结构主义所关注的实在论问题,批判理论所关注的规范性问题等都没有涉及。但可以指出的是,假定一个无法被经验到的结构实体并不能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增加实质性的思想,相反它更可能只是一种无视现实的关系性的形而上学的虚构。福柯、布迪厄等当代理论家在结构问题上都采取了关系的取向,实在论将社会历史性的关系加以绝对化和固定化的做法与现实相去甚远。此

外规范性的问题无疑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里

特指批判意义上的规范性,尽管我们的研究已经表明理论的描述和解释同样具有价值的立场,只不过更加隐蔽而已),但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和自然主义态度使之放弃了社会科学

的批判任务,而解释学的主观主义取向则往往导致其对于压迫性的社会力量缺乏有效的反思。实证主义和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并没有将社会批判作为一个主要的议题,因此,一种批判的精神对于我们的方法论研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补充,它表明当我们回答了是什么和为什么之后,一种在前者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反思所获得的应当怎样的立场将有助于人

类的自我改造和自我超越(当然我们永远都不能将此种应当

加以绝对化,而必须始终对其社会历史性保持一种觉醒,始终保持对它的反思甚至质疑的态度),这无疑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个重大差异所在。事实上,批判理论的规范性问题还涉及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我们在前文结合实证主义和解释学的争论讨论了事实与价值问题的最基本的方面。批判理论不仅与解释学一样批评实证主义所宣称的绝对客

观和价值中立,而且在这一问题上还提出了另一种对实证主义的批评,即那种所谓的纯客观的社会研究的立场并不可取。贝尔特指出,人们对此可能给出两种理由,其中积极的理由即我们前文提到的社会批判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和人类自身

的重要意义;而消极的理由则认为,实证主义的价值中立往

往为社会中保守的价值服务,实证主义不仅服务于隐蔽地支配着它的那种保守的价值立场,而且还以排除批判的方式变成了一种社会的保守力量。最后应当指出的是,我们的研究已经表明一切认识都有其不言而喻的先入之见,从而也就有其不可彻底排除的社会历史的局限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放弃对客观性的追求,这当然不是自相矛盾地宣称可以获得绝对的客观性,而是体现了一种力求超越自身局限性的有限理性的态度。当我们试图解释社会现实的时候,客观性作为一种也许永远都无法彻底实现的理想总在指引着我们,我们应当不断地去反思自身社会历史性的先入之见,由此将那些危害人们有限理性的因素从我们的思想中最大限度地排除出去,尽管这一过程将永无止境。

社会研究中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比较探究

社会研究中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比较探究 摘要:社会研究是复杂的认识活动。在社会研究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相互对立的方法论倾向:一种是实证主义方法论,一种是人文主义方法论。两者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不同的方法论倾向在经验中主张不同的研究方法,比较这两大方法论倾向对社会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辩证看待这两大方法论倾向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研究实证主义人文主义 1.实证主义方法论 1.1理论阐释 在孔德之后,真正系统将实证主义方法论原则贯彻于实际研究的则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迪尔凯姆在研究方法上坚定实证主义立场,他认为,要将社会学建立成一门完整的科学化的学科,必须要确定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相应的一套研究方法,将社会学建立成实证科学。迪尔凯姆首先确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其次,迪尔凯姆提出了一系列研究社会事实的原则,认为应该把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即,面对研究对象时,应破除一切主观预断,切勿将个人的主观看法和经验所获的感性材料带入实际社会研究中。再次,就解释研究对象,迪尔凯姆也提出了若干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第二个原则是: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考察和功能分析”。 1.2基本观点 “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要通过非常具体、非常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同时,这种研究过程还应该是可以重复的”。[1,p8]由此,从是否存在社会规律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坚持存在社会规律,人类社会是有规律可循的;从认识社会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坚持对社会进行整体研究、静态研究,提倡客观的认识人类社会;从解释社会现象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倡导对社会普遍现象进行宏观解释;从评判社会现象方面来说,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应采用客观的标准,用实际调查所得资料进行评判和验证,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总之,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我们可以使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探寻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1.3典型特征——定量研究 定量研究,从语义上来说,着重在“量”方面。显然,定量研究侧重于计算、

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产生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创始人为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主要代表有英国的J.S.密尔和H.斯宾塞。其形成标志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孔德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西方社会学的主流。 实证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广义而言,任何种类的哲学体系,只要囿于经验材料、拒绝排斥先验或形而上学的思辨,都为实证主义。狭义而言,实证主义则指法国哲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的哲学。这条目内主要介绍狭义的实证主义。

孔德生长的时代,正是一个宣扬理性主义及科学思想发端的时代,在“科学万能”思想的冲击下,人们对形而上学产生怀疑,逐渐以注重经验的科学方法观察、研究事物,探求事实的本原和变化的现象。 实证主义又称实证论,其中心论点是:事实必须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去认识每个人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实证论者认为,虽然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觉经验的原则,并无太大差异。实证主义的目的,在希望建立知识的客观性。 孔德认为人类非生而知道万事万物,必须经由学习过程,从不同的情境中获得知识。透过直接或间接的感觉、推知或体认经验,并且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推论还没有经验过的知识。超越经验或不是经验可以观察到的知识,不是真的知识。 孔德在其所写的《实证哲学》一书里,认为人类进化分成三阶段: 一是神学阶段,盖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力量和某些现象感到惧怕,因此就以信仰和膜拜来解释面对自然界的变化; 二是玄学阶段,以形而上或普遍的本质阶段,解释一切现象;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解释学方法论

第34卷 第2期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34 No.2 2013年3月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Mar.2013 DOI:10.3969/j.issn.1007-4074.2013.02.001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解释学方法论* 王向清,黄玉兰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不但继承了儒家经典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而且有所发展和创新。对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儒学经典解释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转变。对孟子“知人论世”历史解释学方法论和“以意逆志”的心理解释学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的具有“设身处地”之了解及哲学史家之见的“释古”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 关键词: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3)02-0001-06 作者简介:王向清,男,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玉兰,女,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 冯友兰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可以说是贯穿于其整个的学术生涯。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哲学史》上、下卷的问世,到四十年代《中国哲学简史》的出版,再到生命临终时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七册的完成,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可谓是硕果累累。而冯先生之所以终其一生,对中国哲学史史料进行不断挖掘,逐层深究,对自己的哲学史著作不断调整、改写和升华,这都源于他对“哲学史”的理解。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说:“历史有两个意义。……一是本来的历史,即人类社会在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总名。一是写的历史,即以历史家对人类社会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研究为根据,把过去本来的历史描绘出来,把已经过去的东西重新提到人们的眼前。……本来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总不能和其所认识的客观对象完全符合。所以,……写的历史也不能与本来的历史完全符合,……写的历史永远要重写。”[1]1-2哲学史是哲学的历史,因此哲学史也要不断地重写,这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有明确的表述:“历史有‘历史’与‘写的历史’之分;哲学史亦有‘哲学史’与‘写的哲学史’之分。写的历史,与历史既难符合,则写的哲学史,亦难与哲学史相符。……则所谓写的历史及写的哲学史,亦惟须永远重写而已。”[2]14而且由于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哲学史是有关哲学的历史,那么写的哲学史也是主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就必然参杂了个人的思想和见解,所以,写的哲学史其实是对本来的哲学史的一种重新理解,重新阐发。一部哲学史著作的完成就是哲学史作者对哲学的历史的解释过程,反映了作者的解释学理念和方法的形成过程。三个版本的中国哲学史著作,反映了冯先生解释学思想和方法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冯先生解释学的思想和方法主要是对儒学文化经典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对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的儒学经典解释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转变。对孟子“知人论世”(《孟子·万章下》)历史解释学方法论和“以意逆志”(《孟子·万章上》)的心理解释学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的具有“设身处地”之了解及哲学史家之见的“释古”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 *收稿日期:2012-11-06 在线杂志:http://skxb.jsu.edu.cn

早期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社会学的

实证主义社会学--是以实证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社会学流派。早期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样,都是纯粹客观的,社会现象背后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规律,虽然各个社会的性质和类型不同,但相同的原因必然产生相同的结果,这一点是无差别的。②社会现象是可以被感知的,经验是科学知识的唯一来源,只有被经验证明了的知识才是科学。 ③做为一门科学的社会学,它的任务在于说明社会现象是什么,而不是应该是什么,科学只回答真与假的问题,不能回答美与丑、善与恶的问题,因此事实和价值的区分是社会学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证主义方法论从欧洲传入美国并且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尤其表现为研究理论的模式化,即理论构架的建立和把研究过程变为可以操作的固定程序。 反实证主义--是与实证主义相反的方法论和理论观点,反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可以大致概括如下:①强调在自然客体和社会现象之间作出区分,突出社会现象的特殊性、不可重复性,要求社会学使用与自己研究对象相适应的方法,反对把自然科学的方法绝对化。②突出社会行动者的主体性、意识性和创造性,反对把人当作非人格的客观结构的物化现象。③主张借助价值关联,理解人的主观意义在社会认识上的重要作用,在社会认识上要求对社会事实和价值判断、理论和实践做出分别处理,因而具有相对主义倾向。 社会--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它有以下基本特征:群体性、制度规范性、系统性、能动性。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相对。认为所谓社会不过是一个名称而已,并不存在一个真实的社会。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则是各个个人的行动的产物或互动的形式,对社会的认识是以对个人的认识为基础的,而认识社会最终也是为了认识个人。 社会唯实论--与社会唯名论相对。认为社会并不仅仅是一个名称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是一个由各种制度和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外在于个人,并对个人具有强制性。 转型社会--是指社会结构处在转变过程中的社会状态。人类社会时刻都处在变动之中,但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则是指社会进入了一种变动态势显著的"质变时期"。由于社会结构的转变是一个复杂和历时的过程,因此在经历转变过程中的社会会呈现出一种与"稳定"时期所不同的特殊的状态,具备一系列相应的特征。人类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的社会变迁与转型,每一次转型都有其具体的内容与特征,但转型社会仍有一般意义上的共性,其基本特征是从物质生产到精神生活、从制度结构到价值观念与标准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新旧并存、新旧交替,社会矛盾异常尖锐、社会问题异常增多,社会整合度降低、社会失范现象加重,同时转型社会也是一个最为呈现活跃状态和最具创造活力的社会。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也有成为物质文化、认知文化和规范文化;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实证主义、现实主义与诠释主义

实证主义、现实主义与诠释主义 本体论与认识论是哲学中的基本问题之一,而之所以成为哲学中的基本问题,又是由于这是人类日常生活与思维领域中的基本问题。所谓本体论,是人对外在世界(自然界或者人类社会,或者二者的结合)的看法,即世界是什么样的问题。例如,马克思将人类社会视为阶级的聚合,这就是他关于人类社会的本体论;女性主义者将男女地位差异视为现实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也是他们对于人类社会的本体论。他们都论述了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并在此基础上表达他们对于社会的不同看法。所谓认识论,是人通过什么途径认识世界的问题。 在本体论这一层面上,大致可以划分出客观主义的本体论与建构主义的本体论两种类型,这两种本体论对世界的认知具有根本性差异。客观主义的本体论认为周围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们的存在与变化是自身发展的结果,而与人的观念、意识等主观因素无关,我们所身处的和体会到的世界就是一个客观的世界、真实的世界。而建构主义的本体论则认为周围世界是人所建构的结果,是人根据自己的观念和意识而形成的印象,是一个随着人们观念与意识的不同而变动的世界,不同人眼中的周围世界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建构主义认为也许存在一个客观世界,但那个客观世界是人所不能认识和体会的,人所认识到的和体会到的以及所谈论的世界都是经由人的观念、意识和感觉过滤之后的产物,沾染了人的主观因素,是人的主观因素建构的结果。而客观主义认为存在一个真实世界,而人也能够把握原版的真实世界,人所认识和体会的世界与真实世界是一致的,他们都是客观的,人的主观因素是一个完全通透而不会存在过滤和修正的中介,这个中介前面与后面的世界是完全一样的。通俗一点儿说,客观主义认为我们眼中的世界是真实的,建构主义认为我们眼中的世界是虚幻的。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以全球化为例。客观主义的本体论会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是我们所处世界的基本特征,是资本、技术、人力资源与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真实流动所构成的一个真实情况,并不会因为人们的否认而不存在。而建构主义则恰恰相反,他们会认为全球化只不过是一种观念存在,根本没有什么全球化,人们眼中的全球化只不过是根据现实中的一些情形在观念中建构的产物,并转而用这一观念来强化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从而使得全球化似乎是一种事实;与全球化相比,毋宁说世界更是一种区域化的态势,甚至区域化本身也是一种建构的结果。再举一个例子,例如国家利益。客观主义的本体论会认为国家利益是确实存在的,它就像是桌上的茶杯一样存在那里,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需要我们采取政策行动去保卫和促进。而建构主义则认为,没有什么客观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只不过是主观建构的结果,没有人能够把握所谓的国家利益,不同人眼中的国家利益差距甚远,人们所认为的国家利益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灌输的结果。毫无疑问,客观主义与建构主义都有案例支撑,都非常有道理,都使我们眼界大开,不能说哪一个是错的哪一个是对的。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世界是客观基础上的建构,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思考的世界都是客观与建构两种因素的混合,是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正如一个杂面窝头,你不可能在现实中把它分为小麦面和玉米面,因为它们已经完全融合到一起了,但你可以在理论上把它分为小麦面与玉米面,这恰恰使我们更充分地认识了这个窝头。这就是人类抽象思维的伟大之处,也是概念化与理论研究的伟大之处,就是通过抽象概念的形式让我们更好的理解这个世界。很多时候,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当别人说这个窝头是玉米面时,我们需要在旁边大声地说:“它也是小麦面的。”当客观主义者提出世界的客观

实证主义及其局限doc资料

实证主义及其局限

实证主义及其局限 【内容摘要】:实证主义作为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19世纪30~40年代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孔德等人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康德的先验哲学、柏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休谟的不可知论等思想后,以经验论和不可知论为基础确立了实证原则和实证哲学的理论体系。实证主义不仅成为当时的主流范式,在以后的西方哲学发展中仍然发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 【关键词】:实证主义实证孔德经验 一、实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19世纪上半叶,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完成,欧洲主要国家资产阶级先后取得政权,开始着手准备第二次工业革命,他们对发展科技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此同时,自然科学有了巨大发展,实践经验不断转化科学理论,科学理论又不断转化为应用技术。这为实证主义的产生奠定了社会、政治、经济基础。 19世纪中期,随着近代理性主义大成的回归热派哲学的解体,盛极一时的近代德国古典哲学走向终结。休谟之后英国哲学的发展大体上走向对传统形而上学持怀疑态度的休谟路线。法国大革命后,原来被理想化的理性的社会和国家在许多方面越来越暴露出它们的种种欺骗性,原来被视若神圣的理性观念也显示出它们的种种虚幻性,形而上学走向困境。 19世纪三、四十年代,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康德的先验哲学、柏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休谟的不可知论等思想后,孔德等人在经验论和不可知论的基础上确立了实证原则和实证哲学的理论体系。实证主义产生。 19世纪中期和下半期,在法、英两国就已出现了一批实证主义的信奉者。

在法国,较著名的实证主义追随者有拉菲特、李特列、丹纳、芮南等人。其中丹纳的《艺术哲学》在现代西方美学史上有较大影响,芮南以《耶稣传》称著。在英国,19世纪下半期与穆勒和斯宾塞的实证主义接近的哲学家主要有培恩、西季威克,以传播孔德的实证主义为己任的哲学家主要有康格累沃、布累杰斯等人。实证主义在其他西方国家都有相当广泛的流传。① 实证主义不仅是19世纪的哲学流派,在以后的西方哲学发展中仍然发生了重大的影响。由于它最早强调哲学应当以自然科学为榜样,因而被认为开创了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思潮。后来在西方各国流行很广的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以及当代西方的某些科学哲学流派也是实证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新康德主义、实用主义等流派与实证主义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也极为接近。 二、实证主义的含义、特点、方法论、实证方法 孔德对“实证”的解释为:现实的而不是虚幻的;有用的而不是无用的;可靠的而不是可疑的;确切的而不是含糊的;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以现象论的观点为出发点,现象即实在,是一切知识的根源,只有现象或事实是“实证的东西”;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 在方法论上,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是崇尚客观、精确、量化,崇尚机械性预设、彻底的论证,认为自然科学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因而自然科学方法应被广泛应用于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切研究领域。任何学科要想真正成为科学,就必须运用实验——归纳这种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探寻事实间

企业战略管理学的方法论

企业战略管理学讲义 第一讲企业战略管理学的方法论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景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景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景也。 王国维:《人间词话》 企业战略管理需要发现与创造。在发现与创造过程中,科学与艺术是相通的。企业战略管理学的方法论要讲的就是科学与艺术的一些方法论的问题。 一、方法论的意义 先从企业战略管理的方法论讲起,有三个原因: 1战略知识不可忽视的重要特征是科学理论与实践艺术的高度统一。战略管理不可能完全归结于哲学思辨,但哲学式的思考是任何一位战略家应具备的素质。在快速变化、动态的和不确定的环境中,任何竞争优势的取得需要企业作长远的考虑,需要变革的胆略和独特的战略思维。 2从素质教育说起,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学会研究、制定企业战略的能力比学习一些战略管理的知识更为重要。因为,

关于战略管理的知识正在与时俱进,新知识取代旧知识的速度正在越来越快。我们今天学习的知识很可能在三年以后就被淘汰。只有能力,就是运用现有知识,运用科学的、艺术的方法去发现和创造新的知识的能力才是终身有用的。所以我们要学习战略管理的方法论。 3在这里谈方法论的问题不仅仅是为了强调方法论的重要性,而且是因为出现了一种危险,这就是新的教条主义思潮正在把战略问题的研究引入歧途。我的观点是在战略问题的研究中:事无常事,法无定法。所以就需要对方法论问题作哲学的思考。 二、管理科学的方法论1.方法论与认知兴趣 1992年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中,德鲁克认为当前知识正被应用于管理,相对于第一阶段知识被用于工具、生产过程和产品以及第二阶段知识被用于工作,这是第三阶段。而“提供知识以找出应用现有知识创造效益的最佳方法,事实上就是我们所说的管理。”这被称为管理革命。所以,管理是认知的过程。 哈贝马斯认为,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三种不同的兴趣,这就是技术性的兴趣、实践性的兴趣和解放的兴趣。这三种兴趣,都来自人类的社会生活,首先是劳动,其次是沟通,最后是权力。 哈贝马斯认为,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作为一门学科的发展动力,来源于上述的认识兴趣。技术的兴趣形成了经验性——分析性的知识,即实证科学;实践的兴趣形成了历史性——解释性的知识;解放性的兴趣,形成了批判的知识(反思)。

实证主义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

9、从比较的角度谈谈你对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界分。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是人类科学体系中的三大科学门类。这三大科学门类之间既相互差异和相对独立、呈三足鼎立之势,又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共同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大科学生态系统。 1三大学科在研究对象及手段上的界分 (1)从研究对象上说,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客体。人文科学即“关于人的价值及其精神 表现的科学”“主要指以人类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等为研究对象的文科科系的学科。 通常包括文学、语言、艺术、历史、哲学等领域”。人文科学的对象即人类精神文化现象。 它可近似地看作是一种心态性的精神存在,价值本位、主客一体、虚实结合是它最为突出的三大特征。社会科学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知识体系。社会客体在客观性程度上,是介于自然客体与人文客体之间的中间层次。 (2)从认识手段上说,观察方法、实验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等等成了自然科学的基本认识 方法;自然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认识的真理性,基本上是依靠实验证明和数学方法予以保证的。社会客体由于具有近似于客观实在性的客观刚态性和某种程度的运动周期性,因而也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够乃至必须运用各种形式化、定量化、数学化方法的,,各种定性分析方法是社科研究必须采用的有效方法。将定性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在一定的定量分析的前提下进行定性分析,这样才更有可能接近社会真理。人文科学由于以人为根本的出发点、归宿点和本体,要正确认识和理解人的情感、心态、理想、信仰、文化、价值等问题,必须运用人学本体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各种感悟、反思、直觉、情感思维、价值判断等方法,必然地构成了正确有效地认识人文客体的主导性方法,而定量分析方法只能作为一种必要的补充。 2三大学科在价值形态上的差异三大学科在价值形态上的界分 (1)首先从价值目标上说,自然科学主要是获得关于自然的真理性认识和创造满足人的整体需要的物质手段;社会科学则是探求社会规律、改造社会现实和建设合理的社会;而人文科学的价值目标则洞悉价值真谛、创造文化意义、提升人生质量和构筑理想的人文世界。 (2)其次从价值功能上说,自然科学与其转化技术是首要的生产力,它的价值功能最集中、最直接地表现在促进物质文明和社会硬件建设方面;社会科学的作用是提供决策咨询、调节社会运行、协调社会关系和促进社会发展,其价值功能主要表现在改善社会管理和推进制度文明建设方面;而人文科学的作用在于优化人的心理与人格、关切人的生存与价值,增进人的自由与幸福,表现在关怀人生现实、促进人的发展和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3)从价值评价上说,自然科学评价标准是客观、逻辑和国际性的;社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实效、功利、多元和历史性的;人文科学的评价标准是精神、民族、主体和相对性的。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虽然是3门不同的科学,但实质上却是一种相互依存和联

论实证主义

论实证主义 所谓实证主义主要是指“社会学研究者或社会科学家盲目模仿自然科学家的方法和语言,用自然实体、自然因素和自然规律来解释人类社会的思潮”。它最早由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提出。实证主义是资产阶级哲学思想中影响最大的流派之一。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实证主义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流派,而且成为资产阶级哲学中最经久和最稳定的学说。 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是圣西门的学生兼秘书孔德。孔德不仅建立了实证哲学体系,而且致力于将实证的科学精神贯彻到一切知识领域之中。他主张把自然科学研究方法,诸如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比较法等应用到社会科学研究中,认为只有将实证精神贯彻到人类知识的一切领域,才能为社会改造和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实证主义的推动下,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教育科学研究领域也开始引入自然科学研究方法 实证主义是一种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的西方哲学流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证主义面临了危机与挑战,但作为现代科学哲学中形成最早持续最久的一个学派,它在整个现代科学哲学中还起到了一个参照标准的作用,“众多其他的科学哲学流派大都是为弥补实证主义之不足或批判其理论上的谬误而发展起来的”。实证主义作为孔德对当时社会现状呈现的“非理性”、“精神”和“智能”败坏批判的产物,其宣扬的科学精神,至今影响仍很深远。孔德实证主义认为,哲学应当以实证自然科学为根据,以可以观察和实验的事实及知识为内容,摒弃神学和思辨形而上学的绝对的、终极的,然而却无法证明的抽象本质。简言之,就是以实证的知识来代替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概念。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西方社会学的主流。 在方法论上,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是崇尚客观、精确、量化,崇尚机械性预设、彻底的论证,认为自然科学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因而自然科学方法应被广泛应用于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切研究领域。任何学科要想真正成为科学,就必须运用实验——归纳这种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探寻事实间的因果关

有关行政学方法论的划分

有关行政学方法论的划分 本毕业论文就有关行政学方法的划分做了一些解释,我们把行政学方法论划分为抽象系统和解释系统两个部分,抽象系统指的是揭示行政现象是什么?解释系统则对行政是什么?进行为什么的解释?相比之下前一种观点是基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框架对行政学方法论体系做出的诠释。后一种观点则力图超越研究方法技术性的局限,实现行政学方法论在理论上的建构。可见,落后的研究方法对整个学科发展的掣肘效应,已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和担忧,行政学研究方法已成为行政学研究反思工作的焦点之一。 然而,一个奇怪且令人尴尬的现象是,当前中国行政学研究似乎并没有吸取多少反思工作的成果,其突出地表现在,无论是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划分,或是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的划分,还是借鉴美国学者杰·怀特的实证研究、诠释研究和批判研究的划分,在当前中国行政学的研究成果中,真正符合这些划分标准的成果屈指可数,尤其是诠释研究和批判研究更是几乎无人问津。而且相关才子对文献的考察,即便是这几种研究取向的倡导者们,也很少创作出符合其划分标准的作品。例如,有学者对规范研究在公共行政中的运用进行了系统探讨,阐述了公共行政中规范研究的基本特征、质量标准及其对行政学的重要意义。但遗憾的是,该研究并没有引发学界更进一步的讨论,研究者本人也未将其所讨论的规范研究方法运用于某项具体研究。这难道不令人深感困惑吗?既然大多数研究者都认可上述各种研究取向,为何尝试者寥寥?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我们需要一段时间去消化反思工作的成果,逐渐理解和接受这三种研究取向的基本模式。然而,是否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对行政学研究方法反思工作的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反思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否存在较大的区别?当前反思工作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在于,对研究方法的讨论没有结合行政学的学科特质和中国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论实证主义与解释学的方法论争论 在近现代的意义上,认识论上的主客观二元论无疑滥觞于笛卡尔的二元论思维模式。笛卡尔所倡导的以科学理性来认识机械的客观世界的主张为后来实证主义所标榜的客观主义的认识论立场奠定了基础(尽管笛卡尔的认识论因为诉诸理性的天赋观念而带有先验论和唯心论的色彩)。而深受笛卡尔二元论思想和经验主义怀疑论倾向影响的康德的哲学人类学则为解释学的主观主义认识论立场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坐标。尽管如此,试图在这些早期的滥觞中寻找20世纪实证主义和解释学的认识论争论的具体观点的做法显然并不妥当,然而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在我们所探讨的问题中依然以各种方式发挥着不可否认的作用。我们即将探讨的实证主义和解释学在认识论立场上的争论为我们超越主客观二元论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因为正是此种争论为我们揭示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各自所存在的问题和偏见,使我们可以从这些问题入手去追问事情本身更接近一种怎样的图景。应当肯定的是,解释学之所以能够在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领域中形成对实证主义强有力的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解释学揭露了实证主义的诸多弊病,并针对这些弊端发展出自身独特并颇有教益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强调认识活动有其不可彻底消除的先入之见(assumption)。海德格尔写道:“任何解

释工作中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先入之见,它是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理所当然的’东西被先行给出的,也就是说,是作为在我们的先行具有、先行视见和先行掌握中被先行给出的东西。”这一先行给出的先入之见强调了解释(interpretation)所具有 的不可彻底消除的前提,这是由人的存在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无论海德格尔以及他的后继者伽达默尔等人如何具体地去 理解这里的先入之见,总之这一论断(它暗示了著名的“解释 学的循环”)是对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立场的毁灭性一击,它 彻底打破了客观主义无前提的幻觉,使人们得以正视我们自身存在的不可彻底消除的历史性和局限性。但解释学的立场在有力地击碎了客观主义的梦幻的同时,却矫枉过正地落入主观主义的取向之中。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那充满神秘主义色彩的语言本体论充分揭示了他们思想中的人类主义倾向,其思想中的先验论残余则使他们无法看到理解并不是对存 在的先验可能性的领会,而是一种排除了任何先验论倾向的由人类的实践所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历史性现象。此种历史性与海德格尔等人所谈论的此在存在的历史性无疑有着重 大的区别,后者所谓的历史性不过是意指存在的先验可能性是不可穷尽的,存在总是在历史之中不断地在场化着。不过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解释学的影响要早于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对解释学的重要发展,就社会学而言,受到狄尔泰等人影响的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即是一例。主观理解的重要性和先入

第3讲实证主义

第三讲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沿着经验主义哲学的思想路线,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移入哲学和社会学,反对传统的思辨形而上学,开创了现代西方哲学的“科学主义”思潮,对以后的西方哲学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影响。本章主要介绍实证主义的概况和其主要代表人物的生平和思想理论。 第一节实证主义概况 一、形而上学的困境与实证主义的形成 实证主义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要以实证自然科学的精神来改造和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流派。它是在西方近代哲学陷入危机以及随之在西方哲学界兴起的对它的批判浪潮中形成的。19世纪30年代最早出现于法国。主要代表有孔德、穆勒和斯宾塞。 19世纪中期,随着集近代理性主义大成的回归热派哲学的解体,盛极一时的近代德国古典哲学走向终结。休谟之后英国哲学的发展大体上走的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持怀疑态度的休谟路线。法国18世纪大革命后,原来被理想化的理性的社会和国家在许多方面越来越暴露出它们的种种欺骗性,原来被视若神圣的理性观念也显示出它们的种种虚幻性。 就其基本思想路线说,实证主义可以说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提出怀疑的休谟经验主义哲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但又根据新的形势对休谟等人的理论作了修改和补充。他们仍然把经验当作全部哲学的基础,否定认识(现象)经验以外的实在(物质或精神)的可能性,明确提出要抛弃对世界的基础、本质等本体论问题的研究。他们要求超越心物、主客、思有等二元对立,强调人类知识的力量,强调运用实证科学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可能性。在方法论上,他们接受19世纪以来的科学方法,反对与黑格尔主义相关的理性主义的辩证法。在社会政治问题上,他们提倡科学、进步和改革,但不赞成革命。 二、实证主义的流传 19世纪中期和下半期,在法、英两国就已出现了一批实证主义的信奉者。在法国,较著名的实证主义追随者有拉菲特、李特列、丹纳、芮南等人。其中丹纳的《艺术哲学》在现代西方美学史上有较大影响,芮南以《耶稣传》称著。在英国,19世纪下半期与穆勒和斯宾塞的实证主义接近的哲学家主要有培恩、西季威

解读罗素((西方哲学史》的方法论

解读罗素((西方哲学史》的方法论

内容来源: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第22卷第4期 OF THE GRADUATES Vol 2001 SUN YAT一SE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22 NQ4.2001 解读罗素《西方哲学史》的方法论 肖经纬 【内容提要】本文从方法论的角度,分别从罗素的哲学现、历史观及方法 论三个层面上对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书进行剖析,尝试通过对其写作的立 场、态度、取材及评价标准、视角等方面的探讨逐一考察罗素如何解读西方哲 学发展史以及如何解释西方哲学发展史。 【关键词】罗素西方哲学史方法论 哲学大师写哲学史彭在历史上并不多见。而且,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他们都不可避 免地将自己的哲学观点带进哲学史,所以,他们

所写的哲学史,或多或少都寄托了自己 的哲学理念。十九世纪黑格尔所写的《哲学史讲演录》,至今仍是人们研究黑格尔哲学 思想的重要文本,尤其是他在书中所表达的哲学史方法论,比如把哲学史看作是一串圆 圈的圆圈等等,迄今还在影响着我们不少人的哲学史研究。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代 表人物之一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liy)中,以哲学 大家的手笔,高屋建瓶,恢宏磅礴,以独到的视角论述了两千多年西方哲学发展的历 史。本书不仅具有很强的可读性,而且也是我们研究罗素本人哲学观的重要资料。 一、哲学的定义 t 要考察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就不能不考察罗素的哲学思想。事实上,如果说, 罗素的哲学只是他所从事事业(寻求确实知识)的一个副产品[’〕的话,《西方哲学史》 亦只是其哲学研究的一个副产品而已。这本广为哲学爱好者所熟知的书,在罗素所有的 著作中,并没能占据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即

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之异同

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之异同 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产生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创始人为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主要代表有英国的J.S.密尔和H.斯宾塞。其形成标志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孔德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西方社会学的主流。 实用主义是在美国土壤上生长的一个哲学流派,它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露头。1871-1874年间在哈佛大学进行活动的“形而上学俱乐部”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个实用主义组织。俱乐部的主持人是后来被认为是实用主义创始人的皮尔士,参加者有哲学家、心理学家赖特(C.Wright 1830-1875年)、律师霍尔姆斯(O.W.Holmes 1841-1935年)、历史学家费斯克(J.Fiske 1842-1901年)以及后来成为实用主义最大代表

之一的詹姆士等人。他们各在自己专攻的领域表述了实用主义的一些基本思想。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通过詹姆士以及美国实用主义另一个最大代表杜威等人的活动,实用主义发展成为在美国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实用主义在美国哲学中一直占有主导地位,甚至被视为美国的半官方哲学。在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用主义也有流传。例如在英国出现过以席(F.C.S.Schiler 1864-1937年)为代表的实用主义运动。席勒为了强调哲学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于是将实用主义改称为人本主义。实用主义的根本纲领是: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当作主要手段,把获得实际效果当作最高目的。实用主义者英文原名是Pragmatism,源出希腊文πρανμα,意思即是行为、行动。而实用主义者对行为、行动的解释,完全贯彻了资产阶级利己主义世界观的精神,即只管行动是否能给个人或集团带来某种实际的利益和报酬,而不问这种行动是否合乎客观实际,合乎原则。也就是只管直接的效用、利益,不管是非对错。有用即是真理,无用即为谬误。 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强调“生活”、“行动”和“效果”,它把“经验”和“实在”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有用”、“效用”、或“行动的成功”。实用主义的要义体现在皮尔士所表述的这一观点中:认识的任务,不是反映客

方法论概述

第一讲方法论概述 方法方法学方法论 方法 墨子在《天志》中说:“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这就是有名的“方法”与“圆法”,前者为度量方形之法,后者为度量圆形之法。据说这是汉语中“方法”一词的最早出处。“方法”后来演变成了做各类事情的办法或手段。 在英语中用method一词表示“方法”,根据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Third College Edition)的解释,method的含义为:(1)a way of doing anything; mode; procedure; process; esp., a regular, orderly, definite procedure or way of teaching, investigating, etc.(2)regularity and orderliness in action, thought or expression; system in doing things or handling ideas.(3)regular, orderly arrangement,而methodology的含义为:(1)the science of method, or orderly arrangement; specif, the branch of logic concerned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ing to scientific and philosophical inquiry;(2)pl.-gies a system of methods, as in any particular science. 方法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路、途径、方式和程序。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它既包括认识方法、表达方法,也包括实践方法;还可以看出它是为实现目标服务的一个分层次的有机系统。这个系统包括思

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在方法论上的分演

: A.人文社会学理论有三种方法论取向,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和批判主义,它们共同形成了社会学三大理论传统。三者之间既有相通处,也有许多不同点。 不同点: 主要表现在各自的研究对象、逻辑起点、研究特征以及对社会学定义的着重点等方面,下面具体阐述之: 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是以孔德、斯宾塞等社会学创始者为代表,并经古典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涂尔干发展后日趋成熟,他们认为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它们遵循着同样的方法论准则,都可以用普遍的因果律加以说明。社会学这门学科只有在认识到把社会事实当作实在的物来研究时才能诞生。因此,在方法论取向上,社会科学应以自然科学为标准模式,建立统一的知识体系,并由此开创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且在很长时期里成为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主流。 从研究特征来看,实证主义社会学对“科学建构”的强调依赖于把自然科学作为社会理论构造的模式,认为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现象的因果性做出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象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由于对自然科学这种因果性、精密性和普遍性的极端追求,许多社会学研究就一直是以数学和统计学为取向的,特别注重量化的研究方法,并在研究方法上尽量使研究的程序与结果合乎自然科学研究的准则——研究程序的“可重复性”和研究结果的“可验证性”。 人文主义: 社会学研究的另一种理论取向以韦伯等古典社会学家为代表,他们认为社会现象有其独特的性质和规律,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而应确立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

性的解释。因此,韦伯将社会学的任务规定为试图对社会行动做出解释性理解,并由此形成了人文的、理解的社会学研究传统。 在这种传统的影响下,人文或理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则是导致人们行动的内在意义,它强调人类行为中那种使人类能唯一进入创造性领域的性质,认为人们应该从日常的、平凡的事物出发,研究人类对社会现象做出的解释以及赋予它们的意义,而不是简单地还原于自然规律的水平。因为在他们这里,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而非“说明”。这就是说,社会学研究应该立足于微观层面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试图站在对方的立场,来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出现的原因。他们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多元化的,个人立足于自己实际情况来理性的决定自己的行为。 相同点: 这三种社会学研究传统的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解释与研究不同现象时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而且相互之间也并不是没有丝毫共同点的,它们也有表现出一致的地方,如都注重在自然情景而不是人为的实验情景下进行研究,都强调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的探究,而不是对其中的一些孤立变量进行调查。从思维源泉上来看,它们仍然都停留在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束缚之中,采取的均是主观(体)同客观(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当然,这种研究上的共同点也是十分有限的,其分歧依然十分明显。 B.实证主义强调经验归纳;人文主义强调理解的方法 在人文主义与近代的唯理论有师承关系,实证主义与经验论有师承关系。 科学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在认识论上存在着以下几点不同: 1.科学实证主义认为,科学只涉及事实,与价值问题无关,价值判断必须从研究中摈除或还原为事实问题,研究应持客观中立立场;而人文主义则认为,社会现实的本质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因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空赋予各自不同的意义。 2.科学实证主义极力推崇经验的作用,认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须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一切可靠知识只能来源于经验,理论和假设的可靠性必须由经

解释学

解释学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备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人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埃米里奥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沦、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1)分析的解释学。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它均一般解释学不问,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利科与前两入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本休论只存在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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