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供电公司配网工程过渡期电子化移交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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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供电公司

配网工程过渡期电子化移交管理工作手册

生产设备管理部

2015年3月

1总则

为规范配电电子资料的录入、审核、验收、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在未建立配网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及生产MIS配电模块台账情况下开展电子化移交工作,特制订本手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Q/CSG11801.8.1-2008 《南方电网信息分类与编码-电网设备信息分类和编码》《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规范之六:电子化移交规范》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设备及线路信息核查工作指引》

《广西电网公司配电设备台帐规范》

《县级供电企业过渡期电子化移交管理指导意见》

3术语和定义

3.1配网资料电子化移交

3.1.1配网工程类资料电子化移交:指配网基建工程、技改大修工程、迁改工程、业扩工程及其他引起设备拓扑或台帐变更的工作或项目电子资料由施工单位移交给运行单位的过程。

3.1.2配网非工程类资料电子化移交:指配网故障抢修、检修维护、设备命名变更、图实不符纠正等业务发生设备异动后资料更新的过程。

3.2配网资料

指在配网设计、施工、验收阶段产生的设备资料,主要包括电气设计图、工程变更前、后的接线图及沿布图,变更后的设备参数、照片、工程质量验收单等电子资料。

3.3过渡时期

未完成配电GIS系统建设,未能实现在配电GIS系统进行设备台帐录入阶段进行的配电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4职责

4.1生产设备部

4.1.1生产设备部是配网技改大修工程建设、迁改工程建设和故障抢修、检修维护的业务管理部门。

4.1.2负责明确配网工程类、非工程类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及责任分工,协调各职能部室、生产单位完善、规范电网中压配网接线图及OA系统图纸管理模块(图纸信息管理系统)。

4.1.3负责监督、考核各供电所配电修理工程、技改大修工程、迁改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数据质量。

4.1.4负责OA系统图纸管理模块(图纸信息系统)电子资料变更、移交业务流程的维护

管理

4.1.5负责系统的推广应用、汇集及提供持续改进意见。

4.2计划建设部

4.2.1计划建设部是配电基建工程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监督、考核各供电所配电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数据

质量。

4.2.3负责督促、考核施工单位按规定时间内对基建工程纸质及电子化竣工资料的移交。

4.2.4负责把常规工程项目下达给供电所启动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的实施工作,协调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

4.3市场营销部

4.3.1市场营销部是配电业扩工程、营销技改项目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4.3.2负责督促、考核施工单位按规定时间内业扩工程纸质及电子化竣工资料的移交。

4.3.3 负责督促供电所业扩工程电子竣工资料移交后在OA系统图纸管理模块(图纸信息

系统)的完成情况及数据质量。

4.4供电所

4.4.1供电所是配网电子化移交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绘制、审核配网地理接线图及单线图,维持图形、基础数据的规范、实时、动态管理。

4.4.2负责审核配网工程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资料现场核对,负责录入、审核其职责范围内配网非工程类电子化移交的资料。

4.4.3负责对辖区内中压配网新(改)建设备提出拟命名及编号。

4.4.4负责按规范验收辖区内技改大修、迁改、基建、业扩工程纸质及电子化竣工资料。

4.4.5负责按照工程竣工资料在OA系统图纸管理模块(图纸信息系统)上绘制变更后的中压配网接线图及提交。

4.4.6负责对正式发布的中压配网接线图与现场再次核对。

4.4.7负责在营销MIS上维护设备的“线- 变- 户”关系。

4.4.8各供电所应设专职或兼职图纸管理员,负责全所图纸信息收集、绘制、变更、发布等管理工作。

4.5施工单位

4.5.1施工单位是配电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基层单位。

4.5.2负责根据工程建设(改造)情况,按规定时间内移交工程纸质及电子化竣工资料,录入经审核后的设备台帐信息。

4.5.3负责核对竣工接线图、设备命名及编号与现场一致,发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向工程管理部门(设备部、计划建设部、市场营销部)、调度中心报告,并按规范进行整改。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配电基建工程、修理工程、技改工程、迁改工程、业扩工程电子化移交。

5.1.1工程资料准备

5.1.1.1 施工单位中标获得施工任务后,应进行停电施工准备工作,其中包括:物资到位(验收)、土建工程建设、电气组装、编写停电施工方案等工作。

5.1.1.2 施工准备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配电工程电子资料清单要求,经施工单位自审合格后,提交运行单位审核。配电工程电子资料清单详见附录A。

5.1.1.3 工程电子资料审核后,提交供电所配电运行维护班审核,同时可申报停电计划。

5.1.1.4 工程电子资料审核不合格,供电所不得签发工程停电接火工作,设备部不得安排工程带电接火工作。

5.1.2 工程资料审核

5.1.2.1运行单位审核资料的完整性,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资料审核。

5.1.2.2 若工程资料审核不合格,运行单位将工程资料退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资料的更正、补录并重新提交运行单位复审。

5.1.2.3 工程资料完整性审核合格后,由运行单位对该工程建立电子档案编号,并进行存档。

5.1.3 绘制图纸

5.1.3.1工程资料审核合格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号后,供电所将电子化移交资料提交给图纸系统管理员,施工单位应配合图纸系统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绘制线路或设备的地理接线图、单线图。

5.1.3.1图纸系统管理员绘制完成线路或设备的图纸后,在图纸管理系统上提交给配电运行维护班组进行审核,并将电子化移交资料提交给配电运行维护班。

5.1.4工程中间验收

5.1.4.1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且工程资料经配电运维班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向配电运维班申请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5.1.4.2配电运维班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中间验收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现场核对和工程中间验收工作,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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