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图
旧改方案审批流程
流程
负责部门
所需材料市“三旧”办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综合执法局
镇街“三旧”办镇街政府
1、改造方案5份(对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需附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2、改造用地所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1份和该图则的成果复印件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并盖章);
3、公示证明5份;
4、公众意见接受凭证和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5份;
5、地形图5份;
6、地块红线图1份(每份共3张,地图分别为“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影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红线和规划红线区分标注);
7、现场照片13份(每份4张);
8、电子文件13份(光盘,包括规划成果、技术审查意见、公示凭证、地形图、地块红线图)。
1、改造方案10份(对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需附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2、公示证明10份;
3、公众意见接受凭证和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10份;
4、国土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意见回应书10份;
5、电子文件13份(光盘,包括改造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地形图、地块红线图、公众处理意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书)。
市“三旧”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法制局经信局市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图
分别由镇街、村集体或土地权利
人等改造主体编制
按照市规划局要求报送
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
省厅用地处、规划处、财务处 省
政府综合二处
市三旧办市国土资源局。
旧村庄改造(村企合作)基本流程简图
九
十
属地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签订正式改造协议,准备土 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批,办理完善开发用地手续。
上级部门批复后
十一
缴存旧村庄复建安置资金,根据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启动改造。
七
签订合作意向书
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 深度: 1、明确规划研究范围中的全面改 造范围; 2、规划理念与目标; 3、功能定位与分区(包括各个分 区用地规模、界址坐标、主要用 途、安置区域、集体经济发展区 域、容积率、建筑密度、市政配 套等); 4、明确安置房户型、装修标准 等; 5、改造主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入户调查:土地面积、 对该改造范围内的无合法手 性质、手续等;房屋面积、 续用地,根据土地性质、地 结构、手续等;家庭成员基 类状况以及历史用地情况制 本信息,年收入等; 定处置方案: 2、征询村民拆迁安置补偿 1、完善用地手续方案:利用 意见; “三旧”改造等政策为改造 3、确定拆迁安置补偿原 范围内土地完善用地手续; 则; 2、转性方案:集体建设用地 4、明确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报 。 批; 3、农用地转用征收方案; 4、留用地处置。
土地整合方案
改造实施计划
1、分期改造计划; 2、周转房建设或租用计划; 3、安置区的建设计划; 4、改造区的启动地块等。 注意事项:不拆除旧村庄、完成安置房建设 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公建配套和消防 工程除外)。
根据上述方案,计算改造成本和改造后价值,进行改造效益测算 上述方案通过反复征询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90%(以 户为单位)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属地镇政府初审报市“三 旧”办复核(规划方案由规划部门审核),最后呈市“三 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
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操作指引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本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相关主体可以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一)属于拆除重建类项目;(二)已纳入经批准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三)确实需要调整控规或者控规未覆盖的;(四)划定的改造单元面积不应当小于1公顷;无法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但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确实需要编制的“三旧”改造项目,相关主体也可以按规定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第三条申报改造单元内权利主体单一的,可以由权利主体申报或委托单一市场改造主体申报。
申报改造单元内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相关权利主体可以共同委托单一市场改造主体申报,也可以由权利主体共同申报。
县(市、区)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认为确需实施拆除重建,且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实施改造的,可由县(市、区)相关部门、镇(街)进行申报。
第四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成果包括“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技术文件及其管理文件。
申报主体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当先申报“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本指引及本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相关要求。
第二章方案申报要求第五条申报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的,改造单元范围内的改造意愿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改造单元范围内地块权利主体单一的,该主体同意实施改造;土地或地上建筑物为多个权利主体共有的,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进行改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权利主体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权利主体同意进行改造。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3•【字号】中府〔2018〕55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府〔2018〕55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3日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升级,完善城市功能,规范“三旧”改造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旧”改造,是指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上盖建筑物实施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局部改扩建、历史建筑修缮等活动。
“三旧”改造分为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类型。
第三条“三旧”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规划统筹、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三旧”改造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空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特色风貌。
第五条“三旧”改造可以由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以下简称“镇区”)、土地权利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申报、实施。
鼓励有品牌、有资金实力、有开发经验和讲诚信的企业参与、申报和实施“三旧”改造。
第六条“三旧”改造用地应当符合省标图入库要求:(一)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影像图上显示已建有上盖建筑物,且上盖建筑物投影面积占改造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
三旧改造合作流程:旧村庄改造(村企合作)基本流程简图
序号
工作程序 结合二调数据,现状摸 底(村集体为主)
主要内容 1、初步确定改造范围; 2、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等; 3、用地现状: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土地利用现状:居住用地,市政绿化用地等;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村民住宅,集体物业)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1、分析用地现状,结合土地处置途径(“三旧”改造、土地征收、整合等),研究可供开发利用建设用地 面积; 2、根据现状摸底数据,收集多数村民改造意见,初步计算拆迁补偿安置成本(尽可能考虑各方面因素, 最大化估计改造成本,减少改造风险); 3、参考周边市场价值,进行初步经济效益测算。 1、90%以上村民代表(以户为单位)同意,方可进行改造; 2、会上应通过改造公告,禁止交易和抢建; 3、保留当场记录(村民同意改造证明)和纪要文件(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4、属地政府参与并监督,签字证明。 村集体向属地政府申请,所需资料:申请报告,初步改造方案,项目呈批表,改造范围的影像图、地形 图、二调图、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图、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城乡规划图、现状照片,可行性分析报告,村民代表大会文件(90%村民同意改造当场记录以及纪要文 件)
一
调查完成
二
咨询国土、“三旧”、 规划等部门,分析改造 可行性(村集体为主)
具备改 造可行性
三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 询改造意愿
90%以上 村民同意
四
市“三旧” 领导小组 通过
属地政府初审并上报市 “三旧”办复核后,呈 市“三旧”改造领导小 组审议
五
村集体签收 批准书和方 案指引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旧改办[2012]71号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印发《“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旧改办〔2012〕7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已纳入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我办研究制订了《“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专此通知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成片改造、配套优先、分类处理、节约集约、应储尽储”的原则,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已纳入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现制订本规定。
一、案件分类(一)根据用地类型不同,改造方案业务类案件分为旧城、旧村、旧厂房三类。
(二)同一更新改造单元中包含旧城、旧村或者旧厂房地块时,以主要地块的用地类型确定业务种类。
二、统一申报按照旧城、旧村、旧厂房三类业务,分别按以下规定申报:(一)旧城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二)旧村改造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政府申报,由区政府审查后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三)旧厂房改造项目由土地单一权属人申报,涉及不同权属人的成片连片旧厂房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统一向市“三旧”办申报。
深圳城市更新旧改操作流程
上
旧改——城市更新
三旧改造: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
城市更新分类及特点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改 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
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 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 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
综合整治类
功能改变类
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 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
拆除重建类
城市更新
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
基础投资大
开发周期长
规划有弹性 与前瞻性
各区自治 政策复杂 调整频繁 操作难度大
利益方众多 谈判成本高
信息不对称 不公开 一事一议
成本结构复 杂
按建面计算 土地成本
放宽城市更新项目的预售、增值收益现值
《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增值收益 收缴方案》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 工作的暂行措施》送审稿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与管理 暂行办法》
工改历史背景 工改项目分类 工改项目转让 地价补缴说明 增值收益说明
工改分类及特点
工 城市更新类工改 改 类 型
综合整治类工改 功能改变类工改 拆除重建类工改
单元规划公示:
经批准后;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上就规划内容进行公告;并将相关内容函告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更新单元 规划的批准视为已完成法定图则相应内容的编制和修改;是相关行政许可的依据
流程
第二阶段: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第二阶段成果
流程
第三阶段:确定单一实施主体
区政府组织制定更新单元实施方案;并落实实施
第三阶段:确定单一实施主体
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
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
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全流程示意图
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全流程示意图湛江市城市更新项目的“三旧”改造流程如下:首先,项目改造主体需要委托不动产调查院出具项目“三旧”改造报批资料。
然后,该主体持相关资料向区(管委会)XXX申请开展“三旧”改造工作。
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权利主体可以通过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联营、收购归宗等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后,由该主体申请实施改造。
如果涉及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资产处置,需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
如果是旧村庄改造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表决的形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是项目改造主体自行改造的项目。
接着,区(管委会)XXX审核后,报区政府(管委会),经区政府(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批复区(管委会)XXX纳入区“三旧”年度实施计划。
然后,区(管委会)XXX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状建筑物核准,区(管委会)XXX(管委会)出具拆迁建筑面积确认函。
区政府(管委会)需要组织按规定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如果无需编制单元规划,区(管委会)XXX向市城市更新局申请“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初审文本成果)审核。
市城市更新局审核“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出具审核意见。
然后,区(管委会)XXX按市城市更新局的审核意见完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报送市城市更新局审核。
市城市更新局审核通过后,组织“三旧”单元规划评审。
区(管委会)XXX根据“三旧”单元规划评审会议纪要完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并报送市城市更新局申请审核单元规划。
市城市更新局公示后,出具单元规划批复,并向市XXX备案。
最后,项目改造主体需要向市XXX申请用地规划条件。
如果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该主体需要编制“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并向区(管委会)XXX申请“三旧”改造方案审查。
如果涉及“工改商”项目,改造主体须作出承诺函,承诺将不低于该项目工业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旧改造 村企合作流程图 惠州
招标村 企(合镇作三 资平召
开发商 中开标发村商 交国履土约局 和开开发发商 完税并
开发商 开发建
村委会 分得住
对外出 售
自主开 发 留用地 选留址用、地 清办场理、规 划协条助件草 拟垫村付企前 期费用
开发商 整体回
留用地 置村换委为会 和国土 土地公 开(出约让定 竞得人 开发完 成,物
村委会 分必经须营登 记集体 分配给 村民
村企 合作
村委会 土地补
合作开 发
引入前 期(服村务民 会(议镇表三 资平召
规划部 门留出用规地 资产评
草拟村 企(合村作民 会议达
三旧改造申报办理指引
三旧改造申报办理指引“三旧”改造方案经批准后,改造主体可持改造方案批准文件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一、市城乡规划局“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和材料(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报材料:1.申办函2.已批准的“三旧”改造计划文件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包括由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4.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审批流程(15工作日):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出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发件。
(二)办理历史用地完善手续规划审查申报材料:1.申办函2.已批准的“三旧”改造计划文件或“三旧”改造项目确认文件3.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4.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审批流程(15工作日):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会城镇科等相关科室根据“三旧”专项规划单元规划或城市近期规划拟出规划审查意见――局业务会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出具历史用地完善手续规划审查意见――规划局办文办事窗口发件。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1.申办函2.《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3.已批准的“三旧”改造方案4.土地使用权证(包括由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的北京坐标系宗地图)5.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坐标系电子地形图审批流程(10工作日):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收件――建设用地科对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另计)――建设用地科核实用地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局分管领导审批――建设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发件。
(四)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报材料:1.《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和审批表)3.已批准的“三旧”改造方案,“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市、区政府文件)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资料(涉及超容兼容的,须提供国土部门批准文件)5.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重要地段与高层建筑须提交透视图或建筑模型)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6.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
旧村(城)改造工作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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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摘牌开发企业当场与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市国土资源局与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开发企业到市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申请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证:
(二)由综开办(房产局)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挂牌申请,请市国土资源局函告市城乡规划局合理确定改造范围、用地规模并提供改造范围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拆迁安置成本测算。属建城区内的城中村(不涉及农用地征转用的)、小区:依据规划条件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测算。属城郊村:一是由综开办完成村址范围内拆迁安置成本测算;二是综开办配合区国土分局会同各镇(园区)、村按规划条件确定的范围完成涉及农用地征转用的费用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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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
——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出具国土部门的土地权属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建设工程当年投资计划(仅限政府投资公益项目);4、相关图纸(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彩色透视效果图)。
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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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编制村(小区)改造成本经济测算
(一)编制项目初步经济成本测算。建成区内的城中村(不涉及农用地征转用的并已明确改造范围的)、小区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初步规划条件,结合入户调查数据,编制项目初步经济成本测算,向区政府专题汇报(需10—15个工作日)。城郊村,依据入户调查数据按常规进行村址范围内的初步拆迁安置成本测算,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并与市国土部门沟通,作为确定用地规模的依据。
103到市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含建筑节能设计备案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园林局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核准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核准改变绿地规划审批城管局消防支队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备案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地震局环保局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质监局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水务局取水许可审批安监局国家安全局区教育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等召开项目联席会议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加盖市政府施工图联合审查专用章扩号内为同时审查内容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试行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改造项目申报程序(一)程序1、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县“三旧”办;2、县“三旧”办审核后对不符合“三旧”改造要求的项目,出具不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意见;3、县“三旧”办根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二)提供资料1、改造主体向县“三旧”办提交项目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储备库申请(材料1);2、旧村及旧城镇改造项目需提供意愿表决材料(材料2)。
3、填写“三旧”改造申报表(材料3);4、地块红线范围图(1:500-1:1000);5、项目地块多角度的现场照片(打印并加盖改造主体公章);6、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复印件(相关权益证明);7、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1—(或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8、土地及房产查询报告(主要是抵押查封情况查询);9、涉及权属抵(质)押的,还需提供抵(质)押权人同意纳入“三旧”改造的书面证明文件;10、如申请改造宗地涉及查封或其它权利限制的,应提交人民法院解除查封证明或解除其它权利限制的证明;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审查要求1、资料不齐或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县“三旧”办不予收件受理,同时一次性告知交件人需补充和补正的相关资料;如确实需要收件的,须书面告知交件人补交和补正资料的时间及其它注意事项;2、在以上所列资料齐全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审核事项如下:(1)申报项目是否在专项规划范围内;(2)申报项目是否纳入标图建库;(3)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改造意愿;(4)申报项目上盖物是否满足2009年12月31日前建设且上盖物比例达到30%的改造要求;(5)“三旧”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纳入“三旧”改造的。
(6)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二、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一)规划编制组织1、规划编制组织。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由县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三旧”办及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协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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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旧”改造办事流程(试行)二O一O年十月目录“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1)附件1改造项目预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5)附件2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12)附件3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19)附件4改造方案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27)附件5协议出让、土地归宗等程序 (32)“三旧”改造实施指引 (40)“三旧”改造办事流程一、改造项目预审(详细程序见附件1)(一)市场主体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给区“三旧”改造办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
此过程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申请,由市“三旧”改造办委托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同步开展现场勘测和地籍调查等工作。
二、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制(详细程序见附件2)(一)区“三旧”改造办协同市场主体到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单元规划。
(二)市城乡规划局完成单元规划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备案。
三、改造项目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3)(一)市场主体取得项目单元规划后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意见。
(四)市“三旧”改造办综合各部门意见或联审会议结果,对市场主体做出批复。
四、改造方案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4)(一)改造主体开展单元规划围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工作,签订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
(二)改造主体提交资料,区“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区“三旧”改造办将资料报市“三旧”改造办,改造主体、区“三旧”改造办配合市“三旧”改造办编制项目改造方案。
(四)市“三旧”改造办将项目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五)涉及到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方案,由市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涉及到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方案,由市政府备案。
(六)涉及历史用地补办手续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不涉及到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完善相关手续具体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落实改造方案,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报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不同用途区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包括: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等用地报批手续、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供地、完善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等。
属于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其他方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原则上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三)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立项;(四)报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和设定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六、具体实施拆建在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区政府负责协调改造主体组织拆建和项目实施,包括: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到各职能部门依法办理规划、立项、报建等相关手续后动工建设。
市场主导的由改造主体拆除建筑物,进行“三通一平”,并按改造方案要求对改造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附:“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图注:视具体的项目情况,部分程序可以并联运作和作相应调整。
附件1 改造项目预审程序和提供资料一、程序(一)市场主体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对不符合“三旧”改造要求的项目,由区“三旧”改造办出具不纳入“三旧”改造围的意见,并报市“三旧”改造办备案;(三)市“三旧”改造办根据区“三旧”改造办意见,结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并抄送市城乡规划局;(四)此过程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申请,由市“三旧”改造办委托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同步开展现场勘测和地籍调查等工作。
二、提供资料(一)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交项目纳入“三旧”改造申请(材料1);(二)填写“三旧”改造申报表(材料2)和现状情况调查表(材料3)和改造方案(材料4);(三)地块红线围图(1:500);(四)项目地块多角度的现场照片(打印并加盖市场主体公章);(五)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复印件;(六)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等证件复印件;(七)土地及房产查询报告(主要是抵押查封情况查询);(八)涉及权属抵(质)押的,还需提供抵(质)押权人同意纳入“三旧”改造的书面证明文件;(九)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的土地申请“三旧”改造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十)如申请改造宗地涉及查封或其它权利限制的,应提交人民法院解除查封证明或解除其它权利限制的证明;(十一)如市场主体与土地登记权属人不一致,还需提交土地登记权属人同意将土地交由市场主体进行“三旧”改造的意向书;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改造围超出自身权属登记围的,超出部份土地也须由超出部份土地登记权属人出具意向书。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审查要求(一)资料不齐或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区“三旧”改造办不予收件受理,同时一次性告知交件人需补充和补正的相关资料;如确实需要收件的,须书面告知交件人补交和补正资料的时间及其它注意事项;(二)在以上所列资料齐全和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况的,区“三旧”改造办直接出具不予纳入“三旧”改造的书面意见:1、申报项目不在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围;2、属于以下情形的: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2)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3)权属有争议的;4)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5)除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外的空地;6)其他不纳入“三旧”改造畴的情形。
3、地上没有上盖建筑物的或上盖建筑物建成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后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4、“三旧”改造中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单块超过3亩,累计面积超过改造项目用地面积10%的;5、“三旧”规性文件规定不得纳入“三旧”改造的。
材料1 关于将××地块(项目)纳入市“三旧”改造项目的申请××市“三旧”改造办:我司(村、个人)用地位于××××,(国土证号为:××),地块面积××平方米,现土地用途为××。
该地块属于(市区“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和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治”示工程的村庄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三旧”改造的相关政策精神,我司(村、个人)拟通过××方式对该地块按××用途进行改造,现向市“三旧”改造办申请将××地块纳入市“三旧”改造项目,我司(村、个人)保证拟申请改造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如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我司(村、个人)承担,请预审。
特此申请××单位或个人(盖章或手印)××年××月××日材料2 申请“三旧”改造项目申报表材料3 申报“三旧”改造项目现状情况调查表权属状况:土地和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纠纷等情况;3、土地登记情况:包括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证号、面积、用途、使用权性质、是否抵押查封等容;4、房产登记情况:包括房屋所有者、证号、建筑总面积、层数、是否抵押查封等容。
材料4 XX(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单位拟对位于XX(用地位置)的XXX(“三旧”类型)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XX(位置),总面积XX公顷。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XX公顷,为XX所有,自XX年X月由XX(单位)使用(涉及不同单位、不同时间的分别列出)。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XX,为XX(单位)自XX年X月开始使用(属于不同用途的,分别列出用途、面积及使用单位)。
现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为X,年产值为X万元。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XX公顷。
三、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相关规划安排,完善征收手续后,XX市人民政府拟采用XX方式供地,由XX(单位)投入X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或政府组织改造等其他改造方式)。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XX(具体的用途和产业),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容积率为X,预计年产值将达到XX万元(或改造后的综合效益情况)。
改造成本为X 万元(附估价和证明材料),其中拆迁安置X万元,原土地使用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X万元。
六、投资与收益分析该改造项目总投资为**元人民币,开发面积为**平方米,本项目预计用**年开发完毕,预计收益为**元。
附件2 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审程序和提供资料为规我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使“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省政府“三旧”改造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规划管理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定及操作规程。
一、规划编制组织(一)规划编制组织。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协助编制。
(二)规划编制组织程序。
市“三旧”改造办根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各意向改造主体申请和区政府审核同意意见等审查,对符合“三旧”改造政策且同意纳入“三旧”改造围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的项目,函告区政府,由区政府函告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完成“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三旧”改造项目属市政府主导改造或社会资金参与改造类型的,可直接由市“三旧”改造办函告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完成“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市城乡规划局完成项目初审后,开出改造单元规划编制通知,由申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规划。
改造单元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完成并通过技术审查后,由市城乡规划局会同市“三旧”改造办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区政府、意向改造主体等单位召开规划听证会,市城乡规划局结合听证意见,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对改造单元规划初步成果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由市城乡规划局按规定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