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告破的,均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以此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办法》共18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还规范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
《办法》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举报制毒工厂,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等情形,以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查获吸毒人员数等为依据,给予300元至不少于2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可奖励30万元。
举报人同时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或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的,由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此外,各地可参照《办法》提出的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办法》明确,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举报保密制度。
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资料。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各地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将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24h受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线索。
(边际)上海化工区将建加氢站最近,上海浦江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新建氢能基地项目在上海化工区正式启动。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8•【字号】东府[2012]18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8日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举报,是指举报人主动向本市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事实或提供证据线索的行为,具体包括:(一)提供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或查办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的证据线索;(二)举报尚未立案侦查、查办的违法犯罪事实;(三)举报公安机关发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处所;(四)提供其他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查办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或证据。
第四条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一)举报的内容是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对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案件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二)举报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相关线索或信息,对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案件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间接作用的。
第五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下属的基层分局、交警大队分别设立举报中心。
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向社会发布需要提供线索或证据的案件基本情况及对应的奖励金额;(二)受理违法犯罪举报;(三)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转递、督办、回告、统计等工作;(四)办理举报人奖励手续。
第六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举报:(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市公安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陆“东莞警察网”( http://)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三)信函举报,举报人可寄送信函到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进行举报;(四)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8.26•【文号】•【施行日期】2018.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举报人,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
直接向公安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由公安部禁毒局作为指定受理机构。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五条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记录举报的方式、时间、内容以及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络方式等基本情况,原始记录应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破案后及时兑奖。
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受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后,应当认真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登记表》,及时转交相关地区、部门核查。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一)举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国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四)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2022-2023学年安徽省合肥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2-2023学年安徽省合肥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2014年,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系统将实现( )联网,进一步提升价格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A.省、市二级B.国家、省、市三级C.省、市、县三级D.国家、省、市、县四级2.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传唤后,最长询问查证时间有多长?()A.8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3.中国第一个青年团早期组织( )社会主义青年团于1920年8月诞生。
A.北京B.上海C.广州D.武汉4.9月10日,我国第九次北极科学考察队在( )公海区域成功回收了执行观测任务的水下滑翔机,这是中国首次利用水下滑翔机完成该海域海盆和陆坡区连续、高密度观测。
A.格陵兰海B.白令海C.喀拉海D.北海5.“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谁的名言?A.孔子B.屈原6.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经查证属实国家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A.300元B.10万元C.20万元D.30万元7.2016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之年,预计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可以超额完成。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832个贫困县中有792个开展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A.500万以上B.700万以上C.800万以上D.1000万以上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大会11 月6 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开幕。
外交部部长助理钱洪山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在大会一般性辩论中阐述中方立场。
A.第五届B.第六届C.第七届D.第八届9.2013年12月14日21时11分,( )探测器在月球表面预选着陆区域成功着陆。
标志已成为继前苏联、美国后世界上第三个实现地外天体软着陆的国家。
2022-2023学年云南省丽江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2022-2023学年云南省丽江市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第22题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真理观上的对立表现在()。
2.17日,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在北京召开。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
A.“科学素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B.“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C.“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D.“科学素质促进:责任与担当”3.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经查证属实国家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A.300元B.10万元C.20万元D.30万元4.10月1日,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世界最高输电双子塔--舟山()米输电高塔金塘岛一侧完成最后一段顶架吊装作业,标志着舟山()米输电双子塔完成结顶,刷新了由我国自行保持的世界输电高塔的高度、重量等多项世界纪录。
A.370B.380C.390D.4005.第11题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
6.以下句子中加点词在古代和现代含义相同的是()A.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B.中心藏之,何日忘之C.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D.今阁下为王爪牙,为国藩垣7.日前,中央印发新修订的( ),并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A.《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B.《中国共产党监督处分条例》C.《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条例》D.《中国共产党内部处分条例》8.第14题俗语“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体现了下列哲学原理中的()。
9.第48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
10.人每天都会眨眼无数次,有时是有意识的动作,有时则是“自动”进行的。
这些“自动”进行的眨眼动作的主要目的是()。
禁毒举报奖励办法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山东省禁毒委员会通知精神,现将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公开宣传。
该《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和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禁毒社会氛围。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鲁财行[2015]82号第一条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建立并规范全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人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
本办法所称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
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海洛因与其他毒品换算标准见附件)进行奖励:1、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5000元;2、50—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3万元;3、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10万元。
(三)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1、缴获第一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3000元;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3万元;2、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2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2万元;3、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4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4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1万元。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6.05.10•【字号】深公规〔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重新制定了《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公安局2016年5月10日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共创深圳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下简称市公安交警局)在本局指挥中心设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中心”,负责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来信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分办、奖励金发放等;在机动训练大队设立“互联网举报中心”,负责通过微信、微博、智能行车记录仪、信息员QQ群、深圳交警官网邮箱以及来访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分办、奖励金发放等。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采取公开或者匿名方式,通过下列渠道举报,市公安交警局及下属单位将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一)电话:可拨打*************举报。
(二)短信:可发送信息至0755110短信平台举报。
(三)传真:可发送传真至83333333举报。
(四)互联网: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
(五)微博:可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或者@深圳交警新浪官方微博。
(六)微信:可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4.08•【字号】湘公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公发﹝2016﹞27号各市州公安局、财政局:现将《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地实际,遵照执行。
各地执行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报告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2016年4月8日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省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的义务,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所知晓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情况。
对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功的,有获得举报奖励的权利。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受理、侦查、处理或者督办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麻古、摇头丸、氯胺酮(K粉)、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本办法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化学原料及配剂。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缴获的毒品、毒品半成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制毒原料,依照有关毒品折算标准计算。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决定戒毒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云南出台举报毒品犯罪奖励办法
云南出台举报毒品犯罪奖励办法
法律之星昆明消息:与世界上最大毒源地“金三角”毗邻的云南省确立“除源为上”禁毒方略,从发动群众、打击摧毁毒品“产、供、销”入手,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
云南省已出台《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举报一名吸毒人员奖励80元,举报大宗毒品犯罪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今年一季度,云南省查破毒品案件3815起,其中,查破一次贩运万克以上的毒品大案43起;缴获各种毒品2236千克;破获零星贩毒案件179起,抓获零星贩毒人员380人。
到目前为止,云南已先后投入5亿元帮助邻国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和发展经济,仅农作物种植总面积已达62万亩。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举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举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举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举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日三亚市举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举报、查处、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和《海南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以及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和禁毒管理的办案单位及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全市各级公安和司法机关侦办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开设和公布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电话、微信公众号,明确举报受理的部门和有效联系方式,并将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整理归档。
举报电话:88868001、88868381;微信公众号:海南禁毒新媒体。
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符合以下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一)举报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二)向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举报的;(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掌握,并帮助公安、司法机关破案的;(四)其他符合奖励情形的。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厦公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公规〔2022〕2号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市局制定了《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安局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公综〔2007〕90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公安局2022年5月5日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规范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公安局成立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违法犯罪举报奖励中心(挂靠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举报奖励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举报:(一)电话举报,可拨打110或各公安分局、业务部门及派出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网络举报,可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cn)举报,或通过“厦门警方在线”官方微博平台私信渠道和“厦门公安”微信平台、“厦门110”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三)短信举报,可发送短信至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举报;(四)信函举报,可寄送信函至市公安局举报奖励中心进行举报;(五)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各公安分局、业务部门及派出所值班窗口进行举报。
第四条举报人可向受理公安机关查询所举报线索的核实情况,受理部门应当在不影响案件侦查和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予以告知。
第五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以及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行动需要另行研究确定奖励办法的,不适用本办法。
禁毒知识题及参考答案_
禁毒知识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每年的6月26日是(B )。
A、世界禁毒日B、国际禁毒日C、联合国禁毒日D、全球禁毒日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辖区吸毒人员的基础档案材料中正卷应当由( A )负责整理和提供。
A、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民警B、办案公安机关民警C、户籍地禁毒社工D、实际居住地禁毒社工E、户籍地街(镇)禁毒干部3、根据国家11家部、委联合制定印发的《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中要求,到2008年,城市禁毒教育面要达到( D )。
A、75%B、80%C、85%D、90%E、95%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C )A进行劝导B进行批评、教育C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5、上海禁毒24小时举报热线是( A )A、25652409B、64242260C、62282726D、640332756、《关于调整尿样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强制或劳教戒毒人员自期满出所之日起必须一律进行为期三年( B )次的定期尿样检测。
A、6B、12C、16D、20E、227、国务院设立( D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A禁毒部B司法部C公安部D国家禁毒委员会8、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几类几种 ( C )A、3类119种B、7类120种C、7类118种D、3类120种9、罂粟是 ( B )年的生草本植物A、1B、2C、3D、410、下列那种毒品最大的特点是第一次使用便会上瘾,毫无办法解脱,因此,它被称为“毒品之王”。
它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死亡.( C )A、氯胺酮(K粉)B、海洛因C、冰毒D、咖啡因11、根据市公安局颁布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中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最低为50元,最高达人民币( C )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05•【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2024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第四章戒毒管理和服务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禁毒工作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国际合作以及禁毒工作保障等,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禁毒工作需要明确禁毒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并依法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禁毒相关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禁毒联络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完善毒品预防教育、服务管理吸毒人员、打击毒品犯罪、监管制毒物品、毒情监测预警、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等毒品治理体系;(二)制定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三)组织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和毒品预防知识;(四)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开展毒情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药物滥用监测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研判和发布毒情形势;(六)指导和督促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下级禁毒委员会、禁毒工作机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七)督促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并组织考核,组织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八)完成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
上海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50万元
上海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50万元据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透露,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上海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已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共27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详细规定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明确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要求。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含境外)应积极主动地向本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举报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
同时,《办法》将海关、铁路、机场、邮局、物流快递公司等单位、企业的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寄递等从业人员纳入“举报人”范围,细化了奖励保障措施。
《办法》同时规定,举报人要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举报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相应的奖励标准,并明确: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线索或者信息在特别重大涉毒案事件查证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奖励50万元。
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但在查证的多个关键环节多次进行重要举报,或者案件受各方关注、意义特别重大的,可酌情增加奖励。
举报人举报的行为或线索经查证属实,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没能查获相应人、物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酌情或者以其他方式予以奖励。
《办法》对举报毒驾、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行为或线索,也作出了相应举报鼓励规定。
对举报“毒驾”,以及因“毒驾”被注销交通运输工具驾驶资格后仍有驾驶行为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每案事件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举报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成分的,每查处一案,根据违法犯罪人员处罚数、非法添加物缴获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奖励1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
禁毒知识题及参考答案
禁毒知识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每年的6月26日是( B )。
A、世界禁毒日B、国际禁毒日C、联合国禁毒日D、全球禁毒日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辖区吸毒人员的基础档案材料中正卷应当由( A )负责整理和提供。
A、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民警B、办案公安机关民警C、户籍地禁毒社工D、实际居住地禁毒社工E、户籍地街(镇)禁毒干部3、根据国家11家部、委联合制定印发的《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中要求,到2008年,城市禁毒教育面要达到( D )。
A、75%B、80%C、85%D、90%E、95%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C)A进行劝导B进行批评、教育C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D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5、上海禁毒24小时举报热线是( A )A、B、C、 D、6、《关于调整尿样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强制或劳教戒毒人员自期满出所之日起必须一律进行为期三年( B )次的定期尿样检测。
A、6B、12C、16D、20E、227、国务院设立( D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A禁毒部 B司法部 C公安部 D国家禁毒委员会8、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几类几种?( C )A、3 类 119 种?B、7 类 120 种C、7 类 118 种D、3 类 120 种9、罂粟是?( B )年的生草本植物A、1B、2 ?C、3D、410、下列那种毒品最大的特点是第一次使用便会上瘾,毫无办法解脱,因此,它被称为“毒品之王”。
它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死亡.( C )A、氯胺酮(K粉)?B、海洛因?C、冰毒D、咖啡因11、根据市公安局颁布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中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最低为50元,最高达人民币( C )万元。
A、5B、10C、15D、20E、2512、销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控毒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控毒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控毒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奖惩制度,以提高控毒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 组织架构控毒工作的组织架构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指导整体控毒工作。
- 排查小组:负责对可疑人员和区域进行排查和侦查。
- 执法小组:负责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
- 宣传小组:负责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3. 职责分工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控毒工作的总体策略和计划,并监督工作的执行。
- 排查小组:负责对可疑人员和区域进行调查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
- 执法小组:负责根据收集到的证据,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捣毁制毒窝点和贩毒网络。
- 宣传小组: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4. 奖励制度为了激励控毒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贡献,设立以下奖励制度:- 个人奖励:对在控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 集体奖励:对在控毒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绩的小组进行表彰和奖励。
5. 惩罚制度为了保证控毒工作的严肃性和效果,设立以下惩罚制度:- 违纪处分:对控毒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 法律制裁:对涉及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绩效考核为了评估控毒工作的效果,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参考依据。
7. 结论本文档明确了控毒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奖惩制度。
希望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高控毒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1.2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化禁毒工作网络,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将禁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禁毒执法、戒毒等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禁毒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禁毒宣传教育、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做好禁毒宣传教育、毒品预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禁毒联络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措施和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编制和落实禁毒工作年度计划,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并对禁毒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研究、评估本行政区域的毒情现状和变化趋势;做好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毒工作。
禁毒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安、司法行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邮政管理、海关、机场、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禁毒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做好禁毒相关工作。
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根据《永安市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奖励办法》,开展永安市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凡提供有价值线索,查获吸毒人员的,视情况每案予以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
(二)举报制麻或制毒窝点的,视打击战果进行奖励.对提供线索打掉本市制麻窝点的视战果每个窝点奖励人民币5000-30000元。
提供线索打掉本市制冰窝点的视战果每个窝点奖励人民币5000—100000元。
(三)举报非法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运输、制造、贩卖毒品的,按提供线索缴获的易制毒化学品或毒品数量进行奖励:1.缴获冰毒等毒品50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5000元;2.缴获冰毒等毒品50克以上(含10克)不满1千克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20000元;3.缴获冰毒等毒品1千克以上(含1千克)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100000元;4.缴获易制毒化学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20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每案奖励500—2000元.(四)提供在逃重点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500—5000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二)项目的立项情况1、项目立项依据.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根据《永安市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奖励办法》,市级设立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15.6万元。
2、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禁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根据《永安市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进行配套,经财政审核,市政府审批。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01•【文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为切实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毒物品的管控,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0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知某种非列管物质将被用于非法制造非药用类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而仍然为其生产、销售、运输或进出口的,按照制造毒品犯罪共犯论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1条、第22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四、根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之规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中列明的品种外,还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类、旋光异构体及其盐类。
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5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严禁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个人合理自用的药品类复方制剂和高锰酸钾除外。
六、根据《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47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严禁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个人合理自用的药品类复方制剂和高锰酸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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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受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后,应当认真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登记表》,及时转交相关地区、部门核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举报人,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
(四)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七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法规类别】禁毒犯罪和刑事责任
【发布部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08
【实施日期】201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 2018年8月)
第一条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国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第四条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直接向公安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由公安部禁毒局作为指定受理机构。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